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合集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8〕22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发〔2020〕1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8〕22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发〔2020〕1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8〕22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8〕22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内政发〔2018〕22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意见》“一、煤炭矿业权实行市场方式出让”第(三)部分中“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出市场出让的条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的表述删除。

二、将《意见》“二、加快清理处置煤炭矿业权”第(七)部分中“井田内未配置的资源量(含自治区确定由国有独资企业代持的资源量和清理收回的资源量),由资源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剩余资源量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持有企业,同等条件下该井田主体企业优先获得。

竞价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的表述删除。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2020年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精神,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配置面临的市场需求、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06•【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1991年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四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草原、农业、牧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8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8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7.26•【字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2年7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利用、加工、转换、消费、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节能工作应当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社会参与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引导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和节能环保型产业;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自治区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农牧业、商务、机关事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2018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集中统一、保障有力、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和节约利用资源。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经费、资产、公务用车、能源资源节约以及后勤服务等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

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机关事务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内商人函〔2020〕200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关于反馈2018年度考核综合情况的函》,我厅认真对照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上报,请审核。

附件:2018年度商务厅领导班子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5月18日2018年度商务厅领导班子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职能职责方面问题一:全区口岸过货量未完成同比增长6%的目标。

整改情况:2018年,全区口岸货运量9133.56万吨,同比增长4.9%,未完成增长6%的考核指标。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煤炭产能调控政策规定,海关总署以2017年进口煤炭量为基数,对煤炭进口量进行技术性压减,口岸煤炭进口量大幅减少。

为此,艾丽华副主席专门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并派出工作组专门向国家外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等有关部委汇报,恳请对中蒙煤炭贸易予以政策倾斜,组织呼和浩特海关、自治区外办、自治区口岸办、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商讨解决对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考核目标还有差距。

2019年,我厅在推进口岸智能卡口、支持基层口岸货运通道建设、清理整顿口岸收费、提升口岸通关协作水平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最大限度降低煤炭进口调控带来的负面影响。

压减煤炭进口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向自治区政府汇报,货运量不再列入2019年考核指标。

问题二:业务工作应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大外贸、特别是项目引进工作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稳外贸工作力度。

2019年,连续四周在6个外贸重点盟市举办了全区外贸政策和操作实务千人大培训,帮助外贸企业了解、掌握外贸政策和相关操作实务;继续深化包保责任制,及时掌握各盟市和重点外贸企业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分类指导;以加工贸易产业承接合作的方式引进外向型项目,组团参加了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推动参展企业和粤港等地的采购商建立联系。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06•【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并公布的河流、湖泊、沼泽和沼泽化草甸、库塘等。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湿地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生态环境、农牧业、水利、自然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或者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湿地保护和有关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湿地保护先进技术。

第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国际合作,做好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农牧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内发改高技字〔2018〕1471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自治区有关部门、相关盟市发展改革委:为加快完善自治区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创新平台对我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6〕1365号)的要求,我委在对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初审、答辩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河湖湿地修复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15家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为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研究中心要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和主要发展方向,以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二、工程研究中心应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改善研发设施条件,加强研发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鼓励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和推进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制度。

自治区每两年要对已经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请各盟市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已认定为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管理和指导,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此通知附件:2018年度认定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3日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18〕1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18〕1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18〕1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2018年3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实现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二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了经济转型升级提质,为实现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全区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8.8%和31.8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下降到1.0吨标准煤/万元(按2010年不变价)。

2015年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3.56万吨、氨氮排放量4.6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23.0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3.88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9.30%、13.78%、11.91%、13.33%,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38%、143%、313%和229%。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中晚熟组玉米品种生产试验总结1 试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客观、科学、公正地鉴定评价参试新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他重要特征特性表现,为玉米品种审定提供科学依据。

2 参试品种本年度参加自治区中晚熟组玉米品种生产试验的品种共8个,设一组试验,对照品种为利禾1,参试品种见表1(详见试验方案)。

表1 2018年自治区中晚熟组玉米品种生产试验参试品种序号品种序号品种序号品种1 胜丰162 4 永优1573 7 西蒙6182 AG2 5 宏兰天2号8 玉龙5093 宏精269 6 金穗8355 9 CK3 试验设计试验采用随机排列,小区面积150m2,不设重复,种植行数不少于12行,小区长宽比要<5:1。

在田间排列时,靠边不得安排对照,种植密度统一为4500株/亩。

参试品种按编码统一进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和DNA指纹测定。

4 气候情况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本年度生育期间(5-10月初)≥10℃活动积温3414.5℃,较常年高164.6℃。

总降水量362.9mm,较常年多64.9mm。

总日照时数1189.1时,较常年少61.5时。

10月5日初霜冻。

整个生育期间,前期降雨少,降雨主要集中在7-8月份,9月份至收获降雨很少;大斑病发生较往年偏早且较重,对部分品种产生一定影响。

内蒙古登海种业有限公司:生育期气温较高,生长发育较快,成熟期提前;降水偏多,无风雹灾害。

玉米螟较重,大斑病及茎腐病等较常年轻。

10月8日初霜。

内蒙古利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春汇地播种时墒情较好,出苗整齐一致,由于前期干旱少雨,株高整体偏矮,后期雨水调和,玉米长势较好,积温高于往年,成熟期较往年提前一周左右,初霜期9月24日。

内蒙古禾为贵种业有限公司:今年春季播种后气候干旱,7月份持续高温干旱少雨,8月上旬雨水较多,秋季气候较干燥。

10月10日收获,所有品种均正常成熟。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科河种业有限公司:7月温度较高,雨水较多,导致玉米穗位较往年偏高。

内蒙古西蒙种业有限公司:5-7月上旬干旱少雨,7月中旬至8月中旬高温,8月中旬至9月初无有效降雨,无自然灾害。

5 试验执行情况本年度设7个试验点,巴林左旗鑫达种业有限公司申请试验报废,其余各试点均按照试验方案认真执行,各试点均设在地势平坦、肥力中等偏上、有灌溉条件的试验地中,4月下旬~5月初播种,9月底~10月初收获。

试验执行情况见表2。

表2 试验执行情况承试单位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登海种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利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禾为贵种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科河种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西蒙种业有限公司简称通院登海利禾禾为贵科河西蒙负责人包额尔敦嘎赵凤春刘永富王国伟丛海龙薛钢前茬作物玉米0 玉米玉米向日葵玉米土质壤土0 壤土壤土壤土壤土小区行数16 15 20 12 14 12小区行长(m)16.0 18.2 12.5 25.0 20.0 21.0 行距(cm)60.0 55.0 60.0 50.0 55.0 60.0 株距(cm)25 26.9 24.7 29.6 27 24.7 实际小区面积(m2)153.6 150.2 150.0 150.0 153.8 151.2 实际密度(株/亩)4445 4506 4499 4505 4490 4499 汇地方式播后播后春汇春汇冬汇冬汇播种方法直播直播直播直播覆膜覆膜播种期(月-日)5/9 5/8 5/1 5/6 4/27 5/3 定苗期(月-日)6/3 6/10 5/25 5/31 5/25 5/26 收获期(月-日)10/13 10/13 10/13 10/10 9/30 10/1 灌水次数 3 4 3 3 4 4基肥种类————复合肥农家肥——农家肥基肥用量(kg/亩)————40 2000 ——2000 种肥种类磷酸二铵复合肥磷酸二铵复合肥磷酸二铵、硫酸钾磷酸二铵种肥量(kg/亩)17.5 30 15 50 40、10 40追肥次数 1 1 0 0 1 2追肥种类尿素尿素————尿素尿素追肥量(kg/亩)35 30 ————30 406 试验结果与分析巴林左旗鑫达种业有限公司试验报废,共计6个试点数据参与汇总。

6.1 方差分析对6点产量结果进行联合方差分析(见表3),品种间、试点间差异达极显著水平。

表3 方差分析表差异源平方和自由度均方F值F0.05F0.01品种1962.617 8245.327 4.476 2.180 2.993试点15025.665 53005.133 54.828 2.449 3.514误差2192.395 4054.810总变异19180.677 536.2 稳定性分析参试品种的稳定性分析详见表4。

表4 产量稳定性分析表品种平均亩量(kg)比对照(±%)变异系数C.V适应性参数a i|a i-1| 对环境反应S6-00 898.5 0.00 8.40 0.880 0.120 迟钝胜丰162 897.9 -0.07 10.21 1.068 0.068 稳定性好AG2 954.5 6.22 9.80 1.091 0.091 稳定性好宏精269 909.3 1.20 11.28 1.195 0.195 敏感永优1573 924.2 2.85 8.32 0.897 0.103 迟钝宏兰天2号858.1 -4.50 12.62 1.262 0.262 敏感金穗8355 929.2 3.41 7.02 0.760 0.240 迟钝西蒙618 938.7 4.47 7.34 0.803 0.197 迟钝玉龙509 930.0 3.51 9.62 1.043 0.043 稳定性好6.3丰产性对照利禾1平均亩产898.5kg,排第7位。

AG2、西蒙618、玉龙509、金穗8355、永优1573等5个品种较对照增产2%以上,宏精269较对照增产1%以上,胜丰162、宏兰天2号较对照减产。

6.4 稳产性AG2、西蒙618、玉龙509在6个试点全部增产,金穗8355、永优1573、宏精269在6点5增,胜丰162在6点3增,其它品种增产点次未达3点。

6.5适应性6.5.1生育期:对照利禾1平均生育期为128.9天,参试品种生育期在127.7~130.2天,均与对照相近。

6.5.2收获时籽粒含水率:对照利禾1平均收获时籽粒含水量20.4%,参试品种含水量在18.4~21.2%,均与对照相近。

6.5.2收获期籽粒破损率:参试品种收获期籽粒破损率均在0.6%以下。

6.5.3 综合抗性:参试品种的田间综合抗性均较好。

6.6主要性状参试品种平均穗长在16.1~18.2cm,穗粗 5.0~5.3cm,百粒重31.2~37.6g,出籽率82.9~86.4%。

参试品种株高290.7~322.8cm,穗位117.4~130.5cm,叶片数基本在19.2~20.6。

6.7整齐度参试品种的株高、穗位、吐丝期、丝色、轴色等整齐度高。

7 品种评述参试品种在各试验点的生育时期、综合抗性、产量性状、特征特性、产量结果等见表5。

以下按平均亩产和增产幅度,分别对参试品种主要指标进行评述。

7.1 AG26点平均产量为954.5kg/亩,比对照利禾1增产6.22%,6点皆增;平均生育期129.8天,比对照晚0.9天,收获时籽粒含水率21.2%,比对照高0.8个百分点;植株整齐,株型半紧凑,株高290.7cm,穗位126.7cm;穗轴白色,穗长16.8cm,穗粗5.2cm,秃尖0.8cm,穗行数16.7,行粒数33.7,单穗粒重201.7g,百粒重36.7g,出籽率83.7%,收获时出籽率83.1%,空秆率0.9%,双穗率0.8%,破损率0.3%;各试点田间平均表现,大斑病1~3级,穗腐病0.0%,丝黑穗病株率0.0%,茎腐病株率1.2%,成熟期倒伏率0.3%、倒折率0.4%,收获时倒伏倒折率和1.0%。

7.2 西蒙6186点平均产量为938.7kg/亩,比对照利禾1增产4.47%,6点皆增;平均生育期128.3天,比对照早0.6天,收获时籽粒含水率18.4%,比对照低2.0个百分点;植株整齐,株型半紧凑,株高304.2cm,穗位129.2cm;穗轴红色,穗长16.9cm,穗粗5.1cm,秃尖1.5 cm,穗行数16.7,行粒数34.6,单穗粒重193.5g,百粒重34.9g,出籽率84.8%,收获时出籽率84.1%,空秆率0.9%,双穗率0.2%,破损率0.5%;各试点田间平均表现,大斑病1~3级,穗腐病0.0%,丝黑穗病株率0.1%,茎腐病株率0.2%,成熟期倒伏率0.3%、倒折率0.5%,收获时倒伏倒折率和1.2%。

7.3 玉龙5096点平均产量为930.0kg/亩,比对照利禾1增产3.51%,6点皆增;平均生育期128.3天,比对照早0.6天,收获时籽粒含水率20.5%,比对照高0.1个百分点;植株整齐,株型半紧凑,株高296.2cm,穗位117.4cm;穗轴红色,穗长17.8cm,穗粗5.1cm,秃尖1.3cm,穗行数16.3,行粒数37.3,单穗粒重211.7g,百粒重36.0g,出籽率85.1%,收获时出籽率83.4%,空秆率0.5%,双穗率0.7%,破损率0.4%;各试点田间平均表现,大斑病1~3级,穗腐病0.0%,丝黑穗病株率0.1%,茎腐病株率0.3%,成熟期倒伏率0.7%、倒折率0.3%,收获时倒伏倒折率和1.7%。

7.4 金穗83556点平均产量为929.2kg/亩,比对照利禾1增产3.41%,6点5增1减;平均生育期128.2天,比对照早0.8天,收获时籽粒含水率19.0%,比对照低1.4个百分点;植株整齐,株型半紧凑,株高311.3cm,穗位126.3cm;穗轴红色,穗长17.8cm,穗粗5.1cm,秃尖1.2cm,穗行数16.9,行粒数36.6,单穗粒重208.5g,百粒重36.6g,出籽率84.2%,收获时出籽率82.7%,空秆率1.6%,双穗率0.8%,破损率0.4%;各试点田间平均表现,大斑病1~3级,穗腐病0.0%,丝黑穗病株率0.0%,茎腐病株率0.6%,成熟期倒伏率0.8%、倒折率0.1%,收获时倒伏倒折率和1.2%。

7.5 永优15736点平均产量为924.2kg/亩,比对照利禾1增产2.85%,6点5增1减;平均生育期130.2天,比对照晚1.3天,收获时籽粒含水率20.4%,与对照相同;植株整齐,株型半紧凑,株高313.3cm,穗位119.7cm;穗轴红色,穗长16.1cm,穗粗5.3cm,秃尖1.4cm,穗行数19.2,行粒数36.1,单穗粒重210.8g,百粒重31.2g,出籽率86.4%,收获时出籽率84.4%,空秆率0.6%,双穗率0.7%,破损率0.6%;各试点田间平均表现,大斑病1~3级,穗腐病0.1%,丝黑穗病株率0.0%,茎腐病株率0.0%,成熟期倒伏率0.1%、倒折率0.0%,收获时倒伏倒折率和0.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