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World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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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

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

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年)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发展条件 (2)第二节机遇挑战 (6)第三节重大意义 (7)第二章总体思路 (8)第四节指导思想 (8)第五节基本原则 (8)第六节战略定位 (10)第七节发展目标 (11)第三章促进城市群空间合理布局 (14)第八节构建“两圈四区”总体布局 (17)第九节完善“一带多轴”网络体系 (32)第十节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 (33)第十一节合理拓展新空间 (36)第四章引导城市群人口有机集聚 (38)第十二节优化人口布局 (38)I第十三节统筹推进人口市民化 (44)第五章推动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 (47)第十四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47)第十六节促进产业协调布局 (51)第六章构筑城市群综合交通网络 (55)第十七节加强城市群对外交通建设 (55)第十八节完善城市群内部快速交通网络 (57)第十九节提升城市群集疏运能力 (60)第七章增强城市群设施承载能力 (64)第二十节构建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64)第二十一节构建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67)第二十二节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共享 (68)第八章推进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 (70)第二十三节构筑“魅力半岛”生态格局 (70)第二十四节协同治理环境污染 (74)第九章提升城市群开放合作水平 (76)第二十五节全方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77)第二十六节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79)第十章创新城市群发展体制机制 (82)第二十七节健全区域发展协调机制 (82)第二十八节创新要素畅通流动机制 (82)II第二十九节完善公共服务共享机制 (85)第十一章规划实施 (90)III前言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是城镇化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高级空间组织形式,是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参与竞争的战略区域。

山东半岛城市群东与日韩隔海相望,西引黄河流域,南北紧邻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世界级城市群,既是环渤海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在新时期我国区域发展战略格局中地位突出。

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二次公示简本

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二次公示简本

烟台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评价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烟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6年1月1、规划方案概述根据《烟台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远景线网方案由4条线组成,总规模约为200公里。

分为两个功能层次,1、3号线为中心区骨干线,服务于芝罘、开发区、莱山和福山4大组团,属于大运量系统。

2、4号线为快线,分别服务于八角、牟平东西两翼与中心区之间的快速联系,属中运量系统。

《烟台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主要包括2条线路,分别为1号线、3号线。

项目总规模约为87km,共设车站69座。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2.1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从声环境保护的角度,部分高架线周围分布着噪声敏感建筑物,须采取道床减振、设置声屏障等综合环境保护措施降低轨道交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只要在设计阶段合理选择设备的位置、型号,并辅以风道消声器及隔声措施,风亭、冷却塔噪声可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车辆段与停车场内检修、洗车等作业噪声,只要合理布局,厂界噪声一般可满足2类区厂界标准。

2.2振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虽然地下线路的振动影响较突出,且沿线的既有或规划敏感建筑相对集中,但由于地铁振动的污染振动治理措施较为成熟,在规划实施中可根据沿线建设情况对待开发区域轨道交通线路两侧进行空间用地控制,必要时根据具体振动影响的程度选择相应的治理措施,轨道交通振动影响一般不会成为建设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2)二次结构噪声源于轨道交通车辆与轨道的振动,降低轨道交通振动就可以相应减轻二次结构噪声影响,采取浮置板道床、弹性短轨枕等减振等措施也可以从根本上减轻二次结构噪声影响。

2.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本规划实施期间,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轨道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及由地表径流导致的污染物入渗;轨道交通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于沿线车站、控制中心、停车场和车辆段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30•【字号】烟政发[2004]11号•【施行日期】200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烟政发[200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一月三十日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建筑容量第五条居住小区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24%,多层住宅不大于20%,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7%,高层住宅不大于14%。

第六条居住小区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0.7,多层住宅不大于1.1,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4,高层住宅不大于2.4。

第七条居住组团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28%,多层住宅不大于22%,中高层住宅不大于20%,高层住宅不大于16%。

第八条居住组团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0.8,多层住宅不大于1.3,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6,高层住宅不大于2.8。

第九条由不同类型住宅混合组成的住宅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最大值,应取单一类型住宅用地的控制指标作为计算的上、下限值,并按不同类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7.13
•【字号】莱政办字〔2016〕39号
•【施行日期】2016.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
“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2016-2020)编制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莱政办字〔2016〕3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省烟驻莱各单位:
《莱阳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8•【字号】烟政办字〔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18日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和人民利益至上,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健全完善“三二一”工作机制为主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安全生产新要求,用探索创新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用最新理念和成功经验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事故防范、企业主体责任、社会支撑和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和2015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1以下;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10%。

(新)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新)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新)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多层住宅用地规模(ha) 60-140 20-40 1.6-7 容积率≤1.2 ≤1.3 ≤1.4 建筑密度≤20% ≤22% ≤25%中高层住宅(7-9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5-35 1.4-6 容积率≤1.3 ≤1.5 ≤1.8 建筑密度≤20% ≤22% ≤24%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0-22 1-4 容积率≤1.8 ≤2.0 ≤2.4 建筑密度≤18% ≤20% ≤22%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50-130 10-22 1-4 容积率≤2.2 ≤2.6 ≤3.0 建筑密度≤16% ≤18% ≤20%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新)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新)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这五年,美丽烟台天更蓝水更碧土更净

这五年,美丽烟台天更蓝水更碧土更净

32走向世界 仙境烟台 Reports of the Achievements of the 13th Five-year Plan “‘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报道“十三五”期间,烟台以推进“1+1+8”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谋划为重点,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烟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长岛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烟台成为渤海入海排污口整治国家试点城市,昆嵛山入选“中国最美森林”。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现截止目前,《烟台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9项约束性指标任务预计能够如期完成。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初步核算,截止到2020年12月底,预计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5.5%,较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完成了85%的“十三五”目标;市区PM2.5 年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改善这五年,美丽烟台天更蓝水更碧土更净The Five Y ears Witnessed Bluer Sky, Clearer Water and Cleaner Lands in BeautifulYantai“十三五”期间,全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烟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图/小草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period, Yantai’s overall qualify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as continuously improved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Yantai made solid strides.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332021.0130.2%,完成了35微克/立方米的“十三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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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2016-2020年)设计任务书
(初稿)
为保障“十三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的及时有效落实,分阶段推进和贯彻城市总体规划意图,我局决定开展烟台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一、规划范围
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烟台市六区范围(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高新区)和栖霞市桃村镇,总面积约3002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6.《山东省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技术规定》
7.《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8.《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
纲要》
9.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四、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16—2020年)》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规划应充分研究上一版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与效果,在规划编制方法、技术手段及编制内容上有所创新。

3.规划应结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近期城市发展目标与对策,促进新时期烟台社会、经济、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应以《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确定中心城区近期重点发展地区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同时统筹考虑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使政府公共投资形成合力,确保公共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政策空间效应的最优。

5. 规划面临烟台新一轮城市建设与发展,要综合考量烟台在产业转型、公共设施、民生改善、有机更新、城市文化振兴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的综合调控,提升城市竞争力。

6. 规划以整合和优化空间为着力点,对中心城区空间发展进行指引,制定整体与各片区的发展策略,发挥近期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公共政策效用。

通过重点项目的策划与安排,一方面提升核心城市的功能与活力,另一方面突出新城发展的乘数效应,形成烟台城市整体发展的联动局面。

7、规划应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探索“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

8、规划应充分考虑烟台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借势中韩自贸区建设,充分发挥独特的地缘优势和良好的合作优势,在通道建设、能源资源、产业发展、经贸往来等方面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带动港口建设和发展,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提升烟台的城市知名度和经济潜力。

五、规划内容
1.立足现状,分析当前城市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发展条件,研究相关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2.研究确定近期城市发展目标定位,重点研究近期城市发展策略、规模及时序。

3.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

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
定。

4.提出近期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5.根据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各类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6.根据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和建设时序的意见。

7.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8.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综合防灾设施建设的意见。

9.提出近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议。

10.提出近期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选址和实施方案。

11.研究规划实施条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1. 设计图纸要求
主要图纸包括:区位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近期土
地利用规划图、重点区域近期建设规划图、居住用地近期建设规划图、工业用地近期建设规划图、现代服务业用地近期建设规划图、重大公共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综合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图、绿地及景观系统近期建设规划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重大防灾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地下空间近期开发利用规划图、以及其它能反映设计意图的图纸等。

2.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除各种分析图、示意图外均应采用DWG、JPG两种格式保存,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2003以上的格式文件。

3.成果提交要求
(1)阶段性成果:内容包括A3文本15套,包括规划设计文本、说明书及图件,A0图板1套(含主要规划图纸)。

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图纸须包括jpg、cad两种格式。

(2)最终成果提交:刻有所有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2套,A3文本15套,最终成果多媒体。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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