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0•【字号】赣市府发[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发〔2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赣州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赣州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实施的第一年。
为深入贯彻《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1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确保依法行政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新跨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一)组织起草贯彻《意见》实施意见市、县两级要在认真学习《意见》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情况,将《意见》中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提出符合本地依法行政现状,具有本地特色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意见》的全面、更好落实。
(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1.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权限,确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重大决策范围,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
《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规划公布《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附: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1)赣州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包括赣州市域范围,面积约为3.9万平方公里;(2)赣州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主要包括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辖区范围,面积约为597.02平方公里;(3)赣州历史城区保护规划,范围为北至章江和贡江,南至红旗大道,西至环城路,东至东河大桥,面积约为3.22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是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7)《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8)《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2007年);(9)《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09年);(10《赣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2007年修编)。
第三条规划原则规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人文结合自然的整体性原则、地域特色保护的原真性原则、保护发展互动的可持续原则,以及保护规划管理的分类别原则。
第四条规划内容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下列内容: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等。
第五条规划目标保护主题:保护赣州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特色的宋代遗存和明清至民国的古城民居风貌景观, 保护并充分挖掘其以客家文化为背景的多元性文化内涵。
保护基本点: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的关系。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方案的审定、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
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任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不得随意虚构建筑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情况下以建筑底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密度,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密度按下列规则执行:1.净高在4.5米以下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密度。
2.净高在4.5米以上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不计入建筑密度。
3.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密度。
4.两栋建筑之间架设跨越城市道路且对公众开放的空中人行廊道不计入建筑密度。
第五条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小于2.8米,且不宜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h÷3(h为建筑层高)。
住宅建筑内入户大堂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2米,且不宜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办公、酒店建筑内门厅、大堂、采光厅及大空间的多功能厅、会议厅、大餐厅等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单层单间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沿街商业(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宜大于4.5米;当建筑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赣市府发[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已经2006年3月21日召开的市政府第九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第一部分总则一、编制目的编制《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是为了实施中共赣州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小时城市经济圈”的发展战略,整合圈域要素资源,协调圈域空间分工与合作,增强圈域产业协作和配套,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植产业集群,提高圈域整体竞争力,把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建设成为全市商品、要素和物流交易较为活跃的区域,成为全市经济引力较强的对接“洼地”与经济张力较强的辐射“高地”。
二、指导思想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培育城市经济圈为中心,淡化行政区划概念,从区域角度强化市、县两级及县级之间的经济联系与协作,形成圈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全面协调城镇之间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扶持重点领域及优势产业的优先发展,增强圈域自我发展能力;科学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优质经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圈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1、中共江西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2、江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3、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4、《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29•【字号】赣市府办字〔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5〕30号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于2015年3月20日经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2.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汇总表(略)3.赣州市中心城区2014年已完成征拆(未入库)收储土地统计表(略)4.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宗地表(略)2015年3月29日附件1赣州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增强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中心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2015年工作目标,创新土地收储工作机制,优化收储土地结构,增加收储土地总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利用和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重点突出蓉江新区、综合保税区等重要区域收储,为促进中心城区高效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收储原则和工作思路(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作。
坚持政府主导,“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土地储备基本思路,加强政府对储备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
对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实行统一调度管理。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8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4月7日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2015年,继续突出优先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目标,在完成好省民生工程实事基础上,整合资金300亿元以上,办好40件民生实事。
一、群众生产生活1.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3100万元(2015年完成3100万元),全面实施上犹江水库及章江沿线水源地保护工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2.续建上犹江饮水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25.94亿元(2015年完成1亿元),加快上犹江引水工程建设,全面改善中心城区及上犹、南康、赣县沿线居民饮用水质量。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环保局、上犹县政府、南康区政府、赣县政府〕3.优化城市路网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32.01亿元(2015年完成17.71亿元),打通章江南大道西延、金秋路、学府路等断头路;加快实施红旗大道与八一四大道、赣江源大道与会昌路等道路交叉口、五洲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涵洞、南门口下穿隧道等交通节点改造;加快南河大桥扩建、章江新区次干道、支路网31个路段建设;推进蓉江新城路网、和谐大道、黄金大桥、武陵大桥、客家大桥、佳辰路等道路桥梁建设;开工建设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重大项目策划、开发、包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重大项目策划、开发、包装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3•【字号】赣市府发[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重大项目策划、开发、包装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1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为做好重大项目策划、开发、包装工作,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现将《赣州市重大项目策划、开发、包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赣州市重大项目策划、开发、包装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尽快策划、开发、包装一批经济效益好、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能加快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有力推进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围绕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战略,打造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金融中心,江西绿色崛起的重要一翼和生态经济、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钨产业、稀土产业战略基地和世界最大的优质脐橙产业基地,高质量策划、开发、包装一批重大项目,有效吸引资本投入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保持投资快速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通过连续开发、滚动更新,建立“十二五”重大项目储备库。
围绕高端矿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交通、能源、城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特色农业产业(含基础设施)、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策划、开发、包装一批重大项目。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赣市府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赣市府发[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积极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经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批转,请你们根据该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成为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交通运输便捷、产业经济繁荣、辐射带动力强,最适合人们居住和创业发展的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为全面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赣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规划。
本规划的范围涵盖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县和南康市的部分区域,实施期限为2008-2011年。
本规划总体思路是,以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前布局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体制不顺、投资不足、各种设施不配套、综合效益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带动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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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关于公布《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告《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4.《赣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赣州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7.赣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等。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本规划以《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划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规划范围,西起厦蓉高速公路,东至环城高速公路,北到水西钴钼基地、水东,南到创新区。
2、城市近期建设目标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旅游中心基本建成。
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
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13%;财政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80亿元,年均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16%;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3.5亿元,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长15%。
3、发展规模人口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05万人左右。
用地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左右。
4、近期空间发展方向以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期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为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南进、西拓、旧区提升”的空间发展策略。
5、近期建设重点(1)、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以路网建设为先导,拉开特大城市框架。
逐步充实和完善城市新区,加快新城市中心地区建设;改善旧区环境,优化旧区功能。
(2)、配合城市主体框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尤其是新区的市政设施(包含综合交通设施)网络的建设。
(3)、加快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6、近期重点发展区域(1)、章江新区近期重点建设行政办公、商务金融、文化博览、居住等项目。
规划建设用地1786.8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796.76公顷。
(2)、水西湖边片区近期重点建设香港工业园北区,主要建设工业及其生活配套项目。
规划建设用地1866.4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018.73公顷。
(3)、创新区近期重点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奥体中心、高校园区综合配套服务区等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380.1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605.83公顷。
7、近期改造、完善区域(1)、河套老城区近期主要以打通断头路、小游园建设、棚户区改造、市场及厂区搬迁等项目对老城区实施有机更新,规划建设用地1430.34公顷。
(2)、西城区近期以钨、稀土等有色金属的精深加工为突破点,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建设西城区中央商务区等项目完善提升西城区功能。
规划建设用地2243.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28.05公顷。
(3)、沙河片区近期以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工业项目等项目建设完善提升沙河工业园功能。
规划建设用地756.4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30.05公顷。
(4)、水东片区(1)、行政办公:推进章江新区行政办公用地建设,加速推进河套老城区各市直机关的搬迁。
(2)、商贸:促进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
重点扶持章江新区各现代商贸服务业集聚,加快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步伐,大力推进专业市场从商品集散地向物流配送中心转型,积极引导专业市场改造。
(3)、文化体育:依托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市场化主体,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产业联动发展。
着力推进城乡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4)、卫生: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专科诊疗中心、综合医院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为基础,以民营医疗机构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旅游:积极配套发展旅游交通、休闲、娱乐、购物、度假、餐饮、住宿等系列关联产业,加快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联动发展。
2015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707.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52%,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6.26平方米,新增公共设施用地515.71公顷。
12、工业和仓储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为龙头、特色产业园区(基地)为支点,强化园区产业规划与功能定位,形成特色鲜明的园区发展格局。
重点建设世界知名的稀土磁性材料及永磁电机、发光材料及绿色光源、硬质合金及刀钻具产业基地,以及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主攻新型工业。
推动矿产资源产业高端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承接产业品牌化、传统产业高新化,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产业,在做大工业总量、优化工业结构中提升工业主导地位。
主攻优势产业集群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与高端矿产产业发展相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相结合,形成主导产业突出、同类行业集聚、配套企业完备的产业集群。
着力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
加快建设与先进制造业紧密联动的现代物流基地和项目,形成以赣州为中心、辐射周边四省八市的“三小时物流服务圈”;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农村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绿色物流,加快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各级物流服务网络建立,构筑赣州市现代物流体系。
13、对外交通建设规划(1)、航空建设规划:重点实施赣州新黄金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线加密,建设支线航空枢纽。
(2)、铁路建设规划:完成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和赣韶铁路建设项目,争取在“十二五”前期完工通车。
启动昌吉赣客专工程建设,并争取赣州至深圳客专的立项与开工建设。
(3)、水运航道建设规划:重点建设赣州港水西综合(货运)码头工程。
开发建设章江两岸、八境公园、建春门、储潭等旅游观光、水上娱乐码头。
整治赣江航道和内河港口,将赣江提升为三级航道,形成通达长江的水运通道。
(4)、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建设规划:完善高速公路及出入口建设,争取尽快实施现105国道和323国道改线,减少过境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重点实施中心城区对外出入通道建设工作:建设复兴大道,提升沙石赣州南出入口服务能力;建设完成赣南大道,提升赣县出入口区域服务能力;建设和谐大道,构建城市南北向的出城便捷通道。
实施站东涵洞改造工程和文明大道东延工程,改善沙河站东出入口交通不畅现象。
加快西出入口道路(即东江源大道)工程和西河大桥改建工程的建设,提高水西赣州北出入口的通行能力。
延伸金岭西路、改造赣丰线,构建城区西向出城的快捷通道。
(5)、综合枢纽建设规划:迁建赣州汽车客运总站至赣州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赣州综合客运枢纽站。
迁建赣州汽车客运总站之赣州综合客运枢纽,建成后现状赣州汽车客运总站改为公共停车场库。
迁建赣州汽车客运东站、扩建赣州汽车客运西站。
建设赣州汽车客运南站,结合铁路赣州新站建设赣州特大城市南部综合交通枢纽站。
建设火车东站铁路货运枢纽站和火车南站铁路货运枢纽站。
14、城市道路交通建设规划(1)、区域性交通干道:推进贡江大桥和红旗大道东延工程的建设,实施东桥路与红旗大道、储运路及东胜山路等错位交叉口的改造。
实施站东涵洞改造和文明大道东延工程建设。
建设赣储公路改造工程,并实施东河大桥东侧道路节点的改造。
启动客家大桥建设工程工作。
继续推进西河大桥改建工程的建设,实施赣通大道建设。
继续推进赣南大道新世纪大桥的建设,积极推进兴国大道及其跨章江大桥的建设,并将兴国大道延伸至科技大道。
实施筱坝大桥两端的科技大道、黄金大道的建设,推进工业一路南延与复兴大道相接。
(2)、片区内部道路:实施河套老城区打通断头路工程12项,完善道路微循环系统;改造错位交叉口4处,增强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
继续推进章江新区干路的建设,完善新区成熟区域的支路建设。
实施水西湖边片区干路网建设,积极推进西城区南侧路网的建设。
开工建设创新区各主要干路,积极启动出口加工区、综合物流园区内部道路网的建设,推进和谐大道与323国道改线的建设。
其余片区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适时提前进行城市道路网建设,推动城市发展。
15、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设中央苏区烈士陵园、章江南岸生态公园、马祖岩生态公园,继续完善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五龙客家风情园、杨仙岭公园、通天岩等大型专类公园建设,建立完整、多类型的公园体系。
对河套老城区81处小游园进行改造建设,重点实施章江右岸防洪堤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金龙溪公园、卧龙山公园和世纪园三处城市综合公园;建设创新公园、章江南岸公园等12处社区公园,适时启动各片区各街旁绿地公园建设。
完善铁路、公路、城市主干路及管线廊道的防护绿地建设。
实施城市生产绿地建设项目210公顷,以保障城市苗木自给。
2015年,规划城市绿地1298.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8%,人均绿地12.37平方米。
其中公共绿地1060.2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10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新增绿地710.63公顷。
16、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1)、给水工程建设规划从陡水水库建设输水管道至开发区马坳,另新建二根输水管道分别至赣州市二水厂、三水厂;新建中心城区与赣县、南康城区之间的供水互补管廊;增设7座加压泵站;随新建道路一起同步完成给水管道建设。
(2)、雨水工程建设规划新建或完善道路排水管网建设;增设4座排涝泵站。
(3)、污水工程建设规划白塔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水东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香港工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沙河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沙石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水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老城区北部截污工程及污水(4)、电力工程规划建成华能瑞金电厂二期工程,新增发电能力132万千瓦。
新建4座220KV变电站、15座110KV变电站,扩建2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
实施开发区及香港工业园区开关站建设。
开展超高压、特高压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赣州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赣州东(瑞金)500千伏输变电工程、500千伏赣州#2主变扩建工程等。
(5)、通信工程建设规划新建赣州至厦门4个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赣州至厦门2条光缆传输线路。
十二五期间,应在创新区和西城区分别新建电信支局一座,在章江新区、创新区和西城区分别新建邮政支局一座,同时在邮政业务数量增长快速区域增设邮政营业点。
(6)、燃气工程规划建设樟树—吉安—赣州成品油管道。
建成赣州市城市天然气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