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式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
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
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
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
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
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
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01胡某高空抛物案——厦门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案情简介2021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胡某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先后三次分别将塑料儿童护栏、瓷盘与红酒瓶、纸尿裤等物品从其位于33楼的家中阳台窗户扔出,砸落在小区业主进出楼道路上,其中第二次扔出的瓷盘与红酒瓶对恰好途经该处的小区业主造成惊吓,所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受损。
法院审理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在居民小区内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针对公诉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胡某在市级平面媒体和其居住小区公告栏公开赔礼道歉。
专家点评陈小彪,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为精准打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的宣判,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教育引导公众提高守法意识,不能抱着“只要没有砸到人或物,就不会构成犯罪”的错误思想。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高空抛物行为,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的惩罚和预防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02吴某诉叶某、程某赠与合同纠纷案——居住权保障七旬老人住有所居,弘扬孝老爱亲,守护和谐家庭案情简介吴某与叶某系母子关系,叶某父亲生前与吴某共同将讼争房屋赠与叶某,约定赠与条件是叶某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以及老人对房屋的居住权。
后讼争房屋登记至叶某名下。
叶某父亲去世后,吴某与叶某前妻和叶某之子共同居住在讼争房屋,但是吴某与叶某前妻因家庭生活琐事等事宜多次发生争执,还多次报警。
人性化执法案例

人性化执法案例在执法工作中,人性化执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理念,它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尊严,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人性化执法的重要性和作用。
案例一,交通违法处理。
小王是一名年轻的司机,因为匆忙上班,他在红灯处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
面对交警的询问,小王情绪激动,态度强硬,拒不承认错误。
交警在耐心地沟通后,发现小王是因为工作压力大,心情焦虑,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
于是,交警选择了人性化执法的方式,耐心地听取小王的解释,向他解释了交通违法的危害,最终劝导他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
案例二,家庭纠纷调解。
在某个小区里,李先生和邻居因为一棵树的归属问题发生了纠纷,双方情绪激动,几乎要打起来。
社区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前往调解。
在了解到双方的诉求后,民警采取了人性化执法的方式,通过耐心的沟通和解释,使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终达成了和解并解决了矛盾。
案例三,治安管理。
在某商场内,一名年轻人因为未经许可在商场内摄影,被保安发现并要求出示证件。
年轻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导致场面一度混乱。
保安采取了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先是安抚了年轻人的情绪,然后向他解释了商场的规定,并耐心劝导他不要再次违规。
最终,年轻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遵守规定。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人性化执法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尊严,理解和倾听他们的诉求,采取耐心和温和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劝导,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这样,执法才能更加公正、合理,也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
希望各位执法人员都能在工作中注重人性化执法,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共5则范文)

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共5则范文)第一篇: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共)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规范行政执法办案工作,降低和化解执法风险,改变过去公文行文尤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规范的作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权威。
现取百家之长,汇于一体,拟就较为规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里以简单的不正当竞争案予以论述,以供同仁在日常工作中参考实践。
首部首部分执法单位全称和处罚决定书文号两部分。
执法单位全称用二号正楷黑体字,执法单位全称与尾部落款、印章要同一;文号用中括号和楷体三号字体,浅灰色为宜。
范文:×××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处字[××××]第×号正文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行文结构要严谨,用词及标点符号要准确无误。
不用“可以”、“能够”类的不确定的词语。
第一部分:行为主体基本情况分当事人的身份和法定的经营主体资格两个方面。
范文:(一)当事人是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表述为: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籍贯,身份证号;经济性质,字号名称,注册号,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方式,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有效期限。
(二)当事人是法人的,表述为:当事人:单位全称,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注册号。
(三)当事人是其他组织(如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的,表述为:当事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编号,服务范围。
第二部分:简述案件线索来源(检查、举报、投诉、交办等过程)、当事人涉嫌违法违规(引用具体法条)行为、立案范文:××××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对位于××镇××街××号的当事人的门市部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经销的××××产品的本身及其外包装上,未用中文标注产地和其它应当标明的内容。
2021年度苏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度苏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29•【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度苏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01丁某杨等六人虚假抵押规避执行被判处拒执罪案基本案情2014年2月,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分别向民生银行借款140万元并相互提供担保。
同年12月,丁某杨夫妇单独向该行借款90万元。
因到期未足额还款,民生银行于2016年6月至8月陆续将其诉至法院。
相关案件审理期间,丁某杨、庞某明等人在法院保全查封其房产前,串通亲属虚构借款事实,以名下房产设定抵押并进行公证。
2017年3月至4月,工业园区法院判决丁某杨、庞某明等人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案件执行期间,法院裁定拍卖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名下两处房产。
2018年2月,丁某杨、庞某明亲属以虚构的借款关系在异地法院取得生效判决,并要求对拍卖价款优先受偿,致使民生银行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经调查确认,丁某杨、庞某明等与亲属的“借款”在经过二十余次流转后,又回流至出借人处,借款事实并不成立,遂对丁某杨、庞某明等人及其亲属的规避执行行为作出总计罚款6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4月至9月,检察机关对丁某杨等六人提起公诉。
工业园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丁某杨等六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在债务发生后串通他人虚构债务并在其财产上设定抵押登记,执行期间又持虚假诉讼所得生效裁判文书主张优先受偿权,属于典型的拒执犯罪行为,这类行为隐蔽性强、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本案作为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中作出判决的首个案件,查处迅速、惩戒有力,充分彰显了公检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
02沈某某通过协议离婚转移财产被判处拒执罪案基本案情2012年12月25日,沈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59万余元。
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案例

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案例在社会管理和治理中,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这是一种保持社会秩序、平衡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则。
我们需要寻找一些案例来展示这一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体现。
1. 2015年8月,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名残疾人遭受严重暴力侵害。
该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力度的执法意味着公安机关必须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这起案件中,执法机关对待这名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和相关当事人并没有采取过激的手段,而是通过耐心调解和帮助,让双方达成了和解,这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在这起案件中,执法机关既有力度地打击了暴力犯罪,同时也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护。
2. 2017年,北京市某小区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其中一名居民因为施工产生了噪音扰民,引发了与周围邻居的冲突。
在这起案件中,相关部门既有力度地要求违规施工的责任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与此有关部门也通过协调邻里关系,进行了宣传和教育,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这种兼顾力度和温度的执法方式,不仅解决了具体的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和谐相处。
3. 在环境保护方面,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以某工业园区为例,一些企业违法排放、违规生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相关环保部门针对违法行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也开展了环保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工艺,降低排放,实现了执法的双赢。
这样的案例不仅维护了环境保护的法律红线,也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感。
总结回顾:以上案例显示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既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注重人文关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
只有在力度和温度的有机结合下,执法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文章写手,我深切地认识到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重要性。
浅谈说理式执法

浅谈说理式执法浅谈“说理式”执法安徽省池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姜宏年近几年来,说理式执法这个热词在很多行政执法领域被叫响。
今年,在全省文化市场座谈会上,安徽省文化厅市场局也明确提出,在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逐步实行说理式执法。
究竟说理式执法是一种什么方式的执法,与我们现在从事的日常行政执法有什么样的差别,说理式执法究竟怎样操作,其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如何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本文从规范工作方式的角度谈谈说理式执法的涵义、功能、操作模式和说理式执法的法律文书制作。
一、说理式执法的涵义1、涵义说明。
说理式执法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必须自始至终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一种新型执法方式。
说理式执法其实是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题中应有之意,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操作模式。
以《行政处罚法》为例,在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方面,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在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方面,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行政处罚应该合情入理方面,该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把执法模式特定为“说理式”,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便于更好地进行执法操作,同时,对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管理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2、来由。
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就已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民主行政、法治行政的理念正逐步深入,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
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辑)

目录分析
编Hale Waihona Puke 说明 第一章行政处罚案例第二章行政许可案例 第三章行政强制案例
第四章行政执 法监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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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司法行政人员规范执法必备指导,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生动案例读本,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推荐 教程,教学科研机构优秀案例素材。案例指导示范性强。为推动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工作,统一执法标准,司法部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编写了《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希望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 和执法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具有广泛选编基础。所收集的案例均为国家部委 及各地方司法厅(局)选送的执法实践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性案例,并经层层评选择优成书。内容精炼可 读性强。突出对每个案例的充分说理和透彻分析,总结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标准、裁量规则、示范点。对案例类 型进行了细化分类,使全书条理清晰,便于阅读。【内容简介】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局2021年所收集的优秀行政执法指导案例选。分为行政处罚案例、行政许可案例、行政强制案例和行政执法监督 案例四章。案例分为基本案情、处理结果和案件解析三部分,案件解析又细分为案情分析、法律适用和示范点三 部分,从不同角度分析阐述不同类型行政执法案例的处理情况,并总结执法要点,以期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开 展具有指导意义。【作者简介】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 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负责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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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典型案例
理式执法是指基于理性和法律原则的方式进行执法,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让未成年人吸毒,
属于犯罪行为。
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
人在烟草大厦附近出售毒品。
警方展开调查,最终将一名男子抓获,
发现其在车上吸毒,并在身边搜出一袋冰毒和一包迷幻药。
经过查证,该男子还曾多次让未成年人吸毒。
警方根据法律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会议条规定:故意损
毁公私财物的,可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
2020年,长沙一名女子因与
别人发生口角,在商店内用袜子包裹砖头投向某商家的玻璃门,砸坏
玻璃门并造成其他损失。
商家报警后,警方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同
时要求其赔偿商家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
目的,使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
大的,应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南京一名男子通过电信
诈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警方调查确定嫌疑人
身份后,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并让其返还相关被骗财物。
以上案例证明,理式执法是一种合法、规范、科学的执法方式,
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