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法规概论(已整理)概要
监理考试概论法规要点.doc

组织质量协调会;
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审核竣工图等。
监理责任汇总
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
主要来源于①法律法规的规定和②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
法
律
责
任
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①限期整改②逾期,则停业整顿且处10万-30万罚款③严重的,降低资质至吊销④重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⑤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各方关系
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作
总体质量目标论证;
提出设计要求文件,确定设计质量标准;
利用竞争机制选择并确定优化设计方案;
协助业主选择设计单位;
进行设计过程跟踪,
审查阶段性设计成果,
做好设计文件验收工作等。
监
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
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现场;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引发安全事故的。
其它情况
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错,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投资
进度
质量
目
标
通过有效的()控制工具和具体的()控制措施,在满足()和()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不超过计划()。
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
(1)在目标分解各个层次上均不超。
监理考试法规概论 合同管理 知识点总结

监理考试法规概论合同管理知识点总结嘿呀!今天咱们来好好聊聊监理考试法规概论合同管理的那些重要知识点!首先呢,咱们得明白合同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哇!合同那可是整个项目的“法律基石”呀!没有它,一切都可能变得乱糟糟的呢。
咱们先来说说合同的订立。
哎呀呀,这可不能马虎!订立合同的时候,得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比如说,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等等,这些都得详细规定好,不然以后可容易出纠纷啦!再讲讲合同的履行。
哇塞,这可是关键中的关键!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事。
要是有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那可就麻烦大了呀!监理就得发挥作用啦,监督着双方,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然后呢,还有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哎呀,这也是常有的事儿。
但可不能随便变更和转让呀!得有合法的手续和程序,不然整个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都会受到影响的呢!说到合同的违约责任,这可不能忽视!一旦有一方违约,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责任怎么界定?这就得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来判断啦!还有合同的解除。
哎呀呀,这可不是轻易就能做的决定。
得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然就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损失呢!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也很重要哇!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呢?每种方式都有它的特点和适用情况,咱们得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
在监理考试中,对于法规概论合同管理的知识点,一定要理解透彻,不能一知半解的呀!比如说,那些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得牢记在心。
还有各种合同范本的格式和内容,也得熟悉熟悉。
总之呢,监理考试法规概论合同管理的知识点那是又多又重要!咱们可得下足功夫去学习和掌握,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以后在实际工作中也能游刃有余呀!哎呀呀,大家加油哇!。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重点摘要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p10。
2、目标规划可分为循序渐进的5个阶段:目标规划的论证、目标分解、编制动态计划、风险分析综合控制。
3、组织协调包括“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
p204、动态控制的要点如下:⑴、控制是以一定的主观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要实现现代化的控制,必须首先满足两个条件:①要有一个合格的主体,②要有明确的系统目标。
⑵、控制是按实现预先拟订的计划目标进行的,控制活动就是检查实际发生的情况与计划目标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否采取措施及采取何种措施以纠正偏差。
⑶、控制的方法是检查、分析、监督、引导和纠正。
⑷、既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又要对所有因素,如人为因素、资金因素、材料机具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等所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
⑸、控制是系统的、全面的、动态的主动控制。
5、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活动。
在我国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一切需要经过在建设监理市场上,有一定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经过投标竞争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建设监理业务,派相应数量且有执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进行。
按照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及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开展工程建设监理业务,需要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与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来从事这项工作。
6、监理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监理一种岗位职务、执业资格称谓,不是技术职称。
7、监理员与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8、监理工程师具有良好的品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热爱建设事业,热爱本职工作;⑵,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⑶,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⑷,能听取不同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9、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一般有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法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也不断增多。
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是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而建设工程监理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职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验、评估、鉴定等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安全性、经济性等各方面的要求,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主要为《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为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的保证起到了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1.根据法规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的监理工作;2.对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并推动解决方案的实施;3.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控,协助业主掌握项目进展情况;4.对建设工程中所用材料、设备、工艺等进行抽检,确保其符合法规和标准;5.对施工单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监理机构的专业检验和评估,可以保证施工企业遵循标准施工,避免不良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监理机构也可以协助业主与施工企业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监理机构还要依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规定制定监理方案,并设立监理文件材料、监理日志等文件记录建设过程的各项情况和问题,为日后的工程维护提供依据。
尽管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和制度日趋完善,但是现实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1.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实际监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2.监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和责任缺乏标准和规范;3.受业主和施工方的压力,存在一定的利益瓜分和利益捆绑现象;4.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监理概论9相关法规及规范

监理概论9 相关法规及规范1. 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相继出台。
本文将介绍监理概论第9章中涉及的一些重要的法规和规范。
2.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土地利用和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对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的监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监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并遵守职业道德;•监理人员应当依法独立行使监理权力,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材料等方面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工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工程的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中的质量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监理人员在质量管理方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监理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把关;•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的质量验收,对工程的质量负责;•监理人员应当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跟踪。
4.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是对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的规范。
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检验,并记录和报告相关质量问题。
监理人员应当合理使用检验设备和工具,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的合规性。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规范的法规。
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协调,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导施工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一部分监理概论和法规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及相关法规前言一、监理案例考试的考试内容体现全面性,涉及内容比较广二、监理案例考试的目的三、监理案例考试的考试特点及答题方法四、需要注意的问题1.学习的心态2.将凭工作经验做答,不易得分3.在讲课过程中,会穿插一些习题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及相关法规考试大纲(1)监理实施原则和程序。
(2)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3)监理规划的编制。
(4)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程序、内容、任务和措施。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7)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相关法规及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和程序建设工程监理范围(P3)(1)工程范围(2)阶段范围例如:监理公司进行某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其中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错,应是前期决策立项阶段的监理工作);“组织及参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错,应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P124)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例如:监理人的义务中阐明“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监理单位)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这体现了监理行为的公正性。
例如:某工程项目,业主分别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中规定“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是否正确?回答:不正确,应当是在监理工作中公正地维护有关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024年监理概论法规

2024年监理概论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建筑工程的日益复杂化,监理在建筑行业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类监理法规在不断完善和出台。
本文将介绍2024年监理概论法规的相关内容。
一、监理法规的背景随着建筑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不可或缺。
监理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时限,并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监理法规应时更新,以确保行业的规范化和高效运行。
二、2024年监理法规的主要内容1. 监理资质要求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2024年监理法规规定,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获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此外,监理公司也需要通过相关认证程序,以确保其具备从事监理工作的资质。
2. 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合同是监理工作进行的法律依据,2024年监理法规规定,监理合同应明确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和标准,以及监理报酬和工期等条款。
同时,监理合同还应包括监理期间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建设工程的监理程序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监理程序,2024年监理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监理程序的要求。
包括对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监理活动进行细致的安排和要求,以确保监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和有效控制。
4. 监理工作的责任与义务监理人员在承担监理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好监理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2024年监理法规明确了监理人员的责任范围,包括监督建筑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和安全,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监督与验收。
5. 监理的法律责任如若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监理法规规定,在丧失资格的情况下,监理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和法律诉讼等后果,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监理概论与法规

监理概论与法规一、引言监理是一个重要的建设工程管理环节,负责监管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人员需要熟悉监理概论和相关法规,以便能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规定。
二、监理概论监理概论是对监理工作的基本概念和内容进行系统阐述的理论体系。
监理概论包括以下内容:1. 监理的定义监理是指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法规,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检查和协调的工作。
监理旨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2. 监理的职责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协调相关方面的工作,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3. 监理的原则监理工作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平原则:监理应该公正、公平对待施工方和设计方,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依法行事原则:监理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作,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独立性原则:监理应该独立于施工方和设计方,以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专业性原则:监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和准确性。
三、监理法规监理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法规和规章,以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理法规:1. 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是我国监理工作的基本法规,对监理工作的内容、原则、程序和责任进行了规定。
监理人员应该熟悉该条例的相关内容,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2. 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设工程的结构施工质量进行了详细规定。
监理人员需要按照该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监理人员需要按照该规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协助施工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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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对于加快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一、建设工程监理涵义及性质(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痛、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委托方,工程监理单丨立是监理任务的受托方。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专业化服务活动。
与国际上一般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不同,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目前的工程监理不仅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而且法律法规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赋予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由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后者属于行政性监督管理,其行为主体是政府主管部门。
同样,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都不是工程监理。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工程监理单位只有与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后,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拥有一定管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
;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1)法律法规。
包括:†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
(2)工程建设标准。
包括: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等。
(3)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包括: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所监理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范围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可以拓展自身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决策和建设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
5、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职责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社会责任。
^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可概括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四个方面。
1.服务性、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也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
~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但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
工程监理单位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只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采用规划、控制、协调等方法,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协钟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放工程建设任务。
2、科学性科学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任务决定的。
工程监理单位以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其投资目的为己任,力求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由于工程建设规模日趋庞大,建设环境日益复杂,功能需求及建设标准越来越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越来越多,工程风险日渐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采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才能驾驭工程建设。
为了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实际工作需求,工程监理单位应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强应变能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应积累丰富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应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独立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独立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
为此,†建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按照独立性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实施监理。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程序,根据自己的判断,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平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自1957年第一版发布以来,一直都保持着一个重要原则,要求(咨询‟工程师‚公正‛(Impartiality),即不偏不倚地处理施工合同中有关问题。
该原则也成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初期的一个重要性质。
然而,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中,(咨询)工程师的公正性要求不复存在,而只要求‚公平‛(Fair)。
(咨询‟工程师不充当调解人或仲裁人的角色,只是接受业主报酬负责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受托人。
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咨询‟工程师类似,我国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也无法成为公正或不偏不倚的第三方,但需要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公平性是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特别是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及结算时,应尽量客观、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自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逐步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
1.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I:程的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五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即' :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 6号)又进一步细化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是指:1)项目总投资额在3 0 0 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①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溃、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厂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也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3、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