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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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单位职工福利方案(四篇)

2024年单位职工福利方案(四篇)

2024年单位职工福利方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单位职工福利已经成为了员工留住和吸引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并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本公司制定了2024年的单位职工福利方案,旨在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品质。

一、工资与薪酬福利1.基本工资增长幅度:将根据公司的融资情况和员工的绩效表现,决定基本工资的增长幅度,力争使员工的工资待遇与市场相匹配。

2.绩效奖金制度:设立绩效奖金制度,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发放奖金,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

二、社会保险和福利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健。

2.提供住房公积金: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薪资水平进行适当的缴款。

三、健康管理1.高端医疗保障:公司将为员工提供高端医疗保障,包括优质医疗资源和专门的健康管理顾问,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2.活动健身场所:公司将设立健身房和活动场所,为员工提供便捷的健身和休闲设施,提高员工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四、培训与发展1.职业发展计划:公司将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培训、晋升和职业规划的机会,提高员工的发展空间和职业满意度。

2.专业培训课程:公司将组织各类专业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适应公司不断变化的需求。

五、员工关怀1.节日福利活动:公司将组织各种节日庆祝活动,如年会、春节聚餐等,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

2.员工关怀基金:公司将设立员工关怀基金,用于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突发事件。

六、工作环境与福利1.舒适的办公环境:公司将改善办公环境,提供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桌椅、空调设备等,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员工休假制度:公司将制定合理的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婚假等,保障员工的休息和生活质量。

七、家庭支持1.育儿假制度:公司将制定育儿假制度,为员工提供足够的假期方便照顾新生儿和孩子的成长。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盈余公积的用途1、用于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1、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即将与内资企业合并,与此有关的费用计提方法也将会有变化,所以还是等新法颁布后,按新的执行吧。

2、税后提取的企业福利方面的基金,应当列在“盈余公积—公益金”中。

3、新会计制度中还有“应付福利费”科目。

按旧的企业所得税细则规定,内资企业其中余额可以留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而外资企业的规定是,在计提比例内据实列支,也即余额要冲转回费用。

这个估计在两法合并后也将有所改变。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不过我没有找到“必须计提”的依据。

我们理解上述外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不适用国税函〔2008〕264号文的规定。

对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可在上述“应付福利费——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余额中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可以用作增资吗?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吗?《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

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转作投资者增资。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属于所有者权益吗?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不属于所有者权益,属于负债。

外商投资企业已计提的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可否冲回?请将档案号一并写出。

谢谢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属于中方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依照相关档案不能冲回。

如何合法享受职工奖励和补贴

如何合法享受职工奖励和补贴

如何合法享受职工奖励和补贴一、职工奖励和补贴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奖励和补贴是企业对员工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报,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其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的发展。

然而,在享受职工奖励和补贴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合规地获得这些权益。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合法享受职工奖励和补贴。

二、了解职工奖励和补贴政策在开始探讨如何合法享受职工奖励和补贴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在中国大陆地区,职工奖励和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按照一整年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员工的额外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并不能低于全体职工平均月收入。

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或团队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程度给予的奖励。

在享受绩效奖金时,员工应注重个人职责之外的协同合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 高温津贴、夜班津贴: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如采矿、高温作业、夜间工作等,国家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津贴政策。

员工在申领这些补贴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职称津贴:职称津贴是根据员工获得专业技术职称所设立的补贴制度,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后,可申请获得额外津贴。

三、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了能够合法享受各类职工奖励和补贴,我们需要持续地改进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只有时刻保持适应环境变化和不断学习进步的心态,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才能更好地满足企业对员工的要求。

以下是几点值得注意的方面:1. 提升专业技能:不同岗位对专业技能的要求不同,我们需要针对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专业水平。

通过取得相关证书或职称等方式,不仅能够增加获得职称津贴的机会,还有助于个人职业发展。

2. 增加团队合作能力:在现代企业中,团队合作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工作模式。

通过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沟通、互相协作,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预提纳税筹划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预提纳税筹划

年度 总利润 实发工资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TTL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0
实际福利用 使用奖福基 福利费入账 福利费调整 途应开支 金 费用 16 16 16 16 16 16 96 1 1 1 1 1 1 6 15 15 15 15 15 15 90 1 1 1 1 1 1 6
Wellfar 计提奖 股东 e实际受 福基金 收益 计提奖福基金但是不实际增加员工福利 益 1 74 15 奖福基金1,使用正确可节税0.25,减少股东收益0.75,员工享有的福利依旧是15 1 74 15 1 74 15 1 74 15 1 74 15 1 74 15 6 444 90
:让员工参与了净利润分配
净利润 74.75 74.75 74.75 74.75 74.75 74.75 448.5
计提奖 福基金 0 0 0 0 0 0 0
股东 Wellfar 收益 e实际受 不计提奖福基金 益 15 74.75 74.75 15 74.75 15 74.75 15 74.75 15 74.75 15 448.5 90
假设: 1 只有福利费一个企业所得税应纳税调整项目--已经超出法定列支限额 2 所得税税率为25% 3 奖福基金计提和使用符合流程和法定用途,且其使用用途不削减甚至会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年度 总利润 实发工资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TTL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0 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 实际福利用 使用奖福基 福利费入账 福利费调整 应纳税所得 税/所得税费 途应开支 金 费用 额 101 用 25.25 15 0 15 1 15 0 15 1 101 25.25 15 0 15 1 101 25.25 15 0 15 1 101 25.25 15 0 15 1 101 25.25 15 0 15 1 101 25.25 90 0 90 6 606 151.5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的演变和解读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的演变和解读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的演变和解读(2009-08-24 09:00:50)转载▼标签:中外合资企业职工奖福基金政策演变解读财经分类:新企业会计准则一、原中外合资企业奖福基金的使用规定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工字[1993]474号)规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二、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演变的解读(一)原计提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次修正)第八条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应当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二)解读1、“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内资企业的职工工资、奖金费用是受到税法上的限制的,在规定标准内允许税前列支,超过标准部分只能税后列支。

在中外合资企业财税政策制订中,没有完全跳出内资企业在这方面的总体框架,只是作了一些变通:考虑到中外合资企业的特殊情况,为了限制企业无限制地发放工资性费用,防止过份消蚀企业所得税税基,公司员工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总额,采取的是备案制(向税务部门),超过备案额度的,由企业在税后列支。

在备案额度外,规定了税后计提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

2、“计划经济”时期,内资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5%至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制度制定时,是通过税后计提福利基金来对接内资企业“法定公益金”的功效。

3、原《公司法》设计的强制性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制度安排,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

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公司对职工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工资性的薪酬当中,特别是企业职工住房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后,公司已经没有必要为职工筹集住房资金和其他福利性资金,法定公益金制度失去了原来的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帐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途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途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途
1.员工奖励:职工奖励是基金的主要用途之一、企业可以通过基金来
实施各种奖励计划,如年度绩效奖金、员工表彰奖、优秀员工旅游等。


些奖励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动力,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忠
诚度和凝聚力。

2.员工培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员工培训,包括提供培训
资金、培训费用报销、组织内外部培训等。

通过提供培训机会,企业可以
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3.职工福利:基金也可用于提供一系列职工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
保险、意外险等。

这些福利可以保障员工在生病、意外等突发情况下的权益,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4.职工福利活动:企业可以利用基金开展各种职工福利活动,如员工
生日会、节日庆祝活动、员工家属旅游等。

这些活动可以增强员工之间的
沟通和交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5.公益事业:部分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进行公益事业。

企业
可以通过捐款、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学、资助受灾
群众等。

这样不仅可以回报社会,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

总之,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用途是多样的,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
况和发展需求进行灵活运用。

通过合理使用这些基金,企业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一、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主要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次修正)第八条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1号令)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貌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企业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经董事会确定继续提取的,应当明确用途、使用条件和程序,作为负债管理。

二、使用规定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工字[1993]474号)规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问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

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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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主要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次修正)第八条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1号令)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貌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企业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经董事会确定继续提取的,应当明确用途、使用条件和程序,作为负债管理。

二、使用规定
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工字[1993]474号)规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
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
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问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

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

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上文提及的“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是指下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

企业实际发生的不属于上述五项预提基金或经费开支范围内的其他职工福利类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在当年度税前扣除。

但当年度税前扣除的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其超过部分也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规定
现金类的奖励就不说了,依据个税法肯定是要征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

关于个人取得上述实物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条以及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前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是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的,经研究,我局意见,对于个人取得前述实物福利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五年的按五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此文件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简单地总结下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不提了;支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要交个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税前据实列支职工福利费,但不得超过限额,即当年列支工资总额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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