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贵阳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贵阳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对于工伤事故中受到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贵阳市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贵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和《贵阳市工伤鉴定标准》,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贵阳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贵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其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津贴两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伤残等级乘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三十个月,而定期伤残津贴的标准则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水平和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标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规定。
其次,根据《贵阳市工伤鉴定标准》,对于工伤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严重的躯体残疾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护理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贵阳市对于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总的来说,贵阳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受到工伤后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和保障。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受伤劳动者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
2018年黔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黔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黔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黔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八、残疾辅助器具费《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明细

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明细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法,10级伤残是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情况。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明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金额会有所差异。
通常情况下,工伤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医疗
费用金额的30倍,即工伤医疗费用 × 30。
2. 护理费:根据受伤员工护理的时间长短和费用情况,会进行相应赔偿。
一般情况下,工伤10级伤残的护理费标准为每月
伤残补助金的10%,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0.1。
3. 生活护理费:根据受伤员工生活护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具体金额会根据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4. 残疾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的高低,具体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工伤10级伤残的残疾津贴通常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50%,
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0.5。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伤残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地区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受伤员工可咨询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以获取准确的赔偿信息。
2018年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1、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40042元2、全市城镇经济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26251元2018年黔江区十级赔付计算请参照2013年黔江区最新职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黔江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13日以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印发了《黔江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原有的《黔江区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新《黔江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工伤待遇作了较大修改,现将新的工伤赔偿待遇项目、计算方式、工资标准作如下介绍: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7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四、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
具体为:(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5)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
完全护理:按黔江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
大部分护理:按黔江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
部分护理:按黔江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
(6)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项目2018年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六、营养费七、残疾赔偿金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九、残疾辅助器具费十、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一、住宿费黔江区十级伤残计算方式2018年黔江区十级伤残赔偿计算: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项目:(一)残疾赔偿金1、伤者六十周岁以下=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332元)×20年×10%×责任系数;2、伤者六十周岁以上未满七十五周岁=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332元)×【20-(伤者实际年龄-60岁)年】×10%×责任系数;3、伤者七十五周岁以上=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332元)×5年×10%×责任系数;(二)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2、被抚养人为成年人=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20年×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3、被抚养人为六十周岁以上成年人=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 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年】×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4、被抚养人为七十五周岁以上成年人=黔江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5年×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二、按照实际情况赔偿的有:(一)、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后续费用待实施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与鉴定结论确定必然会发生的费用,可以一并主张;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 引言工伤赔偿是指雇主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受伤或死亡进行的经济补偿。
贵州省是中国的一个省份,法律规定了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2.1 伤残赔偿金标准根据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的标准与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有关。
伤残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每个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金标准不同。
以下是贵州省伤残赔偿金标准的一个例子:一级伤残:按照12个月的工资总额进行赔偿十级伤残:按照2.5个月的工资总额进行赔偿2.2 死亡赔偿金标准贵州省对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家属提供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标准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例如,在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金为劳动者过世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的200%。
2.3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贵州省还规定了工伤劳动者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根据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由贵州省相关部门进行规定。
3. 贵州省工伤赔偿计算方法除了工伤赔偿标准外,贵州省还规定了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3.1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贵州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一定的计算公式来计算伤残赔偿金。
例如,伤残等级为一级时,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为:伤残赔偿金 = 劳动者月工资 × 12个月 × 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
3.2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贵州省对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家属提供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死亡赔偿金 = 劳动者过世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 赔偿比例。
2018年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贵州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贵州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一、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67.07元/年;二、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4.00元/年;三、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702.87元/年;四、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740.18元/年;五、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7448元(丧葬费暂按3210.67元/月)计算;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30元/天,特区50元/天。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内容1、医疗费,住院费。
2、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4、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5、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24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8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八级伤残的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为3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5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填发。
三、贵州省工伤赔偿相关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贵州工伤赔偿标准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的具体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来进行赔偿。
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
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明确的,且具有保障性。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保障部门。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内容1、医疗费,住院费。
2、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4、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5、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24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8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八级伤残的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为3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5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填发。
2018年贵州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贵州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贵州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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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贵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18年贵州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
《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
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
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
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
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
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
十一、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为主。
十二、伤残鉴定费
依照实际情况赔偿计算。
贵州十级伤残赔偿项目
2018年贵州省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鉴定费
九、十级残疾赔偿金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贵州十级伤残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省十级伤残赔偿计算: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2018年贵州省十级伤残赔偿参考数据:
一、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67.07元/年;
二、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4.00元/年;
三、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702.87元/年;
四、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740.18元/年;
五、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7448元(丧葬费暂按3210.67元/月)计算;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30元/天,特区5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