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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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健康快速发展,规范科技园的管理,保证科技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园按照“生创师导,真做实干,创新创业、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托济源地方产业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重点开发和创办以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建筑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广告装饰设计、软件开发为主的创新创业项目,辐射现代物流、管理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入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一体的具有孵化器功能的校内创新创业基地。

第三条申请获准进入科技园的创业项目为具有我院普通类全日制学籍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分为见习创业公司和创业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项目”)。

见习创业公司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校内经营组织,也称预孵化企业;创业公司是指入驻科技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管办”,暂挂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学校全资注册成立“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代表学校与创业项目签订协议、合同的主体责任单位。

第五条园管办职责(一)负责统筹、编制科技园的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园管理制度。

(二)负责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

(三)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项目的评定、审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科技园创业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考评工作。

(五)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组织机构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

(六)负责办理创业项目的入驻和出园手续;指导协助入驻园区项目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七)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科技园的创业导师。

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创业实训,提高学生的创业技能,经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

为保证孵化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孵化园是校内创业实践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规范引导园区内大学生创业团队创业实践,使大学生及其创业团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孵化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主要职责1、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各创业团队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2、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指导创业团队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3、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4、发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5、定期开展“创业沙龙”活动,组织大学生创业团队分享创业心得,交流创业经验,提升创业技能;6、为达到退出条件的创业团队办理退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手续;7、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8、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业团队的入驻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入驻条件申请入住大学生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1、入驻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含毕业三年内学生)及其创业团队。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与本专业、学科联系密切创业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3、申请入驻孵化园的团队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为落实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的意见》(徐委发〔2010〕4号)精神,大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园区功能大学生创业园通过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来规范引导园区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管理。

园区带有孵化器性质,是大学生和企业、社会沟通的桥梁,使大学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二、服务机构及职责创业园由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统一负责综合管理,并聘请专业服务公司实施园内物业管理和配套服务。

创业服务中心的职责:1.负责制定创业园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创业园创业企业的日常考核和监督管理,确保创业企业按照规定实施创业活动;3.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4.聘请专家开设讲座,提供模拟运作、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5.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组织进行论证、评估、认定和跟踪服务;6.检查和督促各项促进大学生创业政策的落实。

专业服务公司的职责:明确专门创业指导人员,实行专业化服务,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以及商务、融资、法律、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同时,对创业园区实施标准的物业服务和管理。

三、企业入驻(一)入驻条件申请入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②无知识产权纠纷;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保证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服务。

创业园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开办经营实体及运营过程中,培养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业主体性作用。

第三条申请入驻创业园的经营业户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为主体创办的经营实体,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第四条经营业户分为“校内登记业户”和“工商登记业户”(如无特别声明,以下将两者统称“业户”)。

所有“校内登记业户”和经学校核准的“工商登记业户”均可入驻创业园。

“校内登记业户”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由学校审核批准颁发创业园经营许可证,仅在校园内登记、运行的经营实体;“工商登记业户”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工商登记业户须经学校核准后方可入驻创业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在学校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服中心”),创服中心在招生就业处具体指导下负责创业园的管理与运作,创服中心由相关指导老师组成。

创服中心下设“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管办”),具体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创管办成员通过在全校学生中公开招聘选拨,由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

第六条创服中心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创业园的各项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2、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为创业团队提供指导和培训,主要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落实指导老师值班制度。

整理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方案

整理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方案

整理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方案嘿,朋友们!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份关于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方案。

这可是我积累了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精华哦!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吧。

一、明确园区定位和发展目标1.园区定位:以创新、创业为核心,提供全方位服务,助力大学生创业者成长。

2.发展目标:打造国内一流的大学生创业园区,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创新项目。

二、完善园区基础设施1.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包括办公桌、椅子、空调、网络等基本设施。

2.配套服务设施:如会议室、洽谈室、休息区等,满足创业者日常需求。

3.建立创业园区APP:实现线上预约、交流、资讯等功能,方便创业者随时了解园区动态。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1.创业培训:定期举办创业培训课程,提升创业者综合素质。

2.项目孵化: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孵化服务,协助项目落地。

3.技术支持:引入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

4.资金扶持:搭建与投资机构的合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渠道。

5.政策解读:及时解读国家和地方政策,助力创业者享受政策红利。

1.举办创业活动:定期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交流。

2.建立创业社群:搭建线上社群,让创业者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3.媒体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创业园区和优秀创业者,提升园区知名度。

五、加强园区管理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园区管理制度,确保园区正常运行。

2.严格入园审查:对入园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质量。

3.定期评估:对园区内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园区发展方向。

4.退出机制:对于长期未实现发展目标的项目,建立退出机制,确保园区资源合理配置。

六、拓展合作渠道1.政产学研合作:与政府、高校、企业、投资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园区发展。

2.国际合作:引进国外优质创业资源,提升园区国际化水平。

3.校企合作:与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园区输送优秀人才。

我想说的是,管理大学生创业园并非易事,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一定能将其打造成一个充满活力、助力创业者的平台。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管理,保证学生创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应制定规范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校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 )。

为保证孵化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孵化园是学校教学实训基地,在校学生通过自己开办和运作实体公司,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三条孵化园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

通过提供基本的场地和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创业作用,使学生在创业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自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孵化园日常工作由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负责管理,重大事项由学校创业教育办公室提交学校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孵化中心的工作人员以专职(创业骨干教师)为主,兼职(在校学生)为辅。

第五条创业孵化中心主要职责1 、全面负责孵化园的管理工作,制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统筹规划和落实孵化园的相关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业公司提供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工商、税务、信贷、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咨询和发展指导。

3 、负责各创业公司的年度评比、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4 、负责孵化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5 、负责向校外创业孵化园推荐孵化团队和孵化项目。

三、孵化园管理第六条经营管理1 、学校为创业公司提供经营场地、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线等基本设施,并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2 、创业公司在创业孵化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 、孵化中心对创业公司所经营的项目、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4 、创业公司在园内举行各类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创业孵化中心报批,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四篇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四篇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校建立了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

为保证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业孵化基地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

创业孵化基地是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载体和为大学生试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

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入园企业营造局部市场环境以及为入园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法律、财务、税务、工商管理等重要信息及咨询服务。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

准许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一种为校内模拟企业,即是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并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的企业;另一种为社会雏形企业,即毕业3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行“一免两减”政策,扶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从事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由于创业实践孵化基地分校内创业孵化基地和校外孵化基地,本办法只适用校内创业孵化基地)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设立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管会),创管会成员由校领导、团委、教务处、招就处、学生处、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总务处、固定资产处、后勤总公司、各系院分管领导等组成。

下设办公室在校团委。

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创管办),创管办成员由校团委科创部、学生干部组成,由创管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创业孵化基地的业务指导工作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业务指导团负责,由不同专业的优秀教师及企业家组成。

第五条创管会主要职责1、研究解决xxx学院大学生创业过程的困难;2、审核学生创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学生企业的创业活动;3、审核创管办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4、审批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公司的资格、条件和项目;5、检查各项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6、统筹规划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工作等。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考核办法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考核办法

XX市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考核办法(暂行)为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引导本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步伐,推动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支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有完整的运营发展规划和发展方向,运营状况良好,园内管理规范,入孵实体自主合法经营,有较好的成长性,创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规划及发展方向;第二条常驻园区运营管理服务团队不少于6人,创业指导专家不少于4名;管理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服务规范,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服务规范健全,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明确,能满足创业实体的实际需求;第三条2020年园区开业运营之日起,入驻园区注册经营创业实体不少于20家,自正式运营之日起3个月内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年末引进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40家,且带动就业不少于200人,其中大学生初创项目占入园创业实体70%以上;当年申报创成市级大学生创业园。

2021年度,项目孵化出园率达60%,新引进不少于40家大学生初创项目入园,且带动就业不少于300人,当年申报创成省级大学生创业园。

2022年度,项目孵化出园率达60%,新引进不少于40家大学生初创项目入园,且带动就业不少于300人,当年申报创成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

入孵实体属新注册大学生初创项目或申请进入孵化基地前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在基地内孵化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四条每年定期举办项目路演、银企金融对接会、“创邺大咖”讲坛、“创邺之星”大赛等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场次。

第五条运营方对申请入园项目进行初审(法人需毕业五年内的初创型企业,35周岁以下的创业者和非初创企业不计入绩效考核),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项目,推荐进入项目入园评审,并纳入“青创之星”项目路演平台,评审合格后,由人社局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公司注册与入园手续,入驻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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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大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XX自主创业,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园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XX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是普通高校大学生(留学生)在XX自主创业、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的基地。

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创业创新服务、创业扶持等,使高校毕业生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条创业园位于XX区XX街道,总面积6400平方米。

第三条成立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财税、科技、工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管委会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入驻人资格初审、项目评估、协议签约、优惠政策落实和日常管理,协助申请其它各部门的各类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补助。

二、项目入驻
第四条入园条件:自2011年起,在XX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以本人名义到创业园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第五条优惠政策:
1、租金补贴:入园企业,园区提供3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第1、2年租金全免,第3年租金免半。

2、创业补贴:入住园区的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贷款贴息:入住园区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贴息次数不超过三年。

4、住房补助:毕业3年内,博士每月补助XXX元,硕士每月补助XX元,大专及本科每月补助XX元,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入驻创业园创业工作三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5、安家补助:对正式落户并签约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2-10万元的安家补助。

6、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入住园区企业业执照满1年,吸纳5名(含5名)以上本县户籍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7、社保补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和XX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园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其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税收补助:入驻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其3年
内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县级财力部分,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9、创业辅导:定期开展创业培训,聘请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提升创业能力。

10、风投资金: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获得在区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经园区认定,可申请风险投资。

11、人才服务:免费为入园企业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定期组织入园企业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对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提供补贴。

12、全程代理:为大学生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入驻等全程代理服务。

13、其他补助: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科技创新等奖励。

第六条申报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可在XX区人事编制网或XX人才网下载并填写《XX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园申报书》,并提交身份、学历证明材料及创业项目计划书。

2、审核。

园区管委会对申请人及其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创业项目要符合XX区产业发展导向。

3、办理入园手续。

审核通过后,申报项目办理入园手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享受政策。

企业注册登记,经三个月的正常运行,按相关文件规定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要求,申请各类扶持资
金补助,经评审通过后,兑现各类资金。

三、退出机制
第七条合同期满退出:入园企业与创业园合同期满,到XX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退场相关手续。

第八条自愿退出:因入园企业内部问题,企业向XX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第九条强制退出:入园企业,必须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有经营违规(转租他人)、非法经营或不能服从管理方管理的,给予告诫,改正不力的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强制退出。

四、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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