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品罐式集装箱检验须知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专项要求适用于在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
1.2 检验类别与周期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
(1)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2)全面检验,罐车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表-1规定。
1.3 检验周期特殊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应当进行全面检验:(1) 新罐车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检验的;(2) 停用1年后重新使用的;(3) 发生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4) 经过重大修理或者改造的;(5) 改变使用条件的;(6) 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认为有必要提前进行全面检验的。
1.4 检验前准备工作检验前的准备工作除满足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外,对装运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罐车,还应当进行残液(气)处理、中和消毒、蒸汽吹扫、通风置换、清洗等,并且取样分析,罐内气体分析结果应当符合相应标准规定,残液(气)排放指标应当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规定。
2 年度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罐车的年度检验项目,包括罐车资料审查、罐体外观检验、罐体与底盘连接检验、附属设施连接检验、隔热层检验、附件检验、安全附件检验、组装检验、耐压试验(必要时)和气密性试验、真空度检测(适用于真空绝热罐体)等。
2.1 罐车资料审查首次检验,应当对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以后的检验,重点审查新增加和有变更的内容。
资料审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制造资料,包括竣工图样(总图和罐体图)、强度计算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附件及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或者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2) 改造、维修资料,包括施工方案、质量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证书;(3) 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罐车准运证(必要时)、罐车运输许可证(必要时)、罐车驾驶资格证和押运员证(必要时)、液位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和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等;(4) 检验资料,重点查阅上次检验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或者有无防范措施。
盛装剧毒介质罐式集装箱的年检方法

反之 , 声发射 检测 发现 的声 源信 号处 , 也可 以用 超
声波 检测进 行 复验 。这样 就能 为压力 容器 的安 全 状况 等级评 定 提供有 力 的数据 支持 。
c .罐式 集装 箱 内要 做清 洗 、 换 、 和等 一 置 中 系列 工作 , 量 的开罐 工作必 然花 费大 量 的人力 、 大
端: a 罐 内残料 要处 理 , 成 原材料 的 浪费 ; . 造 b 残 留介 质处理 不 当会污 染环 境 ; .
2 外部检 验和 声发射 检 测相 结合 的检验 手段 根 据《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规则 》 二 十 五条 压 第 第 ( ) 规定 : 五 款 如果 内 表 面无 法 进 行 检 测 , 以 可 在 外表 面采用 其它 方法 进行检 测 。
必 须要 进 行 开罐 检 验 , 满 足 了检 验 标 准 的 要 求 , 为罐 式 集 装 箱 用 户 节 省 了大 量 人 力 物 力 。 既 又
关 键 词 罐 式 集 装 箱 年 度 检 验 声发 射 检 测 中图分类号 T 0 13 Q 5 .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 编 号 0 5 —0 4 2 1 ) 6 0 7 - 2 46 9 ( 0 1 0 —7 50 2
物力 和时 间 , 至影 响到企水分 有 严 格 要 求 , 罐 开 后空 气 中的水 分进 入 罐 内 , 损 害 罐 体或 影 响 介 会 质 的品质 , 如无水 氟 化氢遇 水 变成氢 氟酸 , 造成 罐
体腐蚀 ;
e .开罐 后有 毒介 质 ( 如无 水 氢 氟酸 ) 的残 留
第3 8卷
第 6期
化
工
机 械
75 7
盛 装剧 毒 介 质罐 式集 装 箱 的年 检 方 法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是用于装载、运输和储存液体、粉状和颗粒状物料的容器。
为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检验不锈钢封头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的详细内容。
一、外观检验1. 检查不锈钢封头的外观,确保其表面无明显的凹凸、裂纹、氧化、污渍和划痕。
2. 检查封头的焊接处,确保焊接牢固,无裂缝和气孔。
二、尺寸检验1. 检查封头的尺寸,包括直径、厚度和高度,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 使用测量工具进行测量,确认不锈钢封头的尺寸与图纸上的要求一致。
三、材质检验1. 对不锈钢封头的材料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2. 对材料进行金相组织分析,确认其组织结构均匀,无夹杂和缺陷。
四、力学性能检验1. 进行拉伸测试,确认不锈钢封头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和延伸率符合标准要求。
2. 进行冲击试验,确认不锈钢封头的冲击韧性符合标准要求。
五、密封性能检验1. 进行密封性能测试,确认不锈钢封头的密封性能符合要求,能够有效防止液体和气体的泄漏。
2. 对封头的密封处进行压力试验,确保其能够承受设计压力而不发生泄漏。
六、耐腐蚀性能检验1. 对不锈钢封头的耐腐蚀性能进行测试,确认其能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长期使用而不发生腐蚀。
2. 进行盐雾试验,确认不锈钢封头在盐雾环境中的腐蚀性能符合要求。
七、热处理效果检验1. 对热处理后的不锈钢封头进行硬度测试,确认其硬度符合设计要求。
2. 对热处理后的封头进行金相组织观察,确认热处理效果良好,无退火、淬火不足等现象。
八、外防腐涂层检验1. 检查封头的外防腐涂层,确认其涂层厚度符合要求,无脱落和起泡现象。
2. 进行盐雾试验,确认外防腐涂层在盐雾环境中的抗腐蚀性能符合要求。
九、标识检验1. 检查不锈钢封头上的标识,确认标识清晰、完整、无误差。
2. 核对标识中的信息与设计要求、合同要求一致。
十、文件及资料检验1. 检查封头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书等资料,确认其完整、准确、符合要求。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
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是用于装载和运输各种液态或干燥物料的一种特殊容器。
为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需要对其封头进行严格的检验。
下面是对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的要求进行的解析。
一、外观检验
1.检查不锈钢封头表面是否平整,无明显凹凸和扭曲变形。
2.检查封头的焊接部位是否牢固,无任何开裂和断裂现象。
3.检查封头上是否有任何划痕、腐蚀和氧化现象。
4.检查封头的标志和铭牌是否清晰可见,无磨损和脱落。
二、尺寸检验
1.检查不锈钢封头的直径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尺寸。
2.检查封头的厚度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尺寸。
3.检查封头的凸缘尺寸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尺寸。
4.检查封头的内孔直径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尺寸。
三、力学性能检验
1.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封头是否能承受规定的弯曲力矩而不发生破裂或变形。
2.进行冲击试验,检查封头在受到规定冲击力后是否能保持完好无损。
3.进行压力试验,检查封头在规定压力下是否能保持无渗漏。
四、材料分析
1.对不锈钢封头的材料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标准。
2.对不锈钢封头的金相组织进行分析,确保其内部结构均匀,无任何异常现象。
五、耐腐蚀性检验
1.进行盐雾试验,检查封头在规定时间内是否能抵御盐雾腐蚀。
2.进行腐蚀试验,检查封头在规定腐蚀性介质中是否能抵御腐蚀。
六、焊接质量检验
1.进行焊缝超声波检测,检查焊缝是否存在任何裂纹和缺陷。
2.进行焊缝射线检测,检查焊缝是否存在规定范围内的气孔和夹渣等缺陷。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规则》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规则》本规则旨在规范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工作,确保车辆罐体安全运输。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中,金属常压罐体的检验工作。
二、检验标准
1. 罐体检验应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采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范进行检验。
2. 罐体检验应按照罐体材质、容积、壁厚等因素确定检验周期,其中铝合金罐体应每年检验一次,不锈钢罐体应每两年检验一次,碳钢罐体应每三年检验一次。
3. 罐体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泄漏检查、强度测试等多个方面,确保罐体运输安全。
三、检验机构和人员
1. 检验机构应符合国家认可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关检验仪器和设备。
2.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检验报告
1. 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罐体检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 检验报告应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并在车辆上进行标识。
3. 检验报告应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后续查阅。
五、处罚规定
1.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罐式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 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将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其他
1. 罐式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定期进行罐体检查和维护,确保罐体安全运输。
2. 受检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未按时检验的,将被视为不合格车辆,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A1 总则A1.1目的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正文规定基础上,对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移动式压力容器(以下统称罐车)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
A1.2适用范围本专项要求适用于运输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装运介质为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液体的在用罐车(罐体为钢制,型式为裸式、隔热层或真空绝热层型式)的定期检验。
A1.3检验类别及周期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
(1)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2)全面检验,罐车的全面检验周期按表A-1规定。
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罐车,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危险品车辆规定使用年限的罐车,其全面检验周期参照安全状况等级3级执行。
表A-1 全面检验周期A1.4检验周期特殊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罐车,应当进行全面检验:(1)新罐车投用后1年内的首次检验;(2)停用1年后重新使用的;(3)发生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4)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5)改变使用条件的;(6)使用单位或检验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全面检验的。
A1.5定期检验中的耐压试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罐车,定期检验(年度检验或者全面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2)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厚度的;(3)发生事故导致罐体受损、变形或者经矫形修复的;(4)停用1年后重新使用的;(5)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6)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罐车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A1.6检验机构及人员本附件的各检验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并且由取得相应检验资格证书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应该在使用登记证上标注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在IC卡中写入检验数据。
A2 年度检验A2.1 常温型(裸式)罐车罐体年度检验项目(1)罐车技术档案资料;(2)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3)罐体表面、接口部位焊缝、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损伤等缺陷;(4)罐内防波板与罐体、气相管与罐体连接处的裂纹、脱落等;(5)罐体与底盘(车架或框架)、遮阳罩、操作台等的连接;(6)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导静电装置、装卸软管和其他附件;(7)排污疏水装置;(8)气密性试验。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是用于集装箱的密封部件之一,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为了确保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需要进行检验。
以下是对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的解析。
一、外观检验外观检验主要包括尺寸、表面质量、形状和焊接缺陷等方面的检查。
尺寸检验要求封头的外径、高度、壁厚等符合标准要求。
表面质量检验要求封头的表面光洁度好,无明显的划痕和凹陷等缺陷。
形状检验要求封头的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的变形和变形等。
焊接缺陷检验要求焊接接头无裂纹、夹杂物和气孔等缺陷。
二、材料检验材料检验主要包括材料成分分析和金相检验。
材料成分分析要求封头材料的成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金相检验要求封头的金相组织均匀,无明显的晶粒增大和晶粒偏析等缺陷。
三、力学性能检验力学性能检验主要包括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和硬度检测等。
拉伸试验要求封头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满足标准要求。
冲击试验要求封头的冲击韧性好,能够承受一定的冲击载荷而不发生破裂。
硬度检测要求封头的硬度值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压力性能检验压力性能检验是对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密封性能的测试。
主要包括压力脉冲试验和压力保持试验两个方面。
压力脉冲试验要求封头能够承受一定压力的冲击载荷而不发生渗漏和破裂。
压力保持试验要求封头在一定时间内能够保持一定的密封性能。
五、耐腐蚀性能检验耐腐蚀性能检验主要是对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耐蚀性进行测试。
测试方法包括盐雾试验、酸碱腐蚀试验等。
盐雾试验要求封头表面不产生明显的锈蚀和腐蚀。
酸碱腐蚀试验要求封头能够在一定酸碱环境下长期耐蚀。
六、密封性能检验密封性能检验是对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密封性的测试。
主要包括密封良好性、承压性和气密性等方面的检测。
密封良好性要求封头与集装箱之间的密封性良好,无渗漏现象。
承压性要求封头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而不发生破裂和泄漏。
气密性要求封头与集装箱之间的密封性能稳定,无气体泄漏。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

解析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要求罐式集装箱是一种用于运输各种物品的标准集装箱,其特点是可以用于运输液体或气体。
罐式集装箱的结构比普通集装箱更加特殊,因为其内部需要保持密封状态,以防止其装载物品的溢出或泄漏。
为了满足运输液体或气体的需要,罐式集装箱内壁常常采用不锈钢材料,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装货的质量和安全性。
由于罐式集装箱的特殊结构,其检验要求也比普通集装箱更为严格。
特别是对其不锈钢封头的检验,需要确保其具有足够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以下是关于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检验的具体要求:1. 封头的厚度检验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厚度是与其整个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密切相关的。
因此,在进行检验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进行厚度测试。
测试方法通常采用超声波探伤或其他专业的检测设备,以确保封头的厚度符合要求。
2. 检查焊缝的质量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焊缝处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因此在检验时需要特别关注。
焊接部位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焊接接头应平滑无缺陷,没有裂纹或脆性断口。
在检测时,可以采用X射线或其他可靠的无损检测技术。
3. 检查面板的平整度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面板应当具有足够的平整度,以确保其在使用时不会因为变形或损坏而影响其密封性。
在检查时,可以采用测量工具,如仪表卡尺、角度尺等,来检测封头的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
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表面质量对于其长期使用效果也具有很大的影响。
在检验时,需要对封头的表面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无明显损伤、腐蚀或其他缺陷。
在检查表面质量时,可以采用光学或其他检测方法。
5. 检查封头的密封性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密封性是其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在检验时,需要对封头的密封性进行测试,以确保其能够在运输过程中始终保持装载物品的密封状态。
测试方法通常采用水压试验或气压试验。
综上所述,罐式集装箱不锈钢封头的检验要求非常严格,需要在各个方面确保其具有足够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只有在严格的检验管理下,才能确保罐式集装箱的安全运输,并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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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罐式集装箱检验须知(2011)编 写: 李 坤实施日期: 2011年2月1日版 本 号: 0/0编 制: 集装箱检验部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目 录1 适用范围及制定依据2 工厂认可、图纸审查及样箱试验3 批量生产中的检验4 颁发证书5 营运检验6 罐式集装箱有关国际公约、批准办法及其标记版本号 修改页次 修改原因0/0编 写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 李 坤 涂建华 黄世元 2011.2.11 适用范围及制定依据1.1 适用范围1.1.1 本须知适用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系列1所规定尺寸的罐式集装箱,类型为:40’、30’和20’系列的检验和发证工作。
1.1.2 对于非标准的罐式集装箱(如43’、45’、48’罐式集装箱)的检验和发证也可参考本须知执行.1.2 制定依据1.2.1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081.2.2 《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1992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961.2.4 中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1.2.5 ISO1496-3,2006《液体、气体和干散货承压罐式集装箱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1.2.6 《钢质压力容器》(GB150-1998)或ASME规范1.2.7 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1.2.8 《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规则》20031.2.9 《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规则》1.2.10 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标准。
1.3 说明1.3.1 本须知为本社公正和规范开展罐式集装箱检验工作规定了统一做法并提供指南。
1.3.2 本须知对本社验船师进行下述罐式集装箱检验工作时所应采取的程序、方法以及验收依据作出规定:A)罐式集装箱制造厂的工厂认可B)罐式集装箱图纸审查C)罐式集装箱样箱试验D)批量生产中的罐式集装箱检验E)营运中罐式集装箱检验F)证书报告的签发G)集装箱安全牌照(C.S.C)的批准H)集装箱通关牌照(C.C.C)的批准I)国际铁路联盟(U.I.C)的登记1.3.3 本须知也结合近年来检验罐式集装箱的实践经验,同时参照有关资料编写的供本社验箱人员参考。
1.4 罐式集装箱特征:1.4.1 罐式集装箱由内部压力容器和外部框架组成1.4.2 罐式集装箱可以多种方式运输(如公路、铁路和海运)1.4.3 罐式集装箱可以满足数个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法规[如:US DOT(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美国交通部、FMM (FRENCH MERCHANT MARINE)法国商船协会、AAR600(ASSOCIATION OF AMERICAN RAILROADS)美国铁路运输协会]1.4.4 对于装运危险品的罐式集装箱同时满足IMDG的要求,也称为可移动罐柜。
1.4.5 本须知所提及的罐式集装箱是指装运危险品并且满足《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要求的可移动罐柜,除非有特别的说明。
1.5 危险货物的分类1.5.1 危险货物的分类见IMDG (2008版)1.6 IMDG对运输危险品的可移动罐柜导则和特殊规定1.6.1 可移动罐柜导则适用于第1类到第9类的危险品。
1.6.2 可移动罐柜导则由T1到T23、T50、T751.6.3 T1~T22为运输第1类和第3类至第9类的物质,并说明了其可用的最小测试压力、最小壳体厚度、底部通路规定和减压规定1.6.4 T23中,允许由可移动罐柜运输第4.1类自反应物质和5.2类有机过氧化物和适用的控制和应急温度一并列出。
1.6.5 T50为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1.6.6 T75为运输冷冻液化气体1.6.7 特殊规定是为某些物质除导则以外的特殊要求,用TP表示。
在装运之前,选择适当的罐箱不但要满足T导则的要求,必须还要满足特殊的要求及TP要求2 工厂认可、图纸审查及样箱试验2.1 罐式集装箱制造厂的工厂认可2.1.1 为确保集装箱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以及集装箱营运中的修理、检验能够符合规范和公约的要求,本社应对集装箱制造厂、修理厂实施工厂认可。
工厂认可程序按本社SP1003 《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认可程序》进行,本须知为新罐箱生产厂的工厂认可2.1.2 罐式集装箱制造厂的工厂认可应结合样箱的图纸审查和样箱试验进行 2.1.3 工厂认可需提交的资料A)本社工厂认可申请书。
B)工厂概况介绍。
企业性质、自然状况、生产历史、生产产品种类、生产能力、计量情况、取得过哪一些相关证书。
须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资质),工厂平面布置图、(如有)ISO9000系列证书、计量合格证书、其它船级社证书、(如有)产品奖励证书等。
工厂应提供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压力容器设计及生产许可证。
C)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应表明计量证书有效期)。
技术、检验和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特种人员(例如化验员、无损探伤检测人员和焊工等)情况一览表。
对主要的结构、部件的焊接应提供详细的焊接工艺。
D)产品图纸、技术文件。
含设计规范书或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图纸、计算书【容器强度、容积、等效钢厚度等计算、安全阀排量校核、热工计算(例如低温罐柜的无损存储时间)、本社武汉规范所出具的对IMDG要求的有限元强度校核报告】、样箱试验大纲及所采纳的标准(GB、CB、QB或其它国际标准)。
如图纸和技术文件已经我社审图部门审批,则提供图纸批准书、返退清单。
E)主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F)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工厂有关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方框图,原材料和外协件的进货验证,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跟踪和监控措施。
2.1.4 工厂提交资料的审查A)验证送审资料B)上报认可建议报告(初次认可,必要时需到工厂进行考察)C)认可资料的审查2.1.5 制定工厂认可工作计划A)制订认可工作计划并报总部负责人批准B)批准认可试验大纲并报总部负责人批准2.1.6 现场核查2.1.6.1 核查工厂的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生产、检验过程的控制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要求,焊接工艺是否满足本社的要求。
2.1.6.2 原则上样箱的制造要全程跟踪检验,由于现在部分造罐式集装箱的工厂不是专业生产集装箱的工厂,生产计划比较散,生产进度很慢,本社验船师不可能长期驻厂检验,故在现场核查之前应和工厂确认停止点(及要现场验证的项目),至少各项试验及取样要现场见证,每个工厂根据情况具体制定。
2.1.6.3 审图意见的落实。
由于审图和现场检验是不同的验船师,要求工厂在落实审图意见时要同时通知审图验船师和现场验船师,验船师应现场核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意见。
2.1.6.4 根据批准的试验大纲见证样箱试验2.1.7 认可文件的编写2.1.7.1 编写认可工作报告2.1.7.2 草拟工厂认可证书和工厂认可资料上报单2.1.7.3 报执行单位领导批准后上报总部2.1.8 发证2.1.8.1 总部签发认可证书2.1.8.2 由执行检验验船师负责将图纸/技术文件(盖完批准章)、发证通知单/认可退回送审方2.2 图纸审查和样箱试验2.2.1 图纸审查和样箱试验是对集装箱厂首制的或新型号的罐箱按照集装箱有关公约和规范要求对其尺寸、装卸固定装置、安全装置、海关封关、强度和性能的一系列检验和试验以确定设计、材料、工艺的可行性。
是罐式集装箱检验的一个必须内容。
2.2.2 图纸审查和样箱试验依据。
A)《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08B)《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1992C)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96D)中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E) ISO1496-3,2006《液体、气体和干散货承压罐式集装箱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F)《钢质压力容器》(GB150-1998)或ASME规范H)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I)《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规则》2003J)《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规则》K)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标准(如箱主申请)2.2.3 申请2.2.3.1 应填写本社“集装箱图纸审查及样箱试验申请书”2.2.3.2 申请资料应包括:A)设计规范书或设计说明书B)计算书[容器强度、容积、等效钢厚度等计算、安全阀排量校核、热工计算(例如低温罐柜的无损存储时间)、本社武汉规范所出具的对IMDG要求的有限元强度校核报告]C)使用说明书D)总体结构图、罐体总图、罐壳图、框架结构图、管路阀件布置图、标记图、铭牌图E)焊接工艺清单及评定报告 :焊接工艺试验(容器)应按本社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
本社验船师应现场见证焊接试验(包括取样)F)试验大纲G)热处理工艺(如需要)2.2.4 图纸审查要点2.2.4.1 核查箱体的尺寸、公差、构造是否符合规范、公约及ISO的标准。
2.2.4.2 材料是否符合公约、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度和温度,罐体的板材是否与拟装运的介质成钝性。
2.2.4.3 罐体有关参数的选择是否能满足IMDG/ADR等要求。
A)T导则的选定,根据危险品的名称(UN代号),查IMDG第三章货物清单中确认可用的T导则和特殊规定B)最低试验压力、厚度、降压装置、底部开口根据选定的T导则在IMGD表4.2.5.2.6中确认。
----试验压力:对于运输第1和3至9类危险货物的罐箱,最小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同时应满足IMDG导则中的最小试验压力的要求;运输第2类非冷冻液化气体的罐箱,最小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3倍; 运输第2类冷冻液化气体的罐箱,最小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3倍,对真空绝热型的,最小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与此100KPa之和的1.3倍。
试验压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300KPa.----降压装置压力的设定:罐体试验压力低于或等于4.5Bar,降压阀的开启压力为试验压力的六分之五;罐体试验压力大于4.5Bar,开启压力为试验压力的三分之二的110%(除装运第2类危险品),泄气后,压力下降到比开始泄气时的压强低10%的位置关闭,并且保持关闭状态;对于运输第2类非冷冻气体的罐箱,其减压装置在压力不下于1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压力下开启并且在1.1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下完全开启,泄压后,应在不低于泄压开始压力10%的压力下关闭并保持关闭状态;对于运输第2类冷冻气体的罐箱,每个弹簧式压力卸放装置在压力升高的情况下将压力限制在1.1倍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之内,此类阀应标称在最大工作压力之下启动,在不低于最大工作压力90%关闭,而且保持关闭。
如果有分舱设计的,每个舱均要设置降压装置。
----容器厚度(封头/筒体/开口补强):根据客户需要求满足的标准,如客户同时申请要满足GB-150、IMDG、ADR/RID,那么厚度的选取均要满足上述要求,每个适用的标准的厚度计算方法不同,取最大的值。
同时要考虑到材料的腐蚀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