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建指南(201305)
人防工程报建程序

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缴交易地建设费及免建免缴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特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以下的规定办理人防工程的报建手续:一、办理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1、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满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含6级,下同)防空地下室;2、危房翻新住宅项目、不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3米的居民住宅楼,按照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3、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该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但民用建筑处于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可以按照该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集中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按照本条前款第(三)项集中修建的,其选址和实施计划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新建、扩建、改建等10 层(含10 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 米(含3 米)以上的9 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二、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的建设项目1、不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3米,且地面总建筑面积不满2000平方米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难以保证防空地下室施工安全的。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易地建设的决定。
5、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对以下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办理免建防空地下室及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要求一、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要求1、小区总平面图(如果有的话),要求标出人防工程位置。
2、首层平面图。
3、人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内容要求参照施工图)。
4、地下室人防平面图、剖面图。
与非人防地下室合建的应含非人防地下室部分。
5、地下室人防口部大样图(平、剖面)。
6、人防门及防护设备统计表。
7、人防结构初步设计说明(内容要求参照施工图)。
8、人防顶板结构布置图。
9、人防通风初步设计说明(内容要求参照施工图)。
10、人防通风平面图。
11、人防给排水初步设计说明(内容要求参照施工图)。
12、人防给排水平面图。
13、人防电气初步设计说明(内容要求参照施工图)。
14、人防电气平面图。
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要求。
1、人防建筑1.1、人防建筑设计说明。
内容要求:设计依据,工程概况,人防应建及实建的建筑面积,战时用途、抗力等级、防化等级及平时用途,人防单元划分,抗爆单元划分,人防口部布置,人防战时通风方式及系统,人防战时供水供电方式,人防平战功能转换,平时风水电系统的防护措施,人防分区与消防分区关系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2总平面图。
内容要求:在建筑总平面图上标出本次设计的地下室位置,以及截止本次设计以前已建成或已设计的人防地下室位置和建筑面积。
1.3首层平面图。
内容要求:标出人防地下室边线,人防出入口位置,伸至首层的风井位置,电缆防爆波井位置,首层厕所、厨房等集中用水房间的位置及相应的防护措施等。
1.4人防各层的平时平面图、战时平面图。
在战时平面图中,详细标出人防防护单元、抗爆单元划分,各类人防门、活门的开启方向、型号,人防口部房间组成,内部房间组成,并区分出平时砌筑与战时砌筑;平时风井位置及防护方式,非防护区与人防区的关系,人防分区与防火分区的关系,每个人防单元应用文字列出单元编号、抗力等级、平战用途、建筑面积与掩蔽人数等。
在平时平面图中,除标出所有人防口部建筑、人防单元区分外,应加上平时的车位布置,平时的防火分区及平时的集水沟、槽、井的布置;底板预留预埋的井、地漏的平面定位尺寸,侧墙上孔洞的定位及标高。
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编号:初
表1、(2)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申请表
表1、(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申请表
编号:易
表1、(4)人防工程竣工认可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区(县)民防局、建设单位各一份。
表1、(5)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
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
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表1(6)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编号:规
表1(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申请表
编号:。
人防工程项目审核办理指南

人防工程项目审核办理指南
一、申办单位:建设单位。
二、承办部门:开发区人防办。
三、核准条件:建设单位已办理完项目规划方案审批。
四、需提交材料: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核准依据:烟台市市长令第102号
六、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向开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报送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
2、由开发区人防办提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要求,建设单位持开发区人防办出具的《人防工程审查介绍信》到烟台市人防办进行审核,由烟台市人防办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对于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经人防办批准后不同步结建,按标准缴费。
3、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到烟台市人防办进行图纸审查,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与烟台市人防办签订《防空地下室建设合同》;
4、持《防空地下室建设合同》和施工图或缴款凭证到开发区人防办备案,办理开工手续;
5、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混凝土浇注等关键工序,须通知开发区人防办参加验收;
6、防空地下室竣工后,建设单位通知开发区人防办,由开发区人防办会同烟台市人防办进行验收。
七、办理时限: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以烟台市人防办办结时限为准,缴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核准结果:发放《国有人防工程产权确认书》。
九、收费项目:不收费。
十、联系地址:建设大厦(黄河路158号)606房间,建设管理处。
十一、联系电话:6393033。
人防工程项目报建流程图资料讲解

批准 办结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2
精品资料
人防工程项目报建流程图(2)
10 层(含 10 层)以上
(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资料
受理
面积核算及现场观 测 人防联审小组联 审 出具设计要点 方案图联审
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批
应提供的资料:
1、人防工程报建表
2、建筑单位书面报告
证。若 10可层证以上报建项目无法按要求修建人防地下室,则按 9 层以下项目报建流程办理报建手
续。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3
精品资料
人防工程项目拆除、报废审批流程图
受理资料 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 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内
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补建建筑方案
承办
图补充提供的资料:
5、人防地下室建筑图 6补、充平提战供功的能资说料明 : 7、人防地下室设计合同、设备制作安
装合同
审核
8、人防地下室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9、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单位资质证书批 准
领取人民防空建设许
办结
注:既有 9 层以下又有 10 层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完成两个程序后才予核发人防工程建设许可
人防工程项目报建流 程图
精品资料
人防工程项目报建流程图(1)
9 层(含 9 层)以下
(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资料
面积核算及现场观 测 人防联审小组联审
应提供的资料: 1、人防工程报建表 2、建筑单位书面报告 3、总体规划图 4、各栋单体建筑方案图
受理 承办
分管领导审核
审核
主要领导审批
开具缴费通知书, 到银行财政指定专 凭银户行交开款具的缴费发票 领取人民防空建设许可 证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仅适用于自建项目)一、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说明:编写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以下简称专篇)的目的是为了在战前能快速、准确地指引人防工程使用人按规范要求做好转换工作,实现人防工程的战时功能,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
因此要求专篇内容全面、详尽。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时,将这部分资料一并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
并请建设单位按照《关于贯彻〈关于开展人防工程挂牌管理工作有通知〉的意见》(深民防办〔2011〕3号)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制作和安装人防工程标牌。
请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的《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册》要求进行专篇设计。
平战转换预留项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规定,并且平战转换应按紧急转换时限标准设计。
专篇编写要求如下:1、专篇按平战转换预留项目分四部分,即:防护设备及土建工程、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和发、供电设备四部分。
①防护设备及土建工程:包括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战时进、排风机房等平时使用出入口、抗爆单元隔(挡)墙、防护单元隔墙预留孔口、顶板预留孔口、防化通信值班室、男女干厕、主要出入口防倒塌棚架、防护密闭楼板预留孔口及后加柱;②通风设备(宜与平时使用功能一致):包括除尘滤毒设备、战时进排风机及工程内部战时进排风管;③给排水设备:包括战时洗消设备、钢筋砼生活饮用水水池、生活饮用水拼装钢板水箱、给、污水泵、给水气压罐、除臭干马桶;④发供电设备:包括穿防护密闭墙电缆电线孔洞、所有战时供配电、电线、电缆、防护单元配电箱、进、排风机控制箱、三防通风控制箱、控制电缆和发电机组。
2、各部分转换建设标准:①包括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战时进、排风机平时安装,战时进、排风机房与主体同步施工完成,平时使用出入口、防护单元隔墙预留孔口、顶板预留孔口、防护密闭楼板预留孔口、后加柱等转换内容应预置封堵器材,做好标识,就近专门房间固定存放,临战封堵;②配电箱,战时进、排风机、战时进排风管平时应安装到位;战时使用的电子、电气设备,发电机组的附属设备、缆线等转换内容应预埋安装到位;电缆、电线穿防护密闭墙孔洞施工时应封堵密闭;除尘滤毒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二等人员隐蔽所,可做预留设计,临战采购安装;一等人员隐蔽所、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队员隐蔽部等其它有滤毒通风要求的人防工程,平时应安装到位。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理流程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理流程发布时间:2007-01-26 点击数:10456一、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应满足下列条件:1、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2、申报建设项目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中需要设置人防工程的单体项目。
二、办理流程1、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3)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自《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收件单》开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标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中各项内容的要求;(3)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及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4)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应贯彻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符合《北京市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若干措施》([92]京防办字第71号)文件精神,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建指南(201305)

人防工程报建指引一、人防工程报建执行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7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12号公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建设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标准、易地建设条件、免建条件等在《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和报建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分为三种,即自建、易地建设、免建。
自建即在该建设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指该建设项目由于地基、基础、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建设人防工程,统一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免建即建设项目符合《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免建条件,工程项目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易地建设费。
(二)人防工程报建内容:自建项目(二阶段):第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第二阶段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易地建设和免建项目(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
人防设计报建阶段进行完毕后,我办予以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三、报建地点、时间、电话等报建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西厅21号窗口收发文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45咨询电话:(窗口潘小姐) 83912696(应急办201房工程师)网址: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仅适用于自建项目)一、应提交资料:(各1份)(一)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附件2);(二)《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复印件;(三)民防办发出的其它函件复印件;(四)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1份;(六)按民防办“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报送人防五个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1套,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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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报建指引
一、人防工程报建执行依据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7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12号公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建设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标准、易地建设条件、免建条件等在《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和报建内容
(一)人防工程建设形式:
分为三种,即自建、易地建设、免建。
自建即在该建设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
易地建设指该建设项目由于地基、基础、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建设人防工程,统一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免建即建设项目符合《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免建条件,工程项目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易地建设费。
(二)人防工程报建内容:
自建项目(二阶段):第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第二阶段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易地建设和免建项目(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
人防设计报建阶段进行完毕后,我办予以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三、报建地点、时间、电话等
报建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西厅21号窗口
收发文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45
咨询电话:82107142(窗口潘小姐) 83912696(应急办201房工程师)
网址:/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
(仅适用于自建项目)
一、应提交资料:(各1份)
(一)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附件2);
(二)《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复印件;
(三)民防办发出的其它函件复印件;
(四)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1份;
(六)按民防办“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报送人防五个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1套,并装订成册。
二、民防办发出文件
《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2份。
如果图纸审查未通过,建设单位应按规范和审查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后重新报我办审查。
待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三、办文时限:
普通项目:10个工作日
重大项目:10个工作日
四、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
说明:编写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以下简称专篇)的目的是为了在战前能快速、准确地指引人防工程使用人按规范要求做好转换工作,实现人防工程的战时功能,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
因此要求专篇内容全面、详尽。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时,将这部分资料一并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
并请建设单位按照《关于贯彻〈关于开展人防工程挂牌管理工作有通知〉的意见》(深民防办〔2011〕3号)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制作和安装人防工程标牌。
请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的《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册》要求进行专篇设计。
平战转换预留项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规定,并且平战转换应按紧急转换时限标准设计。
专篇编写要求如下:
1、专篇按平战转换预留项目分四部分,即:防护设备及土建工程、通风设备、给排水
设备和发、供电设备四部分。
①防护设备及土建工程:包括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战时进、排风机房等平时使用出入口、抗爆单元隔(挡)墙、防护单元隔墙预留孔口、顶板预留孔口、防化通信值班室、男女干厕、主要出入口防倒塌棚架、防护密闭楼板预留孔口及后加柱;
②通风设备(宜与平时使用功能一致):包括除尘滤毒设备、战时进排风机及工程内部战时进排风管;
③给排水设备:包括战时洗消设备、钢筋砼生活饮用水水池、生活饮用水拼装钢板水箱、给、污水泵、给水气压罐、除臭干马桶;
④发供电设备:包括穿防护密闭墙电缆电线孔洞、所有战时供配电、电线、电缆、防护单元配电箱、进、排风机控制箱、三防通风控制箱、控制电缆和发电机组。
2、各部分转换建设标准:
①包括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战时进、排风机平时安装,战时进、排风机房与主体同步施工完成,平时使用出入口、防护单元隔墙预留孔口、顶板预留孔口、防护密闭楼板预留孔口、后加柱等转换内容应预置封堵器材,做好标识,就近专门房间固定存放,临战封堵;
②配电箱,战时进、排风机、战时进排风管平时应安装到位;战时使用的电子、电气设备,发电机组的附属设备、缆线等转换内容应预埋安装到位;电缆、电线穿防护密闭墙孔洞施工时应封堵密闭;除尘滤毒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二等人员隐蔽所,可做预留设计,临战采购安装;一等人员隐蔽所、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队员隐蔽部等其它有滤毒通风要求的人防工程,平时应安装到位。
③生活和饮用水水箱宜与消防水池合建并满足防护要求;对二等人员隐蔽所、物资库,应首先考虑结合平时的生活或消防水池,或尽量利用多余空间或死角构筑钢筋混凝土战时水箱,没有条件只能采用装配式战时水箱的,可在临战时采购、构筑和安装,但必须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应注明在工程施工时的预留孔洞和预埋好进水、排水等管道的接口,且有明显标志。
还应有可靠的技术经济措施,保证能在三天转换时限内施工完毕;对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一等人员掩蔽所等其它人防工程,应首先考虑利用平时的生活或消防水池,或尽量利用多余空间或死角构筑钢筋混凝土战时水箱,如采用装配式战时水箱,平时应采购、构筑和安装到位。
④所有战时供配电、电线、电缆平时预埋完成,防护单元配电箱、进、排风机控制箱、三防通风控制箱、控制电缆和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平时安装或铺设,发电机组临战时安装。
3、各部分应说明:平时的建设标准,平战转换的内容、具体位置、数量,详细的转换
方案以及依据。
4、转换方案内容包括:
①材料的来源及用量,预制件的堆放位置及标记做法;
②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人员配置要求、施工机械要求以及完成转换所需工作时间;
③对于引用标准图集的,必须将相关部分摘抄。
五、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
(一)建筑专业:
1、人防建筑设计说明: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掩蔽人数、等级、功能等人防设计主要指标,人防门等设备表,装修标准等。
2、总平面图:注明人防工程周边室外地面、道路标高,以反映是否满足全埋要求,注明人防工程范围及其战时主要出入口出地面敝开段位置。
3、人防工程平面图:分别绘制平时、战时平面布置图;战时平面图上应反映出防护单元、抗爆单元的划分及其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掩蔽人数、人防出入口、连通口位置,各封堵构件位置、详图,各人防专用设备型号、位置,主体结构加固部位,战时设备房间、口部房间和辅助房间的名称位置,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竖井等口部的名称、位置等。
4、人防工程纵横向剖面图:应表达出人防工程与上部建筑的关系、覆土厚度、人防工程顶板做法,室内外地面及道路标高,反映出人防工程埋置深度。
5、人防口部、进排风竖井详图:应包括平面图及至±0.00各层的剖面图,反映出人防门、防爆波活门等的水平和竖向详细位置,门前通道详细尺寸,楼梯或坡道形式、疏散宽度、踏步的宽高度。
战时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剖面图应反映至室外口部建筑顶部,以确认是否室外出入口。
6、建筑一至三层和屋顶平面图、警报器间平面图、主要立面图。
(二)结构专业:
1、结构设计说明:地质概况与主要参数,地基基础采用的形式;主要荷载取值,等效静荷载取值以及战时荷载组合;主要结构形式、截面尺寸;主要构件的砼标号和钢筋型号;平战功能转换和封堵加固的主要技术措施;伸缩缝、沉降缝的设置;抗浮验算及采取的措施;结构防水等级措施;工程采用的标准图集等。
2、人防工程结构平面布置图、人防墙柱平面布置图、口部结构平面图及必要的详图等。
(三)设备专业(通风、给排水、电气)
1、各专业设计说明(含平时、战时的主要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
2、给排水、电气、通风专业的平时平面图。
3、各专业的战时平面图。
4、各专业战时口部详图、系统图。
5、各专业平战功能转换的主要技术措施,穿越防护密闭墙、密闭墙水管、电缆等套管的做法。
6、各专业主要设备材料表,注明平时安装或战时安装。
附件2:
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
说明: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建设单位应对以上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82107142 地址:深圳市民中心B区西厅21号窗口
附件3:
深圳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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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涂改无效,建设单位应对以上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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