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总体规划(20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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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分区规划设计任务书

烟台芝罘区分区规划设计任务书

烟台市芝罘区分区规划设计任务书烟台市规划局芝罘分局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二O一四年六月一、规划背景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濒临渤海和黄海,与日本和朝鲜半岛隔海相望,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城、商城、旅游城。

烟台依山傍海,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避暑和休闲度假胜地。

本次规划任务为烟台市芝罘区分区规划。

芝罘区是“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之一烟台市的中心区,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地处东经121°16'—121°25',北纬37°24'—37°38'。

东北和北部濒临黄海,北与辽宁省大连市隔海相对,系渤海之门户,东和东南与烟台市莱山区接壤,西、西南与福山区、西北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

内与山东腹地相联,外与韩国、朝鲜和日本隔海相望。

全区面积约174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5公里。

芝罘区辖黄务(含卧龙园)、幸福、只楚、世回尧、东山、毓璜顶、向阳、通伸、凤凰台、奇山、白石、芝罘岛12个街道办事处。

芝罘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

境内属低山丘陵区,呈现低山、丘陵、准平原、平原和海岸等多种地貌类型。

西北部的芝罘岛丘陵起伏;中部奇山山脉横亘,境内最高峰大王山海拔401.70米;南、西部地势较为平坦;北部沿海地带属山地港湾型海岸,岸线曲折,山与湾相间,形成较大自然港湾4个。

陆地北端的芝罘岛为全国最大、世界最典型的“陆连岛”。

北部海域岛屿如屏,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16个。

岛岸与陆岸北南对峙,中间水面广阔、波流缓稳的浅海区,滩涂广阔。

整个地形中部高,四周低,呈辐射流向。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工作布署,烟台将进入城市快速发展时期,一方面建设大城市需要进一步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而芝罘区作为烟台市中心城区更将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之一;另一方面,随着青烟威荣城际铁路的建成,为芝罘发展提供了对外交通的支撑。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更新日期:2004-3-18 阅读次数:51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建筑容量第五条居住小区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24%,多层住宅不大于20%,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7%,高层住宅不大于14%。

第六条居住小区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0.7,多层住宅不大于1.1,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4,高层住宅不大于2.4。

第七条居住组团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28%,多层住宅不大于22%,中高层住宅不大于20%,高层住宅不大于16%。

第八条居住组团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不大于0.8,多层住宅不大于1.3,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6,高层住宅不大于2.8。

第九条由不同类型住宅混合组成的住宅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最大值,应取单一类型住宅用地的控制指标作为计算的上、下限值,并按不同类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十条办公、商业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办公建筑,多层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5;高层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不大于2.5。

(二)商业建筑,多层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2.0;高层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3.0。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3.7
2022-03-22
TOP5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浩宇汽车服务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2.9
2022-11-07
TOP6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浩宇汽车服务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2.7
2022-11-2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3.5%
同比增长:-35.2%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1/27
近 3 年(2020-03~2023-02):
4/2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7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凯利汽车服务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2.6
2022-08-10
TOP8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悦达汽车租赁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服务有限公司
2.3
2022-08-10
TOP9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东霖会议服务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61.4%。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4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零一七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3)第一节高新区概况 (3)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4)第三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7)第四节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9)第五节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10)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13)第一节调整完善目的 (13)第二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13)第三节调整完善依据 (15)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 (18)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18)第三节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1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2)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22)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3)第三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4)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空间管控优化 (25)第一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5)第二节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7)第三节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0)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2)第五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4)第六节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 (38)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39)第一节重点交通工程项目 (39)第二节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 (39)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39)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40)第一节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40)第二节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41)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附表: (44)附表1 高新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4)附表2 高新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5)附表3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46)附表4 高新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7)附表5 高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48)附表6 高新区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49)附表7 高新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49)附表8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0)续附表8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51)附表9 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2)附表10 高新区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54)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强化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益的迫切需要。

烟台市莱山办事处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莱院路城市设计任务书

烟台市莱山办事处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莱院路城市设计任务书

烟台市莱山办事处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莱院路城市设计任务书烟台市规划局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二O一一年八月一、规划背景本规划区片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南部,原部分区域(空港新城)已有控规。

2009年12月,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沟莱线以北区域划归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管辖,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产业布局以及城建发展思路的有关精神,沟莱线以南区域沿烟乳线往南拓展。

受用地布局限制,原规划已不太适应该区域新的发展形势。

规划用地东侧为山体(光山、海拔272.5米),山体与本区片之由新近建设的莱院路分隔,莱院路的建成为本区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其西侧为烟台水源地之一的大沽夹河与福山区相邻,沿河有正在规划中的市重点项目烟台北方城(商贸批发物流)。

其南侧为新划入莱山区的,以旅游、观光、生态农业为主导的院格庄镇区片。

由于本区片规划范围的调整,莱院路的建成通车,周边区域新的规划完成,对本区片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迫切需要对本区片编制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时,莱院路沿线两侧是莱山区政府计划重点发展的区域,急需一个完整的控规和城市设计来指导建设。

二、规划范围及区片现状本区片规划范围为:北至两甲埠村东及沟莱线,南至南朱塂堡,东至莱山区街道辖区范围,西至大沽夹河,总规划面积约56.1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图。

规划范围内北侧为莱山机场,对区片内的建筑高度有较大影响。

莱山机场以西与夹河之间,有正在规划的部分烟台北方城用地,约2平方公里。

莱山机场以东为莱山镇政府驻地,建设规模较大。

区片内现有大部分用地为农田果园、沿主要道路散布着约20个大小不等的村庄,建设无序,道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三、设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三)《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四)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五)《烟台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六)《烟台市莱山区分区规划》(七)《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八)《烟台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九)其他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各种专项、专业规划四、规划目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城市化战略为目标,充分调研并深入分析本区片内部及周边的地理环境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明确本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2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2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批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烟政呈〔2023〕4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烟台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大市与制造业强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烟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3.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9.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00.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69.13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4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8%。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烟台市市区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烟台市市区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烟台市市区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6月2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城市自然景观,体现城市整体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实施规划管理以及进行建设活动等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风貌主要包括自然景观、建设控制、建筑色彩与材料、建筑风格、历史文脉等主要因素。

第四条烟台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风貌主要因素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风貌管理规定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风貌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自然景观第六条水体保护: :一:黄金河、柳林河、夹河、鱼鸟河、辛安河以及沁水河应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线范围保护,其它河流绿线按《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二:门楼水库、老岚水库、高陵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应按《烟台市市区环境保护规划》:1994:进行生态保护和建设。

第七条山体保护: 自然山体绿线以上的区域实行封山育林,禁止兴建非供公共休憩和非特殊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开山挖石,乱埋乱葬。

已经破坏的山体应进行整治、绿化。

第八条湿地保护: :一:受人为因素干扰而遭到破坏的城市湿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其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 :二:应创造条件保持城市湿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连续性,保证湿地生物生态廊道的畅通,避免人工设施的大范围覆盖,确保湿地的透水性,寻求有机物的良性循环。

第九条海岸带保护: :一:编制海岸带规划应当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

实施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应从海岸带的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现状出发,兼顾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成区的海岸资源应当保持使用的公共性,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予确权发放使用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闭和占用; :三:潮间带及沿海生态敏感区内的防风林带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 :四:滨海路与海岸线之间不宜规划建筑:群:,确需规划建筑:群:时,应严格把关,并保证视线通透。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30•【字号】烟政发[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烟政发[2004]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一月三十日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使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各城市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烟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烟台市城市规划项目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项目审定委员会)和烟台市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

以上三个委员会是市政府的评审和审查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对城市规划重要项目进行逐级评审和审查,向市政府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审和审查意见。

第三条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项目审定委员会、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审查意见,是审批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依据。

未经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项目审定委员会评审和审查的城市规划重要项目不予审批。

第二章市规划委员会第四条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评审和审查城市规划发展战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10平方公里以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评审和审查城市规划中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评审和审查城市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大型的体育馆、客运站、剧院、文化中心、展览中心、商贸中心及其它重要建筑设计方案。

(四)研究市城市规划项目审定委员会认为需要提报研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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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编制《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3)《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4)《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5年);(5)《山东省海岸带规划》(2005年);(6)《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年)》;(7)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第3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4条规划重点(1)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2)科学合理地调整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统筹城乡健康发展。

(3)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

(4)明确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和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5)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

(6)统筹规划社会服务设施,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7)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

(8)塑造城市特色。

第5条城市规划区烟台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烟台市五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和桃村镇,总面积约为3002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7条强制性内容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8条城市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把烟台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港口城市和富有历史、人文、山海特色的滨海旅游城市。

到2010年,烟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预计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美元左右,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增长方式明显转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城镇化水平达到60%,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初见成效。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0000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6万美元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0%。

全市社会、经济等各项主要指标达到现代化水平。

第9条城市总体发展战略(1)港口带动战略:建设大型港口,发展临港产业,积极承接外来产业辐射,带动城市和区域发展。

(2)集聚发展战略:突出北部滨海城市带建设,为承接外来产业辐射、打造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提供一体化的空间保障。

(3)中心强化战略:促进烟台制造业集群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烟台中心城市的产业带动能力和中心服务职能。

第10条经济发展战略(1)努力培育支柱产业簇群,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结构,强化中心城市的功能。

(2)积极接受外来产业转移,主动融入全球经济。

(3)统筹城乡经济与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4)加强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为未来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第11条社会发展战略(1)积极应对老龄化、新一轮婚育高峰和外来人口增加等人口结构性变化,规划相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社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2)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大力建设文化设施,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12条环境发展战略(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资源的空间管制。

(2)坚持环境优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发展注重节水、节地、节能,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13条区域发展战略(1)实现多层次区域协调发展在环渤海层面,积极参与区域城市群的整合,共同构建环渤海城市群。

在山东半岛层面,积极推进“青岛-烟台-威海”的产业协作和一体化发展。

在市域层面,实施中心城市促进战略和空间结构集聚战略。

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培育烟台的中心职能。

同时以北部滨海的各级中心城市为依托,培育集聚性空间结构。

(2)重点推进“青-烟-威”协调发展引导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对接,规划北部滨海城市带和“烟-青”发展轴,有序引导“青-烟-威”联结带的村镇建设和城乡发展。

引导城际交通系统对接,加快建设龙口-青岛高速公路和“青-烟-威”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实现三市之间的快速联通。

引导“烟-威”交接带道路系统和城镇建设用地以及产业功能协调,推进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协作共享。

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并贯通滨海生态防护带,保护跨市域的山体和河流。

第3章市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第1节城乡统筹基本原则第14条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以北部滨海城市带、烟青发展轴、各级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为依托,发展城乡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体系;以现代农业的技术进步为依据,合理布局新的农村居民点。

规划由非农产业的集聚体系和现代农业的均布体系相结合形成新的城乡空间布局体系。

第15条统筹城乡人口、土地转化顺应城市化发展趋势,城市人口的增加与农村人口的减少相关联,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关联。

降低农村居民点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土地保障。

第16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减少村庄的数量,散户、散村逐步迁建,按照村镇布点规划建立成规模的村镇与居民点。

整治村容镇貌,完善文、教、体、卫、商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和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生产和初级非农生产为依托、具备城市化生活条件的新型人居社区。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第2节人口与城镇化第17条城镇化“系统推进”战略(1)鼓励人口和非农产业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发展区域集聚,提高城镇化质量。

(2)鼓励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激活内需,进一步带动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4)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5)发展现代农业,推动规模化经营。

第18条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规划2010年市域总人口为720万人,2020年为790万人。

规划2010年市域城镇人口432万人,城镇化水平60%;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553万人,城镇化水平70%。

第3节产业发展规划第19条产业发展方向第一产业调整优化林果业,积极发展畜牧业,加快培育蔬菜产业,以发展蔬菜林果加工出口为重点,建成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出口基地。

第二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材等五大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临港工业的发展。

第三产业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旅游会展业,加快发展金融、科研、中介、咨询、策划、设计等高层次的现代服务业。

第20条产业发展空间布局(1)市域产业空间布局市域产业空间布局总体为“一心两带”结构,“一心”即烟台中心城区,“两带”即北部沿海产业带和“烟-青”产业带。

烟台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以汽车、电子、信息、高科技研发、金融商贸等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北部沿海产业带包括北部滨海五城市(烟台、蓬莱、招远、龙口、莱州),重点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带、机械制造产业带和临港产业带,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食品、黄金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临港产业,优化和延长产业链、培育和引导龙头带动型产业集群。

“烟-青”产业带即沿“烟台-莱阳-青岛”交通轴的产业发展带,重点发展食品深加工和机械产业、生态环保型产业和物流业。

(2)市区产业空间布局芝罘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金融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高标准建设现代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群。

福山区突出工业主体地位,培植机电、加工、服装、IT产业等支柱行业,大力发展城郊型、外向型经济和烟台中心区菜篮子供应基地,发展大樱桃产业。

莱山区建设APEC科技工业园和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朝阳产业;建设烟台市高等教育基地。

牟平区发挥山、海、岛、泉特色,大力开发旅游服务业,建成国内高水准、综合性、多功能的旅游度假胜地;依托港口、公路、地缘优势,做大韩国工业园和电子工业城,推进仓储加工产业化。

开发区,烟台市重要的对外开放基地、先进制造业的核心区域。

重点发展汽车、手机、电脑、造船等四大产品集群。

第4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重点城镇发展方向第21条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见下表。

表1:2020年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等级规模(万人)城镇名称及人口(万人)I >50 烟台(230)II 20—50 龙口(40-50)、莱州(35-45)莱阳(35-45)、招远(25-35)、蓬莱(20-30)、海阳(20-30)III 10—20 栖霞(15-20)IV 5—10 莱州的沙河-土山(5-8)、朱桥-金城(5-8)、夏邱-柞村(5-8)、蓬莱的大辛店(5-8)、栖霞的桃村(7)V <5 招远的辛庄(3-5)、玲珑(3-5)、海阳的徐家店(3-5)、长岛(2)、其他建制镇(<2)第22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1)职能等级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等级规划为1个主中心城市、2个副中心城市、6个县市域中心城市、8个重点镇、62个一般镇,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所辖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五个职能等级。

1个主中心为烟台中心城市,2个副中心为龙口和莱阳。

6个县市域中心城市为莱州、招远、海阳、蓬莱、栖霞、长岛。

8个重点镇为:沙河-土山、朱桥-金城、夏邱-柞村、大辛店、桃村、辛庄、玲珑、徐家店。

(2)职能类型市域城镇体系职能分为综合型、工贸型、工矿型、旅游型、集贸型等类型。

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见下表。

第23条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引导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带一轴”的空间结构。

一带为“北部滨海城市带”。

沿北部滨海形成滨海城市带,并与东部的威海共同构成山东半岛北部滨海产业带。

其中烟台中心城区、蓬莱、栖霞形成紧密联系的一体化地区。

一轴即“烟台-青岛发展轴”。

以铁路、高速公路、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为依托,带动沿线城镇集聚形成发展轴。

第24条市域各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各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见下表。

第25条市域各级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及建设标准龙口优先向西发展龙口港和龙口经济开发区,形成滨海西城组团,适度扩大现东城组团规模。

莱州依托现城区向西部海庙港发展,同时依托莱州港沿黄烟铁路发展,形成南北两个城市组团。

莱阳依托现城区适度向南发展至蓝烟铁路。

招远依托现城区适度向北、向东拓展。

蓬莱依托现城区,沿海岸适度向东、向西拓展。

栖霞依托同三高速入城口向北发展北部组团,适度扩大原城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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