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考核工作规范、公平、有效,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院各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
结业考核分为结业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一、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和参加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
分为培训日常管理和出科考核。
1、培训日常管理(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上;1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后交培训基地签字后生效并存档;一周以上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报培训基地签字,报学校备案。
(3)为了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各类休假累计不超过15天。
(4)年度假期安排根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
未经各部门同意私自离开培训专科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2、培训出科考核(1)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培训学员轮转完一个科室后,应由该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副高职以上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要求,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行出科考核,并做好记录。
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上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负责人填写完整、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出科时应至少完成培训标准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数的80%。
(3)培训基地应建立出科考核试题库,由培训管理部门统一命题,各培训专科实施考核。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管理,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规定住院医师培训的内容、要求、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的住院医师。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四条住院医师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临床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学人文素养三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培训的要求如下:1.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知识和临床诊疗能力;2.熟悉临床操作和技能,并能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3.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协作能力,尊重病人的权益,注重医学伦理和道德;4.掌握医学研究方法,能够进行一定的临床科研或学术工作;5.具备医学教育和指导的能力,能够培养指导低年资医师。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程序第六条住院医师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班内轮转: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轮转各个科室,接受不同科室的培训和指导;2.专科培训:住院医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专科进行深入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专业能力;3.线上学习:住院医师可以通过线上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住院医师培训的程序如下:1.制定培训计划:医院针对每个住院医师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2.指导医师制定培训计划:每个住院医师都应有一名指导医师,指导医师负责制定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并进行定期评估;3.培训记录和评估: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估,包括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4.培训考核:住院医师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考核,通过考核方可晋级或进入下一轮培训;5.培训期满评估和证书颁发: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医院进行综合评估,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培训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应当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培训管理和评估,定期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计划。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住院医师培训交流会和研究活动,促进医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合作。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教育体系,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医学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关于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对象和学科培训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
培训学科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普通专科医师培训:一般为3年。
按照《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细则》(普通专科第2版)和《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料汇编》(1999年)要求进行培训。
亚专科医师培训:一般为2-4年。
按照《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细则》(亚专科)、《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料汇编》(1999年)和《北京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2版)要求进行培训。
(三)培训组织和管理1、教育处负责制定X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负责对新入院的住院医师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和熟悉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2、培训基地、各轮转专业科室根据培训细则和规定,制定住院医师在本专业(科室)的轮转培训计划。
内容除细则要求外应包括讲课安排和出科考核安排,并交一份给培训基地、教育处备案。
各个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培训计划,认真实施对住院医师的培训,为住院医师积极提供条件,保证完成细则所要求的轮转科室及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病床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等。
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住院医师独立管床和值班的时间。
3、住院医师入科轮转时,必须先到教育处开具入科通知。
4、住院医师在轮转期间要参加所在科室(专业)的医疗工作,认真填写《培训登记手册》。
5、住院医师在各相关科室轮转结束后,由培训基地和各科室按培训计划的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医德医风、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临床技能、病例分析的考核,记录在《考核手册》上。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
育改革的重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市级规培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紧密结合我院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坚持统筹规划、稳妥推进、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
第三条管理组织国家卫生计生委是规培的最高主
管机构,我院主管机构主任由院长担任,医务科、科教科、人事科及各科室主任为主要成员。
其职责是讨论制定结合我院实际的规培相关政策,制订规培考核实施方案,督促检查规培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来院规培招生条件
(一)拥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
业医师资质,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遵守《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愿意按相应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三)努力学习,身体健康,能胜任繁忙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接受由培训机构组织的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科研训练四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使住院医师达到以下要求:(一)系统掌握所在科室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疾病诊治任务的能力;(三)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理论学习:住院医师应系统学习本专业相关知识,包括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
(二)临床实践:住院医师应参与临床工作,熟悉各类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常用检查和治疗技术。
(三)技能培训:住院医师应接受一定时间的技能培训,包括手术操作、急救技术、影像学诊断等。
(四)科研训练:住院医师应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如下:(一)住院医师应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二)住院医师应做好个人培训记录,记录培训内容和成果;(三)住院医师应积极参与各项规范化培训工作,配合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四)住院医师应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注重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我院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相关教授和科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教学主任和培训专家担任培训顾问。
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二)招收住院医师,确定培训对象;(三)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四)组织培训评估和考试;(五)制定培训效果评价标准;(六)解决培训中的问题和纠纷。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专职人员2名。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医院、基地负责人、专业组长、指导老师四级管理制度。
三、制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级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四、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培训所需经费、设施、设备、人员等给予支持。
五、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疗管理综合目标考核和科主任绩效考核。
根据医院相关奖惩制度高限实施奖惩。
六、做好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持续改进。
每年一次培训总结,做好培训质量的分析,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加以纠正,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七、培训管理办公室与XX一院密切加强联系和沟通,在其直接指导下,做好住院医师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住院医规培相关制度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试行)一、行政管理制度(一)医院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住院医师在医院轮转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部负责具体工作。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简称规培办)负责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相关制度、组织培训、全程管理等。
医务科协助规培办做好院级、各专业科室及社区服务中心的相关培训,负责执业管理;组织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与医院签订协议、人事档案管理等;财务科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审批、发放,相关经费发放;院办公室负责车辆接送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总务科负责后勤保障、住宿管理;医学装备管理科负责所需物资、培训设施、模拟器材配置等;保卫科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各专业科室负责培训轮转的各项工作。
(三)住院医师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轮转学习,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
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如有违反者,医院将责其离岗教育及处罚,离岗期间扣发补贴及相关待遇。
(四)规培办每两月组织一次集中活动(每周三下午,半天时间或全天),进行上课、专题培训、会议等,全体培训医师不得请假。
(五)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根据轮转表严格核对,接收住院医师到科室培训,不得自行调换轮转科室,否则不予认定。
(六)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科室轮转;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到下一轮转科室补考,直至合格。
(七)请病、事假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住院医师请假1天,由带教医师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住院医师提出书面申请,经轮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字,报医院规培办;3天以上须经医院规培办负责人批准。
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在轮转结束时补齐轮转。
(八)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带教医师每天检查,规培办抽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填写各项内容者,予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并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
住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住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院医师培训包括基础医学科、临床医学科和公共卫生科等学科的培训。
住院医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培训计划。
第三条住院医师应当遵守医疗执业道德规范,维护医疗秩序,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完成医疗任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住院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住院医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各类培训材料、考核或评价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应当有合法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住院医师的规培年限,加强对住院医师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住院医师培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七条住院医师应当符合基本资格要求,有医学专业学位和相应执业证书,经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住院医师考勤制度,监督和管理住院医师的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
住院医师应当认真履行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住院医师教育和培训人员,开展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住院医师的职业素养教育,培养住院医师的医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住院医师不同的培训阶段和特点,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住院医师的培训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培训资源,保障住院医师的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住院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条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住院医师轮转制度,鼓励和指导住院医师参加不同科室的轮转培训,提高其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推行开放式培训模式,鼓励住院医师参加学术交流、病例讨论和临床实践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住院医师考核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住院医师的不足之处,帮助其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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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第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轮转制度1.按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学员需进行两个阶段的轮转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实施3+2培训计划,采取基地负责,并指定带教老师指导培养的方法。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制度,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影响和破坏学员的正常轮转安排,以至造成学员不能完成培训大纲的要求。
4.对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在各专业基地轮转,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参照第十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年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方式为全面综合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年度培训。
对综合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留级处理。
6.轮转期间学员按《住院医师规范化手册》各专科细则进行培训,轮转科室的时间安排按照所在基地制定的轮转计划执行。
7.学员在轮转期间不得自行更改和调换科室、专业、时间,不得违反医院各项规定。
8.学员在轮转出科前,基地组织科主任或带教老师负责对学员进行全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1)检查由学员本人填写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对学员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进行书面评价。
(2)根据医院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内容对本专业理论和实际临床工作能力、实际操作技能进行考试,将考卷和成绩附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
9.轮转科室的带教老师和科主任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登记手册》的要求进行考核,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拖延,及时上交基地。
《登记手册》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最基本培训档案,作为结业考核、晋升等重要条件之一。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习与临床实践制度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应参加学习、自学、临床实践、技术操作。
2.理论学习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各专科细则的要求进行。
3.在各专业学科轮转时,完成大纲要求的病种数、病例数、手术例数、基本操作例数。
所见所管的病种和病例数不能少于80%。
4.应注重在医技科室短期轮转过程中相关知识的学习,如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等,提高阅片能力及有关检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B超报告单、心电图单和一些特殊检查单的分析判断能力。
5.各项技术操作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认真按医疗诊疗操作规程进行,重视每一次操作机会,主动参与对危重病人的管理和抢救,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6.熟练掌握基本的物理检查方法:如全身系统查体、专科查体。
7.不断提高掌握询问病史和汇报病史的能力,在上级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应认真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并请上级医师修改后记入病历。
8.树立科研意识,学员在1年轮转结束时要有一篇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9.大病历书写应达到以下标准:除完成正常工作外,书写全甲级病历共30份,在《培训登记手册》中注明以备检查。
在此期间应打好书写病历基本功。
培训学员轮转科室的带教老师及科主任应按《登记手册》的内容对病历进行考核,医院在培训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学员病历书写情况进行抽检或全面检查,或以病历展览讲评的方式评出优秀病历和最差病历,同时给予奖惩。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临床工作负责制1.凡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第一年实行十二小时在院工作制度。
由学员所在基地负责管理,并记录在《登记手册》内。
2.学员在实行十二小时负责制期间对所管病人的病情要严密观察,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坚守工作岗位,离开病房时一定要告知去向。
3.提前上班后先阅交班报告,翻阅各种回报的检查单,了解自己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科窒交班。
4.上级医师查房前应提前做好准备,主动汇报病史,每天查看自己所管的普通病人至少四次(上下午各两次),危重抢救病人要随时查看。
重点病人要在床旁向值班医师交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积极参加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6.学员在双休曰、节假日必须来院查房。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制度1.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学员在轮转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第一年实行12小时工作负责制度,医师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3.考勤管理实行基地管理制。
4.对医院、各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如:汇报会、讨论会、病例分析讨论会、讲课、学术交流、讲座、考试、考核等要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5.按医院规定,培训学员请事假、探亲假、病假、婚假,先经基地负责人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请假1天以内由轮转科室主任批准,2天以上必须先报基地负责人批准。
轮转科室与培训基地要相互沟通。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病事假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者需延长培训时间。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带教制度l、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老师必须是高年(至少5年以上)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带教老师应认真学习培训细则,按大纲要求对学员有计划的进行培训,能完成查房讲课、示教、示范手术、实践操作等带教任务。
3、带教老师应将病历书写作为重点要求内容,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考核标准进行。
4、带教老师要注重自身的业务学习,能向下级医师正确讲述疾病的流行病学、病因学、病理、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预防等。
5、带教老师应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为人师表,实事求是的填写住院医师考核手册,不弄虚作假,不碍于情面。
6、专业基地及医院有权考核带教老师的带教工作。
7、专业基地及医院可采用多种形式对带教老师的带教水平、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对多次考核不合格、业务水平及能力差者,取消带教资格。
8、基地根据带教老师讲课、操作、临床经验等方面的能力、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的情况、培训学员的问卷调查等,评选出优秀带教老师,报请医院给予相应的奖励。
9、学员轮转出科时,带教老师应认真履行出科考试制度,包括(1)综合考核:(2)专业理论考核;(3)实践能力考核。
对学员的操作技能、病历书写、查房质量、管理病人能力等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价,如实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上,并签字。
10、带教老师应按培训要求向学员讲授临床医学知识和临床操作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病案书写标准及评分标准,甲、乙、丙级病案的分类,规范处方和门诊病历书写。
(2)询问病史,系统查体,正规的操作手法,临床思维,疾病诊断治疗。
(3)心肺复苏术,生命体征观察,心跳骤停的抢救,用药基本原则。
(4)各项治疗操作常规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5)有关的辅助检查:影像学诊断、心电图、超声、检验学。
(6)各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及处理。
(7)医疗法律、法规、条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8)掌握基本医疗设备的使用,了解特殊专科医疗仪器设备的临床应用等。
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核制度一、住院医师需完成以下相关考核内容:1.学员在培训前两年中需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2.每年医院将组织阶段考核,需进行以下考核:(1)汇报病史,体格检查;(2)辅助检查考核:读X光片、心电图、B超、检验单;(3)理论综合考试;(4)抽取住院病历30份,甲级病案率要达到l00%。
(5)技能操作:(6)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及条例规范的考核。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培训制度1.带教老师需经基地的专科带教能力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带教工作。
2.医院要组织相关培训班,对带教老师进行定期培训。
3.定期安排带教老师到教学医院进修,带教老师要参加本专科学术会议及专科进修培训。
第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的管理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是学员考核的主要依据,手册填写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学员的考核结果,各科室须有一名上级医师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登记手册的审核工作,基地秘书每季度检查一次学员手册填写情况。
2.学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登记手册,要求字迹整洁清楚,不能缺项漏项,个人小结要能体现出学员学习过程及努力方向,凡填写不合格者,一律退回重填。
3.上级医师负责审核学员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时作出评语并签字,交科主任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卡,结业时及时交基地归档,如过期不交手册者将顺延培训时限。
4.登记手册由基地负责管理归档,各级卫生计生委可随时抽查并监督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管理工作考核制度1.各专业基地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对学员进行培训,执行国家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医务处对各专业基地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基地领导小组和履行职责情况,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学生管理情况等。
3.带教质量考核由医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带教老师及带教学员,同时通过对学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对带教老师进行评价。
4.以上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地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基地的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地需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合格则取消专业基地资格。
第十条、培训学员、带教老师奖惩制度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奖励1.病历书写达全甲标准,无丙级病历。
2.按时完成各阶段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各项考核成绩优秀者。
3.认真执行带教制度,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被评为优秀者。
4.凡具备以上条款的培训学员或带教老师,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处罚和处理办法1.违犯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制度与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50-500元的罚款;2.发生丙级病历,罚款500元/份;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文件执行。
3.除正常休息外,5年培训期间的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延长培训期半年。
4.各专业基地轮转结束时,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延长培训期,继续在该学科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科室。
5.第一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者,继续在各专业基地轮转。
6.培训学员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连续二年不合格,送交人力资源部。
三、专业基地及带教老师奖惩办法1.学员出现处罚情况,带教老师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根据医院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2.医务处每年对出科考核合格率进行考核,合格率不达标的,将核减该专业基地规范化培训学员人数。
3.出科考核弄虚作假或者出现“走过场”情况,医务处将对专业基地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将予以取消导师资格、取消基地资格、核减人数等相应的处罚;4、阶段考核结束后,医务处根据考核情况,对该学员所轮转科室及带教老师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