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_重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7
重庆律师收费标准参考

重庆律师收费标准参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计件收费,分阶段计算如下:1、侦查阶段2000元—8000元2、起诉阶段3000元—10000元3、审判阶段5000元—30000元(⼆)刑事⾃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的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计件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涉及财产关系的,实⾏按标的额⽐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
⼆、律师代理民事、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实⾏按标的额⽐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例分档、累计收取:10万元以下的2000—6000元;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6%—5%;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5%—4%;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4%—3%;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3%—2%;1000万元以上2%—1%.三、代理⾏政诉讼或劳动争议仲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实⾏按标的额⽐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代理⾏政复议案件,按照⾏政诉讼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案,实⾏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案后⼜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未办理⼀审⽽办理⼆审的,按⼀审标准收取;曾办理⼀审⼜办理⼆审的,按⼀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案件,按照⼀审或⼆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审或⼆审标准酌减收取。
六、担任法律顾问(⼀)为国家⾏政机关、企事业法⼈、社团法⼈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为⾃然⼈、家庭、个体⼯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诉讼法律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2017年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根据2017年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最新消息,《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从2017年6月16日起开始实施。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2017年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新的变化吧!律师服务收费,制定本行业指导标准。
一、收费方式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2.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
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5. 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
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
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
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6.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多少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17

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17律师费用是指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取的报酬。
2017年,我国对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作出了一些调整,以保障律师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为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下面将就2017年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做一些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费用的收取应当以服务内容和工作量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因此,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量和服务内容进行合理的定价,不得恶意夸大费用。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办法》规定,律师费用的收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合理、自愿、平等。
律师应当在承接案件时向委托人明确费用收取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
律师费用的收取应当以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为基础,不得强制收取费用。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办法》规定,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包括按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按时间收费和混合收费。
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程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收费方式选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说明,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理性。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办法》规定,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依法开具发票,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开具方式和时间。
律师应当依法缴纳税款,并在收费过程中遵守税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2017年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在保障律师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规范了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为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合法性,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7)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7)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元~12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速算公式10001元—100000元部分6%~9% 6%x+1900~9%x+2100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5%~6% 5%x+2900~6%x+5100 5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4%x+7900~5%x+10100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3%x+17900~4%x+20100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2%x+67900~3%x +70100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1%x+167900~2%x+170100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0.5%x+417900~1%x+670100 (红色部分新办法未规定具体比率,为参照以往比率计算所得。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三、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一)侦查阶段:15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件。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三)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2500-25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四、计时收费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50~3000元/小时。
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律师服务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合理的收费标准既能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也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维护律师职业形象,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广大律师和当事人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首先,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制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根据该标准,律师的收费应当合理、公正、合法,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形象。
其次,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对律师收费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律师服务收费范围方面,主要包括诉讼代理费、非诉讼法律服务费、法律咨询费等。
而在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方面,则主要由律师与委托人自行协商确定,但应当遵循合理、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如涉及涉外案件、涉及涉外当事人的案件等,律师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再次,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还对律师收费的透明度和公示进行了规定。
律师在收费过程中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明细的收费清单,并在收费结束后向委托人出具收费凭证。
同时,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其基本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
最后,对于违反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对于规范律师的收费行为,维护律师职业形象,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总之,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律师的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职业形象,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重庆律师协会收费标准

重庆律师协会收费标准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人士,其收费标准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重庆律师协会一直致力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重庆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
首先,重庆律师协会规定,律师的收费应当合理、公正、合法。
律师在收费时应当遵循按照工作量、难易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这一规定保证了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服务时不会因为收费问题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其次,重庆律师协会规定了律师收费的计费方式。
一般来说,律师的收费方式包括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和按案件收费等。
按小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所耗费的时间来计费,按项目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按案件收费是指律师针对具体案件确定收费金额。
这些收费方式的规定为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避免了因为收费方式不清晰而引发的纠纷。
再次,重庆律师协会还规定了律师收费的范围。
律师在收费时应当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收费范围告知当事人,并在律师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
律师收费的范围应当与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相对应,不得擅自增加收费范围。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为收费范围不清晰而引发的争议。
最后,重庆律师协会还规定了律师收费的监督机制。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收费管理制度,接受重庆律师协会的监督。
对于违反收费规定的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将依法给予处理,并公开曝光。
这一规定有效地约束了律师的收费行为,保障了律师收费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的来说,重庆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为律师的收费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律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法律保障。
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2017最新)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2017最新)核心内容:刑事辩护律师收费通常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和协商收费,不同的收费方式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会根据案情的需要采取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等,以下就由赢了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20%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15000元(3)审判阶段:6000-30000元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2、民事、商事、行政诉讼:(1)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元(含10万元):6%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三)上下浮动幅度:20%3、说明:(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30%。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制定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为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需要,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渝文审[20 06]28号)。
现将该办法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件一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制定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专家论证会或价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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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 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案件; (二)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 费,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基于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 (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三)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第四条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 所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律师 执业经验,以及律师可能承担的工作量、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制定本所的收费指 南(或办法),并根据收费指南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费(律师费)。
第七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原则上都可 以采取部分风险收费或全风险收费方式。风险收费是指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的 结果符合双方约定的付费条件时,委托人按约定结算付清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具体付费条件,根据实现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目标的难易、律师工作内容的多 少等情况,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 案件的,风险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 5%,不得高于争 议标的额的 30%。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业务,以及经双方认可的重大、 疑难、复杂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受此限制。
第八条 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计时收费的, 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 300~4000 元,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执业年限、资历、 经验等确定。委托人根据律师事务所事先公布的律师计时费率(计时单价),按 照律师提供的有效工作时间据实结算。有效工作时间指律师直接用于法律服务 的实际时间,包括法律检索、研讨、咨询、协商、文件起草、调查、谈判等工 作在内。律师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在路途发生的时间减半计算,但每天最高不 超过六小时。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承办业务的分别计费。律师事务所可以要求 委托人事先预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
第三章 收费方式 第五条 律师费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部分固定收费加风险收费)、 全风险收费(无固定收费的完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第六条 固定收费的,律师费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按件计费和按标的额比例 计费。按件计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但无需根据标的额收
费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计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或行政诉讼案件,以每一审理阶段(一审、二审、执 行、申诉或再审)为一件计算。代理仲裁案件,以仲裁裁决作出(不包括执行, 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为一件计算,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约定连续代理或合并
计算的,从其约定。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律师代理本诉或本请求的同时代理反 诉或反请求的,另行增加计费,但应按代理一个审理阶段的标准酌减收费。 第四章 代理诉讼案件 第十条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 元/件,每件不低于 5,000 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例 10 万元以下部分 5%~6%(不低于 5,000 元) 1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 4%~5%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 3%~4%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 2%~3%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部分 1%~2% 5,000 万元以上部分 0.5%~1% (三)单独代理申诉、再审、执行或不予执行的,按本条第(二)项标准计费。 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按下浮不超过 30%执行。
重庆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各分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已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经重庆市律师协 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律所管理规则行业指引 2016 年第 1 号(总第 1 号) (2016 年 9 月 11 日重庆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 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 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 号)和《重庆市律师行业规则制定程序 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 师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20,000 元/件,每件不低于 5,000 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代理仲裁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60,000 元/件,每件不低于 10,000 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的 1~3 倍执行。 (三)单独代理执行、申请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按第十条第(二)项标 准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上浮 10%~30%, 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如需 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 50%~80%执行。 (二)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可以按第 十条第(二)项标准的 1~3 倍执行。 第五章 办理非诉讼业务 第十四条 办理一般非诉讼事务 (一)一般法律咨询、简单的合同起草和修改的,每次/件不低于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