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京卫基层[2016]2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06.13【实施日期】2016.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基层﹝2016﹞20号)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以来,我市统筹城乡全面发展基层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为表彰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办发〔2012〕3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13日北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表彰奖励工作,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办发〔2012〕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是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全市基层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在维护城乡居民健康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激发人员队伍全面履职、主动服务的正能量;有利于调动基层卫生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基层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队伍建设与发展。
北京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

北京市卫生局文件京卫字〔2008〕1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各直属单位,北京市其他系统医疗单位:现将《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八年一月九日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京办发〔2007〕13号),充分发挥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进首都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人才为本的观念,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以实施北京市卫生系统“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主线,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为依托,以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高超的学术和专业水平,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和专业技术方向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卫生系统人才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首都卫生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首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求为导向。
围绕实现北京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对人才的需求,提升优势学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重点加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和护理等领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坚持政府宏观指导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在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落实政策措施,加大配套投入,完善条件保障,加强监督管理。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2.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为做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续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提升首页数据质量,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能力评价提供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续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控管理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改进工作机制(一)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完善住院病案首页质控管理工作机制,组建工作小组,根据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求,研究完善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的质量控制和改进要求。
建立市级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工作专家组,按职责开展督导考核和培训工作。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控制指标(2016版)》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病案质量评估和培训,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改进病案首页质量。
(三)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医保相关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病案首页填报质量进行监督并纳入考核,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病案首页填报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医保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的日常监控工作,确保基金合理使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25
【摘要】<正>京人社专技发〔2017〕117号各区人力社保局、市属委办局人事(组织)处、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人事处:为贯彻落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按照
【总页数】8页(P79-8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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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鼓励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政策的影响探析——基于《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政策分析 [J], 黄伟伟;班荣鼎;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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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7.24•【字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和《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广泛征集研究需求和专家凝练资助方向的基础上,拟开展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降低疾病发病率、致残率,提升治愈率、康复率,缩减与高水平国家和地区间医疗差距,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导向,提高首都卫生系统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开展研究者发起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高质量应用性研究,促进临床研究源于临床实践、研究成果提升医疗质量,推动首都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研究周期首发专项项目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本轮项目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周期也可为一年或两年。
三、项目经费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市财政专项经费编制在第一年和第二年预算内,按批复额度分两个年度拨付和使用;匹配经费根据需要编制在各年度预算内,按批复分年度匹配和使用。
全额拨款单位可不匹配经费,非全额拨款单位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参与企业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2倍。
四、项目类别和选题要求按照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和优秀青年培育等三个方向支持临床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
北京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

北京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北京做创业现在有哪些扶持方面的优惠政策?北京创业扶持政策一般是什么内容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各区创业扶持政策海淀区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支持在海淀,中关村创业大街已聚集了全国最具影响力的30多家新型孵化机构,创新创业活力迸发。
政策主要聚焦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研发创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融资服务、信用服务五个板块,对为中小微企业实施租金减让的服务载体,对其运营主体按照租金减让总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聚焦创业服务对接平台、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创业企业市场培育、创新创业交流五个板块。
符合条件的“海英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团队最高50万元)的奖励,连续实施三年。
朝阳区每年划拨海外人才专项资金针对海外人才资源,朝阳区每年安排3000万元海外人才专项资金,推出引进、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凤凰计划”。
计划提到,从2009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朝阳区CBD、电子城、奥运村等重点功能区和储备区,聚集一批由科技领军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朝阳创新创业以及其他多项扶持政策。
东城区文化人才示范区+文化创客基金东城区正在建设市级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出台了《关于东城区建设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人才示范区。
目前,东城区经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每人可以获得1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奖励,并在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
此外,东城区在全市首创设立规模为6000万的“东城文化创客基金”,基金重点投向东城区内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明确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创客基金注册资本总额的20%,投资于东城区内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总额的2倍,创客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0年。
西城区“德胜30条”全方位支持创新创业《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新增加了重点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推进专利和标准创制、加强人才激励等30多条政策条款。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7〕3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即纳入北京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人员,持《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卡》就医时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二、服务内容(一)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向有需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就医过程中给予必要的辅助服务,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门诊、检查等环节实名预约。
鼓励其它属性医疗机构参与上述服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覆盖,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在就医、用药、转诊方面的政策要求,提升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获得感。
结合服务能力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需求,推出个性化的服务内容。
(三)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京卫医〔2017〕122号)的要求,顺畅上下转诊和预约渠道,增强服务能力,在医联体内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便利医疗服务。
(四)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京卫医〔2018〕63号)的要求,逐步建立并完善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单位/手机)获资助层次:获资助专业:起止日期:年月- 年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制说明任务书是受资助者在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资助下达到学科、个人三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受资助者、项目依托单位在项目结束时进行终末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
各受资助人要按照任务书各项要求认真填写,详细制定学科和/或个人发展计划,并在未来三年内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一、本任务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执行的准则,是双方承诺的依据,享有法律效力;二、受资助者所在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依托单位。
应对任务书的执行承担管理责任和提供支撑条件的义务;三、首页填写说明:1、培养计划编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资助人项目编号填写;2、获资助层次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在相应位置打√;3、获资助专业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中规定的专业填写;四、任务书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计算机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有效;五、任务书中需特殊说明事件或保密事宜请附说明;六、任务书各项不能随意更改,但表格可根据需要扩充。
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学历与工作经历(从大学计算)三、专业方向与专长(限填写三项):四、三年培养计划目标与任务五、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六、拟开展的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研究方向、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补充(项目名称有重复的需具体说明补充研究内容)。
七、经费用途: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办字[2009]78号)规定的使用范围填写;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持经费按照获得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持经费万元/年;单位支持经费万元/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得超过资助专项经费的20%;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专项经费的10%;专项经费不支持购置或租赁办公设备,以及5万元以上的非办公用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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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京卫组人字[2017]4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9
【实施日期】2017.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
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卫组人字[2017]48号)
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才办发〔2017〕4号,简称《实施办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
《申
报表》一式四份,纸质版请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bjwszzc1314@。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选拔
“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依托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简称“215工程”)和市属医院“登峰计划”,按照入选条件相当,培养目标递进的原则,从已完成“215工程”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培养计划及“登峰计划”培养项目的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作为“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人选。
(二)分步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