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

合集下载

北京市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介绍(doc 20页)

北京市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介绍(doc 20页)

北京市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介绍(doc 20页)说明一、简易升降机是指以曳引机、卷扬机、电动葫芦、液压泵站或者电机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或者链条拖动吊笼,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度小于15°)井道内的刚性导轨运载货物的起重机械。

二、在用简易升降机的检验周期为1年。

三、《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以下简称《检验要求》)中所称“停层止挡装置”,是指在轿厢正常平层之后,一支与轿厢门联动的杠杆将会伸出到固定在每个楼层的支座上,使装有额定载荷的轿厢可靠地停止在楼层上的安全装置。

四、合格的判定规则:重要项目(《检验要求》中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要求》中未注有※的项目)不合格不超过3项(含3项)且使用单位已确认整改完毕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 技术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电气接线图、防坠安全器型式试验报告副本等随机文件。

查阅资料。

1.2※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 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查阅资料。

2. 作业环境及外观2.1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升降机,应有保护使用人员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

现场检查。

2.2简易升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严禁站人标志、额定起重量标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施工升降机检测细则

施工升降机检测细则

1检测项目名称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测。

2适用范围本检测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各种建筑用施工升降机在交付使用前的检测和验收。

3检测依据及检测范围3.1检测依据3.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3.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3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3.1.4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3.1.5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3.1.6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3.1.7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2-2009)3.1.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3.1.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3.1.10《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DGJ 32/J 65-2008)3.1.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3.1.1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 13-67-2005)3.1.13《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 26557-2011)3.2 检测范围3.2.1 本省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升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逐台检测:1每次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2现场安装使用达最大使用高度时;3距上次检验评定期限满1年时;4停工闲置时间满90天,重新恢复使用时;5经过改造和大修后;6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使结构和机构以及安全防护装置遭受损害的。

4抽样原则施工现场的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测要求逐台检测。

5检测前的准备工作5.1提交检测验收的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 10054的规定。

5.2试验环境温度应为-20℃~+40℃。

5.3现场风速不超过13m/s。

升降机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升降机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升降机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E7.1 试验条件除应当满足本规则第十八条外,升降机型式试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试验条件:(1)试验现场的环境温度为-20℃至+40℃、风速不大于13m/s;(2)电源电压允差±5%;(3)施工升降机、曲线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电站提滑模装置的安装高度不小于设计规定的第一次附着高度与导轨架顶部自由端最大高度之和或最大独立高度,吊笼或滑模的工作行程不应小于10m。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锅炉炉膛检修平台、升降作业平台、升船机、高空作业车等安装高度按设计要求确定。

E7.2 安装、拆卸试验E7.2.1 接高试验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试验顺序和方法,标准节的接高试验应当顺利。

E7.2.2 安装、拆卸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E7.3 绝缘试验整机装配完毕,在电源接通前,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样机的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 MΩ,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Ω。

E7.4 稳定性试验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GB/T 10054-2005中6.2.4.5和5.2.1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要求进行;升降作业平台应当按照JG 5099-1998中10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要求进行;高空作业车按照QC/T 719-2004中5.2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要求进行。

E7.5 空载试验在空载条件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各动作的操作,并且试验各行程限位装置,各项试验重复进行不少于3个循环,试验结果应当符合E7.5.1至E7.5.4要求。

E7.5.1 运转情况运转符合规定,各机构动作平稳,无爬行、振颤、冲击、过热、异常噪声等现象,无相对运动部位无漏油现象,有相对运动部位无渗漏现象。

E7.5.2 操纵、控制、联锁情况操纵机构、控制系统、连锁装置动作可靠、准确。

E7.5.3 限位器限位器动作可靠、准确。

E7.5.4 各机构速度偏差各工作机构空载速度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内。

施工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

施工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

两工地施工升降机委托检验实施细则1、检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78-1998)《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199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1)2、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两工地委托的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程序3.1检验程序框图注:A-检验人员必须到位的控制点B-检验人员确认的控制点C-非常检验人员控制点每一工序合格或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工作3.2 检验前准备(1)根据起重机的结构特点,查阅有关规程、标准;(2)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3)携带检验原始记录;(4)携带各种劳动保护器材及衣物4、检验细则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施工升降机制造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使用说明书,b.产品出厂合格证;c.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d.吊笼防坠安全器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和动作速度标定证书;e.电气原理图;安装说明书。

检验方法: 查阅资料1.2※安装(大修)资料安装(大修)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自检合格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由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检验方法: 查阅资料1.3※改造资料改造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部份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的电气原理图和线路图等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

检验方法: 查阅资料1.4※■使用资料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建立施工升降机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定期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向监督检验机构提供上述资料。

检验方法: 查阅资料2.外观质量2.1■标牌、标志施工升降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耐腐蚀的金属标牌。

关于加强我省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

关于加强我省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

.附件1关于加强我省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针对我省中小企业使用固定式升降机数量众多,存在事故隐患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省局从2002年3月起即组织对在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行了安全质量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对该类设备安全监管的有关技术法规滞后和管理不配套等原因,全省在用固定式升降机事故隐患仍然比较突出,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同时,在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对此类设备需求数量还有增加的趋势。

为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减少和预防此类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以下简称“两个许可规则”)等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包括曳引机、电动葫芦、卷扬机驱动或液压驱动等)是指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500kg,具有载货吊笼(或箱体),且吊笼(或箱体)运行于固定的平行刚性导轨之间垂直运输货物、不载人运行的载货升降设备。

其有别于载货电梯或液压电梯,且不包括杂物电梯、施工升降机和建筑用简易升降机。

根据《条例》第八十八条关于起重机械的含义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应当依法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并作为起重机械设备种类中升降机设备类型的简易升降机设备型式予以监管。

结构型式设置于露天或室内并且钢架结构井道是开启式的化工行业使用的升降机,应据实参照建筑施工升降机等的标准进行监管和整治。

对额定起重量在500kg以下的固定式升降设备,依法不属于《条例》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不予以注册登记。

对此类设备发现的安全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主要是发挥质监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势,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简易升降机整治实施方案

简易升降机整治实施方案

简易升降机整治实施方案简易升降机是一种多功能的机械装置,常常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矿、物流等领域,但如果升降机的管理不当,就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份简易升降机整治实施方案,对升降机的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整治目的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实施本方案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升降机的运行和操作,完善运行规程,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2.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升降机进行改造;将其转化为可以适应生产需要,符合安全规范和环保标准的新型简易升降机设备。

3.培养和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升降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整治范围根据升降设备的管理需要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型升降机、物流型升降机、工矿型升降机等。

三、整治措施为了做好整治工作,完善运行流程,提高升降机的安全性和效率,我们应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包括:1.设立专门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升降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对现有升降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完善,在升降机固定区域设立“禁止停留”、“禁止拥挤车”等标志。

3.把升降机工作人员纳入安全教育的范畴,加强其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提高,增强其安全意识,规范其操作流程,制定各项工作制度。

4.改进升降机配套设施,安装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紧急停车装置、报警器和轨道优化等;对于老旧的升降机、设备、车轮等进行更换和维修。

5.加强对升降机工作现场的管理,实行“引导、监督、检查、督促”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对环境的监管、清理和整治工作,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四、整治时间为了保障生产经济的顺利进行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整治项目在2年内完成。

项目的整治应分别根据项目升降机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

五、实施效果升降机整治的实施,将提高升降机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生产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且减小环境的污染;同时,为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让他们更加关注工作的重点,提高每次升降操作的效率。

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

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二、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1 内容和范围1.1本细则规定了简易升降机检验的基本程序、项目、要求和方法。

1.2本细则适用于额定速度≤0.5m/s,最高允许层站≤4层且提升高度≤15m的强制式、曳引式及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其它类似产品的委托检验也可参照执行。

2 检验依据及引用标准国质检锅[2002]116号《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质锅发(2002)97号《浙江省在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质量整治暂行办法》TSG Q2008-2004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GB 7588—2003 《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JG 135—2000 《杂物电梯》JG 5071-1996 《液压电梯》GB 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YTJ/XZ-Q11-2005 《起重机检验常用测试方法》YTJ/XZ-T08-2005 《电梯检验常用测试方法》YTJ/AQ07-2005 《简易升降机检验安全导则》YTJ/CZ01~CZ51-2005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YTJ/CX09-2005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定和使用控制程序》YTJ/CX16-2005 《检验报告编制及审批控制程序》鉴于简易升降机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细则的主要依据参照了国家型式试验规程及相近设备的产品标准和国家、省市相关的安全要求。

3 检验性质和检验周期3.1检验性质分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两种。

3.2 监督检验:a) 新安装、改造、大修以后对设备进行的检验;b) 对从未经过监督检验的在用设备进行的检验;c) 设备发生事故后所进行的检验;d) 设备遇自然灾害且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时所进行的检验;e) 其它按规定或有必要进行的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3 定期检验:对在用设备所作的周期性的检验;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1]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Type Test Rule for Hois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6月15日前言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本细则的起草任务书。

2004年6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首次会议,在前期工作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草案。

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质检特函[2004]6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5年1月和4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5年8月和2006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两次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统一的TSG安全技术规范模板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12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明确了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型式试验的试验条件、仪器设备、试验项目、内容与要求和试验方法,提出了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尚洪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检中心张清海钟正强国电公司施工机械质量检测中心郭玉莹缪谦国电公司水电施工设备质量检测中心薛备芳国家工程机械质检中心王金星目录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 A 升降机型式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4)附件 B 升降机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7)附件 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10)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保证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施工升降机、曲线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锅炉炉膛检修平台、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电站提滑模装置、升船机、升降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只包括专用装置)等升降机的型式试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验细则(NGJ/XZ-D01-2003)第1页/共28页/第0次修改附件二、
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
1 内容与范围
1.1本细则规定了简易升降机检验的基本程序、项目、要求和方法。

1.2本细则适用于额定速度≤0.5m/s,最高允许层站≤4层且提升高度≤15m的强制式、曳引式及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其它类似产品的委托检验也可参照执行。

2 检验依据及引用标准
国质检锅[2002]116号《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质锅发(2002)97号《浙江省在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质量整治暂行办法》TSG Q2008-2004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G 135—2000 《杂物电梯》
JG 5071-1996 《液压电梯》
GB 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
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YTJ/XZ-Q11-2005 《起重机检验常用测试方法》
YTJ/XZ-T08-2005 《电梯检验常用测试方法》
YTJ/AQ07-2005 《简易升降机检验安全导则》
YTJ/CZ01~CZ51-2005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YTJ/CX09-2005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定和应用控制程序》
YTJ/CX16-2005 《检验报告编制及审批控制程序》
鉴于简易升降机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细则的主要依据参照了国家型式试验规程及相近设备的产品标准和国家、省市相关的安全要求。

3 检验性质和检验周期
3.1检验性质分为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两种。

3.2 监督检验:
a) 新安装、改造、大修以后对设备进行的检验;
b) 对从未经过监督检验的在用设备进行的检验;
c) 设备发生事故后所进行的检验;
d) 设备遇自然灾害且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时所进行的检验;
e) 其它按规定或有必要进行的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3 定期检验:
对在用设备所作的周期性的检验;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编制:陈定岳批准:王健宁波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4 检验准备
4.1 检验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 检验环境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网供电电压波动不大于±7%;
b) 机房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c) 液压油温度保持在5~70℃之间;
d) 环境空气中无腐蚀性和易燃易爆气体及导电尘埃;
e) 现场设置检验警示牌。

4.3 检验仪器设备:齐全、完好、适用。

5 检验程序(见图1)
2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3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图1检验程序图
图1(续)
图1(完)
6检验器具(表1)
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按YTJ/CZ01~CZ51-2005。

表1 常用检验仪器
4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5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表2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6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7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8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9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10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11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13页/共28页/第0次修改表3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15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17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19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表4 直顶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21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23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25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说明1:表2、3、4中的“检验方法”除应符合本表要求外,还应符合YTJ/XZ-Q11-2005和YTJ/XZ-T08-2005的要求。

2: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中带“△”的项目为重点检验项目。

8 检验记录与报告
8.1 检验原始记录的格式见附录C1-C3,检验报告的格式见附录C4-C9。

8.2检验记录与报告的填写要求和签章手续按YTJ/CX16-2005的规定执行。

8.3 原始记录中带“△”的项目为重点检验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检验项目。

9 检验结果判定和处理
9.1检验结果的判定条件和处理方法(见表5)
表5 检验结果的判定条件和处理方法
注:n—一般检验项目不合格的数量;[n]—监督检验为3,定期检验为5。

9.2 对判为不合格的升降机,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进行整改、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复检时,一般以检验意见通知书内容为主要检验内容,必要时可对其它项目进行检验。

9.3 由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而“复检合格”的设备,应在检验报告的“备注”栏中签署监护使用意见。

10检验安全
检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按YTJ/AQ07-2005。

11 检验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处置
11.1当检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检验人员应终止检验或停止部分项目检验:
a) 不符合升降机的工作条件时;
b) 钢丝绳严重磨损、停层保护装置失效、安全回路或门锁回路短接时;
c) 制动器不能正常工作时;
d) 机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
e) 某些项目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继续检验可能会损坏设备时;
f) 某些环境条件发生变化,难以保证后续检验的质量与安全时;
g) 检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难以保证后续检验质量时;
h) 其它可能影响检验质量或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

11.2检验中如发现部分项目的不合格可能造成其它相关项目的变化时,应对相关项目进行必要的增检,并在检验原始记录的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11.3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或实物与合格证、合同等严重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向中心进行报告。

检验细则(YTJ/XZ-Q08-2005)第27页/共28页/第0次修改
附录A(标准的附录)
曳引钢丝绳的报废条件
钢丝绳应无机械损伤,当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钢丝绳出现断股;
b)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量超过7%时;
c)钢丝绳达到表A1规定的断丝根数时。

注:<1> d—钢丝绳直径。

附录B(标准的附录)
吊笼最大面积与额定载重量对照表
附录C(标准的附录)
C1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检验原始记录(YTJ/BK-Q51-01)C2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检验原始记录(YTJ/BK-Q52-01)C3 液压式简易升降机检验原始记录(YTJ/BK-Q53-01)C4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报告(YTJ/BK-Q51-11)C5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YTJ/BK-Q51-12)C6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报告(YTJ/BK-Q52-11)C7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YTJ/BK-Q52-12)C8 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监督检验报告(YTJ/BK-Q53-11)C9 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YTJ/BK-Q53-12)C10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附加说明:
本细则主要编制人陈峰、郭文立、王建儿、曹光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