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方案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在线课程听课评议表

布置课后作业,安排在线辅导和答疑。
10
备注
综合评语
签院本科生在线课程听课评议表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听课时间
授课方式
录播□直播□
选用平台(或工具)
超星□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学堂在线□雨课堂□
QQ□微信□钉钉□云视讯□腾讯会议□其他□
听课内容
主要观测点
分值
得分
师德师风
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
10
教学准备
提前创建师生交流群,授课方式、资料下载等通知到位。
10
课前进行点名,准时开课。
5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安排。
10
教学内容丰满,呈现方式多样。
10
有教材或学习资料,提供丰富在线教学资源。
10
教学过程
学生出勤率高。
5
教师认真负责,精神饱满。
10
教学方法灵活得当,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10
教学效果
多种方式获得教学反馈,及时了解学生掌握情况。
苏州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

苏州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实施细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要设置大学生就业指导必修课的指示精神,结合《苏州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大学生就业指导》实施方案如下:一、课程设置1、《大学生就业指导》为必修环节,总学时数32学时,总学分数为1学分,适用全部专业的学生。
2、《大学生就业指导》由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开设,负责制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安排授课教师授课。
学生工作处为学分授权单位。
3、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教师队伍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遴选,主要包括从事专职就业工作的教师、具有丰富就业指导工作经历的各院系学工组长和部分辅导员以及获得就业指导专门培训(获得专业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课程实施1、《大学生就业指导》分两个部分在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部分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学时数16学时,学分数为0.5学分,在大学一年级第1学期实施,适用一年级全部专业的学生。
第二部分为职业指导与大学生就业,学时数为16学时,学分数为0.5学分,在四年制学生的三年级第2学期,五年制学生的四年级第2学期实施,适用全部专业的学生。
2、学生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参加所有教学环节的学习,并能顺利完成考核的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附评分要求)。
三、成绩管理教学结束后,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应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各学院教务秘书统一记分,并随学生成绩统一归档,准予参加毕业资格审定。
对因每一阶段缺课超过四节或未完成课外学习任务而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重修,要求重修的学生先到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申请,由任课教师负责落实重修内容,重修合格即给予学分。
四、过程管理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受教务处教学业务指导和检查,对《大学生就业指导》获取学分有疑问的学生,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核实和解释。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表《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评分要求。
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

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为推进我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过程控制,引导教师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推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我校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在编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讲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等事项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二、考核原则教学质量的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等五个方面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一)师德师风主要从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考核;(二)教学工作量主要从教师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进行考核;(三)教学态度主要从教师在主要教学环节精力的投入、对教学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情况以及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四)教学效果主要从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本人在教学方面获奖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五)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主要从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发表教研论文以及所取得的相关成果、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组织和方式(一)针对不同事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可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但考核指标体系应保持一致。
(二)对于教师职称晋升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学院实施。
具体方式如下:1、拟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应于职称评定前一年通过学院向教务处提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并提交《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表》(见附表二)。
2、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督导组、相关学院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
苏州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苏州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行学分制是为了贯彻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全面培养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造就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的量,以学分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以选课为中心,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教师等。
第二章学制第三条本科专业学制一般为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准予毕业。
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准予提前毕业。
若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不能修满规定学分的,可以延长修业年限。
本科生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
在8年内不能修满规定学分的,视不同情况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四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课程学分和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由培养方案确定。
四年制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一般不低于180分,五年制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一般不低于225分。
第三章学分、学分绩点第六条为衡量学生掌握课程内容的程度、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质和量,采用学分和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业水平。
第七条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一般原则是:理论课16学时为1个学分;跨学科任选课24学时为1个学分;体育课32学时为1个学分;实践环节每周1学分。
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环节学习外,还需获得10个课外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课外学分的计核按《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学分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学分总数。
江苏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分值项目一览表

1
校团委/学生处/学院
班级
0.5
校团委/学生处/学院
2
学科竞赛
2-1
国际级、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照校级标准)
一等奖
4
主办机构/教务处/校团委
指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学生参加的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团委负责“挑战杯”竞赛,其他学科竞赛统一由教务处负责。同一学生同类竞赛多次参加或获奖,只认定最高级别的分值。
二等奖
3.5
三等奖
3
参加
2
2-2
省级
一等奖以上
2.5
425/60分以上
0.5
4-2
国家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八级
550/85分以上
2
425/60分以上
1.5
4-3
国家英语口语优秀
2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一览表
指定项目
活动证明
出具单位
备注
活动类别
项目名称
分值数
等级考试或资格认证考试
4-4
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
0.5
主办机构/教务处
主办机构制作、发放等级考试成绩或测试认证证明。同一学生的同一项目只认定最高成绩的分值。
8-2
青年志愿者服务
0.5
实践单位
9
文体活动
9-1
国家、国际级
获奖
3
主办机构/学院
指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学生参加或认可的文艺汇演及比赛、体育竞赛等活动。学生参加同类活动只认定最高级别的分值。
参加
2.5
9-2
省级
获奖
1.5
参加
0.5
9-3
校级
获奖
1
指学校部门或学院主办并组织学生参加的文艺汇演及比赛、体育竞赛等活动。学生参加同类活动只认定最高级别的分值。每位学生本两项合计累计最高认定分值不超过1分。
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方案

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方案本方案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精神以及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2010,本科)》,在总结2009年以来我校两次课程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对《苏州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方案(试行)》进行修改而成。
一、课程评估目的课程评估是校内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规范课程管理,促进课程建设与改革,有效提高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评估原则1、坚持目标、过程、条件综合考虑的原则;2、坚持教、学、管综合考虑的原则;3、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4、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
三、课程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所有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课程。
课程评估分为校级课程评估和学院课程评估。
校级课程评估对象原则上为必修课程。
其它课程由学院自行组织评估。
四、校级课程评估的组织实施1、课程评估工作由评估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课程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
评估课程通过学校指定和学院自主申报来确定。
学校指定是指课程建设后需要以课程评估结题的课程和学校认为重要课程。
评估过程包含申报、自评、专家考察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四阶段组成。
主要程序如下:(1)评建办确认当年学校指定的评估课程;学院向评建办申报当年拟参评课程;评建办初审后公布当年所有指定和自主申报参评课程名单。
(2)学院按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对当年参评课程组织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提交评建办。
(3)评建办根据自评情况组织专家考察评估。
专家组通过查看材料、听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自评结果核查、质疑。
学院提供相关的课程建设材料。
(4)专家组形成课程评估的得分和等级建议。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课程评估结果进行审定。
评估结论以校文形式公布。
五、课程评估内容1、评估内容由评估指标体系反映。
苏州科技大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2023

苏州科技大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2023
苏州科技大学B类学科名单
序号一级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城乡规划学B
2土木工程B-
苏州科技大学C类学科名单
序号一级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环境科学与工程C+
2风景园林学C
3世界史C
4光学工程C-
5建筑学C-
苏州科技大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
1英语
2历史学
3数学与应用数学
4应用物理学
5应用心理学
6电子信息工程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土木工程
9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0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11环境工程
12环境科学
13建筑学
14城乡规划
15风景园林
16工程管理
17音乐学
18视觉传达设计
19环境设计
苏州科技大学办学历史
苏州科技大学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苏州科技大学办学规模及师资
苏州科技大学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8000人,研究生2900余人,国际硕士研究生100余人。
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
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国家建筑设计大师等一批名家名师。
科技课评价标准

科技课评价标准引言科技课程作为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了确保科技课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研究成果能够得到准确评价,制定科技课评价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些可行的科技课评价标准,以供参考。
1. 知识掌握和理解能力评价学生在科技课中的知识掌握和理解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对基础概念的理解程度。
- 对科技原理和技术应用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 对科技发展历史和趋势的了解。
2. 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科技课程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因此评价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 实验技能和操作能力。
- 创意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情况。
-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合作与沟通能力科技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 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包括积极参与和合作。
- 沟通能力,包括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 解决冲突和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评价方式和工具为了准确评价学生的科技课研究成绩,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方式和工具的举例:- 书面测试和问答: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
- 实验报告和项目作品:评估学生的实际操作和创作能力。
- 小组讨论和展示:评估学生的合作和沟通能力。
结论科技课评价标准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掌握、实践技能、创新能力以及合作与沟通能力。
通过合适的评价方式和工具,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在科技课中的表现,并为进一步提升科技课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
以上提出的科技课评价标准是初步建议,具体评价标准的制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教学环境和课程目标来进行调整。
同时,评价过程中也需要注重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评价方式的科学性,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王佳君, 温红, & 聂主编. (2015). 科技课程评价与管理研究.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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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方案
本方案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精神以及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2010,本科)》,在总结2009年以来我校两次课程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对《苏州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方案(试行)》进行修改而成。
一、课程评估目的
课程评估是校内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规范课程管理,促进课程建设与改革,有效提高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评估原则
1、坚持目标、过程、条件综合考虑的原则;
2、坚持教、学、管综合考虑的原则;
3、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
4、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
三、课程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所有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课程。
课程评估分为校级课程评估和学院课程评估。
校级课程评估对象原则上为必修课程。
其它课程由学院自行组织评估。
四、校级课程评估的组织实施
1、课程评估工作由评估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课程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
评估课程通过学校指定和学院自主申报来确定。
学校指定是指课程建设后需要以课程评估结题的课程和学校认为重要课程。
评估过程包含申报、自评、专家考察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四阶段组成。
主要程序如下:
(1)评建办确认当年学校指定的评估课程;学院向评建办申报当年拟参评课程;评建办初审后公布当年所有指定和自主申报参评课程名单。
(2)学院按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对当年参评课程组织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提交评建办。
(3)评建办根据自评情况组织专家考察评估。
专家组通过查看材料、听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自评结果核查、质疑。
学院提供相关的课程建设材料。
(4)专家组形成课程评估的得分和等级建议。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课程评估结果进行审定。
评估结论以校文形式公布。
五、课程评估内容
1、评估内容由评估指标体系反映。
评估指标体系由评估指标(一级、二级)、主要观测点、等级标准及权重系数等部分组成。
评估指标包含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教学管理等课程建设项目。
主要观测点按照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设计。
对主要观测点按等级评定。
2、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1)评估指标体系共有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28个主要观测点。
设有“课程特色”专项评价项目。
(2)评估指标体系只给出A 、C 两级标准,介于A 、C 之间为B 级,达不到C 级为D 。
(3)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记分,6个一级指标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特色项目满分为10分。
(4)综合评分计算:∑=i i ΝΚM 。
其中i N 为主要观测点分值,i K 为评价等级系数。
A 、B 、C 、D 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3。
六、课程评估结论与作用
1、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综合评估分≥90分,且特色分≥6分; 良好:综合评估分≥80分; 合格:综合评估分≥60分; 不合格:综合评估分<60分。
2、参加课程评估的数量及评估等级纳入当年度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3、参加课程评估且结论达良好及以上的方可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七、课程评估有效期
课程评估有效期为6年。
附一: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附二: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等级标准
附一: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附二: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评估等级标准
4
5
6
7
[注2]近三年未承担过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成为该课程负责人。
[注3]具有岗位资格是指:具有讲师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注4]公开发表是指在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
[注5]没有实验的课程,2-1-2部分分值让渡给2-1-1。
[注6]综合性实验: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的课程知识的实验。
设计性实验: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注7]实践性教学是指旨在将知识转化为技能的教学环节或形式,包括实验、实习、实训、作业、社会实践、课外研讨、社会调查及其他有形式的变式练习。
[注8]高质量教材指获奖教材、专指委推荐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等。
[注9]特色的标志是:有区别于同类的特征;有高于同类的优势;有突出的实践效果;有高水平的成果;有应用、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注10]评估方案中已注明时间节点的除外,涉及的材料及数据均以近3年为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