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和误区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中央党校地厅班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专题第七课题组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指出了方向,拉开了我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战略的序幕。
8年来,成都、重庆等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区在探索中快速推进。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都在积极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此,课题组在调查研究当中对此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对策与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贫富差距拉大。
从增幅来看,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贫富差距呈进一步扩大趋势。
有关数据显示,城镇居民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3年增长了103%,增加额高达8703元;而农村居民2009年人均纯收入比2003年仅增长96%,增加2531元。
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23倍,2009年则扩大到3.33倍。
青海省2003—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732元增加到12692元,增长了88%;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817元增加到3346元,仅增长84%;收入差别从4915元扩大到9346元,差距越来越大。
人口流动加快,城市功能压力加大。
有关数据显示,进城农民工由2004年的1亿增加至2008年的1.4亿,年均增长10%,2006、2007、2008年增幅分别为11%、14.5%、15.1%,农村人口流动呈加快趋势。
同时,近几年我国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递增,2007、2008、2009年分别新增大学毕业生495万、559万和611万,2010年预计新增700万,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加之城市提供就业机会的增速较慢,城市功能面临着进城农民工和毕业大学生双重压力的考验。
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很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公共服务落后。
城乡融合下的乡村发展的主要问题与成因具体案例

城乡融合下的乡村发展的主要问题与成因具体案例
城乡融合下的乡村发展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 经济发展落后: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缺乏产业支撑,农民增收困难。
2. 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交通、通讯、水利等方面存在较大短板。
3. 公共服务不完善: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服务水平较低。
4. 人口外流严重: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和公共服务不完善,许多农民选择到城市务工或居住,导致乡村地区人口外流严重。
5. 生态环境恶化:一些乡村地区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如水污染、土地退化等。
这些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
1. 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导致乡村发展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下,乡村地区的发展被忽视,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扩大。
2. 政策支持不足:政府对乡村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3. 人才流失严重: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和公共服务不完善,乡村地区的人才流失严重,许多优秀的人才都流向了城市或其他地区。
4. 土地制度不完善:土地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导致乡村发展问题的原因之一。
农村土地权利关系不明确,土地流转困难,制约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具体案例分析可以参考相关资料。
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政策建议

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国城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从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政策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我国城乡发展的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
城市经济发达,人均收入高,而农村经济相对滞后,人均收入低。
2.城乡基础设施不平衡。
城市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而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3.城乡社会保障不平衡。
城市居民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待遇,而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相对较低。
二、城乡统筹发展存在的问题1.城市化进程过快。
城市化进程过快,导致城市化负担过重,城市资源环境受到极大压力。
2.城乡收入差距过大。
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3.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的问题较多,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资保障等问题。
4.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中找工作难度较大,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
三、政策建议1.加强城乡规划。
应制定科学的城乡规划,做好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工作。
2.加强农民工保障。
应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工作和生活条件。
3.加强农村人才培养。
应加强农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农村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城乡协调发展。
应加强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支持和管理,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布局,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总之,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只有通过合理的政策和有效的措施,才能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和繁荣。
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城乡规划是指对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它涉及到土地利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人口分布等方方面面。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乡规划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实践中,城乡规划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影响整个城乡发展的可持续性。
本文将讨论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一、问题分析1. 城乡发展不平衡在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城乡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城市化带动了城市的快速发展,而农村现代化缓慢,乡村经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
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了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加剧了社会不公平,影响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 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城市和地区过度依赖土地资源开发和扩张,导致大量农田、林地和湿地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浪费严重,给城乡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3. 城市规划的滞后性和片面性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划的滞后性和片面性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城市空间布局导致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限制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动力。
4. 城乡基础设施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的不平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偏远地区甚至缺乏基本的饮水、路灯和通讯设施,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生活的便利性。
二、对策研究1. 加强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关键。
一方面,要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现代化发展。
要推动农村向城市的转型,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等,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
2. 优化土地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是解决土地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问题的关键。
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反思及矫正建议

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反思及矫正建议摘要:关于城乡发展的理论经历了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理论到城乡分割发展理论、再到近年来注重城乡融合的发展理论的演进过程。
城乡融合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发展目标已被实践证明。
我国目前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和政策,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一些主要思想流派的影响,缺乏从城乡融合层面的理论反思。
立足于现实国情,必须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发展的理论的指导地位,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思考我国城乡关系和统筹城乡发展模式,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创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支持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从科学发展特色小城镇,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和资源优化配置三个方面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二元结构;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学界就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近些年来开展了诸多研究,提出了不同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模式,并相应地对现实实践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统筹城乡发展目前仍处于攻坚阶段,任重道远,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进行系统地梳理和比较,对城乡统筹的现实实践进行深入思考,有利于结合我国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把握统筹城乡发展的方向和正确处理城乡统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溯源19世纪初期,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最早观察到英国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城乡分离已发展成为尖锐的城乡对立,成为当时突出的社会矛盾,遂提出“和谐社会中是没有城乡差别和城乡对立的,城市不是农村的主宰,乡村也不是城市的附庸,二者是平等的”①。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这一观点,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出发,分析了城乡关系发展的一般规律,前瞻性地提出未来社会城乡关系发展的必然归宿是城乡融合,“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融合,使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②。
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和误区

根据观察 , 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中存 在三个误 区。 第一个误 区是 片面强调搞土地的规模经营 , 片面强调要流转 士地 。0 5 20
年 我们在全国 24 7 9个村庄做了一个调查 ,发现有 2 %的农户发生过 土地 3 流转 。 到农民那里问 , 有没有想 多种地的有很多 ; 没有农 民不想种地 , 有 找不 到租 种的几 乎没有 , 民不想种总会有办法流转 出去, 农 这说 明, 农民 白发 的
土地流转是 比较充分的。 源自第二个误区是片面强调农 民当了市民 , 拿土地换户 口和住房 , 拿土地换 保障。 这个问题在现实 当中非常复杂 。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 , 民在设 区的 农 地级市 以上城 市落户要放弃家庭承包地 。南 京市要给 5 个优 秀农民工落 0 户 , 只有一个农 民办 了落 户手续 。 但 农民讲 , 家里还有十几亩地 , 把土地就这 么放弃了 , 给一个城镇户 口, 划算 。因此 , 不 首先要明确土地是一种权利, 是
心的土地 问题?城里人议 论很 多农村 土地 问题 , 对农民来讲 , 可能根本不是
一
个 问题 。
进一步提高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 加快建 立新 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逐步提 高扶 贫标准 , 大扶贫政策覆盖 范 扩
围, 对农村低 收人人 口全 面实施扶贫政 策 , 实现扶贫和低 保两项 制度有 效 衔接 。建立健 全农 村文化设施网络和文 化服 务机制 , 大力发 展公益性文 化 事业 。近年来 , 无论是财政对 “ 三农 ” 入总量 、 投 增量 , 还是增 幅 , 是较高 都 的。但财政支农资金 比重总体上处于波动和下 降状 态, 财政 支农 力度与 国 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 相匹配。不能光看财政支农 资金总量和增速 , 还要 看 比重和 口径。 随着我 国财力的增强 , 要更加 自觉 、 大幅度 地调整 国民收入分 配格 更 局和国家财政 支出结构 , 促进公共 财政资源在城 乡均衡 配置 , 完善对农 业 生产和农民增收的财政支持 与补贴 政策 , 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基础设 施和 全 基本公共服务 的保障水平 , 巩固和完善强农 惠农政 策。 第二 , 民工 的市民化 问题。城镇化的一个根本标 志就是农村人 口向 农 城镇转移并沉 淀在 城镇 , 吸纳农业转 移人 口在城镇 就业 和定 居 , 并使之 向 市民转变 , 是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 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我国农 民工转移 的稳 定性得到显著提升 , 流动的“ 家庭化” 趋势 明显。新生代农 民 T l成 为主体 , 他们对土地 的情结弱化 , 思想观 念 、 活习惯 、 为方 式 已 日 生 行 趋城市化 , 融人城市 的意愿强烈 。 针对农 民就业和转移政策 , 实际上过 去 3 O 年可 以划分 为三个阶段 : 上世 纪 8 年代 的政策基 调就是消除离土 的限制 。 O 因为在改革开放前 ,农民没有 自由转移就业的权利 ,O年代乡镇企业发展 8 起来了 , 促进 了农 民就地转移 ;0 9 年代 的政策基调是消除农 民离乡 的限制。 9 o年代初农 民工规模只有几百万人 ,9 3 19 年才不到 2 0 0 0万人 ,现在 外出 就业是 1 亿 多人 。0年代后政策有 了根本性 调整,消除了农 民流 动就业 . 5 9 的限制。进入新世纪 , 我国政策基调 正在 向消除农民工在城镇定居 限制的
统筹城乡发展的误区与思考

赢 的基 本 观 念 。
制 订 统 筹 城 乡发 展 战略 方 针 的 本来 动 机 ,就是 要 坚 决 打 破 传 统 的 城 乡 二元 结 构 阻 碍 ,在工 业 与 农 业 之 间 、城 市 与 乡 村之 间 、农 民与 市 民之 间建 立起 一 种 良性 互 动 的体 制 机 制 。通 过 这 种 良性 互 动 促 进 优 势 互 补 ,实 现 共存 双赢 。 只有 当大 家 都 能 从 中 得 到各 自的好 处 时 ,统 筹 城 乡发 展才 能 获得 内在 的驱 动力 。
中的比重不 仅没 有与 日俱增 ,反 而快速 萎缩 ,一落千丈。国家统计局 去年发布 的 《 中国6 周年系列报 告之 一 :光辉 新 O
的 历 程 宏 伟 的 篇 章 》 中讲 ,1 5 年农 业 92 增 加 值 占国 内生 产 总 值 的 5 % ,17 年 1 98
为2 . ,2 0年 为 1.% 。 8 2% 08 1 3
食 主产 国采 取 限 制粮 食 出 口的措 施 ,有
l个 缺 粮 国引 发 了严 重 的社 会 动 荡 。 因 2 此 ,尽 管 我 国粮 食 已 连 续 6 增 产 ,稳 年
促 进 农 民 增 收 的 功 能 ;三 是 支 持 和 推 动 二 、三产 业 繁 荣 发 展 的功 能 ; 四是 保 护 生 态 环境 和丰 富观 光 休 闲的 功 能 ;五 是 传 承 中华 文化 和宏 扬 民族 精 神 的 功 能 ; 六是 缓 解 能 源 紧 缺 和 开 发 再 生 资 源 的功
根 本方 法 。
除 了 基 本生 活保 障 以外 ,农 产 品也 属 于 战 略物 资 ,不 能 简 单 地 以价 格 衡 量 其 价 值 。2 0 年 爆 发 席 卷 全 球 的粮 食 危 08
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该 与这 些 金 融机 构 通 力合 作 , 利用 新 生力 量 为 其 发展 注入 更 了前所 未有 的好 环境 , 正应 该 “ 风破浪 ” 、 “ 头赶 上 ” , 乘 迎 多 的血液 。 加快 自身 发展 的 同时能 为我 国经济 的顺利转 型 和发 展做 出 应 ( ) 用政 府对 中小 企 业 的扶 持 政 策 加 快发 展 二 利 有的贡献。四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的 内 函
姜 作 培认 为 , 乡统 筹 发展 具 有 十分 丰 富 的 内涵 , 以 城 可
“ 天 ” 已然 到来 , 春 故其 应利 用优 势 、紧跟 经济 发展 步伐 , 加 展 的 步 伐 。 速 自身发展 。 ( ) 三 完善 民营 企 业 制 度 , 住有 用 人 才 留 ( ) 强 中小 企 业 自身 建 设 , 建 多层 次 的 融 资体 系 一 加 构 在 我 国 现 阶段 社 会保 障制 度 还 不 完善 的情 况 下 , 数 人 多 民营企 业 融 资 难一 直 是 其 发展 的 “ 颈 ” 问题 , 自身 才 都 会选 择 到福 利 待遇 比较好 的国有 大 型 企业 去 工作 , 瓶 其 很少 原 因虽 有 诸如 实 力 弱 、风 险大 、利 润低 等方 面 , 也 存在 着 人 愿意 到福 利相 对少 的 民营企 业工 作 。这使 得 民营企 业 很难 但 如 金融体 制 不健 全 、缺乏 中小 企业 信用 担保 体系 、银 行觉 得 招 揽 到所 需 的人 才 。从 相 关 资料 了解 , 国大企 业 每 百名 职 全 其 贷款 收益 率低 等外 部 因素 , 而为 解决这 一难 题 , 故 民营 企业 工拥 有 大 专 以上学 历 的 人 员为 1 4 人 , 0. 6 民营 企 业仅 有 2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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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和误区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作为重要主题,与时俱进地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
统筹城乡发展,既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把握好方向,防止走形变样。
一些地方以统筹城乡为名,统农村的土地资源多,筹农村的公共服务少;统城市的建设项目多,筹农村的民生工程少。
这些做法背离了城乡一体发展的宗旨。
从根本上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公平对待农民,使农民获得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权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统筹城乡发展,在政策部署上,要把握好以下三大问题。
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
城乡统筹首先要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综合运筹。
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农村能源、农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要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
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到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大致均等,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
全面实行免费的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高中教育普及程度。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和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使农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扩大扶贫政策覆盖范围,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实现扶贫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农村文化设施网络和文化服务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近年来,无论是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增量,还是增幅,都是较高的。
但财政支农资金比重总体上处于波动和下降状态,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
不能光看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增速,还要看比重和口径。
2003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8.7%、9.3%、8.8%、8.4%、8.7%和9.8%,相对于农村人口规模和农民对公共服务的庞大需求而言,财政在农村投的钱不算多,公共财政的阳光还没有真正做到普照农村。
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强,要更加自觉、更大幅度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财政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完善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财政支持与补贴政策,全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财政总支出中"三农"支出的内涵,强化法律约束,建立财政资金"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末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抓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农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支农体制。
积极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拓宽"三农"投入来源渠道。
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有效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健全政府农业投资监督机制,发挥资金使用的综合效果。
第二,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
城镇化的一个根本标志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沉淀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并使之向市民转变,是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
我国农民工转移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
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融入城市的意愿强烈。
针对农民就业和转移政策,实际上过去30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的政策基调就是消除离土的限制。
因为在改革开放前,农民没有自由转移就业的权利,8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促进了农民就地转移;90年代的政策基调是消除农民离乡的限制。
90年代初农民工规模只有几百万人,1993年才不到2000万人,现在外出就业是1.5亿多人,90年代后政策有了根本性调整,消除了农民流动就业的限制。
进入新世纪,我国政策基调正在向消除农民工在城镇定居限制的方向转变。
这个方向符合亿万农民工的意愿,符合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
今年一号文件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要让一部分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在城市落户。
已经有13个省市区宣布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新的户口制度。
但大部分省市区的户口制度改革是形式上的、表面的,没有给农村人口提供与城市人同等的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户籍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把户籍的登记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脱钩。
不能只给有了户口的人提供公共服务,将来的公共服务提供要与居住直接结合在一起,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
农民工是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社会群体,目前,大部分农民工集中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租房,居住条件恶劣。
形成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供应体系和政策体系,是农民工融入城市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要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当然,当前的重点是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做起。
农民工真的要成为市民,首选的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他们在大城市打工,但最终希望在当地县城买房定居。
第三,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
城乡统筹难点、焦点、分歧点都在土地问题上。
我国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一直处于相对弱势。
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迅速扩张,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
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土地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协商的产权交易过程,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办法不合理,征地程序忽视农民意愿,失地农民生活无着落、长远生计缺乏保障。
近几年,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背景下,不少地区开始推行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将节省出的部分土地转换为城镇和工业建设用地。
农村土地整理为工业和城市发展腾出了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与新农村建设,但也存在着农民和集体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关于土地问题,还是要回到现实当中来。
什么是现实当中土地的真问题,什么是农民真正关心的土地问题?城里人议论很多农村土地问题,对农民来讲,可能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根据观察,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中存在三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片面强调搞土地的规模经营,片面强调要流转土地。
2005年我们在全国2749个村庄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有23%的农户发生过土地流转。
到农民那里问,有没有想多种地的?有很多;有没有农民不想种地,找不到租种的?几乎没有,农民不想种总会有办法流转出去,这说明,农民自发的土地流转是比较充分的。
第二个误区是片面强调农民当了市民,拿土地换户口和住房,拿土地换保障。
这个问题在现实当中非常复杂。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在设区的地级市以上城市落户要放弃家庭承包地。
南京市要给50个优秀农民工落户,但只有一个农民办了落户手续。
农民讲,家里还有十几亩地,把土地就这么放弃了,给一个城镇户口,不划算。
因此,首先要明确土地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物权,拿着土地权利去换户口,对农民这可能是一个更大的损害。
这个问题理论上要把它说透,在现实操作中才不出偏差。
鄂尔多斯东胜区搞了一个城乡统筹实验区,就是要让农民成为新型市民后,农村的土地权利没有任何改变,城镇居民能享受的所有权利都可以享受,而且比城镇居民还要优惠。
在一定阶段这种做法是有意义的,是有价值的。
农民刚到城里来,就把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都给拿走,一旦不适应,连个退路都没有。
第三个误区是一讲城乡统筹,就是强调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
这个挂钩的规模是非常大的,当项目来了,没有建设用地指标了,就要让农民把宅基地捣腾出来,土地腾出来以后大都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从研究的角度来讲,我们要看得更长远一点,农村庞大的建设用地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利益调整。
农民可能只看到三、五年,房子比原来漂亮了,但没有看到土地如果真的权利明晰以后,可以给社区集体,给农民带来一个长远的巨大利益。
在土地问题上,如果现在操之过急,没有一个规范,最后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统没了,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统没了。
土地制度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事关农村稳定大局,需要关注什么是农民关心的真问题。
局部地区可以做一些实验,可以做一些探索,但是一定要意识到有一些探索可能会有风险,在推广这些经验的时候,学术界在总结这些经验的时候一定要非常谨慎。
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政策方向。
一是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全面颁发农户长久拥有的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权证书,确保农民不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证农民是经营主体和受益主体。
在现阶段,不应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以防止出现大资本排挤小农户和大规模土地兼并现象。
二是在农民变市民过程中,不能把农民的土地权益"变没了"。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看,现阶段让农民以放弃土地为代价,获得市民身份并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待遇是不现实的。
应当看到,农民市民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在城市里能够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又允许农民继续享有对承包地的权益,以此作为应对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的生存保障,让农民"既进得了城,又回得了乡"。
"家中有地,进退有据"。
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是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权益。
特别是在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首先要把增加优质耕地作为目标,节省出来的建设用地,要优先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能把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作为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