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笔尖在纸上划过,仿佛能感受到文字的呼吸。
这个方案,是我用十年的沉淀和思考,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量身打造的。
一、目标定位1.建立完善的救治救助体系,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2.提高全社会对精神障碍的认识,消除歧视,让患者融入社会。
3.加强患者康复工作,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二、工作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精神障碍的认识。
同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等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他们在面对患者时,能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2.完善救治救助机制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确保患者在救治过程中,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与医疗机构协作,确保患者及时就医。
(2)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协作,确保患者得到相应的救助。
(3)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作,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3.提升救治服务水平(1)优化救治流程,简化手续,让患者及家属感受到便利。
(2)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救治服务水平。
(3)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4.加强康复工作(1)建立康复中心,为患者提供专业、系统的康复服务。
(2)加强与社区、家庭合作,帮助患者融入社会。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就业能力。
三、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要对辖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详细调查,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需求。
2.制定方案阶段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治救助方案。
3.组织实施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监测评估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要对救治救助工作进行全程监测,定期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保救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需要一个系统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对患者的全面照顾和治疗。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的概述:1. 组建专业团队:建立由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心理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护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
这个团队负责患者的全面评估、诊断和治疗。
2. 患者评估:对每位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心理评估、身体评估和社会功能评估。
这将有助于确定患者的具体需求和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3. 医疗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等。
医生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根据治疗效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4. 心理治疗:提供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疗法、解决问题疗法、家庭疗法等。
这有助于患者提高应对能力、减轻症状并提高生活质量。
5. 社会支持:提供社会支持,包括与家人、朋友和社区资源的联系和协调。
这将帮助患者融入社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6. 康复训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提供康复训练,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社交技能培训和自助能力培养等。
这将帮助患者重新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和自理能力。
7. 长期随访:对患者进行长期随访,以确保治疗效果的持续监测和必要的调整。
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长期治疗计划,包括定期复查和药物管理等。
8. 教育宣传:开展相关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严重精神障碍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实施方案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心理、身体和社会需求,提供全面的治疗和支持,以帮助患者恢复和重返社会。
这需要一个专业的团队和协调的服务体系,以提供高效和可持续的救治救助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1. 建立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工作小组,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社工等,负责协调和推动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
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水平,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等五部门出台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以下简称“救治救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救治救助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重点干预、政府托底”的原则,加强和创新救治救助工作,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化平安合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摸排、救治管控、应急处置、康复救助水平,着力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力争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二、救治救助工作的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2+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15〕1号)文件精神,卫计部门是救治救助和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综治部门为协调单位,公安、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行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为参与单位。
卫计部门:负责精神卫生医疗救治和健康管理工作。
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鉴定、治疗、登记和网络报告、出院后服药随访管理、医疗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在全市卫计系统建立三级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管理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基本数据;推进全市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医疗机构精防人员培训、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提高防治能力;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适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精神病药品目录。
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精神疾病以及已经发生伤害他人及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给予重点关怀救助。
为认真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XX政办发〔XX〕4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3号)要求,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XX年,构建起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患者治疗康复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显著减少。
二、重点任务(一)严格落实各项查收管治措施。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摸排管控,对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发生危险行为的,要会同其监护人、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可以依法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后,将其送至强制医疗场所执行强制医疗。
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助送至市康宁医院进行诊断和救治,对经治疗具备出院条件、能够找到居住地和近亲属的患者,救助管理机构要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并协助其返回居住地,由社区(村)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协助其近亲属进行监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登记在册的居家患者进行随访,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对失访的患者,要及时通知辖区民警、社区网格员及社区(村)两委;对病情不稳定的,要及时转诊至市康宁医院入院治疗。
县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

县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加和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心理健康问题成为现代人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这个背景下,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加,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治疗效果,本县制定了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旨在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一、项目背景分析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病、重性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为代表的严重精神障碍。
近年来,由于社会压力的增加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重性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患者在身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等多个方面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和挑战。
二、项目目标本县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的目标是:1. 提供早期干预和治疗,尽早恢复患者的健康状态;2. 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包括医疗、心理咨询和社会援助等服务;3. 加强患者的自我管理和康复能力,提高生活质量;4. 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救治的可及性;5.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社会的重视程度。
三、项目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县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早期干预和治疗早期干预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项目将组建专业团队,定期进行重性精神疾病的筛查和评估,以便早期发现病情和提供相应的治疗措施。
同时,将建立健全的就医指引和转诊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2. 全方位的支持服务为了提供全面的支持服务,本项目将建立县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救助中心,集中提供医疗、药物、心理咨询和社会援助等服务。
同时,将组织定期的康复培训班,为患者提供自我康复的知识和技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3. 经济援助和费用减免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往往需要长期的用药和定期的复诊,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本项目将建立救治救助基金,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医疗费用的补贴和减免。
同时,将建立药店代购和送药上门等服务,方便患者的用药和就医。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引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有严重障碍的心理或行为问题,如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严重抑郁症等。
这些疾病对患者的身体、社交和职业功能有严重影响,其症状还会对周围的人造成威胁和不安全感。
精神障碍已成为社会健康问题的重要部分,并且随着现代生活中心理压力的逐渐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也不断增长。
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权益、进行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正成为社会工作的重点。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工作。
救治救助措施社区救治在社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
社区救治方案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基础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对救治救助是非常重要的。
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各类精神障碍方面的培训和海外交流,特别是国外先进的社区治疗方案。
防止危机发生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定期进行居民走访和监测,关注患者的精神状况,及时发现有危机可能的患者,并制定防范和处理的措施。
社区工作人员应与社区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快速反应机制应根据社区患者的具体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如果有发现有患者出现危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紧急救治患者,降低可能的安全隐患。
住院治疗如果社区救治无法解决患者的问题,可以将患者转入医院治疗。
住院治疗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评估阶段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
重点评估患者的心理状态,病史,家庭状况,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
治疗阶段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疗法。
医生要定期检查患者并根据检查结果将治疗方案进行调整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康复阶段在患者身体状况稳定且症状减少后,应开展相关的康复治疗,包括社交治疗、职业治疗及心理治疗等活动,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生活能力。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根据省综治办、公安厅、卫生计生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综治办〔****〕1号)、《关于印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57号)及市、区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建立起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切实把严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民生、民心工程齐抓共管。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等同志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卫生院、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财政所、人社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筹备阶段(****年5月30日前)1、动员部署,提高认识。
定期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
传达中央、省、市、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格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根据省综治办、公安厅、卫生计生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综治办〔****〕1号)、《关于印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57号)及市、区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建立起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切实把严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民生、民心工程齐抓共管。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等同志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卫生院、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财政所、人社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筹备阶段(****年5月30日前)1、动员部署,提高认识。
定期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
传达中央、省、市、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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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全县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50人。
采取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项基本医保)。
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再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二、实施范围救治救助对象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各项任务分配见责任状)三、实施标准及要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原则: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
1.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收治流浪、关锁及肇事肇祸病人,所有救治救助对象必须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合理制定救治方案,急性期住院治疗按照医院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出院后根据需要进行门诊维持药物治疗。
住院治疗实施定点救治,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确定有资质及具备一定诊疗水平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或开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作为本地定点救治医院,并向社会公示,公布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2.生活救助:在政策范围内,由当地政府对救治救助对象实施生活救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未参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给予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尽快将其纳入当地贫困人群救助政策及服务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畴,帮助符合残疾条件的办理残疾证等。
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精神病患者,由当地按照一定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杜绝发生病人流浪和失管现象。
3.补助标准及要求:(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专项救治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5000元。
患者完成住院治疗并按医嘱开具维持治疗药物后,定点医院或相关医保部门实行一站式报销。
首先,按照三项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其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在获得相关医疗保险支付后,对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
相关资金可由定点医院先期垫付。
县卫生局和定点医院可结合实际确定资金的具体结算方式。
(2)按下达的目标任务数确定目标对象并实施救治救助,要求任务完成率、纳入对象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率、救治救助行为规范率及资金规范使用率达到100%。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患者救治救助程序:摸排登记患者→监护人申请→专科医师复核→县级卫生/民政部门审核→定点医院收治及生活救助→考核验收。
(二)时间安排1.3月,下发工作任务及指标。
2.4月至5月,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定点医院及救治救助对象。
3.5月至10月,全面实施项目工作。
4.11月,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县卫生局为项目主要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为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分解下达的指标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责任体系。
县卫生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分解指标任务及制定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对象的排查及审核,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精神病人的检出率和规范管理率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工作筹划。
按照市方案的要求确定院城步民济医院、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为我县定点医院,确保患者项目申请、就医、报销等具体流程和操作的便民、利民。
二是做好目标人群的排查工作。
县卫生局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要求及本方案的相关标准,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切实做好目标人群的排查工作,不随意扩大或缩小救治救助范围;贯彻自愿原则,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2014年项目已救治救助过的患者,原则上不纳入本年度项目救治救助任务;对未纳入救治救助对象的患者,各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救治救助行为。
县卫生局督促本辖区内的定点医院切实做好患者信息的评估复核及救治救助对象的判别工作;严格按照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实施救治,确保医疗质量及安全,并按照项目标准及要求补助医疗费用。
对已完成救治救助的对象,要将其相关信息及救治救助情况登记在册(附件2),由定点医院保管备查。
定点医院要确保记录信息真实、准确,并严格按照患者信息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各部门加强对患者非住院期间的救助与干预,按照民政部门、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优先为项目救助对象办理各种社会福利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县卫生局对实施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机构资质及服务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查备案;并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按月推进项目,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和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定点医院工作情况将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月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当月25日,县卫生局于每月26日前(遇节假日往后顺延3天)向市精神卫生中心、县统计局和县绩效考核办报告1月至本月25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情况(附件3)。
(四)严格考核验收11月底前,由县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验收,主要从组织领导、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后续管理等方面,通过百分制评分进行。
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此外,增设一票否决项。
对未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实施救治救助工作,或未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患者管控工作,导致以下2种情况的:1、年内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2、精神疾病患者流浪、关锁情况未明显改善的,一票否决。
12月,接受省、市、县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年终评估验收。
(五)广泛动员宣传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民生实事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策划,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报道项目实施动态、经验、效果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自项目启动开始,新闻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
(六)做好资料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建立专门的工作台帐,项目实施过程的文件、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要规范整理、分类归档,做到每项工作均有档可查,基础资料详实。
六、资金来源及管理(一)资金来源救治救助经费: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筹资。
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经过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补助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按平均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70%(3500元/人),县财政负担30%(1500元/人)。
县定点医院与县卫生局结算。
(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安排使用。
县卫生局、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救治救助台帐,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
附件:1.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2.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对象信息表3.2015年___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县市区进度情况4. 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患者完成情况汇总表5.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救助工程考核评价内容表附件1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附件2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对象信息表2.病人类型: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填“1”;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填“2”;关锁重性精神病人填“3”;流浪重性精神病人填“4”。
3.条目(12)未录入系统填“1”;已录入按实际填写系统名称:“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公安)填“2”,“”填“3”,“湖南省农村卫生信息系统/湖南省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填“4”;2、3、4可并列填写。
4.备注(13)请注明三项基本医保类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填“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填“2”、新农合填“3”),若有其他报销类型,请注明名称及报销金额。
5.该表由定点医院填写保存,项目完成后由省级考核验收组核查。
附件32015年___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县市区进度情况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分管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注:1.填报数据为1月至本月25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情况,请于每月26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同级统计部门;2.形象进度指工程总体进度情况,以百分比描述。
附件4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患者完成情况汇总表注:1.流浪及关锁患者救治救助人数包括2015年本市州各级政府救治救助该类型的所有患者。
2.请于项目完成后报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