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施通〔20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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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我厅厅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关城市生产、居民生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提升城市形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各责任主体的标后监管,要把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作事关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城市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方责任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国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法律程序,是对工程建设合法性最基本的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

工程开工前,应当领取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审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依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执行合理工期制度,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防止因片面压价、压缩合理工期、拖欠工程款等原因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等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9.26
•【字号】黔建法通[2012]558号
•【施行日期】2012.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黔建法通〔2012〕55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我们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9月26日附件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9.06•【字号】黔建施通[2009]397号•【施行日期】2009.09.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建施通〔2009〕397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58号)要求,我厅定于2009年9月份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检查今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两个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检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至9月30日。

检查方式:企业自查自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省厅督查。

1.企业应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承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上报。

2.县(市、区、特区)建设局抽查在建项目数量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总数的20%。

3.市(州、地)建设局抽查不少于3个县(市、区、特区),抽查在建项目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总数的5%。

4.我厅抽查2个地区,抽查在建项目6个(水利、公路工程各1个,房建工程4个)。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特种防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特种防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特种防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1.30•【字号】黔建施通[2009]498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特种防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建施通〔2009〕498号)各市(州、地)建设局:为了加强对我省防渗工程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有关规定,制定我省《特种防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试行),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厅施工管理处联系。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贵州省特种防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试行)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或经济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4、企业具有执业资格建造师2人,且每人近3年内已完成2个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或尾矿库防渗工程的施工业绩。

5、企业具有专业操作人员5人,且须持有中级防水或人工衬层防渗工种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6、建造师和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提供所缴纳的社保证明7、企业具有防渗工程所必须的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具体设备如下),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

⑴ 自动热熔焊机2台⑵ 自动挤压焊机2台⑶ 热风焊枪2台⑷ 角磨机2台⑸ 土工材料缝合机2台⑹ 电子拉力机1台⑺压力测试气针1台⑻高频电火花针孔测漏器1台⑼真空测漏仪1台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垃圾填埋场防渗、尾矿库防渗等类似的人工衬层防渗的专业工程。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黔建建通[2012]211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211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施通〔2009〕342号)实施以来,入黔省外企业建筑活动得到有效规范,针对实施过程中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我们重新制订了《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本规定在施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同时,为做好过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已办理入黔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无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记录和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行为的企业,提供本规定第五条所列资料办理核验手续,原《分支机构备案证》核验人员可不再核验原件。

同时按照《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要求的格式,提供2011年度在黔建筑活动记录表、在黔承接业务记录表的纸质和电子文件;2012年开展建筑活动和承揽业务情况,应补充记录于《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并提供记录内容复印件和电子文件。

二、新入黔的省外企业新入黔的省外企业应按本规定办理从业资质核验手续。

三、联系电话勘察、设计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396施工、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009监理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095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733园林绿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264附件: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省外企业在本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3.12•【字号】黔建设通[2009]107号•【施行日期】200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管理的通知(黔建设通〔2009〕107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工程勘察企业、土工试验单位,省外入黔勘察设计企业:近年来,随着我省工程建设大规模开展,工程勘察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工程勘察量成倍增加;二是高层建筑、深基坑多,技术复杂程度高;三是入黔省外工程勘察企业多,质量难以控制。

市场条件变化使工程勘察市场管理不尽人意,市场恶性竞争,市场价格普遍远低于国家标准,土工试验不能按要求做,甚至出现编试验数据的现象,勘察质量难以保证,成为工程建设质量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勘察市场秩序,加强勘察市场动态监管,从源头上保证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根据住房和建设部《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63号)要求:“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厅结合国家有关对土工试验的基本要求和我省勘察市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标准》,从而确保工程勘察企业能够获取真实、准确、可靠的试验数据。

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标准我省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为两个级别:一类土工试验室、二类土工试验室。

一类土工试验室应具有较完备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并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二类土工试验室应具有基本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能满足工程勘察基本土工试验需求。

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具体分类标准详见附件1。

二、管理要求贵州省内土工试验室实行分类管理。

经综合考评,符合一类、二类土工试验室标准条件的土工试验室,方可在我省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业务。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8.05•【字号】黔建施通[2009]351号•【施行日期】2009.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建施通〔2009〕351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建立健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2.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表(略)二○○九年八月五日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黔建施通[2009]178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施通〔2009〕178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7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认真贯彻执行。

自2009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应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到省建设厅施工处。

请各市(州、地)建设局于2009年5月5日前将本地区信息报送部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省建设厅施工处。

联系电话:0851-5360292;传真:0851-5360289。

电子邮箱:**************.cn联系人:梁余附件: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我省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提高水平,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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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站
4
付海沧、毛雪军、杨正宁、曾庆鹏
11
沿河县站
3
张永高、何杰、冉红星
序号
市(州、地)、县(区)
合格
人数
监督人员考核合格名单(第一批)
五、安顺市(共25人)
1
安顺市站
5
吕昕、唐保国、王莉、李金、刘黔东
2
西秀区站
5
孙立、陈晓慷、肖峰、李槠楠、支红媛
3
开发区站
3
丁新华、尹志懿、白勇
4
镇宁县站
3
程发文、彭恒智、易淑琼
金阳工作站
5
洪津、李永、孙惠择、刘海波、周勇
4
云岩区站
6
张冀、甘树平、谢祥、罗莹、苏硕绘、姚立宇
5
南明区站
5
吴健、陈晓、胡忠群、陈秀丰、邹力嘉
6
小河区站
5
吴洪祥、田景全、戚凌、黄明岗、许俊
7
乌当区站
9
汪超、孟庆盛、余江、张永志、刘芳、饶蕾、
张弘、曾琪、沈命员
8
白云区站
8
欧阳飞、欧必熙、王庆、王虹坤、阳廷亚、
0
十、省总站(共9人)
1
贵州省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总站
9
柯东升、杨力列、殷强、王忠、刘永强、车木春、
张腾飞、杨匀萍、杨诗荣
贵州省考核合格人员总计
407
沈昌丽、梅晓兵、李兴龙、赵胜强、、熊鸿、邓厚勇
13
习水县站
3
罗永华、赵康、王渊
14
凤冈县站
2
王红、李照鹏
15
红花岗区站
7
李艳、钱光修、杨红武、吴平远、吴毅隆、廖克强、
易娜
四、铜仁地区(共48人)
1
铜仁地区站
11
王亚雄、邓崇权、李宗沛、袁玉屏、苏鸿光、王达勇、
艾宗宇、李昌文、田喆、田涛、邢志勇
2
铜仁市站
13
长顺县站
5
唐力、殷永忠、金光慧、钟吉波、张优
序号
市(州、地)、县(区)
合格
人数
监督人员考核合格名单(第一批)
三、遵义市(共68人)
1
遵义市站
10
黄正文、何健、徐扬、程小健、赵华、陈东、陈庆明、杨清萍、付甫刚、姜洁
2
正安县站
2
徐刚、祝正辉
3
汇川区站
3
黄晓康、黄丽容、张邦红
4
绥阳县站
4
杜月贵、陈辉、周鸿、刘贵敏
附件: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市(州、地)、县(区)
合格
人数
监督人员考核合格名单(第一批)
一、毕节地区(共41人)
1
毕节地区站
5
钟兴华、闻碧霞、宋水舟、杨俊芬、吴汝泉
2
毕节市站
7
张利军、赵国虎、张彦、马锦洋、陈国萍、陈娟、
彭娟
3
大方县站
2
王芸海、莫太勋
4
黔西县站
7
何延彬、欧阳宏、彭世红、安国城、李铁、陈俊、
2
红果经济开发区站
3
阳廷国、唐雷、吴玲飞
3
水城县站
4
马齐东、谭波、王盛友、陈顺华
4
钟山区站
7
马令琦、陈大军、汪宗檩、陶兴翠、熊礼辉、夏永红、薛萍

六枝特区站
4
帅苧、张亚林、马健龙、邬峻
6
盘县站
8
樊友国、蒋家鸿、杜丽华、樊建宏、高丽龙、周丽萍、刘祥、张祥荣
序号
市(州、地)、县(区)
合格
人数
监督人员考核合格名单(第一批)
三都县站
2
曹天祥、韦晓枫
5
惠水县站
2
郭延宏、代宏伟
6
荔波县站
2
杨鹏、欧仲武
7
罗甸县站
3
李光忠、岑武潇、董文
8
平塘县站
1
王发才
9
独山县站
2
张家文、徐洪
10
福泉市站
7
王林、赵勇、聂龙娥、程建秀、高学斐、张洁、徐俊
11
瓮安县站
6
段世荣、韩光平、李恩福、龙德才、彭国义、粟应黔
12
都匀市站
6
范国平、罗斌、王树生、徐开明、李新华、范华
4
谢尚敏、万新前、杨先毕、杨春
3
松桃县站
5
黄亨逊、龙岗、田光忠、石登华、杨江红
4
江口县站
2
周跃明、毛海祥
5
万山特区站
1
马中华
6
玉屏县站
7
郑兴、杨锋、杨勇、石明亮、夏运琴、王政江、黄雄
7
石阡县站
2
祝云桂、龙佑灵
8
印江县站
4
刘德强、田晓筠、张义军、杨勇
9
思南县站
5
蒙光大、唐芳、曹永会、刘泽敏、谢全会
10
11
镇远县站
4
王小林、郑逾、何洪萍、唐勇
12
从江县站
4
石晶、储昌平、谭洁枫、王月琼
13
黎平县站
2
石修隆、穆显江
14
雷山县站
1
文永发
15
麻江县站
3
王健、陈吉林、罗雪峰
16
三穗县站
1
麻新勇
17
榕江县站
4
李亚林、梁伦筑、杨丽艳、吴林锦
八、六盘水市(共34人)
1
六盘水市站
8
邓安宁、王林强、刘华、陆东虎、何艳、李刚、姜敏燕、黄德堂
九、黔西南州(共23人)
1
黔西南州站
5
杨石奎、金远达、邓安忠、侯华、徐显德
2
兴仁县站
1
戴仕东
3
贞丰县站
2
吴启英、瞿家彬
4
顶效站
1
周正明
5
安龙县站
4
刘继江、杨定坤、王萍、赵大和
6
普安县站
3
周厚光、余平、周军
7
望谟县站
3
胡霖荣、杨官华、韦海鸥
8
兴义市站
3
杨亦秋、龙刚、张仕友
9
晴隆县站
1
黄祖贤
10
册亨县站
5
普定县站
1
赵家福
6
紫云县站
2
廖清权、余晓江
7
平坝县站
5
张作云、卢永明、陈培勇、周玉彪、张植婷
8
关岭县站
1
何祖燕
六、贵阳市(共65人)
1
贵阳市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站
5
熊健、王卓军、李健、罗执军、彭凯
2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
吴航、杨超、陈本建、杨静、刘松阳、陈波、彭国斌、邓江霞
3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
5
桐梓县站
3
冷述俄、刘光云、曾宏
6
余庆县站
5
任志发、刘玉、陈勇、杨文超、张群华
7
务川县站
4
文泉、王鑫、徐旭、刘帮燚
8
仁怀市站
4
陈疾风、李敏、吴缘、李小强
9
赤水市站
3
赵雄、周宝军、蔡鄂
10
湄潭县站
4
赵其林、李少飞、王静、王云华
11
道真县站
2
马元树、张再模
12
遵义县站
12
余翔、韩洪波、吴珊、于玉航、韩应怀、吴久莉、
廖萍
5
金沙县站
3
母天勇、赵波、敖晶
6
织金县站
5
过弘、杨斌、杨开照、姚斌、王毅
7
威宁县站
7
刘维明、向粉玉、沈成树、傅成荣、夏朝文、秦波、马红莉
8
纳雍县站
3
陈文斌、王馨、张庄
9
赫章县站
2
王炘、路言敏
二、黔南州(共43人)
1
黔南州站
4
王伟超、张勇、徐晓云、何军
2
龙里县站
2
刘志平、朱正义
3
贵定县站
1
罗文斌
4
谢建萍、张敏、李军
9
花溪区站
5
杨景云、徐焱、赵勇、丁明学、郑玉兴
10
开阳县站
1
贺春芳
11
息烽县站
2
张元忠、李奉国
12
修文县站
2
牟方军、李俊
13
清镇市站
4
朱江、熊军、周亚涛、廖玉兰
序号
市(州、地)、县(区)
合格
人数
监督人员考核合格名单(第一批)
七、黔东南州(共51人)
1
黔东南州站
3
王红、何万里、杨垚
2
凯里市站
8
潘万能、任刚、杨廷怀、明亮、黄其顺、顾学辉、
孙家良、龙桂琴
3
岑巩县站
2
戚世侦、伍江
4
丹寨县站
1
宋术华
5
黄平县站
4
邓方臣、时琴琴、吴林泽、杨光耀
6
剑河县站
2
鲍熠先、曾露
7
锦屏县站
3
龙宪华、龙盛明、杨正薇
8
施秉县站
3
吴金奎、吴勇、孙冬梅
9
台江县站
3
杨斌、杨飞云、周文伦
10
天柱县站
3
李柱平、杨宏堂、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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