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人行)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人行)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人行)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额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支付系统运行的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总中心)和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城市中心支行的清算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的运行部门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包括下列范围:

(一)国家处理中心;

(二)城市处理中心;

(三)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

(四)连接国家处理中心与电子联行主站的电子联行转换中心;

(五)各中心(系统)互联的网络。

第四条总中心负责国家处理中心、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及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之间网络(以下简称主干网络)的运行和维护;对城市处理中心进行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各分中心负责所在城市处理中心及其相关网络的运行和维护,配合总中心维护主干网络;负责所在城市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运行的协调指导。

各商业银行负责本行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操作管理

第五条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应设置系统管理员、业务主管、操作员和技术支持员岗。

系统管理员负责配置运行参数,设置、监视系统运行状态,增加、更改、删除用户等。

业务主管负责系统的业务运行,对用户授权,设置业务参数,处理或授权处理异常支付业务等。

操作员根据业务主管授权负责日常运行操作,维护行名行号数据,备份业务数据等。

技术支持员负责设置系统参数,维护软件、硬件、网络、线路,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所在城市的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支付系统所有用户的管理应遵循“双签制”原则,即系统管理员负责开设用户,一名业务主管负责对用户授权。

第七条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每日运行时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和运行时间的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业务主管部门的书面通知执行。

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和保障支付业务的正常处理,系统需要延长运行时间的,由总中心决定调整当日运行时间。

第八条总中心、分中心、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运行部门应严格遵守运行工作日和运行时间的规定,不得迟延登录和提前签退系统。

第九条总中心应严格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书面通知进行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的增加、更改或删除。

分中心、前置机系统运行部门不得擅自对行名行号进行增加、更改或删除。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支付系统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规范操作,认真监视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研究解决。

第十一条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电子联行转换中心操作人员对待办业务事项应及时处理,保证日终前所有待办业务事项全部处理完毕。

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当日存有滞留业务的,必须全部打印存档。

第三章机房管理

第十二条支付系统机房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装修;机房的温度、湿度、供电指标应满足支付系统设备要求;城市处理中心机房面积应满足支付系统设备和运行的要求。

第十三条各级运行部门应切实加强管理,保持机房清洁、整齐、有序,做好机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禁止在机房内使用明火或电暖气等可能影响运行的设备;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和磁性物品等可能影响运行的危险品带入机房;禁止将食物、饮料带入机房。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支付系统设备(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专用设备等)应按人民银行资产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按来源、类型、型号、数量、安装日期等登记造册,并做到定期复检、账实相符。禁止将支付系统设备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支付系统主干网络设备由总中心统一维修。

第十七条支付系统设备和场地配套设施应按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填写检查维护记录备案。

第十八条对支付系统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制定可操作的应急和恢复方案,并配备随时可用的备份设备。

第十九条支付系统设备因故障需外出维修时,应将相关数据删除。

第二十条支付系统机房应配备专用传真机、专用程控电话、拨号备份线路和专用调制解调器。

第五章文档管理

第二十一条运行文档包括支付系统有关技术资料、操作手册以及支付系统运行中使用和产生的存储介质信息和书面信息。

第二十二条运行文档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运行文档保管应入库,并登记“运行资料保管登记簿”,做到防盗、防磁、防火、防潮、防蛀。

第二十四条对存储介质形式的运行文档,要定期检查、定期复制,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而丢失资料。

第二十五条运行文档只限内部使用,严格按照借阅人岗位职责登记借用,禁止复制和外借。

第二十六条支付系统运行中产生的书面信息和存储介质信息按同期会计档案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废弃或过期运行文档的销毁,比照会计档案的销毁办法处理。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未经运行部门领导批准,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要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二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权限内操作,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操作,禁止试探权限以外的其它功能;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时,应退出登录状态。

第三十条操作人员在接到分配的用户标识后,应立即登录

系统、修改用户口令,用户口令仅限持有该用户标识的本人知道,不得外泄;操作人员不得使用未经修改的用户口令进行业务操作。

用户口令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操作人员遗忘口令时,应立即报告业务主管,由业务主管通知系统管理员重新设定,并记录备查。

一个用户标识只能分配给一个操作人员,一个操作人员只能拥有唯一的用户标识,承担一个岗位的工作。

操作人员调离岗位时,系统管理员应根据业务主管的书面通知注销原有用户。业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注销原有用户。

第三十一条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维护时,应有业务主管或操作员在场,并对维护内容作出详细记录。

第三十二条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在第一次登录后,应立即更换系统信息识别码。信息识别码应采用不易破解的字符串,并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第三十三条密押设备由总中心统一定制配发,由各运行部门指定专人配置、维护和保管。

第三十四条支付系统全国押密钥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地方押密钥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业务主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总中心负责根据人民银行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和通知制作、

分发全国押密钥,分中心负责根据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业务管理部门的通知制作、分发地方押密钥。

全国押密钥和地方押密钥均由各运行部门的业务主管设置和保管。

第三十五条密押设备或密钥丢失、密钥保管人员调离,所在运行部门应及时报告总中心,总中心应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六条支付系统使用的存储介质,应进行严格的病毒检查,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系统生产设备上进行开发和培训;禁止在支付系统生产设备上使用非支付系统专用的存储介质;禁止在支付系统设备上安装与支付系统运行无关的软件。

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支付系统设备相关参数、配置信息和各系统参与者的支付交易和账户信息。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支付系统设备不得与其它设备、网络连接。

第四十条系统管理员每月至少应对备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保证支付系统备份设备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七章故障处理

第四十一条支付系统出现故障应遵照先报告、后处理、尽

快恢复运行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支付系统故障分常规故障和非常规故障。排除程序和方法在技术维护手册上有描述的故障为常规故障,其它故障为非常规故障。

第四十三条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故障,由技术支持人员或系统管理员按照相关技术维护手册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非常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记录或复制设备提供的相关信息,并将故障现象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由技术支持员或系统管理员根据具体情况对故障进行排除。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并影响运行时,应请求上一级运行部门进行技术支持或启用备份设备。

第四十五条故障排除后,应作好故障现象、故障分析和处理结果的记录。

第四十六条在清算窗口开启前,故障仍不能排除并影响运行时,应参照《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等有关规定处理大额支付业务。

第四十七条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之间通信中断时的存储介质传输,以及城市处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通信中断时的存储介质传输的相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大额支付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试行。第五十条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渭田镇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一定起点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单项支出。 二、大额资金是指5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党政班子会集体讨论”制度。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政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律支票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它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凡是属于纳入市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南平市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执行。 4、严格设备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调拨、报废制度,大型设备购置首先要求使用部门要提出申

请,进行可行性分析,经党政班子会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购置。 5、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6、大额合同项目(1年期、壹万元以上,短期合同累计计算)须由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并按政府相关规定。 7、各类报销项目审批权限按渭田镇镇直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本制度要求。 四、建立监督制度 1、明确监督主体,党政办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财务人员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大额支付系统

第一部分大额支付系统简介 一、什么是现代化支付系统?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结构是什么?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两个系统组成。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旨在为各银行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实行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旨在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支撑各种支付业务,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需求。在物理结构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立有两级处理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NPC )和城市处理中心(CCPC )。国家处理中心分别与各城市处理中心相连,其通信网络采用专用网络,以地面通信为主,卫星通信备份。 NPC——国家处理中心。NPC位于北京,负责汇总、转发全国各城市处理中心数据,并进行全国资金清算。NPC生产环境以国家处理中心为主题,并包含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同时与国债系统、国库业务系统、会计业务系统对接。 CCPC——城市处理中心。以中心城市为单位,通过城市金融网与各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互连,汇总同城各商业银行数据,进行本地处理后,大额实时、小额及同城票据轧差后日终向NPC转发数据。CCPC通过国家金融网与NPC实现联接。 MBFE——商业银行前置系统。各商业银行的跨行资金支付业务,先经各商业银行内部对公等系统汇总后,转发至MBFE。MBFE负责采集数据,并向CCPC转发。MBFE通过同城广域网与CCPC联接。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资金是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2、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3、10 万元以上投资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授权董事

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2、工程项目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3、100 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和外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4、集团内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1、投资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2、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3、有关项目的需要报经上级公司的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后做出决策。2、支付复核: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 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 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 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 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 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决策形式 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 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 招投标管理。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第八条上会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会的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大额支付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基本介绍 一、什么是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简称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现代计算机 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处理同城和异地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小额贷记支付业 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的应用系统。大额系统在我国支付体系中 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上半年,全国大额支付系统日均处理跨行支付业务65万笔、金额1.6万 亿元。2005年4月,大额支付系统在我市上线运行。 二、大额支付系统的目的是什么? 建立大额支付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给银行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效、安全 的支付清算服务,防范支付风险。 三、额支付系统业务范围是什么?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范围包括一般大额支付业务、即时转账业务和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1) 一般大额支付业务:是由发起行发起,逐笔实时发往国家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清算资金后, 实时转发接收行的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中央银行和国库部门办理 的资金汇划等。(2)即时转账支付业务:是由与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直接连接的特许参与者(第 三方)发起,通过国家处理中心实时清算资金后,通知被借记行和被贷记行的业务。目前主要由中 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发起。(3)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是支付系统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结算 和通汇而专门设计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的资金清算的业务。 四、“大额支付系统”的“大额”的标准是什么? “大额支付系统”的“大额”是指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业务,目前“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金额 起点是0元,也就是说所有的贷记支付业务都可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 五、目前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周期有多长? 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一笔支付业务从支付系统发起到支付系统接收行的时间为实时到达。如 收款客户的开户行应用大额支付系统,付款客户在营业日当日下午17:00前办理的大额支付业 务都可实现实时到达收款行。实现了全国支付清算资金的每日零在途,彻底改变了电子联行系统 “天上三秒,地上三天”的状况 六、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是? 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8:00至17:00为日间业务处理时间。

高大上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高大上集团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行为,明确大额资金管理职责和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企业的重大投资、重大融资、资产抵押及质押、对外担保、对外提供借款、对外捐赠、境外投资等非日常经营性资金。 第三条大额资金管理的原则:开展行为前期论证、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归口管理职责明确、规范行为过程控制,设置资金额度层级审批权限,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母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参照执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部门管理职责 第五条按照大额资金管理内容和流程,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发展规划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基本建设部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 第六条发展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牵头完成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可研论证和审批核准;参与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及方案论证。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和捐赠管理办法;牵头完成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和捐赠相关工作。 第八条基本建设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等办法;牵头完成集团公司融资、担保、资产抵押及质押工作;负责对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工作;参与对外投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投资、资产抵押及质押等经济行为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负责大额资金的支付及审核工作。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大额资金合同审核工作;参与股权投资、资产抵押及质押等经济行为的前期调研及方案论证工作;对融资、委托贷款、担保、资产重组、资产抵押及质押工作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作为各板块业务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板块内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和方案论证;监督板块内企业大额资金使用。

集团下属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公司大额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大额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性,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根据《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XX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银行信贷资金、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宗采购及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薪酬支出不列入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按照《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XX公司(本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额资金使用须经XX公司经理班子决策范畴。 第二章权限界定 第四条所有银行和其他信贷资金,3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奖励等非生产性支出,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以上的债务重组项目,1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大宗采购支出、XX公司内部单位借款,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项目支出,须经XX公司经

理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经理班子讨论决定的同一事项(如讨论通过的项目、计划、合同,以及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等)范围内出现多笔资金支付的,不再上会讨论,根据《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集团审批支付。然后按《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程序审批。 第五条申请支付部门提出申请(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并附有关材料),交由XX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签署意见提交XX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经理班子会讨论决定。用款单位根据决策意见,按照《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审批程序审批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支付。财务部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支付。 第六条若发生应急支付事项,公司经理班子统一资金支付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及时拨付应急资金,事后完善有关手续并在经理班子会上通报。 第七条须报集团公司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按其有关规定报批。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八条公司经理班子会在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议题前,分管领导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充分协调,对涉及企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

银行大额支付说明

大额支付行号编制规则说明 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提高资金汇划速度,减少资金汇划环节,方便查询查复而开发的一套资金清算应用系统,参与使用该系统的各家银行均有一个12位的大额支付行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目前,各机构使用的汇票专用章上都刻有该机构的大额行号,从事票据业务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和掌握大额支付行号的编制规则,从而提高在资金汇划和汇票专用章鉴别环节的业务能力,现将该行号的编制规则说明如下: 1、大额支付行号的前三位代表各银行的行别,详见下表: 001:中国人民银行 102:中国工商银行 103:中国农业银行 104:中国银行 105:中国建设银行 201:国家开发银行 202:中国进出口银行 203:农业发展银行 301:交通银行 302:中信银行 303:中国光大银行 304:华夏银行 305:中国民生银行 306:广东发展银行 307:深圳发展银行 308:招商银行 309:兴业银行

310:浦发银行 313:城商行 315:恒丰银行 316:浙商银行 318:渤海银行 319:徽商银行 401:城信社 402: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 403:邮政储汇局 需要说明的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的行别代码为:314;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江苏农村合作银行和贵州农村合作银行的行别代码为:317,外资银行的行别代码详见下表: 501:汇丰银行 502:东亚银行 503:南洋商业银行 504:恒生银行 505:中国银行(香港) 506:集友银行 509:星展银行(香港) 510:永亨银行 531:美国花旗银行 532:美国银行 533:美国摩根大通银行 561:三菱东京日联银行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南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苏悦南控﹝2017﹞96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本办法中的“集团”系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大额资金支付是指公司运营中单笔金额达一定标准的资金支付;大额资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业务类型分别明确大额资金支付的标准、审批权限及审批方式。支付审批方式是指协同审批。 第二章资金支付具体管理规定 第五条采购商品

采购商品中,贸易业务采购商品的大额资金支付标准为单笔500万元,其它业务采购商品的大额资金支付标准为单笔10万元。 1.贸易采购 贸易采购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以下的,支付审批采取协同方式,具体由市场部发起,市场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风控部审核,项目负责人、董事长审批;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含)以上的,按上述流程审批。资金支付时,需附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和商品数量等文件。 2.其它采购商品事项 其它采购商品事项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以下的,支付审批采取协同方式,具体由业务部门发起,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风控部审核,项目负责人、董事长审批;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含)以上的,按上述流程审批。资金支付时,需附部门请示、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公司批复等文件。 第六条购买服务 购买服务包含不限于贸易业务运杂费、鉴证咨询、劳务、物业管理等服务。资金支付时,需附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公司审批手续等文件。 1.贸易业务运输服务 贸易业务运输服务大额标准为单笔100万元,流程同贸易采购业务。 2.其它服务事项 其它服务事项大额标准为单笔20万元,单笔支付金额在大

大小额支付系统题库

现代支付应试题库_1 一.判断题: 1.清算窗口时间内,根据需要,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可以向发报中心发送退回申请报文,退 回排队的大额支付业务。× 2.目前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的金额上限为50000元。× 3.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 4.小额支付系统根据直接参与者业务处理需要,可以对其净借记额度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 城市处理中心之间调配均衡。√ 5.小额支付系统对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支付业务做拒绝处理。× 6.小额支付系统支付业务申请止付时可以整包止付,也可以止付批量包中的单笔支付业务。 √ 7.收款行对需要止付的单笔或整包业务,在行内系统或前置机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借记业务止 付申请报文,前置机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收到被止付业务的回执。√ 8.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行7×24小时运行。√ 9.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票面记载收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 10.影像交换系统所有参与者都必须申领数字证书。× 二.单选题: 1.清算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 )和特许参与者开设的用于资金清算的存款账户。 (2 分) A.直接参与者 B.间接参与者 C.直连参与者 D.间连参与者 2.通过省会城市处理中心集中接入支付系统的银行,其所属的地市分支行作为支付系统的间 接参与者可以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 )。 (2分) A.清算账户 B.专用账户 C.基本账户

D.一般账户 3.大额支付系统清算窗口处理时间是( ) (2分) A.16:00-17:30 B.17:30-18:00 C.17:00-18:00 D.17:00-17:30 4.中国人民银行在大额支付系统( )和( )对参与者发起、接收的支付业务种类实行控制管 理。 (2分) A.发报中心、收报中心 B.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 C.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 D.以上答案都不对 5.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汇兑支付、委托收款(划回)支付,托收承付(划回)支付,银 行同业拆借支付,无论其资金属性,目前每笔收取汇划费用( )。 (2分) A.1元 B.3元 C.5元 D.5.5元 6.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为( )。 (2分) A.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B.工作日8:30——17:00 C.工作日8:00——17:00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二)公司向银行贷款; (三)公司股利分配; (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 (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人行)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额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支付系统运行的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总中心)和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城市中心支行的清算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的运行部门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包括下列范围: (一)国家处理中心; (二)城市处理中心; (三)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 (四)连接国家处理中心与电子联行主站的电子联行转换中心; (五)各中心(系统)互联的网络。 第四条总中心负责国家处理中心、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及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之间网络(以下简称主干网络)的运行和维护;对城市处理中心进行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各分中心负责所在城市处理中心及其相关网络的运行和维护,配合总中心维护主干网络;负责所在城市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运行的协调指导。 各商业银行负责本行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操作管理 第五条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电子联行转换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应设置系统管理员、业务主管、操作员和技术支持员岗。 系统管理员负责配置运行参数,设置、监视系统运行状态,增加、更改、删除用户等。 业务主管负责系统的业务运行,对用户授权,设置业务参数,处理或授权处理异常支付业务等。 操作员根据业务主管授权负责日常运行操作,维护行名行号数据,备份业务数据等。 技术支持员负责设置系统参数,维护软件、硬件、网络、线路,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所在城市的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支付系统所有用户的管理应遵循“双签制”原则,即系统管理员负责开设用户,一名业务主管负责对用户授权。 第七条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每日运行时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和运行时间的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 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 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 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 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

1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万元—2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万元—3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现代支付系统(大小额支付)业务知识考试卷及答案

支付系统业务知识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仅有一个正确选项,错选、少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 1.关于大额支付系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B、大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C、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D、大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2.支付系统参与者和运行者因工作差错延误大额业务的处理,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处罚原则是( B )。 A、每日按0.7‰的罚款 B、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 C、每日按0.5‰的罚款 D、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活期存款利率计付赔偿金 3.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普通贷记支付业务,最大汇款金额不得超过( A )。 A、20000元 B、50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 4.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业务分区域业务和全国业务,其区域业务指支票的提出行和提入行均属(B)的业务。 A、小同城票据交换区域 B、同一分中心(CCPC) C、会计集中核算区域 D、大同城票据交换区域 5.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全称分别是( B )。 A、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差额支付系统 B、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C、大额全额支付系统,小额差额支付系统 D、大额全额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6.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回执实现,是通过(B)。 A、大额支付系统实现 B、小额支付系统实现 C、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实现 D、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实现 7.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实物支票应由(A)。 A、提出行保管 B、提入行保管 C、持票人保管 D、出票人保管 8.支付系统行号由(C)定长数字组成。 A、8位 B、10位 C、12位 D、14位 9.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 B ),不可撤销。 A、时效性 B、最终性 C、有效性 D、保证性 10.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C)。 A、特殊参与者 B、特种参与者 C、特许参与者 D、特别参与者 11.( B )业务是指收款银行依据当事各方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 A、普通借记 B、定期借记 C、普通贷记 D、定期贷记 12.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规定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 C )。 A、20万元 B、25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13.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反《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退出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责令退出影像交换系统的,自退出之日起( B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A、1 B、2 C、5 D、10 14.根据《安徽省支付清算系统直接参与者管理办法》规定,直接参与者因流动性不足导致支付系统清算窗口未按时关闭,一年累计超过(B )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可强制其退出支付系统。 A、2 B、3 C、1 D、5 15.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为每个工作日( A )。 A、8:30至17:00 B、8:00至17:00 C、8:00至17:30 D、8:30至17:30 16.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工作时序应与( B )保持一致。 A、大额支付系统 B、小额支付系统 C、票据交换系统 D、银行行内核算系统 17.根据《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实行清算账户余额控制时,清算账户不足控制金额的,该清算账户不得被( D );超过该控制金额的部分可以被( D )。 A、贷记,贷记 B、贷记,借记 C、借记,贷记 D、借记,借记 18.支付系统所有用户应当严格权限管理,增设用户和变更业务参数等操作应当遵循( B )原则。 A、单签制 B、双签制 C、分签制 D、合签制 19.小额支付系统实行( A )不间断运行,系统工作日为自然日,其资金清算时间为( A )的工作时间。 A、7×24小时,大额支付系统 B、7×24小时, 小额支付系统 C、自然日,大额支付系统 D、自然日,小额支付系统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 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之 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所 属内部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的原则。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

机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第九条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资金使用事项可由各公司行政正职和总会计师(或会计负责人)联名签署审批。 第十条各公司财务部门是大额资金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支付依据等合规性问题。 第十一条各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大额资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XXXX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职工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一定起点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 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是指1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 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大队党支部议事规 则》,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大队领导审 批同意后,由党支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 律支票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 则,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它人员的工作程 序和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 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重大事项全程实现公开透明,廉洁、优质、高效工作。 4、凡是属于纳入大队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 行。 5、严格设备管理,建立固定物品购置、使用、维护、调

拨、报废制度,大队设备购置首先要求使用部门要提出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大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购置。 6、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 弄虚作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7、各类报销科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采取主管负责人与 发生各股室、小队、衡、站联签制度,并附明细,由财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建立监督制度 1、明确监督主体,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部门有权拒付。财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大队领导汇报。 2、对大额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大队大额资金使 用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确保大额支付系统快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第四条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含)以上中心支行(库)。 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 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特定业务的机构。 第五条清算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行负责管理,集中摆放在国家处理中心。 本办法所称清算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开设的用于资金清算的存款账户。 第六条大额支付系统处理银行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发起的内部转账业务,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其信息从发起

行发起,经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至接收行止。 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 发起清算行是向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或特许参与者。发起清算行也可作为发起行向支付系统发起支付业务。 发报中心是向国家处理中心转发发起清算行支付信息的城市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是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清算处理的机构。 收报中心是向接收清算行转发国家处理中心支付信息的城市处理中心。 接收清算行是向接收行转发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 接收行是从接收清算行接收支付信息的参与者。接收清算行也可作为接收行接收支付信息。 第八条支付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 支付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产生支付效力,纸凭证失去支付效力;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纸凭证产生支付效力,电子信息失去支付效力。 第九条支付信息经过确认才产生支付效力。支付信息经发起清算行至接收清算行的确认,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信息格式,并按照规定编核密押。 第十条支付业务信息的密押分为全国密押和地方密

大额资金管理规定

大额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资金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高校委员会高校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预算安排的单笔支出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资金以及学校对外投资和借出款。 第三条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在预算确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 第四条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坚持“放管结合、权责对等、民主决策”的原则。校内各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涉及单位长远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支出,应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 第五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校的资金投向股票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职权 第七条大额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签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交财务处备案。 第八条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请款凭据必须由经办人、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九条经办人应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支付业务,对于

审批人未按规定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条单位审批人对大额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全面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应拒绝审批。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审批人负责审核大额资金支出业务的合理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对违规开支,应拒绝审批。 第三章审批及支付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 (一)各单位经费支付: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处主管副处长审签支付;100万元及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处长审签支付。 (二)学校统管经费支付:学校统管的日常运转经费(包括水电暖物业费及工资津贴等)、学生奖助学金等由财务处主管副处长审签支付;其他统管经费由财务处长审签支付。 (三)科研项目经费支付:100万元以下的,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审签支付;100万元及以上的,经所在基层单位审核后,由财务处主管副处长审签支付。 (四)基建和大型维修项目经费支付:100万元以下的,经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处长审签支付;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长审签支付;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审签支付;1,000万元及以上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后,由校长审签支付。 (五)对外投资和借出款支付凭学校有关会议纪要办理:经财务处长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签,最后由校长审批支付。 第十三条支付程序 (一)支付申请。各单位或个人用款时,经办人应提供相关材料,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 3.1 资金 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

3.2.3 公司股利分配; 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