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
化验室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化验室的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化验室的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工作。
二、采样管理1.采样前应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包括采样点位、采样时间、采样方法等内容,并将计划书报送给主管部门审核。
2.采样时应严格按照采样计划进行,遵守相关采样操作规范,采样点位应有明确的标识。
3.采样样品应使用干净的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明采样点位、采样日期与时间。
4.采样前应校准好采样器具,确保采样器具的准确度与灵敏度。
5.采样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主管部门,不能擅自处理或隐藏。
三、留样管理1.采样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并在样品容器上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日期与时间。
2.留样室应设有专门的储存柜,并按照样品的特性进行分区存放。
3.留样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留样室温湿度等环境条件,并记录有关数据。
4.根据留样期限制度样品留存时间,超过期限的样品应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记录处理情况。
四、样品室管理1.样品室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样品的管理及登记工作。
2.样品室管理人员应制定样品入库及出库流程,确保样品的准确登记和管理。
3.样品室的样品应按照特性和用途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入库日期等信息。
4.样品室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环境的卫生和无尘。
5.样品室禁止随意带入食品、饮料等与样品无关的物品,禁止吸烟。
6.样品室应定期对存放在样品室的样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情况。
五、其他1.在采样、留样和样品室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人员和样品的安全。
2.对于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采样、留样和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
3.对于外来人员进入样品室,应进行身份核实,并由样品室管理人员全程陪同参观。
4.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采样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

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一、背景介绍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在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样品能够长期保存,并且能够为其他实验室或科研人员提供参考和验证。
样品留样是实验室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实验室样品留样的管理,确保留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二、留样范围三、留样管理1.留样登记(2)所有留样的样品应在留样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且应有实验技术员或实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2.留样存放(2)留样应存放在温度恒定、通风良好的留样柜中,避光、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环境中。
3.留样期限(1)样品留样期限应根据具体的实验和研究需求进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2)留样期限到期后,应对样品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留样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决定是否继续留样或进行处理。
4.留样记录(1)实验室应建立样品留样档案,包括留样登记表、样品存放位置记录、样品检验和鉴定记录等。
(2)每个样品留样档案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留样的原因、留样的期限、留样人的签字等。
四、留样使用和借用1.留样使用(1)实验室成员在进行相关试验和研究时,可以申请使用留样的样品。
(2)使用留样样品的人员应填写样品使用申请表,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2.留样借用(1)其他实验室或科研人员需要借用留样样品进行科学研究时,应填写样品借用申请表,并注明借用目的、使用方法、留样期限等信息。
(2)借用留样样品的人员应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签署借用协议。
五、留样处理1.留样过期(1)留样期限到期后,应对样品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留样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留样损坏(1)如果留样的样品在存放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污染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处理。
(2)实验室负责人应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留样或进行其他处理。
六、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借用留样和未按规定处理留样的行为,实验室负责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扣除奖金、降低绩效考核等措施进行处理,并作为个人诚信记录保存。
44 化验室采样 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副本

44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副本44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副本44.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副本化验室取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取样方面依据gb3723-1999≤工业化学产品取样安全通则≥标准。
在具体内容取样方面依据gb/t1605-2001≤商品农药取样方法≥标准。
三、采样管理要求1、根据技术部印发的检验计划实行取样。
取样必须严格执行gb/t1605-2001≤商品农药取样方法≥和gb3723-1999≤工业化学产品取样安全通则≥等标准。
取样人员必须深入细致研究并按采样标准的规定实行采样操作方式,确保所出的样品具备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体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3、槽车采样必须通告现场管理人员,并建议一同前往采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欣华开盖。
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
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立即与厂调度室联系。
4、1采样现场出现障碍(例如并车作业、错车作业、大量积雪、并无地下通道等); 4、2雨天且风速在4级以上(直接影响采样样品品质);4、3采样通道有大量积水;4、4洛赞县的样品外观存有异常;4、5槽车取样无现场管理人员配合;4.、6无雨但风速在6级以上(包含6级)。
5、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一般准备铜质活扳手12英寸两把或f型扳手一把),严禁使用其它不防爆工具。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一、化验室采样管理制度1.采样责任及权限化验室的采样工作由专门负责的采样人员执行,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采样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并负责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采样过程(1)在进行采样前,采样人员必须了解所需采集样品的性质、规格和数量,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采样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选取样品时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在选取样品过程中,应避免对样品的污染。
(3)为了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采样人员应确保样品容器的清洁和无污染。
(4)采样完成后,采样人员应及时记录样品的采集时间和采集地点,并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分类。
3.采样记录和归档(1)采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采样信息,包括样品的名称、编号、采集时间、地点等。
(2)采样人员应将采样记录归档,并按照要求保存,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4.采样设备和器材管理(1)采样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定期检验和维护。
(2)采样设备和器材需经常保持清洁和消毒,以确保采样过程中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
(3)采样设备和器材的使用记录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归档。
二、化验室留样管理制度1.留样的目的(1)为了验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2)为了对有争议的样品进行重测。
2.留样的数量和方式(1)留样数量要根据样品的性质和需求进行确定,但应保留足够数量以便分析验证。
(2)留样时应根据样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保存容器,并准确标识样品的编号和保存日期。
(3)样品的留用期限应根据样品的特性和实验需求进行确定。
3.留样的管理和跟踪(1)留样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并记录样品的编号、留样日期和数量。
(2)留样人员应定期检查样品的保存状态,并记录相关的检查结果。
(3)对于留样期限到期的样品,留样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和清理。
三、样品室管理制度1.样品室的管理责任(1)样品室的管理责任由专门的采样人员或负责人负责。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化验室的取样和留样工作规范和有效,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满足法律法规等要求。
本制度依据《检验检疫机构取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内的所有取样和留样工作。
三、定义1.取样:指从待检样品中采取少量的样品用于分析检验。
2.留样: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保留一定量的样品备查。
3.样品编码:对于每个取样的样品,应当进行编号,以保证唯一性和可查询性。
四、工作程序1.取样工作(1)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制定取样计划,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按照标准取样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取样。
(3)对于液态样品,应当使用无菌容器进行取样,并在容器上进行标记。
(4)对于固态样品,应当使用干燥、洁净的容器进行取样,并在容器上进行标记。
(5)对于气态样品,应当使用适当的采样器进行取样,并在采样器上进行标记。
(6)对于易挥发或易溶解的样品,应当立即进行冷藏或处理,并在处理后的样品上进行标记。
(7)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处理的样品,应当在取样过程中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8)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化验的样品,应当保持样品的现场取样标志,以供后续确认。
2.留样工作(1)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留样的时间和数量。
(2)在取样时,按照规定的留样比例留取足够数量的样品,并进行保存。
(3)对于液态样品,应当使用无菌容器进行留样,并保持冷藏。
(4)对于固态样品,应当使用干燥、洁净的容器进行留样,并避免阳光直射。
(5)对于气态样品,应当使用适当的容器进行留样,并保持密封。
(6)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化验的样品,应当保留足够数量的样品,以便其他人员进行重复检验。
(7)留样的容器上应当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员和检验项目等信息。
(8)留样的时间应当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3个月。
3.样品管理(1)样品在取样过程中应当保持完整性和稳定性。
(2)样品应当按照检验项目和编号进行分类和存放。
检测室取样留样管理制度

检测室取样留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检测室取样留样管理工作,提高检测室取样留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检测工作的单位,包括化学、生物、环境、食品等领域的检测室。
三、取样留样管理1. 取样(1)取样计划:检测室应根据需求制定取样计划,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式等,确保取样的全面、及时和准确。
(2)取样人员:取样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确保取样操作规范和准确。
(3)取样工具:取样应使用干净、无污染的取样瓶、袋等容器,避免取样污染。
(4)取样操作:取样时应注意避免外部污染,样品取集完毕后,应尽快送往检测室进行分析。
2. 留样(1)留样数量:对于需留样的样品,应根据相关规定留取适当数量的留样品,确保后续的分析操作。
(2)留样条件:留样样品应置于密封、干燥、阴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污染等情况。
(3)留样期限:留样期限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规定进行留样,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予以处理或销毁。
(4)留样记录:针对每一批留样样品,应建立相应的留样档案,包括留样时间、数量、状况等信息。
四、留样管理1. 留样检验:留样样品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抽检检验,确保留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留样处置:对于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封存、处置等。
3. 留样使用:留样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确保留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监督管理检测室应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定期对取样留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取样留样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六、责任制度1. 检测室负责人对取样留样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认真组织、监督和实施取样留样工作。
2. 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工作,对于取样不当或造成样品污染等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留样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留样工作,确保留样品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取样留样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行政处罚等。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化验室采样一、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采样前,根据物料的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对于有毒或危险品的采取,必须预先充分了解样品的理化性质,操作时必须进行自我防护,保证人身安全;3、采样时应从上、中、下(或里、中、外)部位取样,综合后做好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人等;4、取样工作完毕后进行化样,并做好化验原始记录;5、化验合格后,所采取的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如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化验,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三、留样管理要求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 300 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 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三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六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
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第二篇:化验室留样制度化验室留样制度目的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化验室留样制度,为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安全有效是规范产品的备份备查,解决质量纠纷验证产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动态变化提供科学依据。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第一节原材料取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本规定仅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采样管理。
(二)原材料的检验结果,作为供需双方验收的依据。
(三)在供需双方同意下,允许将生产厂家的检验结果,作为原材料的检验结果。
(四)所取原材料样品,仅能代表本批产品。
(五)对不同批次原材料的检验一定要每批次单独取样,如果已证明一个批号中不同包装的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质量不尽相同,不均匀,应视为多个批次进行采样。
第二条取样准备(一)在接到申检单后,取样人员应根据申检单上不同的物料分别做好取样准备。
(二)取样前取样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小心取样。
(三)对于固体原材料应使用固体取样器,取样器应用不锈钢或铜管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塑料袋或聚乙烯袋。
(四)对于液体样品,采用取样管采样,采样管为普通玻璃或塑料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具塞烧瓶或具塞三角瓶。
(五)取样前应保证取样器械及盛样器清洁干燥,以免污染取样物料。
第三条取样前检查(一)检查待检物料生产厂家、名称、含量、生产批号是否与申检单一致,如不一致,则通知供应部,直至纠正后取样。
(二)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通知供销部,并准备取样。
第四条固体原料取样(一)开采件数:固体原料采样量,取决于货物的批次总数。
规定如下:小于3批(含3批),从每个批次随机抽取6件,每件产品抽取50g混合均匀后作为一个综合样。
大于3批,则随机抽取3批取样。
(二)取样:固体原料取样应从包装容器的上、中、下三部分取代表性样品。
固体倒入聚乙烯袋中,样品约占袋子的三分之一,密封袋口后上下颠倒10次以上,若采得块状得样品应破碎后再混合。
(三)对于较坚硬的固体原料如不能从上、中、下分别取样的,则上报于化验室主管,由化验室主管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供应部、生产部协商后,依据部门负责人反馈的信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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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
一、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采样前,根据物料的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对于有毒或危险品的采取,必须预先充分了解样品的理化性质,操作时必须进行自我防护,保证人身安全;
3、采样时应从上、中、下(或里、中、外)部位取样,综合后做好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人等;
4、取样工作完毕后进行化样,并做好化验原始记录;
5、化验合格后,所采取的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如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化验,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 300 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 24 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三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六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
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