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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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摘要: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尤其在我国的形势下,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

那么在城市化一步步发展壮大的情况下,作为城市化的重要基础之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与影响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城市的总体规划是多方面的、综合的、复杂的,所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也显得尤为重要。

这两方面的划分直接能够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进程和结果。

如今,这两方面的发现探索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不足,仍然值得我们去探讨。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划定导言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协调我国城乡发展,推动土地等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快建设,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城市的总体规划,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城市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由此可见,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尽管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制度,大大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但是其中暴露的问题,也是较为严重。

例如城市交通拥挤,布局杂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城市的健康发展,所以需要进行合理的总体规划,而在总体规划中特别需要注意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

1“两区”概念解析及划定意义1.1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区村庄、镇、城市的组成区和城乡结合处因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必须进行控制规划的区域成为规划区。

规划区是政府对其进行城乡规划控制和管理的区域。

属于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都必须遵循城乡规划管理,但是一切在规划区以外的区域不可实行城乡建设行为。

城市总体规划强制进行的内容有确定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的规模。

城市规划区的卖质是法律的特别授权。

在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中央政府将城市规划区的任务授权给城市政府,使其不同于农村地区,城市政府开展进行城市建设,进行城市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相关部门实行城市规划在进行城市管理的范围内,其中包括建设用地、因城市发展需求进行控制规划的区域。

城市规划中行政区、规划区、建成区与中心区的区分与分等

城市规划中行政区、规划区、建成区与中心区的区分与分等

中文名称:城市规划区英文名称:urban planning area定义: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地域范围。

一般包括市区、郊区和城市发展需要控制的地区。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划定城市规划区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出发,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以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现。

城市规划区一般包含三个层次:①城市建成区。

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和控制各项城市设施的新建和改建,进行现有用地的合理调整和再开发。

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区(或中心城市)远期发展用地范围。

这部分包括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地段,水源及其防护用地,机场及其控制区,无线电台站保护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遗迹地区等。

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划的要求,保证各项用地和设施有秩序地进行开发建设。

位于其中的农村集镇和居民点要进行的一切永久性建设,都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③城市郊区。

它的开发建设同城市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需要对这一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各项建设的规划及其用地范围进行控制。

特别是城市对外交通的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用地,更要严格管理。

在这一地区内进行重大的永久性建设,都要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市域: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官卫华;刘正平;周一鸣
【期刊名称】《城市规划》
【年(卷),期】2013(037)009
【摘要】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推进的新形势下,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凸显其战略性和政策性已迫在眉睫.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是体现城市总体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现行法规中对划定的具体方法和要求有所缺失.本文系统梳理上位法规要求,解析相关概念并剖析当前“两区”划定中存在的问题,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从政府事权分配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视角,提出“两区”划定的关联要素和准则,希望对今后总规的科学编制有所启迪.
【总页数】7页(P81-87)
【作者】官卫华;刘正平;周一鸣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京市规划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
【相关文献】
1.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设计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初探 [J], 徐蕻
2.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划定 [J], 邱明明
3.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划定 [J], 邱明明;
4.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J], 张碧花
5.试论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J], 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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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李琳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李琳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李琳发表时间:2018-12-27T10:58:04.64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7期作者:李琳[导读] 城市的规划涵盖工程、技术、公共性等方面,需要结合政府的事权以及行政职能等方面,才能达到有效规划的目的。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黑龙江大庆 163316摘要:城市总体规划是国家对城乡规划提出的核心内容,也是国家对于城乡规划进行宏观把控的重要方式。

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总体规划对我国城市、乡镇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城市总体规划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诸如规划内容繁杂、审批时间过长、公益性不明显等缺陷,这与原本发展方向相悖离。

因此,对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以及中心城区的划定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划定1“两区”概念解析及其划定意义1.1规划区与城市规划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3款:“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明确“规划区是政府实行城乡规划管理和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范围之外禁止城乡建设行为;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管理。

规划区通常由政府在总体规划阶段划定,并由上级政府批准”。

在《城乡规划法解说》中明确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城乡统筹发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和可操作性”等规划区的划定原则。

《城乡规划法》第17条第2款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32条第1款中,将“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确定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

基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法》第36、37和38条,详细明确了城市规划区内划拨与出让国有土地的相关程序制度。

《城乡规划法》第40条和41条明确了在城市、镇、乡、村各级规划区内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所以,“城市规划区”本质上是一个法律特别授权区:在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下,城市规划区是中央政府授予城市政府的事权范围,是区别于农村地区,城市政府实行城市规划管理,开展城市建设的空间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莫振光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莫振光

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莫振光摘要: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

城市总体规划是国家法定城乡规划系列的核心内容,是中央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划定方面并不明确,造成城市规划不合理,影响到城市有序发展。

本文简单阐述了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概念,以及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划定因素和划定准则。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引言改革开放四十年,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功能分区、土地利用方面等发挥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大多无法满足未来的城市经济发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庞杂、审查周期过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快速发展,城市数量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分区功能不合理,城市规划方法落后等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析两者之间的内涵,然后根据政策法规,制定规范性的划定方法,对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概念1.1城市规划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3款:“规划区指城市、乡镇、和村庄建成区以及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进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由此可以得出,规划区其实就是政府进行城乡规划控制和管理的一个区域,规划区的一切建设必须符合城乡管理规范。

规划区需要政府在总体规划阶段划定,并经过上一级政府的批准。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乡规划法》将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由此可以看出城市规划区本质上是一个法律特别授权区域,根据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系来看,城市规划区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部门事权范围,从而对城市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1.2中心城区目前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心城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界定。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了中心城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明确了中心城区规划的内容。

浅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吕佩

浅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吕佩

浅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吕佩发布时间:2021-08-22T09:12:23.791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6期作者:吕佩[导读] 随着城乡结合速度的不断加快,对于城市总体规划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东莞 523000摘要:随着城乡结合速度的不断加快,对于城市总体规划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想确保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划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就要遵循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指导思想,将社会与环境相协调发展作为首要战略,不仅要对城市用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而且还要对城市空间资源进行全面协调,推动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本文也会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两区划分的重要意义和划分要素进行着重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中心城区;划分要素;管理措施城市总体规划是国家宏观调控中最为重要环节的内容,其为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发展等指引了正确的方向。

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在规划区与中心城区划分方面,常常未结合城市实际发展现状和经济水平来进行,这就导致划分过程中经常出现不合理的现象,从而给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等造成了很大阻碍。

因此,要想改善现状,就要对城市总体划分中两区划分的重要意义以及划分要素等进行全面掌握,并立足于城市实际发展现状来进行,满足城市总体规划需求,实现最终的发展目标。

1.城市总体规划中“两区”划分的重要意义在当前城市发展规划中,无论是城市规划区划分,还是中心城区划分,都是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并且对于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以及经济发展等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这其中,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乡村和村镇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一方面可以推动部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主城区以及中心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而中心城区的划分暂时没有过于明确的含义和界定范围,这也使得其在划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问题。

试析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试析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

试析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定摘要:本文主要概括分析了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进而对城区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的有效性划定方法,进行了深度的研究。

从而能够通过科学有效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法,对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进行合理的划定,促进各城市区域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划定前言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总体的规划方法创新变革变得更为重要。

在一定程度上,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创新变革过程中不仅要体现出一定的政策性,还应当体现出一定的战略性,凸显出城市总体规划方法的现实意义。

在城市总体的规划中,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的划定其体现政策性的重要内容。

但是,从我们目前的城市总体规划情况来看,在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的划定方法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并不能够实现对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的合理划定,更无法体现出城市总体规划方法的政策性与战略性。

那么,为了更好的对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划定,就需要我国的城市规划部门提高对城市总体规范方法的重视程度,依据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的基本定义,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城市总体的规划方法。

从而有效的提高城市总体规划方法的效果,实现对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的科学划定,体现出城市总体规划的政策性与战略性,让城市总体规划变得更具有现实意义。

1、概述中心城区与城市规划区1.1 解析规划区及城市的规划区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城乡的结合处及城市、镇、村庄的组合城区,现实的建设发展需求,就必须将这些控制规划的区域进行规划区的转换。

规划区,是我国各地政府进行城乡的管理与规划控制的主要区域。

那么,在该规划区所有的建设行为都必须以城乡的规划管理为准则。

而对于在规划区外的一些区域,则不允许存在着城乡的建设行为。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中,对城市所在规划区实际的建设用地规模有着明确的设定。

在一定程度上,城市规划区实际上就是法律上特别授予的权利。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中,中央政府把城市规划区的重要任务授予给城市的政府部门,让其与农村区有着一定的不同之处,城市政府有权开展城市化建设,能够对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的管理。

城市总体规划中_四区_划定的思考

城市总体规划中_四区_划定的思考

71【作者简介】袁锦富(1963-),男,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徐海贤(1971-),男,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城市规划师。

卢雨田(1969-),男,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一所所长,高级城市规划师。

汤春峰(1978-),男,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研究所城市规划师。

【收稿日期】2008-09-08【文章编号】1002-1329(2008)10-0071-04【中图分类号】TU984.11【文献标识码】A【摘要】以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践为例,通过对当前“四区”划定中若干问题的剖析以及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相关内容要求的解读,在借鉴先发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四区”划定的方法,以期对今后规划编制中“四区”划定成果的科学表达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四区”划定;吴江THINKING OVER DIVISION OF FOUR TYPES OF AREAS IN URBAN COMPREHENSIVE PLAN-NINGYUAN Jinfu; XU Haixian; LU Yutian; TANG ChunfengABSTRACT: With Wujiang comprehensive plan making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division of four types of areas and para-phrases the related contents in the new urban plan-ning formulation regulation. By referring to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of developed areas, it improves the approaches of the division in this practice.KEYWORDS: urban comprehensive plan; division of four types of areas; Wujiang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逐渐由传统的强调建设规划向注重对空间发展控制的转变,强调城乡空间、建设空间与非建设空间的统筹规划,空间管制日益成为各级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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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
摘要: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指政府依照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进行规划,要充分的考虑到环境、资源、历史和现况,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主体思想,实
现环境和社会相互协调的战略,统筹兼顾,确立城市发展的方向及规模,以达到
城市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主要目标,要合理地运用城市中的土地,在一定时期
内协调城市对空间布局的具体安排和整体的综合部署。

而城市总体规划中分为城
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如何进行二者的划分,也是当代人们所要思考的。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划分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中央政府为了统筹全国城市发展实施了各
种方法,而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则是重要的方法之一,其最主要内容是让地方政府
依靠对应的城市,来进行合理化的应用空间,使其各项基础建设都得到发展。


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中,要充分的考虑到政策在实践运用中会产生怎样的效益,必
须要将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制定出切合城市发展中实际需求的方针,而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的内容则是进行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这也要
求人们必须清楚两者的概念、主要的区域、发展的路线和影响两者划分的主要因素,使得更好的制定出切合实际情况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而为我国城市化建设作
出重要的保障。

一、城市规划区的相关内容
(一)城市规划区的概念及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区有着相应的规定:
主要是指需要建成的城市区域或是需要建设和发展,从而进行相关规划的区域。

而对于规划区的具体范围是由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进行编制的总体规划中,进行
划分的范围主要是依照城市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建设的需要。

在进行村、镇及城市
组成区和城市及乡村结合发展的需求,需要对一定区域进行控制及规划。

这也说明,规划区是政府在进行城市及乡村规划时,进行管理与控制的区域。

在规划区内进行的建设行为都需要遵守城乡规划管理规定,但这也局限了城
乡建设行为只能在规划区内进行。

城市规划区内所选用的建设用地规模也正在城
市总体规划进行强制的规定,这也说明了城市规划区是有法律进行特别授权的。

现阶段,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城市政府的城市规划区的任务授权需要中央政
府给予,但与农村地区开发建设有所不同,城市政府在进行城市建设的开展中,
需要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

在进行城市管理范围规划时,城乡规划的相关部门主
要是将建设用地及城市发展需求进行控制的规划区域进行划分。

(二)城市规划区的主要区域:
在我国划分城市规划区时,主要会将其分为以下三个区域:
1.城市建成区
城市建成区主要包含相应城市中各项相关设施的建设和进行改造,充分的开
发和应用现有用地,使其进行合理的调整。

2.城市总体规划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主要包含了城市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地段,其中包括水源、
防护用地及相应的保护区等。

在此范围内,主要是依照相应城市发展的需求,要
确保土地在有秩序下的开发和建设。

并且这一区域只有相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
过相关审查批准后,才可以进行永久性建设。

3.城市郊区
城市郊区主要包含进行协调控制城镇和工厂的相关建设和用地规模的选址。

并且相关部门需要严格管理城市对交通线路两侧区域范围的土地建设。

(三)城市规划区划分因素
在进行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考虑的划分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在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划分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高的地域,即可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划分。

但反之,如果在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域,不合理的城
市规划区会影响对资源的合理运用。

2.在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划分时,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有:重要的交通控
制区、生态环境的地区、城市产生的整体利益和城市中主体产业等,这都需要城
市政府进行相应的协调和管理,并且将其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中[1]。

3.在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划分时,需要考虑城市规划的管理体系、城市行政建
制及城市规划区的范围相互一致,进而产生出城市政府事权的空间范畴。

4.在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划分时,需要考虑地形地貌的情况,当地形较为复杂时,无法将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进行过大划分,而应该考虑较为平坦的地形做为城
市规划区的范围。

二、中心城区的相关内容
(一)中心城区的概念及意义
在现阶段的法律法规中,对中心城区还是没有明确的划分,但对中心城区的
划分有一定的要求:中心城区应该具有明显的城市特征,要将政治中心、文化中
心和经济中心的主要表现的城市地域,并且中心地区要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在进行城市功能变迁时,必然会导致城市的结构发生一定的改变,进而将城
市的空间实体以不同的景观特征进行衍生。

而城市中心地区的明显特征都是城市
的主导及核心,更是区域高端服务功能空间的载体,这也是城市将重要的功能、
文化中心及政治中心进行集中表现的区域。

而要将中心地区的划分及土地合理利
用的划分进行有效衔接,这是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所有重点关注的。

这就需要进
行城市空间的控制时,不能没有顺序及目的的蔓延和扩张,更要与具备城市主导
功能的中心地区进行清晰的划分。

(二)中心城区的发展路线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提升,中心地区不单单只满足经济建设的发展,更应该加
入现代商务,并且要随着当地城市的状况,要具有一定的多元化发展。

随着城市综合里的提升,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也会是必然的趋势,并且现代
服务业有着庞大的覆盖领域,并且有着持续提高的增值速度,这既是大都市的需求,也是中心城区的主导发展的路线。

现阶段的我国中心城区,主要还是依靠着
房地产带动发展的阶段,导致了我国城市产业结构归于简单,进而限制了城市对
未来发展的需求。

因此对中心城区的划分和发展,需要依照城市中所存在的差异,要发展不同的现代服务业。

(三)中心城区划分的因素
在进行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中心城区考虑的划分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在进行中心城区划分,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的总体规划的相关制度,并且
要将有着主导功能的集中地域进行覆盖。

2.在进行中心城区划分,需要充分考虑到相应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
和人口的密度,要三者都较为领先,并且可以适当的扩大中心城区的划分范围。

3.在进行中心城区划分,需要充分考虑到相应城市发展所呈现出来的客观规
律,要与中心城区所要承担的引导作用、协调功能,城镇布局和构建形态相结合。

现阶段,我国大城市多数都会采取多种中心的结构布局,而一般将具有城市主导
功能的地域作为中心城区。

4.进行中心城区划分,需要充分考虑到协调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分与土地总体
运用,使其合理化的制定出城市在建设中的发展方向和需要用地的规模,并且要
与相关地区的管理机构进行相互配合,将空间管理的更加合理化[2]。

结束语:
城市总体规划并不是一项单单进行工程技术的行为,也并非是简单的进行蓝
图的描绘。

城市总体规划是要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发展,要将更方
面的利益进行适当的平衡,使得我国城市化建设可以更好的发展。

但现阶段,我
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还是有所误区,传统的计划经
济思维的痕迹还是存在的,所导致了许多工作的程序已经成为固有思维,所选择
的方法也较为落后,我们只有正视问题的存在,并且找到解决方案,加以落实,
才能更好地将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整体提升我国城市
化的发展速度。

参考文献:
[1]官卫华,刘正平,周一鸣.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划分[J].城
市规划,2013,09(18):181-187.
[2]王卓.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规定[J].房地产导刊,2016,07(14):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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