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寻租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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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

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

2012年第5期中旬刊(总第480期)时代金融Times FinanceNO.05,2012(CumulativetyNO.480)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研究张崇彬(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在我国呈蔓延发展之势,已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充分认识腐败现象的表现、成因和治理腐败的对策,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在我国当前显得尤为迫切。

寻租理论从一诞生开始就和腐败联系在一起,以一个新的角度给予了腐败新的内容。

本文综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综合运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历史逻辑与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进行分析。

从寻租理论的角度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探讨防腐败、反腐败的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寻租腐败关系对策措施一、寻租理论(一)寻租的含义、类型1.寻租的含义。

寻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

塔洛克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为了获得垄断或取得政府其他庇护而从事的活动,或者定义为使用资源,以取得政府允许的垄断,并按自己的偏好,或者为了保护自己,以免他人对这类活动侵犯而改变政府的管制。

以上关于寻租的定义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任何寻租活动的最终结果都是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不是社会剩余的增加;二是任何寻租活动都与政府的管制、垄断有关。

2.寻租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寻租活动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其性质,把寻租分为,合法的寻租活动与非法的寻租活动。

合法的寻租活动如企业向政府争取优惠待遇,利用特殊政策维护本身的独家垄断地位。

非法的寻租活动如行贿受贿等。

根据体制的不同,可以把寻租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寻租活动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寻租活动。

根据寻租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的寻租与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寻租行为。

(二)寻租活动的影响1.寻租活动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产权软约束、官商合谋与寻租性腐败

产权软约束、官商合谋与寻租性腐败

产权软约束官商合谋与寻租性腐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的腐败机理分析江曙霞①罗杰②黄君慈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福建厦门361005摘要:本文通过对国有产权改革寻租性流失进行深入的剖析,从而揭示在我国转轨经济过程中,当进入以产权改革为主导的改革路径时,必然导致权人利益集团和寻租集团进行产权寻租合作博弈,对高度集中和产权软约束的国有产权进行重新分配,并通过产权交易寻租性市场出清,达到权人利益集团的利益补偿和寻租利益集团的产权瓜分,形成制度性的产权寻租性腐败。

关键词:产权软约束官商合谋寻租性腐败国有产权改革Soft Constraint of Property Rights、Collusion of Official with Businessman and Rent-Seeking Corruption——Study on the Corruption Mechanism in the Process of the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 ReformXiamen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Finance, Fujian Xiamen 361005ShuXia, Jiang LuoJie JunCi,HuangAbstract: Through analyzing the loss of the state-owned assets in the process of the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 reform, the paper illuminates the institutional-related rent-seeking corruption by cooperative game between the power interest group and rent-seeking interest group in Chinese transition economy. While the reform enters into the phase in which the property right’s reform is predominant, the power interest group and the rent-seeking interest group will redistribute the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 that has characteristics of height concentration and soft constraint, and t hrough rent-seeking market clearing to acquire the interest compensation of the power interest group and the partition to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 of the renting interest group. Then it comes into being institutional rent-seeking corruption mechanism in the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 reform.Keywords: Soft Constraint of Property Rights Collusion of Official with Businessman Rent-Seeking Corruption Reform of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一、引言郎顾之争诱发了我国关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大讨论,尽管关于国有产权改革经济学家们有不同的理论视角和政策主张,但是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社会认同已是不争的事实。

浅谈寻租理论的危害及防治

浅谈寻租理论的危害及防治

浅谈政府寻租行为的根源及防治学院:政治经济学院专业:行政管理姓名:***学号:******浅谈政府寻租行为的根源及防治摘要: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与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化,我国经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速度在国际范围内都处于领先地位。

然而正如人类社会中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都无法避免腐败“病毒”的寄存一样,我国行政领域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权力寻租现象,对我国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极为不利。

虽然党和政府在改革中对权力寻租现象给予了充分重视,同时也采取了大量措施加以避免和解决,然而现阶段,权力寻租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各种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而且更倾向于涉案金额逐渐增多的大案、要案,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造成了严重阻碍。

本文在以上基础对于权力寻租的相关概念进行简要表述,从社会学以及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于我国政府权力寻租现象进行分析,最后,对于我国权力寻租的现象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权利寻租;腐败行为;权力利益一、前言寻租理论产生于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它使经济学研究视野从生产性的寻利活动扩展到非生产性的寻租行为,从资源在生产领域的配置问题扩展到资源在非生产领域的配置问题。

寻租(rent- seeking)一词最早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于1974 年在其著作《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寻租是利用资源通过政治特权构成对他人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1982 年巴格瓦蒂提出了用“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Directly UnproductiveProfit- seeking Activities,简称DUP)”来表达寻租的基本内涵,它论述了在政府干预条件下的寻租行为和寻求政府干预的活动,得到了经济学界的广泛认可;著名公共选择学派经济学家布坎南认为寻租产生的条件是存在限制市场进入或市场竞争的制度或政策,而这往往与政府干预的特权有关。

塔洛克认为寻租成本由三部分构成: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垄断本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和寻租所失去的技术创新的机会及其福利,并认为寻租是“负总和的游戏”;斯蒂格利茨指出寻租是为了寻求对己有利的政府政策而采取的活动,比如得到政府的保护以免受来自国外的竞争。

论政府官员的寻租性腐败

论政府官员的寻租性腐败
一 种寻租 活动 , 它是 指少 数人 利 即 支 付 给 要 素 所 有 者 的 报 酬 中 , 过 要 素 在 任 何 可 替 代 用 超 用 非 法 的 手 段 谋 取 经 济 租 金 的 活 动 。 寻 租 是 政 府 官 员 与 各 途 上 所 得 到 的 报 酬 的 那 一 部 分 , 作 租 金 。 当 政 府 官 员 借 称
种 利 益 主 体 的 双 向 寻 租 活 动 过 程 。 寻 租 性 腐 败 是 指 握 有 公 助 行 政 权 力 , 用 强 制 手 段 直 接 干 预 经 济 活 动 时 , 会 产 生 运 就 共 权 力 者 通 过 利 用 特 权 的 供 给 和 分 配 主 动 创 租 、 租 , 法 租金 。贺卫在《 租经 济 学 》 书 中 , 寻 非 寻 一 把政 府创 租 活动 分 为 获 取租金 的行 为 。利 益 主体 为 获取 政 府特 许 或 庇 护 , 向掌 三 类 , 是 政 府 无 意 创 租 , 是 政 府 被 动 创 租 , 是 政 府 主 一 二 三 握 一 定 权 力 的 政 府 官 员 施 加 种 种 影 响 , 实 物 的 或 金 钱 的 动 创 租 。政 府 无 意设 租 , 要 是 因 为 政 府 知 识 不 足 , 知 道 如 主 不 行 贿 、 扣给种种 好 处 , 回 以便 获 得 额 外 的 或 垄 断 的 利 润 ( 租 自 己 的 活 动 会 没 置 租 金 , 致 寻 租 活 动 。政 府 被 动 设 租 , 导 是 金 ) 导 致 官 员 走 向 腐 败 。所 以 寻 租 性 腐 败 就 是 权 钱 交 易 、 因为 政 府 能 力 不 足 , 益 集 团 势 力 太 大 。 政 府 受 利 益 集 团 , 利 以 权 谋 私 的腐 败 。 的左 右 , 府 成 为 某 些 利 益 集 团 谋 取 私 利 的 工 具 。政 府 主 政

寻租和腐败

寻租和腐败

寻租和腐败租金:租金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随着理论研究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

最早,租金就是地租。

后来泛指一切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超额收入。

现代研究发现,政府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如进口配额、生产许可证发放、价格管制,乃至特定行业的特殊管制包括对从业人员数量的限制等等,都可以造成人为的稀缺,从而也会形成超额收入。

因此,现在使用的租金概念就进一步扩大到包括公共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或管制所形成的超额收益。

权力寻租:政府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自然就会有人要进行寻求这种干预和管制从而获取租金的活动。

这被简称为寻租。

需要指出的是,寻租概念中的租金并不是所有的租金,而特指源于公共权力的租金即权力租。

因此,寻租可被称为权力寻租。

一般来说,传统经济租金的存在及其被获取是合理、合法的,而权力寻租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权力寻租的形成包括被动和主动两种情况。

例如,现今各城市对出租车牌照的数量限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而一些地方政府在《行政许可法》之外,新设立了一些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就属于主动的情况。

这种主动形成权力租的活动也被称为政府设租、创租或造租。

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

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寻租腐败:显然,寻租或权力寻租是一种腐败行为,但腐败并不只限于权力寻租。

准确地说,权力寻租是发生在政府和私人之间以及经济活动领域的,旨在获取权力租的腐败行为。

权力寻租论文

权力寻租论文

权力寻租————探求权力腐败的根源引例:2005年,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一家被视为拥有巨额市场价值的煤矿,打着“产权转让”的幌子,最终竟仅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私人。

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该煤矿挂牌出售1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平鲁区政府已经出笼,且文件中所述的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这家煤矿原本是一个“集体企业”,后来被地方政府和有些相关部门莫名其妙地给戴上了一顶“国有企业”的桂冠。

企业性质悄然变更,成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随意玩弄的“权力物产”。

殊不知,正是因为这座价值数亿元的煤矿被所谓“国有”以后,才给某些人明目张胆地侵吞“国有资产”创造了条件。

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论以什么手段,侵吞国家资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人为让国有资产贬值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容的。

尤其是政府官员的“直接插手”或是“暗箱操作”,更是典型“权力寻租”的大亮相。

不论怎么解释,把一个价值可能达亿元的煤矿,以1万的超低“价码”转让给私人,岂不是史上最牛的“交易”吗?一个私人,能够把一个这样的煤矿轻而易举地“拿”到手,且问: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吗?如果这个人没有一定社会背景的话,也可以说不与当地某些“决策者”有“利益关系”的话,1万元就想得个抱不动的“金娃娃”,那不过是“异想天开”的事情。

然而,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事实就摆在了公众面前,这里边的“猫腻”,就是嗅觉再不灵也能从中“闻”出点儿味道来。

还有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是,新华社记者根据当地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多次试图联系平鲁区相关领导以求真相,但他们都以种种理由不接受采访。

这也许更说明了“权力寻租”是见不得人的。

但腐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背道而驰的。

我们相信,凡是打着“产权转让”的幌子,实则是搞“权力寻租”、中饱私囊、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摘自《中国新闻网》2005年5月26日一、权力寻租的定义在以上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政府的黑暗,看到了私人力量的“强大”,看到了官商勾结和明显的“暗箱操作”,或许这个“牛人”付出的不仅仅是一万元,而与这家煤矿的市值之间的巨大差额所去何处,也就不得而知。

寻租理论与基建项目投资建设中的腐败

寻租理论与基建项目投资建设中的腐败
维普资讯
寻 理 与 建 目资设 败 祖 论 基 7 投 建 申 腐 页
文 /陈 晶
近十几年 来 , 国基础 设施 建设 我 代表 国家行使项 目建设相关权利的部 寻租理论来进行分析。

二 .基建项 目承发包中产生寻租 承担风险” 通过改革力图形成投资主 , 体 自主决策 、政府宏观调 控的新型 体
三 . 基建项 目投 资体制 改革 的 领域 , 对 将政府作为 市场经济的参与者 ,
“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 争 中。我 国 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
而寻租则必须借助于政府 的干预(看 地导致腐败” “ 。要 防止干部在投资建设 的过渡期 , 制不健全 , 场不完善 , 法 市 得见 的手 ”, 图使 “ 不见 的手 ” )力 看 不 领域“ 倒下” 就必须改革体制、 健全机制。 寻租的研究 对深化 我国体制 改革 , 解
原 因一 : 建项 目建设 最 终决 定 权 制。从 目前的基础建设来看 , 基 很多并没
投资大 幅攀升 , 但在基 建项 目实施 中, 行为的原因及危害
门和 官员屡 出“ 鼠” 我 们可 以借 助 属于国家 , 硕 , 而相关政府部门( 包括政府官 有实现真正 的企业化管理, 没有确立企 员) 为建设权力的使用者 , 他们受国家或 业投资和运营的主体地 位。 投资主体应 匕 主管部门的委托拥有相关项 目建设 该具有独立经济行为能力它必 须是资 级
源 的浪费 而不是社 会剩余 的增 加 ; 二 严重的社会危害 , 其结果 是损公肥私 , 互分离 、 此制衡 的投资体制 。 彼 是任何寻 租活动都 与政府 的管制 、 垄 既导致公共权力的不合理运用 ,又造 断有 关。 成社会资源的畸形配置 ,导致交易费 环节进行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在

国有企业高管寻租性腐败分析——基于云铜原董事长邹韶禄受贿的案例研究

国有企业高管寻租性腐败分析——基于云铜原董事长邹韶禄受贿的案例研究

国有企业高管寻租性分析的理论基础 通过文献梳理 , 已有研究 主要从两个角 度来 分析 国有 企业高管寻租, 一是制度性因素, 另—个是非制度性因素。 ( 影响国有企业高管寻租性腐败的制度性因素 一) 王克 敏 、 王志超 (07 基 于代 理理 论分 析框 架 , 20 ) 应 用 LS E IR L模 型实 证分 析 发 现 当 高 管 控制 权 缺 乏 监 督 和制衡 、 司治理 结构 不完 善 时 , 司激 励 约束 机 制 公 公 失效 , 高 管寻租空 间增 大 , 管通 过控 制权 获 得 了 导致 高 更直接 的寻租渠道 , 在实现其个人利益最大化方面拥 有 了更 直接 的选 择 。在 许 多 国有 企业 公 司 , 多 数 总 大 经理 同时兼 任 董事 长 , 成 了高 管 自己聘 用 自己及监 形 督 自己的局面, 势必降低对高管的监督和约束 , 赋予了 高管较 大 的控 制权 。 国务 院 国有 资 产监 督 管理 委 员会 研 究室 (08 通过对 国 内内部 控制 体 系建设 方 面与 20 ) 跨 国公 司相 比发 现 : 一是 国 有企 业 内外 部 管 理 控制 环 境 不健全 , 中包 括 外部 法 律 法 规 不 健 全 和企 业 治 理 其 结 构不健 全 。二是 缺乏 完 善 的控 制 机 制 , 括 企 业 经 包 营决 策方 面控 制 不 力 , 现为 对 重 大 业 务 和 长期 合 同 表
在高管层手 中, 形成 较严重 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这一 论点概 述 了长 期 以来 国有 企 业 高 管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根 源 。特别 是处 于 转 型 时 期 的 我 国从 18 90年代 末开 始 国有企 业改革 浪 潮 以来 , 企 高管 暴 露 出的 腐 败 势头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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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寻租性腐败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的推进, 腐败现象也日益蔓延泛滥。

在一片反腐倡廉的声浪中, 腐败现象不但没有收敛,却反而愈演愈烈。

从经济学角度看,腐败的性质是一种寻租活动。

因此,本文从经济学的寻租理论出发,对寻租性腐败活动,寻租性腐败的危害,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的对策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寻租,腐败,寻租性腐败一、寻租性腐败(一)寻租性腐败的内涵在寻租理论的文献中,寻租的定义多种多样。

寻租一词,是由安妮·克鲁格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提出的。

布坎南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塔洛克认为“寻租是指那种利用资源并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

由此可见,寻租是一种权钱交易或权权交易的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腐败概念已经被引申为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泛指人类的道德行为或社会风气的败坏和堕落。

它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文献和场合。

对寻租和腐败内涵的理解可以看出,寻租是公共权力的异化,是腐败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

寻租性腐败是由寻租活动导致的一种腐败行为。

(二)我国寻租性腐败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各样的寻租活动在我国愈演愈烈。

寻租涉及的领域几乎无所不在,寻租的主体大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小到居民个人和家庭。

寻租的手段和方式花样繁多,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

其中,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非法寻租活动主要偷漏税、走私、腐败问题等,而其中以贪污和贿赂为主要形式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腐败问题对社会的影响尤为重大。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党政干部的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每年查获的这类案件的案值逐渐增加,而且涉及的高级干部也越来越多。

我国从2008年到2013年8月五年多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99.9%被判决有罪,贪污贿赂案件群众举报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各占1/3,查处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人数同比上升60.4%,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五年多来共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

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总体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寻租性腐败活动呈现出不断滋生蔓延的趋势,尽管政府一直强调要反腐倡廉,但是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国仍需加大管理力度。

(三)常见的寻租腐败活动及其变异形式在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常见的寻租活动主要有:其一,价格双轨制,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例如政府控制某些商品价格,由于需求过旺,市场价格远高于官方价格,其价格差形成经济租金;其二,经济特权,这是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而法律和制度未能限制的经济特权,阻碍了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以维护或获取既得利益,例如,行业管制;其三,进口高关税和进口配额,高关税可以保护民族企业免遭国际竞争压力以便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当该产业要跨越幼稚阶段时,由于少数几家企业垄断,这些企业往往会因高关税保护而放弃改进技术、提高质量和增加市场竞争力的努力,它们同样可以坐收远高于其它产业要素收入,设置进口配额和进口批件,人为设置非关税壁垒,实行外贸专营,名为保护国家利益,实为保护这些官办机构和垄断性集团的既得利益;其四政府对某些地区和集团的“优惠政策”,这相当于为某些地方或行业提供了一种垄断。

不仅如此,如今,我国的寻租活动有了多种变异形式。

寻租腐败活动在新时期的变异形式之一, 就是在官场上出现了“情人经济”。

权色交易的种种现象, 诸如, 以色谋权, 色助官贪,贪钱买色,色比官贪等,演出了许许多多活报剧, 丑陋到了极点。

但双方的本质只有一个, 权色交易,就出现了“情妇经济”。

寻租或腐败活动在新时期的变异形式之二, 是在官场上出现了“雅贪”、“雅贿”的现象。

这是贪官的又一个变种, 当今十分的盛行。

这种犯罪形式,具有一定的欺骗性,表面上使得送者有理有据,收者心安理得, 腐败合法合理,而且在形式上多种多样,包括:满足领导所谓的兴趣爱好,一些贪官表面上不贪财、不贪色、不贪钱, 却大量收受字画、古玩、奇石、纪念币、珍贵邮票等;给与领导评委的头衔与荣誉, 再送上高额“评审费”;请领导题字题词再送上高额“评审费”,等等。

因此在犯罪认定上又具有一定的疑难性,增加了打击腐败的难度。

但其实质仍然是权钱交易,是行贿者为了讨好附庸风雅的官员,适应贿赂新需求,而在贿赂方式上产生的新变种,仍然符合受贿罪本质特征。

总体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寻租性腐败活动呈现出不断滋生蔓延的趋势,尽管政府一直强调要反腐倡廉,但是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国仍需加大管理力度。

二、寻租性腐败的危害寻租活动干扰和影响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事业 ,使社会长期处于紊乱、停滞和低效的状态,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陷阱。

寻租腐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阻碍资源的有效配置,浪费社会资源,加大国家行政机构运行成本。

一方面,寻租者通过寻租获得支配稀缺资源的优先权,取得垄断地位。

这样,资源不是由市场配置,而是一定程度上由寻租活动来支配,这必将使市场难以发挥其优越性,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寻租活动有的采取合法形式(如通过游说、院外活动谋求政府优惠待遇),有的采取非法形式(如行贿受贿),但其共同点都是浪费社会资源。

它们本身白白地浪费了社会的经济资源,使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浪费在这些无益于社会发展的活动上。

其中包括利益获得者无效使用资源造成的资源浪费;寻租者进行游说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以及为疏通层层关系而支出的礼品与金钱;政府为对付寻租者的游说与贿赂而进行的反游说、反贿赂所耗费的时间、精力与资源等。

而且政府官员为了获得租金 , 会故意降低办事效率, 故意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政府官员对租金或贿赂的索取, 势必增加行政机构的运行成本。

2.寻租性腐败严重损害经济增长。

寻租性腐败对经济增长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寻租性腐败使完善的市场体系难以形成。

传统利益格局使拥有项目、特权、优惠和稀缺资源供给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放弃权力,由此会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资金市场等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建立。

其次, 寻租性腐败使交易费用大量增加,,并导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的扭曲。

一般说来, 交易费用会随行贿和小集团政治活动的流动而普遍上升。

由于寻租者插手流通环节,从中渔利,使流通环节大大增加,交易费用必然大大提高。

根据科斯定理,不同制度安排的资源配置效率是不同的,过高交易费用会阻碍经济交易活动的进行,交易费用增加则会使原本落后的产权保护制度更严重地损害经济增长,同时会使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扭曲。

3、寻租性腐败会破坏制度和规则。

租金是由行政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平等竞争环境而产生的收入。

政府对企业进行管制,大大增加了政府官员对企业的干预权力,这种权力的设置是一种设租行为,即权力者在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和行政管理过程中阻止供给增加,造成拥有权力者获取非生产性利润的环境和条件。

由设租到寻租, 产生了一个贪污腐化因果联系的恶性循环圈,政府干预市场→租金产生→寻租者寻租→租金规模扩大→政府再干预。

腐败逐渐发展成一种创造租金的制度,甚至能变成一种永久性的制度。

换句话说,腐败的权力能够被明确界定,这些权力可以被界定得非常清楚,以致实际上可以转让、分配、继续和销售。

既得利益者不但会力求保持原有的租金制度,还会设计出新的租金制度以扩大租金规模。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没有从制度方面保证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得到最低限度的报酬和好处。

寻租性腐败破坏现有制度,使促进创新的激励机制难以形成,经济组织缺乏效率,这必然损害经济的增长。

4、造成社会道德沦丧,寻租性腐败的存在还对公众的伦理价值观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建立在背景、权力、靠山、金钱、关系等因素之上的利益分配机制违反了对诚实努力工作的人进行奖励这一社会道德准则,破坏社会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毒化党风、政风、社会风气。

而且,改革开放前,我国人均收入差距不大,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由财富分配差距拉大等形成的心理失衡加大,而寻租性腐败则扭曲了利益分配机制,致使社会道德准则和社会公正受到质疑,严重恶化人们的道德水准,减少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最终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沦丧。

5、导致腐败盛行,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经济租金越高,寻租激励就越大,政府的寻租成本就越高,腐败现象就越严重。

寻租行为孕育“商人型政客”,降低行政机构的道德水准,腐蚀干部队伍,引发政府官员的腐败,造成部门与行业的不正之风。

政府寻租导致不同政府官员的争权夺利,降低政府及社会制度的“公信力”,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削弱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

6、使社会财富产出的减少和分配不公。

寻租活动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 ,并不增加任何新产品或新财富 ,只不过改变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把更大一部分的国民收入装进私人腰包。

寻租和反寻租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如果投入到社会财富的创造中去,比如投资于生产或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 ,就能增加社会财富。

在寻租社会中,生产者未必多劳多得,而没有从事生产活动的寻租者却可能大发横财,这对努力工作的生产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削弱其发展生产的激励。

寻租为人们提供一种扭曲的刺激,它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或示范效应,一个社会商业上的成功者多数源于寻租受益,就没有多少人肯靠生产来努力致富。

三、寻租性腐败产生的原因寻租活动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在现代国家中,由于公共产品、外部性等原因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运用政治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加以宏观调控和微观管制。

但由于政府自身一些缺陷,过多的政府干预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政府寻租行为就是其中后果之一,导致政府寻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政府过分干预。

寻租是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和管制的必然产物,政府干预不可避免地存在垄断与特权,这种垄断形成了有别于市场价格的显在的或潜在的政府价格,两个价格差就形成了“经济租”。

政府以外的经济主体会千方百计去获取这样的租以谋求超额利润,而官员也会利用所掌握的权力谋求个人利益和“设租”。

这样,经济主体获得低于正常价格的生产要素,政府官员在供应分配要素时私下获得各种贿赂,双方共同划分“租”。

政府设租、企业寻租从而形成了行贿受贿的权钱交易循环。

2、信息的不完全和非对称。

一般地,寻租活动都是与信息问题相关的。

正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有些人可以在某些地区或局部市场上建立起垄断力量,这样,即使表面上市场是竞争性的,市场均衡也不可能达到均衡,也不是帕累托最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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