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射线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管道射线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管道射线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射线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1检测过程程序内容

检测过程程序可分为检测任务指令单管理控制、检测准备过程控制、检测作业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过程控制。

2检测过程控制措施

2.1检测任务委托管理控制

2.1.1任务受理及合同评审项目部负责对外的检测任务受理。经受理的任务合同按《合同评审程序》要求,项目经理组织评审。经评审或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任务合同或任务委托书方为有效。

2.1.2指令单管理要求

a检测指令办理程序检测项目部直接受理检测委托等作业指令。指令单应一式二份,双方应办理签收手续。

b指令内容要求内容至少应有:项目名称、工程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机组、材质、焊缝编号、管壁厚度等、规格、数量,检测部位及表面状况,检测方法,质量验收标准及合格级别,检测比例,下达日期,要求完成检测日期等。

2.2检测准备过程控制

检测站(检测机组)必须对检测准备过程实施下列控制:

2.2.1对检测物及现场环境条件的检查确认

a核对受检物与指令内容的一致性,发现不符合应及时与监理单位沟通,以达到一致;

b对受检物的检测部位表面条件的检查确认,发现不符合时应及时与监理单位沟通,以确保检测部位的表面条件符合检测要求;

c应对检测物环境条件、检测安全设施(措施)条件检查确认,发现不符合,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确保检测环境、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2.2.2检测技术条件准备的检查确认

a按《检测方案编制要求》编制检测工艺文件(专用工艺或工艺卡);

b按程序规定编制检测用的各种记录表卡和部位标识示意图;

c准备检测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部的检测工艺文件;

d对检测作业人员进行检测工程技术交底和检测工艺技术的培训。

2.2.3检测设备器材准备的检查确认

a检查所用检测仪器、试块、量具是否在有效检定期内,严禁超期使用;

b检查所用检测器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严禁失效器材的使用;

c应对检测用仪器、试块和器材的组合灵敏度进行校准,严禁未校准使用。

2.2.4检测作业人员的资质检查确认

a检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资格许可项目实施检测作业;

b检测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受到检测工艺作业培训和安全作业教育;

c检测作业人员必须对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充分理解,并能认真贯彻执行检测工艺文件。

2.3检测作业过程控制

项目部应对检测作业过程实施控制,检测技术负责人对作业全过程的质量活动监督和控制。检测作业人员必须按下列作业控制接受检测技术负责人的监督。

2.3.1检测作业工艺纪律执行的检查确认

a检测作业人员必须对检测工艺的可操作性进行验证,未经验证认可的工艺文件严禁实施;

b检测工艺的执行应有足够的质量活动过程记录证实,如作业操作记录,检测评定记录,缺陷标识记录(部位图)等。

2.3.2对检测方法的审查确认

a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必须是标准许可的方法,采用非标准方法应符合《例外许可的控制程序》规定,否则不能使用;

b验证检测方法的有效性(检测灵敏度),未经验证的方法不能使用。

2.3.3检测质量活动过程记录的检查确认

a检测质量活动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测作业质量活动过程和所有的检测结果,以及解释这些结果所需要的所有信息的原始记录。如操作过程质量活动记录、检测结果评价过程记录、缺陷标识记录(部位图)以及所有的作业指令原件(工艺卡、委托单等);

b检测作业过程应及时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记录,并确保记录内容完整、清晰、客观、真实、准确、正确、有效;

c检测记录是检测工艺执行纪律的客观证据,记录内容应与工艺文件内容一致;

d检测报告是检测记录所有内容的客观判据和证据。在检测过程应防止有关信息的丢失,检测作业人员应对检测记录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4检测结果的验证过程控制

2.4.1检测结果的验证过程内容

a对检测原始记录符合项(合格项)的相关数据的验证;

b对检测过程判定为不符合项(不合格项)的数据的验证。

2.4.2验证措施程序

a.对原始记录中判定为符合项(合格项)临界数据的验证应由检测作业人员自校、相互复校后交比检测作业人员高一级人员复核。

b.人员操作比对(更换同级别Ⅱ级、同专业其他操作人员进行复测);

c.检测仪器比对(更换一台检测仪,重新调整灵敏度进行复测);

d.检测用标准试块比对(采用模拟试块进行比对复测)。

3.射线底片的保管、储存和查阅管理程序

射线底片是焊接质量的重要见证,是评定工程质量的,而且可以追踪。一旦发生事故可进行跟踪,及原因分析。

3.1保管制度

3.1.1底片及经有关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必须妥善保存,以备随时查核。

3.1.2底片存放方式和保存方法应科学合理。底片柜架的摆放、编号应符合要求。

3.1.3建立保管台帐,经常检查核实库存底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处理。

3.2借阅制度

3.2.1底片的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

3.2.2借阅、查阅底片的单位和个人,要爱护底片,保证所借、查底片的完整与清洁,严禁在底片上涂改、勾划、做标记,归还底片时,工作人员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3.2.3非本项目部借(查)阅的底片,需由项目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3.2.4底片管理人员应做好底片催还工作

4.射线检测工艺卡

X 射线探伤工艺卡

级别:日期:

X 射线探伤工艺卡

级别:日期

X 射线探伤工艺卡

级别:日期: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组织规定

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的控制是确保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场检测环境符合控制的要求,保证 现场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2.金属监督室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检测人员执行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3.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4.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现场检测环境的控制要求,优质安全 完成检测任务。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外出现场检测时,必须接受用户(委托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 严格遵守顾客的有关安全规定。 6.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 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射线探伤时还必须佩戴好辐射防护用具,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7.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检测现场,严禁在检测现场抽烟和 进行检测前饮酒。 8.严禁穿戴有铁钉的皮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施工油气区和接触易燃易爆装置。 9.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检测设备、衣物、工具和检测表面等。 10.严禁在检测现场敲打、挪用、开启、损坏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及检测设备,严禁使用工 程设备或装置做为检测装置。 11.未办理安全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容器、罐、油舱、反映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 害和缺氧场地作业。 12.未办理电气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行电气、动火施工。 13.检测人员进入容器检测前,必须首先检查容器内介质是否经过清洗和置换;是否与其他 装置隔绝;盛装有毒或易燃易爆介质的船舱、容器经过清洗和置换后,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人员进入容器后不发生缺氧和中毒现象。 14.容器内照明应采取36V低压灯具。 15.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必须用剂量仪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在安全区范围设置安全 线,安全线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在安全区外应有专人进行警戒。在非检测人员易于到达安全线的通道上应设置警告牌以免在开机时误入造成伤害。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 (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耀、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问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

管道射线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射线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1检测过程程序内容 检测过程程序可分为检测任务指令单管理控制、检测准备过程控制、检测作业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过程控制。 2检测过程控制措施 2.1检测任务委托管理控制 2.1.1任务受理及合同评审项目部负责对外的检测任务受理。经受理的任务合同按《合同评审程序》要求,项目经理组织评审。经评审或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任务合同或任务委托书方为有效。 2.1.2指令单管理要求 a检测指令办理程序检测项目部直接受理检测委托等作业指令。指令单应一式二份,双方应办理签收手续。 b指令内容要求内容至少应有:项目名称、工程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机组、材质、焊缝编号、管壁厚度等、规格、数量,检测部位及表面状况,检测方法,质量验收标准及合格级别,检测比例,下达日期,要求完成检测日期等。 2.2检测准备过程控制 检测站(检测机组)必须对检测准备过程实施下列控制: 2.2.1对检测物及现场环境条件的检查确认 a核对受检物与指令内容的一致性,发现不符合应及时与监理单位沟通,以达到一致; b对受检物的检测部位表面条件的检查确认,发现不符合时应及时与监理单位沟通,以确保检测部位的表面条件符合检测要求; c应对检测物环境条件、检测安全设施(措施)条件检查确认,发现不符合,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确保检测环境、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2.2.2检测技术条件准备的检查确认 a按《检测方案编制要求》编制检测工艺文件(专用工艺或工艺卡); b按程序规定编制检测用的各种记录表卡和部位标识示意图; c准备检测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部的检测工艺文件; d对检测作业人员进行检测工程技术交底和检测工艺技术的培训。 2.2.3检测设备器材准备的检查确认 a检查所用检测仪器、试块、量具是否在有效检定期内,严禁超期使用; b检查所用检测器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严禁失效器材的使用; c应对检测用仪器、试块和器材的组合灵敏度进行校准,严禁未校准使用。 2.2.4检测作业人员的资质检查确认 a检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资格许可项目实施检测作业;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 制度大全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制度大全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3?编制依据3.1?GBZ117-2006《... 1?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GBZ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 GBZ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3.2? 国务院第449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 HSE-01-04-26?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释义 4.1 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 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 《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 5.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a)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射线探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3.2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特殊工种资质、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3.3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定义 (3) 4 职责 (3)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3) 4.2 质量管理部 (3) 4.3 工程管理部 (3) 4.4 PMT (3) 4.5 监理单位 (4) 4.6 射线检测机构 (4) 4.7 承包商 (4)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4) 5.1 基本要求 (5) 5.2 射线源管理 (5) 5.3 作业管理 (6) 5.4 应急处理 (8) 5.5 射线作业许可办理流程 (9) 6 参考文件 (10) 7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10) 8附录 (11) 附件1:射线作业许可证 (12)

附件2:射线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图 (13) 附件3: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 (14) 附件4:射线作业告知书送达登记表 (16)

1 目的 为规范射线作业,控制射线作业风险,明确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所属区域。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1.负责制定与修订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射线作业的备案,作业前将射线作业相关信息在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示。 4.2 质量管理部 1.负责射线检测机构的单位资质能力审查。 2.负责独立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射线检测计划的审批、人员资格的审查和设备的检查。 3.参与射线作业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 4.3 工程管理部 1.负责射线作业与施工界面交叉的协调。 2.负责射线作业监督区涉及不同PMT的许可证的审查。 3、负责对射线作业书面告知书进行备案。 4.4 PMT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在制度 前言 为加强对X射线探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使用、防护等要求。 2.定义 2.1 X射线现场探伤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修船现场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现场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 2.2 探伤室 放置X射线装置和被检物体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并具有一定屏蔽射线作用的照射室。 3. 放射防护管理要求 3.1 使用X射线装置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射线装置 工作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射线装置工作操作证”方可上岗。 3.2 必须加强对现场探伤作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操作人员应携带个人计 量仪或射线报警器。 3.3 加强个体防护和对放射源的屏蔽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应采购国家定点的专 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4 X射线探伤工作前,应指定操作负责人,工作中必须集中思想,严守职责,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准直器的探伤仪探伤时不得去掉准直器,严禁手持球管探伤。 3.5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防护设施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接 地和接零必须可靠,发生器压力表应符合标准值,低于0.34MPa时禁止使用。 3.6 X射线探伤机不应使用与焊接机及其他动力设备相同电源的电路。特别是 在使用焊机时,不应使用X射线装置。 3.7 X射线装置接地时应单独直接与地面连接,不应连接在建筑物钢筋钢结构

物或焊接机的共同接地端上。 3.8 X射线探伤机应以间歇方式工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为1:1,发生器和 焊接等钢材之间一定要绝缘,控制器不得在受潮状态下使用。 3.9 X射线发生前在接通电源的情况下,应确认冷却风扇(控制器和X射线发 生器)是否在运转。 3.10 X射线探伤照相作业尽量在作业人员较少的夜间进行,并实施作业许可制 度,作业前必须进行申请和审批,审批程序见《作业许可制度》。 3.11 X射线装置使用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 场由作业部门负责拉好警戒绳、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并派人监护。 3.12 当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设备控制器上安全锁钥匙转到OFF的位置上, 然后取下,以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误操作射线伤人。 3.13 对正在使用中的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每年监测1次;对固定式工 业X射线探伤装置至少每2~3年监测1次,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测。 3.14 工业X射线探伤室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 3.15 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应用专门的贮存室,并有专人保管。工作人员应及 时做好X射线探伤机运行、维修和交接班记录。 3.16 X射线装置存储期间(包括长期停用期间)必须每月训机一次,训机电 压达到额定KV的70%即可。 4. 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4.1 X射线专用探伤室探伤 4.1.1 专用探伤室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的放射安全,探伤室必须与操作室 分开。 4.1.2 探伤室屏蔽设计应充分考虑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和范围、装置的工作负 荷及室外情况,确保室外人员年有效剂量小于其相应的限值。 4.1.3 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的防护性能相同,并安装门-机联锁安全 装置和照射信号指示器,必须在门关闭后X射线装置才能进行透照检查。 4.1.4 探伤室的窗口必须避开有用线束的照射方向,并应具有同侧墙的屏蔽防 护性能。 4.2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

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探伤通用作业指导书

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作业文件 小ZS05 -2006 国电小龙潭电厂三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 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探伤通用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射线探伤作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无损检测手段,常常成为当今电力建设工程焊接质量检验的首选方法。但透照质量的优劣,又决定着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使国电小龙潭电厂三期2?300MW扩建工程#8机组大、中直径钢管射线探伤规范化、标准化,以稳定和提高检验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大、中直径钢管(公称直径大于89mm)对接焊接接头(以下简称焊缝)的射线探伤方法及探伤结果评定要求。适用于国电小龙潭电厂三期2?300MW扩建工程#8机组安装范围内以及为完成本工程而进行的焊工考试、焊工仿样、焊接工艺评定中直径大于89mm,壁厚≤20mm的钢管焊缝的射线探伤以及壁厚≥70mm 管道焊缝的中间检验。设备的入场检验以及公司中心试验室承担的其它工程中条件相同或相似的管道焊缝射线探伤工作也可参照本作业指导书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份) 国电电源[2002]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GB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3 编制依据 《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企业标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国电小龙潭电厂三期2?300MW扩建工程#8机组金属检验/试验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及《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小龙潭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 2006年01月07日批准 2006年01月07日实施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规定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规 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在制度前言 为加强对X射线探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使用、防护等要求。 2.定义 X射线现场探伤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修船现场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现场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 探伤室 放置X射线装置和被检物体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并具有一定屏蔽射线作用的照射室。 3. 放射防护管理要求 使用X射线装置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射线装置工作操作证”方可上岗。 必须加强对现场探伤作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操作人员应携带个人计量仪或射线报警器。 加强个体防护和对放射源的屏蔽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应采购国家定点的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X射线探伤工作前,应指定操作负责人,工作中必须集中思想,严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准直器的探伤仪探伤时不得去掉准直器,严禁手持球管探伤。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防护设施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接地和接零必须可靠,发生器压力表应符合标准值,低于时禁止使用。 X射线探伤机不应使用与焊接机及其他动力设备相同电源的电路。特别是在使用焊机时,不应使用X射线装置。 X射线装置接地时应单独直接与地面连接,不应连接在建筑物钢筋钢结构物或焊接机的共同接地端上。 X射线探伤机应以间歇方式工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为1:1,发生器和焊接等钢材之间一定要绝缘,控制器不得在受潮状态下使用。 X射线发生前在接通电源的情况下,应确认冷却风扇(控制器和X射线发生器)是否在运转。 X射线探伤照相作业尽量在作业人员较少的夜间进行,并实施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申请和审批,审批程序见《作业许可制度》。 X射线装置使用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场由作业部门负责拉好警戒绳、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并派人监护。 当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设备控制器上安全锁钥匙转到OFF的位置上,然后取下,以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误操作射线伤人。 对正在使用中的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每年监测1次;对固定式工业X 射线探伤装置至少每2~3年监测1次,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测。 工业X射线探伤室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DL/T 5069─1996 The code of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ection of radiographic examination of butt welded joints of pressure steels pipes and tubes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电力系统制作、安装和检修发电设备时,单面施焊、双面成型的各种承压管子、管道和集箱对接焊接接头的X射线和γ射线透照检验。 本规范规定的射线透照工艺方法及质量评定分级透照厚度范围为2~175mm的低碳钢及合金钢(包括不锈钢)及钢管熔化焊对接焊接接头(以下简称对接接头)。 焊制管件(三通、弯头)和焊管(纵缝、螺旋缝)也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不适用于磨擦焊、闪光焊的对接接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5616-85 常规无损探伤应用导则 BG5618-85 线型象质计 GB6417-86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 GB/T12604-90 无损检测名词术语 GB/T12605-90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3 检测人员 3.0.1凡从事本规范所述工作的检测人员,都必须持有中国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国家卫生防护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3.0.2无损检测人员按技术等级分为Ⅲ(高)、Ⅱ(中)、Ⅰ(初)级。取得各技术等级人员,只能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3.0.3检测人员应按照GB4792进行体格检查,并符合要求。 3.0.4检测人员除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外,视力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0. 4.1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应每年检查一次。

无损检测质量管理

无损检测质量管理 1. 目的 本章规定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无损检测工艺管理、无损检测设备、试剂的管理、无损检测实施的管理及无损检测报告资料的管理等控制环节的基本内容,明确了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和控制内容。 2.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本公司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全过程的管理。 3. 职责 3.1本要素由质管部归口管理,生产部、技术部予以配合。 3.2无损检测质量控制实行无损检测责任人员负责制,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和内容 4.1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图见9-1。 4.2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 4.2.1无损检测责任人员负责组织无损检测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行政部门组织的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4.2.2无损检测资格证件管理 4.2.2.1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建立已取得证件的无损检测人员持证台帐(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书号、获证项目及级别、有效期限)。 4.2.2.2无损检测人员的证件由管理部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行政部门。 4.2.2.3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由具有RT和UTⅡ级或以上人员担任;取得各技术等级的无损检测人员,只能从事与该方法、该等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在分配任务时应加以控制,无损检测责任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2.4未取得资格的人员,一般只做辅助工作,但可在Ⅱ级及Ⅱ级以上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检测,由指导人员复验检测结果,并签字认可。 4.2.2.5无损检测责任人员有权制止无证上岗检测。 4.3无损检测工艺管理

4.3.1无损检测工艺应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 4.3.2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由公司理论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Ⅱ级人员或Ⅲ级人员编制修订,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审核,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颁布执行。 4.3.3无损检测工艺卡由编制者向操作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检测中经常进行工艺纪律的检查和考核。 4.3.4对违反无损检测工艺的检测人员,无损检测责任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4无损检测设备、试剂管理 4.4.1无损检测设备由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组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 4.4.2设备仪器发生故障,操作者应立即向设备员报告,经无损检测责任人员查明原因后,及时予以修复。因操作失误出现的设备事故要追究责任。 4.4.3新型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由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组织操作者进行学习,熟悉性能、使用与保养后才准接机使用。 4.4.4机、仪、剂的校验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由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组织,并做好校验记录。 4.4.4.1X射线主要校验曝光曲线和黑度计。对使用中的曝光曲线,每年应校验一次。射线设备更换重要部件或经较大修理后应及时对曝光曲线进行校验或重新制作。黑度计至少每6个月校验一次。 4.4.4.2超声波仪器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应在设备首次使用及每隔三个月至少测定一次。探头开始使用时,应对探头进行一次全面的性能校准。检测前应对仪器—斜探头系统的前沿距离、K值、和主声束偏离以及仪器—直探头系统的始脉冲宽度、灵敏度余量、和分辩力进行测定,并调节或复核扫描量程和扫查灵敏度。 4.4.4.3磁粉检测用设备、仪表及材料应定期校验。电磁轭的提升力至少半年校验一次,在磁轭损伤修复后应重新校验。每天检测工作开始前,应对磁粉检测设备及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磁悬液的浓度、润湿性能进行检验。 4.4.4.4渗透探伤主要应用镀铬试块检验渗透检测剂系统灵敏度及操作工艺正确性,检测前、检测过程或检测结束认为必要时应随时检验。 4.5无损检测实施的管理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编号:SM-ZD-61571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1 射线探伤管理 ?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 射线探伤工作原则上只能在夜间进行。 ?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射线探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探伤结束后,必须清除现场所有带放射源的设施、材料,并告知相关人员解除警戒。 1.2 放射源储存 ? 放射源储存地点必须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 放射源储存室或设备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屏蔽设施。 ?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放射源库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便于密封源存取;并

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有防火、防水等防灾措施,有报警、连锁等等保安措施。 ? 放射源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 反辐射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 放射工作单位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密封源设备防护性能及安全设施检验,如发现污染或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妥善保管归档。 1.3 射线作业防护 ? 放射工作单位在每次作业前,都应根据密封源的数量和活度计算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1),放射源为X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4 mGy·h-1的范围;放射源为γ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2.5 mGy·h-1的范围。 ? 射线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夜间光线不明处设置警示灯,重要交通路口或通道应有专人监

夜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夜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二、定义 1、项目: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 2、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安全:健康、安全和环境 4、夜间作业:指自然光照已不能够满足安全作业要求,需要增加照明的非正常时间作业。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部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开展进行监督。 2、监理机构按公司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承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公司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管理要求 1、在夜间作业前,承包商应提前申办《夜间作业交底书》(详见附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监理机构对夜间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时应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决定该作业的时限。 2、承包商在进行任何夜间作业时,其施工区、通道、储存区和办公室

等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设置应牢固、稳定、不得有干扰人员的眩光,照明的相关安全要求详见《照明安全管理规定》。夜间影响车辆、人员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设置警示灯。 3、承包商应对夜间作业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安全交底,在作业前应确认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靠。监理单位对夜间作业的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4、夜间作业期间,承包商至少应安排施工负责人、专业电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必须清楚现场应急预案,并至少设置一辆应急车辆待命。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值班。 5、夜间不得进行吊装、脚手架、高处及其它危险较大的作业。 6、夜间作业需要进行场内道路交通控制时,应设置反光警示标识及警示灯。 7、当出现如大雨、强风、雷电、下雪、极度寒冷、能见度极差等恶劣环境条件时应停止夜间作业。发生上述情况后只有在对施工现场重新检查,承包商现场负责人确定无新的隐患后才能重新开工。 8、所有的培训、交底和检查、维护等相关记录、证明等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保留到整个项目结束。 五、附件 附件: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夜间作业许可证

无损检测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检修的无损检测管理。 2.目的 明确本项目对无损检测的质量管理要求,规范无损检测的实施,并确保其结果的真实、公正。 3.定义 3.1 独立无损检测单位:在本项目特指由总承包项目部直接委托,并通过业主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无损检测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为按总承包项目部指令对各施工承包商委托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3.2 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在本项目特指各施工承包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委托,并通过项目认可的无损检测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承担委托方承包范围内内的无损检测工作。 4.职责 4.1 公司项目部: 4.1.1 负责制定项目无损检测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4.1.2 负责项目无损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4.1.3 负责对无损检测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4.1.4 负责向项目独立无损检测单位发出工作指令; 4.1.5 负责受理各施工承包商对无损检测单位和人员的投诉,组织仲裁无损检测的技术性争议。 4.1.6 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单位进行准入审查; 4.1.7 负责无损检测人员资质的审查;

4.1.8 负责敦促施工承包商为无损检测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4.1.9 负责协调全项目范围内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4.2 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 4.2.1 建立满足项目要求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制度、规程,编制无损检测施工方案和相应工艺; 4.2.2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无损检测人员和设备,尽量保证检测与施工进度同步,质量、工期、服务并举; 4.2.3 强化自身管理,提高检测人员素质,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和出具检测报告,并确保其准确性; 4.2.4 积极配合总承包项目部、独立无损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无损检测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4.2.5 根据项目要求,妥善保管放射源,严格履行放射作业管理的相应手续; 4.2.6 按项目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无损检测统计报表。 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项目无损检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33719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国家主席令第60号;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xx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 1.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xx年国务院第449号令; 1.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xx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 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2.2 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3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 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故障,严禁用眼睛直接观察,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定期联系检测设备的计量。 3.3 质保部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应尽量与职工上班时间错开。在进行X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应悬挂警示牌及红白安全旗,设立安全监督哨,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辐射区。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达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 3.4 进行X射线作业时,一旦发现有人被误照,应立即送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并上报安保部,不得隐瞒事故。 3.5 卫生所对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控制好焦点与人体恰当的距离及体位,尽量避开辐射敏感的器官,对儿童及孕妇严格控制x射线照射。 3.6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定期到卫生所进行身体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血象检查,二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凡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0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管理职能 射线探伤管理按公司、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和班组进行三级管理,各级应有相应专职射线防护管理人员。在公司主管安全经理的组织下,安全环保处、保卫处、物资装备公司、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探伤班组形成安全操作、防护管理网络,各司其职。 管理内容及要求 1射线探伤人员的知识要求及培训 1.1所有射线探伤操作人员、设备维护、维修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防护及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取得《放射工作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每次探伤作业前应检查所用设备的状况和电源,作业时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必要时按规定要求先进行训机操作。 每次探伤作业前应检查控制区,确保在送高压前控制区内无任何人员。作业场所启用时,应围绕控制区边界测量辐射水平,并按不超过 40Gyh-1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其边界必须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警示标识。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控制区要有警示标志,白天用警示线,夜间用警示灯。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允许有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其边界剂量应不大于2.5Gyh-1,边界处应有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 射线探伤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剂量监测仪,进行常规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管理档案,按标准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其个人年剂量限值如下: a)连续5年内年平均有效剂量20mSv; b)任何单一年份内有效剂量50mSv; c)一月内有效剂量4mSv; d)一周内有效剂量1mSv。 进行探伤作业时,必须考虑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标准规定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防护设施是指对有射线存在区域所采用的防护设施,包括固定式(如射线源和被检材料封闭在内进行辐照的曝光室)和移动式(例如射线源和被检材料在外,保护射线检测工作人员在内部工作用的防护车、可 第 2 页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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