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质防⽕门技术要求⼀、⽊质防⽕门技术要求(宁02J6-5)1、材料与配件:⽊质防⽕门应采⽤窑⼲法⼲燥⽊材,含⽔率不应⼤于12%,除受条件现制,除东北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桦⽊等易变形的树种外,可采⽤⽓⼲⽊材,其制作时的含⽔率不应⼤于当地的平衡含⽔率。
填充材料应符合GB5464第7条规定。
五⾦配件应是国家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配件有防⽕铰链、防⽕锁、闭门器、防⽕插销等)。
2、⽊质防⽕门必须开闭灵活(在不⼤于80N的推⼒作⽤下即可打开),并⾃⾏关闭的功能。
单扇防⽕门应设置闭门器,双扇设闭门器、顺序器(常闭防⽕门除外)。
3、防⽕门必须向疏散⽅向开启,常闭防⽕门应具有永久性明显标⽰和⾃⾏关闭能⼒。
4、门框与门扇搭接的裁⼝处宜设密封槽,槽内应嵌装由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5、镶玻璃的防⽕门,按防⽕等级配置不同耐⽕极限的防⽕玻璃。
6、门框及厚度⼤于50mm的门扇应采⽤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加胶榫接。
7、在门制成后应⽴即刷⼀遍底漆(⼲油性),防⽌受潮。
在⼀般情况下应先安装门框,然后安装门扇。
8、⽊质防⽕门应具有⾜够的整体强度,门内填充料不应出现开裂或脱落现象。
9、⽊质防⽕门表⾯防⽕漆应符合GB50210-2001有关章节的规定10、门的⼩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五⾦应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可靠。
2)、防⽕铰链距门扇上、下端部各200mm,并应避开上、下冒头,安装后应开关灵活。
3)、⼩五⾦应采⽤⽊螺丝固定,不得⽤钉⼦代替,应先⽤捶打⼊1/3深度后拧⼊,严禁打⼊全部深度。
当采⽤硬⽊时先钻⼊2/3深度的孔,孔径为⽊螺丝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头与⼒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
5)、拉⼿⾼度应位于门⾼度中点以下,拉⼿距地⾯以0.9~1.05m 为宜。
⼆、外观质量1、表⾯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刺和锤卯。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拼缝应严密平整。
3、⼩料和短料,胶合板及纤维板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槎。
防火门及防火窗技术要求

防火门及防火窗技术要求1、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1)防火门按分级(乙、丙)要求,依据检测报告标准生产;2)除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外,其余各项技术指标还必须同时满足最新的木质防火门的国家规范规定;2、钢质防火卷帘门技术要求1)本工程采用特级防火卷帘门,质量标准:产品严格按照GB-14102-93(钢质气雾式防火卷帘)制作,安装。
2)质量要求:防火卷帘:气雾式防火卷帘,防火帘片板表面作静电喷塑,颜色为灰白色。
每樘防火卷帘配:一台防火电机、一台自动控制箱、二个按钮盒。
3)防火卷帘门采用配件如下:电动机、微电脑电控箱、按钮盒、双面静电喷塑、喷雾式系统4)除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外,其余各项技术指标还必须同时满足最新的防火门的国家规范规定;5)技术参数:耐火时间≥180分钟;热辐射强度≤0.96W/CM2;抗风压强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动启闭强度2.5-6.5m/min;安装方式为中封式。
6)钢质气雾式防火卷帘门采用单层钢质帘片,具有手动、电动、自动三种操作模式;具与烟感、温感联动控制功能,可独立操作,又能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控制;帘板为0.8mm厚钢板,表面作静电喷塑处理。
7)防火电机为“温州鹿城”产品(或其他同档次产品);自动控制箱为“三星阿兰德”产品(或其他同档次产品);防火卷帘钢板采用“攀钢”产品。
3、总体技术指标:1)耐火极限:特级≥3h,甲级≥1.2h,乙级≥0.9h,丙级≥0.6h。
2)门表面应净光或磨光,并不得有创痕、毛刺和锤印等。
门整体强度良好,经沙袋撞击试验后符合要求。
3)凡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等防火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部门及甲方工程部验收要求。
4)平开防火门设置闭门器、双扇平开防火门安装闭门器和顺序器。
5)防火卷帘应安装在建筑的城中构件上,卷帘上部如不到顶,上部空间应用与墙体耐火级限防火材料封闭;6)本工程防火设计依据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4、防火窗:1)本工程设有甲级防火窗,颜色由建设单位制定样色。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质防火门的产品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木材或木材制口作门杠、门扇骨架、门扇面板的防火门。
2 引用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 5823 建筑门窗术语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 5825 建筑门窗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 13685 建筑外门和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1368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 210 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TJ 9 工业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 术语、符号、代号3.1 木质防火门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达到GBJ 45第4.4.1条规定的门。
3.2木质防火门的名称符号按GB 5823的规定灰MFM。
4 产品分类、规格尺寸4.1 产品分类按耐火极限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木质防火门表1 4.2 规格尺寸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构造尺寸应符合GB5824的规定。
5 技术要求5.1 材料5.1.1 木材a.木材的选材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b.木质防火门应采用窖干法干燥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当受条件限制,除东北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桦木等易变形的树种外,可采用气干木材,其制作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5.1.2 填充材料填充材料应符合GB5464中第7条的规定。
5.1.3 玻璃玻璃应采用不影响木质防火门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
表2 木质防火门用木材的选材标准注:1 I级品不允许有虫眼,II级品允许有表面的虫眼。
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1.防火性能要求:木质防火门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不同的建筑要求,木质防火门的防火等级可分为A级、B级和C级等。
A级防火门能够在火灾发生后60分钟内保持其完整性,B级防火门能够在30分钟内保持完整性,C级防火门则可以在15分钟内保持完整性。
2.材料要求:木质防火门的材料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包括木材、防火板、防火硅酸钙板等。
木材应选择耐火性好、密度高、含水率低的木材作为原料,如阔叶树木、针叶树木等。
防火板和防火硅酸钙板则是常用的防火层材料,能够起到防火隔热的作用。
3.结构要求:木质防火门的结构要求包括门框、门扇、门锁、门槛等。
门框应采用不低于2.0mm的冷轧钢板制作,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门扇则应采用防火阻燃材料填充,表面覆盖防火板或防火硅酸钙板。
门锁要选择防火锁具,能够在火灾发生时保持锁具的功能。
门槛则应采用耐火材料制作,能够有效防止火势蔓延。
4.安装要求:木质防火门的安装要求非常重要,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确保门的稳固性和封闭性。
安装时需注意门框的垂直度和平整度,门扇的开启和关闭顺畅,门缝的间隙应符合标准要求,门与墙体之间应进行密封处理。
安装后需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确保门的防火性能和使用效果。
5.维护保养要求:木质防火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证其长期稳定运行。
保养工作主要包括清洁门面、涂刷防火涂料、更换损坏部件等。
特别是对于门扇的防火材料,需要定期检查其状态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或老化现象,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总之,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要求包括防火性能、材料、结构、安装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
合理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制作和安装,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可以确保木质防火门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木质防火门技术标准要求说明:本招标技术要求如果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应以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为准,若上述规范、规定中对同一内容的表述有不同,以要求高的为准。
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归于中标单位。
一、材料及防火要求1、填充材料防火门的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
防火门门扇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 8624-2012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和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
2、木材2.1、防火门所用木材应符合JG/T 122-2000中对Ⅱ(中)级木材的有关材质要求。
2.2、防火门所用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并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GB/T 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
2.3、防火门所用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木材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3、人造板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符合JG/T122-2000第5.1.2.2条中对Ⅱ(中)级人造板的有关材质要求。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GB/T 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
4、油漆木质防火门的表面处理,其油漆工艺为两遍底漆,一遍色漆,两遍面漆,手感光滑、套色线型分界流畅均匀、一致,硬度高、耐磨、附着力强、漆膜饱满。
5、其他材质材料5.1、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5.2、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8625-2005第7章规定难燃性要求或GB 8624-2012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其力学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制作防火门的有关要求。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9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质防火门的产品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木材或木材制口作门杠、门扇骨架、门扇面板的防火门。
2 引用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 5823 建筑门窗术语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 5825 建筑门窗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 13685 建筑外门和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1368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 210 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TJ 9 工业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 术语、符号、代号3.1 木质防火门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达到GBJ 45第4.4.1条规定的门。
3.2木质防火门的名称符号按GB 5823的规定灰MFM。
4 产品分类、规格尺寸4.1 产品分类按耐火极限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木质防火门表14.2 规格尺寸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构造尺寸应符合GB5824的规定。
5 技术要求5.1 材料5.1.1 木材a.木材的选材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b.木质防火门应采用窖干法干燥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当受条件限制,除东北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桦木等易变形的树种外,可采用气干木材,其制作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5.1.2 填充材料填充材料应符合GB5464中第7条的规定。
5.1.3 玻璃玻璃应采用不影响木质防火门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
表2 木质防火门用木材的选材标准注: 1 I级品不允许有虫眼,II级品允许有表面的虫眼。
2 木质防火门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等缺陷时,应用同一树种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油制品,木塞的色泽和木纹应与制口一致。
木质防火门标准

木质防火门标准
木质防火门的标准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955-2008《防火门》。
该标准规定了防火门的产品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以下是木质防火门的主要标准要求:
1. 洞口宽度: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宽度一般为 1200mm。
2. 洞口高度:木质防火门的洞口高度一般为 2100mm。
3. 门扇:木质防火门的门扇无玻璃、门框单槽口、无亮窗,门扇逆时针方向关闭。
4. 尺寸要求:防火门的外形尺寸应小于等于样品描述中的外形尺寸,门扇厚度应大于等于样品描述中的门扇厚度,防火安全门门框侧壁宽度应大于等于样品描述中的门框侧壁宽度,防火玻璃外形尺寸应小于等于样品描述中的防火玻璃外形尺寸,防火玻璃厚度应大于等于样品描述中的防火玻璃厚度。
5. 耐火性能:木质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时间不小于 1.00 小时,耐火隔热性能时间不小于 0.5 小时。
6. 材质:乙级木质防火门要求门框和门扇均选用经过特殊阻燃处理的优质木材,含水率不大于 13%。
厚度需要大于 50mm 的门扇采用双榫形式的连接。
7. 验收规范:木质防火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表面应净光,涂层应均匀、平整,不应有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木质防火门的标准主要包括洞口尺寸、门扇结构、耐火性能、材质和验收规范等方面。
这些标准均是为了确保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安装门框:按照门框的安装说明,将门 框安装在墙面上
安装门扇:将门扇安装在门框上,并调 整门扇的位置和高度
调试和验收:检查门的开关是否顺畅, 门锁是否正常工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安装后的检查
检查门是否安装 牢固,无晃动、 脱落现象
检查门的开启和 关闭是否顺畅, 无卡滞、异响
检查门的周边缝 隙是否均匀,符 合设计要求
检查门的密封性能,确保无缝隙或 漏气现象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检查门锁和五金配件,确保其功能 正常
检查门的开启和关闭是否顺畅,有 无卡滞或异响
维修与更换
木质防火门需要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若发现损坏或老化,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更换木质防火门时,应选择符合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 维修和更换木质防火门时,应遵循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Part Three
木质防火门的安装 要求
安装前的准备
检查门洞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清理门洞及周围杂物 确认门开启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防火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安装步骤
准备工具和材料:锤子、螺丝刀、门锁 等
检查门的质量:确保门无损坏、变形等 现象
确定门的安装位置:根据现场情况,确 定门的开启方向和安装位置
门框:采用难 燃木材或难燃 木材制品制作
五金配件:包 括门锁、拉手、 插销、合页等
密封材料:采 用难燃材料, 具有较好的密
封性能
Part Two
木质防火门的性能 要求
耐火性能
耐火时间:木质防火门 必须达到规定的耐火时 间要求,以保证在火灾 中能够保持一定时间的 有效阻火作用。
耐火完整性:木质防火 门在火灾中必须保持完 整性,不得出现烧穿、 烧毁等现象,以确保火 灾的阻火效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木质防火门技术标准要求说明:本招标技术要求如果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应以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为准,若上述规范、规定中对同一内容的表述有不同,以要求高的为准。
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归于中标单位。
一、材料及防火要求1、填充材料防火门的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
防火门门扇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 8624-2012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和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
2、木材2.1、防火门所用木材应符合JG/T 122-2000中对Ⅱ(中)级木材的有关材质要求。
2.2、防火门所用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并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GB/T 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
2.3、防火门所用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木材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3、人造板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符合JG/T122-2000第5.1.2.2条中对Ⅱ(中)级人造板的有关材质要求。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GB/T 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
4、油漆木质防火门的表面处理,其油漆工艺为两遍底漆,一遍色漆,两遍面漆,手感光滑、套色线型分界流畅均匀、一致,硬度高、耐磨、附着力强、漆膜饱满。
5、其他材质材料5.1、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5.2、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8625-2005第7章规定难燃性要求或GB 8624-2012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其力学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制作防火门的有关要求。
6、粘结剂6.1、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是对人体无毒无害的产品。
6.2、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
7、配件1、防火锁7.1.1、防火门安装的门锁必须是防火锁。
7.1.2、在门扇的有锁芯机构处,防火锁均应有执手或推杠机构,不允许以圆形或球形旋钮代替执手(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7.1.3、防火锁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规定。
2、防火合页(铰链)防火门用合页(铰链)板厚应不少于3 mm,其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3、防火闭门装置7.3.1、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7.3.2、防火门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A93的规定。
7.3.3、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4、防火顺序器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防火插销采用钢质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防火门或多扇防火门的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若有要求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盖缝板7.6.1、平口或止口结构的双扇防火门宜设盖缝板。
7.6.2、盖缝板与门扇连接应牢固。
7.6.3、盖缝板不应妨碍门扇的正常启闭。
7、防火密封件7.7.1、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应嵌装防火密封件。
7.7.2、防火密封件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16807的规定。
8、耐火性能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图纸要求。
8、钢门框钢门框为优质镀锌钢板,实测框体钢板厚不小于1.2mm。
9、门扇门扇厚度:甲级不小于50mm,乙级不小于45mm,丙级不小于40mm。
二、加工工艺和外观质量要求1、加工工艺质量本工程木质防火门须使用难燃木材,或难燃人造板材料,或其他材质材料制作防火门的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与防火五金配件等共同装配成防火门,其加工工艺质量应符合5.5条、5.6条、5.7条的要求。
2、外观质量木质防火门其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以下相应规定: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3、门扇质量门扇质量不应小于门扇的设计质量。
注:指门扇的重量。
4、尺寸极限偏差防火门门扇、门框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尺寸极限偏差单位为毫米5、形位公差门扇、门框形位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形位公差6、配合公差(1)、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见图14)。
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2 mm。
(2)、门扇与门框的配合活动间隙1)、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2)、门扇与门框有锁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3)、门扇与上框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3 mm。
4)、双扇、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3 mm。
5)、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 mm。
6)、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有锁一侧及上框的贴合面间隙均不应大于3 mm。
7)、防火门开面上门框与门扇的平面高低差不应大于1 mm。
三、安装偏差要求根据《木质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木质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门扇对口缝、扇与框间立缝为 1.5~2.5mm、框与扇间上缝为 1.0~1.55mm。
要保证扇与框间单边立缝为 1.5~2.5mm,安装时门扇的再次切削加工量为 3.0~7.0mm。
《木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中门框和门扇的翘曲允许偏差分别为3mm和2mm,《木质防火门安装的允许偏差》中框与扇接触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
1、小五金安装要求,要求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可靠:(1)合页距门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 l/10,并避开上、下冒头,安装后应开关灵活;(2)小五金均应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
应先用锤打入l /3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
采用硬木时,应先钻2/3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倍;(3)不宜在中冒头与立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4)门拉手应位于门高度中点以下,门拉手距地面以0.9-1.05m为宜。
(5)在木质防火门的结合处和安装小五金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2、灵活性:启闭灵活性防火门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3、门扇开启力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应大于80 N。
注:在特殊场合使用的防火门除外。
4、可靠性在进行500次启闭试验后,防火门不应有松动、脱落、严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
四、质保要求:为确保工程中实际使用的防火门发挥正常的功能,由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进行安装并负责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实行产品质量的终生负责制。
如消防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在火灾后调查发现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应依法分别追究生产安装单位的责任。
五、标志、包装、运输要求1、标志(1)、每樘防火门都应在明显位置固有永久性标牌;(2)标牌应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若有);(3)、标牌应标注:制造厂名称或制造厂标记和厂址;(4)、标牌应标注: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行标准:产品标牌的制作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2、包装、运输和使用说明书防火门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
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耐火等级、产品代号及出厂日期。
随产品应提供如下文字资料(1)、产品合格证、证明书编号、产品安装图;装箱单;(2)、生产厂名称、厂址;(3)、产品说明书、产品名称、级别、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4)、产品性能检验结果;(5)、防火五金配件及附件清单。
(6)、生产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名盖章。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因行车时碰撞损坏包装,装卸时轻抬轻放,严格避免磕、摔、撬等行为,防止机械变形损坏产品,影响安装使用。
六、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七、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作样板,待各方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八、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执行。
投标单位可对上述技术要求提出优化意见,并对工程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