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中医药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建设我院中医药特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我院制定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专账管理1、我院对中医药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拨入款项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中医药项目经费”科目,支出要按中医药项目补助支出项目列支。
2、中医药项目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二、强化制度(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院领导统一核算.(二)管理中医药项目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五)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主管领导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六)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
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三、严格管理,接受监督1、对中医药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上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2、每半年对中医药项目进行自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东海县中医院2014年11月。
中医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医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医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医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保障资金安全;3.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坚持责任到人,明确财务责任。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中医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工作负总责,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3. 全体员工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财务秩序。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2. 财务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3. 财务支出应合理、合规,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4. 财务收支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
五、会计核算管理1.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定期进行清理、归档;3. 会计核算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虚报、隐瞒;4.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内部控制管理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职责;2.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措施,防止财务风险;3. 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4. 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七、财务监督与审计1. 财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审计工作;3.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风险进行排查和防范;4.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2、本规定所称***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中医药专项。
4、***医院中医药专项,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5、单位负责人对该投资资金的安全负责,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截用,不得用于非该项目的专项。
二、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1、投资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资金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对该项目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主管项目领导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认真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报表,严格执行相关手续。
通过资金申报取得投入资金后,需拨付资金的要完善相关财务手续,由财务部门把关,不符合手续及违法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审核。
审核合格的付款凭证需单位负责人再次审核,同意后方能付款。
审批人应当根据该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财务管理及财务处理规定。
对拨付到位资金作财政专项收入入账,收到银行存款进行单独银行科目反映。
发生支出的作为专项支出,资本类支出对应科目为该项目具体的资产核算明细,资本类支出结算后转至固定资产。
根据规定程序允许预付款的设该项目预付款明细。
每半月,由财务管理人员对该项目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医院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二篇: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医门诊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医门诊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制度(1)中医门诊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2)门诊的财务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门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资金管理制度(1)门诊资金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
(2)门诊资金分为预算资金和非预算资金,预算资金按照预算执行,非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3)门诊的资金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 药品、材料管理制度(1)门诊的药品、材料采购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材料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药品、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应规范操作,确保药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
(3)药品、材料的库存应定期盘点,对库存不足或过期、失效的药品、材料应及时处理。
4. 费用管理制度(1)门诊的费用开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2)门诊的费用开支应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执行,确保费用合理、节约。
(3)门诊的费用报销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经相关审批手续。
5. 预算管理制度(1)门诊的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结合门诊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门诊的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3)门诊的预算调整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财务监督与检查1. 门诊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
2. 门诊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门诊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附则1. 本制度由门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医药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药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中医药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收支、成本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收支真实、合法、合规。
第五条财务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财务收支应当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财务收支应当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成本核算管理第八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成本状况。
第九条成本核算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的范围、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成本核算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成本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成本核算结果应当作为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资产购置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资产购置的标准、程序和责任。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应当合理、合规,防止资产闲置和浪费。
第十五条资产处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章预算管理第十六条预算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预算编制应当充分反映中医药发展的实际需要,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八条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1990年10月6日)为贯彻执行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及《医院会计制度(试行)》,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结合我局直属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做如下补充规定:第一条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医院的预算拨款一般包括差额预算补助和专项补助。
核定医院的差额预算补助,以病床数、门诊工作量为基础,并结合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确定,采用“经费补助与任务挂钩,一年一定”的办法。
差额预算补助实行预算包干办法。
专项补助主要是大型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补助。
核定医院的专项补助,以医院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专项安排,专款专用,实行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度,不列入预算包干范围。
第三条医院接受上级下达及其他单位委托的工作任务,由上级单位或委托单位拨给的其他专项资金(如专题科研经费、抗震加固款等),要专款专用,不准与医院的预算拨款或其他专项经费、专用基金互相挤占、挪用。
根据“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发生赤字。
除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要求交还结余专项拨款外,完成任务后的结余专项资金可由医院自主安排,用于发展事业。
第四条医院进行医疗服务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要正确核定一定数量的周转金,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周转金、药品周转金、卫生材料周转金、其他材料周转金、结算周转金。
中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中医院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二)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坚持公开透明,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真实、准确、完整;(四)坚持科学管理,不断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中医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由院长任命,对院长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二)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审核各部门的财务计划;(三)管理医院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的真实、准确、完整;(四)管理医院各项支出,合理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负责医院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六)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变动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七)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院长和有关部门汇报财务状况;(八)参与医院重大经济决策,提出财务意见。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医院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二)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三)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院长审批预算草案;(四)将预算草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医院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医疗耗材收入等。
第九条医院收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确保收入合法合规;(二)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三)加强收入监控,防止收入流失。
中药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中药材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中药材采购、储存、销售、调拨等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药材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中药材资金的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中药材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中药材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中药材财务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中药材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职责:(一)制定中药材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中药材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负责中药材采购、销售、调拨等环节的财务核算;(四)负责中药材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五)负责中药材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六)对中药材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职责:(一)采购部门:负责中药材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和采购合同的签订;(二)销售部门:负责中药材销售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货款回收;(三)仓储部门:负责中药材的储存、养护和出库管理;(四)财务部门:负责中药材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中药材资金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经中药材财务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中药材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需调整,需经中药材财务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中药材采购、销售、调拨等环节的资金收支,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中药材资金收支应设立专户管理,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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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中医药专项。
4、***医院中医药专项,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5、单位负责人对该投资资金的安全负责,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截用,不得用于非该项目的专项。
二、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投资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资金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对该项目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主管项目领导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认真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报表,严格执行相关手续。
通过资金申报取得投入资金后,需拨付资金的要完善相关
财务手续,由财务部门把关,不符合手续及违法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审核。
审核合格的付款凭证需单位负责人再次审核,同意后方能付款。
审批人应当根据该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财务管理及财务处理规定。
对拨付到位资金作财政专项收入入账,收到银行存款进行单独银行科目反映。
发生支出的作为专项支出,资本类支出对应科目为该项目具体的资产核算明细,资本类支出结算后转至固定资产。
根据规定程序允许预付款的设该项目预付款明细。
每半月,由财务管理人员对该项目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医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