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应急医疗处置预案
重症精神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提高我院对重症精神患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规范重症精神患者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患者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2. 提高医务人员对重症精神患者的识别、评估和处置能力。
3. 加强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重症精神患者的突发状况,包括但不限于:1. 精神病患者突然发病,出现自伤、伤人等行为。
2. 精神病患者突发意识障碍、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3. 精神病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出现严重不适。
4. 精神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
四、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重症精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重症精神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现场处置、病情评估、救治措施等具体工作。
3. 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供应、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现场发现(1)医务人员发现重症精神患者突发状况时,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小组进行现场处置。
2. 现场处置(1)现场医务人员对重症精神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判断病情严重程度。
(2)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吸氧、止血等。
(3)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患者自伤、伤人。
(4)将患者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对患者和他人造成伤害。
3. 情况报告(1)现场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患者病情及处置情况。
(2)科主任、护士长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医院领导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 后续处置(1)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转入ICU或其他科室进行治疗。
(2)对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病情及处置情况。
(3)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情绪。
(4)对事件进行总结,查找原因,改进工作。
重性精神病应急预案

一、背景重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具有高复发率、高致残率和高死亡率的特点。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公共场所、住宅、工作场所等地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2. 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3.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恶化,需要紧急救治;4. 其他与重性精神病相关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报告与启动(1)发生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事件调查等工作。
(3)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协助解决患者家庭困难、提供临时安置等工作。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2)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4. 事件善后处理(1)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责任。
(2)对受害者进行救助和赔偿。
(3)对肇事者依法进行处罚。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 设施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 技术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为营造与谐社会,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针对突发重性精神疾病,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急剧变化,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对自身得伤害(自杀、自伤行为),或者对她人造成伤害、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等危害社会行为;或者出现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不立即进行医疗处置、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就会发生伤害与损失以及加重伤害与损失程度等情况,需要立即采取相应得医疗应急处置措施,为此根据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特制订我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如下:。
ﻫﻫ一、内容(一)应急事件指征1、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危害她人安全得行为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已经或可能对她人造成人身伤害、对财物与公共安全造成损失得患者。
ﻫ2、自伤或者自杀行为ﻫ患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得:ﻫ(1)有明显得自杀观念,可能出现自伤或者自杀行为、ﻫﻫ(2)已经出现有自伤或者自杀行为,对自身造成人身伤害。
(3)有扩大性自伤或者自杀得言语、企图或行为,对她人可能或已经造成人身伤害。
ﻫ3、急性得或严重得药物不良反应包括急性药物中毒(自杀或误服),或者长期服药过程中出现得需及时处理得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ﻫ(二)知情同意;ﻫ在精神科专科医师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处置之前,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在《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
《知情同意书》不能及时送达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时,由在现场履行公务得公安机关公务人员签字证实、ﻫ(三)处置原则ﻫ1、合理:应急医疗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得法律法规。
2、及时: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与损失得时间。
ﻫﻫ3、安全:采取得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医疗处置得医疗人员得人身安全;保护公共与私人财物;必要时应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ﻫ(四)处置前准备1、人员准备ﻫ(1)建立应急医疗处置组组长:副组长:成员:ﻫ(2)现场其她参与人员患者家属或监护人与(或)公安机关公务人员,在需要采取保护性或强制性应急医疗处置措施(如保护性约索、强制性治疗)时,应参与并协同实施应急医疗处置措施、执行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得救护车驾驶员、护理员,须接受危险行为防范措施培训。
精神疾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精神疾病突发事件:1. 精神病患者突发冲动伤人、自缢等危险行为;2. 精神病患者走失、失踪;3. 精神病患者集体发病,可能造成社会恐慌或严重后果;4. 精神疾病疫情爆发;5. 其他由精神疾病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成立精神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一旦发生精神疾病突发事件,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详细说明事件情况。
2. 现场处置:a. 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b. 对突发冲动伤人的精神病患者,应立即将其隔离,防止其对他人造成伤害。
c. 对自缢的精神病患者,应立即进行抢救,并尽快联系专业医疗人员。
d. 对走失、失踪的精神病患者,应立即启动查找机制,通过社区、媒体等渠道发布寻人信息。
3. 医疗救治:a. 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优先救治危重患者。
b. 联系专业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救治。
4. 心理干预:a.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
b. 联系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5. 信息发布:a. 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b. 加强与媒体沟通,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6. 善后处理:a. 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b. 对受影响的人员进行赔偿,做好善后工作。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组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医疗设备、防护用品等。
3.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六、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精神科应急预案

精神科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目的。
为了应对精神科病人突发事件,保障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精神科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精神科病房、门诊和急诊等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人暴力行为、自杀行为、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预案组织。
a. 确定应急预案负责人和组织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和联系方式。
b. 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预案流程。
a.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
b.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协调资源和支援。
c. 进行伤员救治和病人疏散工作。
3. 突发事件处理。
a. 对于精神病人暴力行为,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
b. 对于自杀行为,应加强对病人的监护和关注,避免发生危险情况。
c. 对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立即疏散病人和医护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评估和改进。
定期组织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预案执行。
本预案由精神科医疗机构负责执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执行,确保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六、应急预案宣传。
通过内部培训、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向全体医护人员宣传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意识和能力。
七、应急预案总结。
每次突发事件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八、应急预案监督。
建立应急预案监督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以上为精神科应急预案内容,希望医护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确保精神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预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预案为有效治疗和管理精神障碍患者,依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制定社区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预案。
一、前期准备(一)建立医院应急医疗处置小组(详见附件)。
(二)确定在管的高风险愚者。
每月更新在管的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
高风险患者包括:1.危险性评估1-5级的患者;2.与公安派出所交换的肇事肇祸患者;3.病情评估不稳定患者或基本稳定患者;4.有严重精神药物治疗不良反应的患者,或伴发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5.无监护人或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的独自居住的患者,通过由系统分转到社区的发病报告患者;6.其他有理由认为需重点看护的患者。
(三)组织应急医疗处置培训。
医院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严重精神障碍应急医疗处置业务学习,掌握指征,熟悉流程,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每2年进行一次严重精神障碍应急医疗处置演练。
参加培训和演练的人员包括应急医疗小组(个案管理小组)所有人员,以及患者本人或家属,社区的其他工作人员。
(四)随时保持小组的通讯联系。
医院医疗处置小组(个案管理小组)成员保持通讯联系,尤其是与公安派出所的片区民警保持通讯联系,并定期检查通讯是否迎畅。
二.处置流程(一)发现患者。
医院精防人员发现可能需要采取应急医疗处置的患者有以下途径:1.医院精防人员在随访在管患者过程中发现;2.由在管愚者或患者家属主动向医院精防人员报告;3.由患者邻居或所在单位同事向医院精防人员报告;4.由个案管理小组成员向医院精防人员报告;5.由其他人向医院精防人员报告。
在发现患者后,医院精防人员应尽快赶赴患者所在地。
(二)查明身份。
医院精防人员发现可能需要采取应急医疗处置的患者要迅速查明其身份。
查明是否是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否为所确定的高风险患者。
如果为非在管患者,要查明是常住患者,还是非常住患者。
有无监护人,有无近亲属,有无单位。
是否是流浪乞讨人员。
(三)分清类别。
医院精防人员还要确定是自愿接受应急医疗处置,还是非自大愿接受应急医疗处置。
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预案

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预案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精神病患者危机状况,保障患者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具体步骤和事后的跟进处理。
一、准备工作在面对精神病患者紧急情况之前,我们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应急处理的顺利进行。
1.了解患者情况:提前了解患者的病情特点、危险信号和应对方法,有助于更快、更准确地判断和处理患者的紧急情况。
2.培训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人员应对精神病患者应急情况的培训,包括患者的特点、沟通技巧、安全措施等内容,提高应对能力和安全意识。
3.设立紧急通讯渠道:建立紧急通讯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联系到相关人员,包括家属、医生、警察等。
同时,要保证通讯设备的正常运作。
二、应急处理步骤当精神病患者出现紧急情况时,我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应急处理。
1.保持冷静:面对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是最重要的。
不要惊慌失措,要有清晰的思维和决策能力。
2.评估风险:迅速评估患者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带来的风险,判断患者是否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以及危险的程度。
3.建立沟通:与患者进行沟通,采取平和、宽容的语气,保持尊重。
要避免用命令或威胁的方式与患者交流。
4.寻求帮助:如果情况危急,无法控制患者的行为,应及时呼叫专业人员或紧急救援。
如果可以控制患者,也要通知医生和家属。
5.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在应对精神病患者危机时,要优先考虑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避免与患者过于接近,保持适当的距离。
6.采取相应措施: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包括劝说、安抚、阻止等。
如果患者威胁到他人安全,可以适当使用约束措施。
三、事后跟进处理当精神病患者的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我们还需要进行事后的跟进处理。
1.支持性沟通:与患者进行支持性的沟通,了解患者的感受和需求。
通过倾听和理解,帮助患者平复情绪,减轻紧张和压力。
2.医疗评估和治疗:安排医疗人员对患者进行评估和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确保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预案

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预案一、引言精神病是一种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它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活和社会功能。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精神病患者出现紧急情况,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患者和他人的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安全和高效的精神病患者应急处理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背景精神病患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行为异常、自残或他害的情况,这样的行为给他人和患者自身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常见的情况包括患者情绪激动、暴力行为、自杀念头等。
因此,我们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三、应急处理预案1. 观察与评估在发现精神病患者病情恶化或出现异常行为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并迅速评估情况的紧急性。
观察患者行为表现、情绪波动和身体状态,了解其当前状况和所面临的风险。
2. 与患者建立联系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联系是处理精神病突发状况的关键步骤。
首先要确保与患者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激发其敌意。
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语气和方式与其进行对话,耐心倾听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3. 消除危险威胁如果患者出现暴力行为或威胁他人的情况,需要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来消除威胁。
可以寻求帮助并调动周围人员一起合作,使用非暴力的约束措施,如使用束缚带或者组织人群安全撤离。
4. 寻求专业帮助在处理精神病患者应急情况时,如遇到严重的紧急情况或患者病情无法控制,应立即寻求专业医疗人员的支持。
与医护人员合作,根据他们的指导和建议行动,以保护患者和他人的身体安全。
5. 提供适当的支持在处理精神病患者应急情况时,我们需要学会提供适当的支持。
对于情绪波动的患者,可以提供安抚和情绪管理的技巧。
对于出现自残或自杀念头的患者,要引导他们寻求专业帮助,并提供电话咨询热线等资源。
6. 预防措施的落实除了应急处理预案,在预防精神病患者应急情况的发生上也需要加强工作。
加强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康复训练,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
建立社会支持体系,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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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预案
重性精神疾病不仅是医学问题,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疾病负担重,二是致残率高,三是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社会影响大。
由于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或自己人身安全的行为。
为预防和控制黄陵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危险行为,提高患者的康复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一)降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发生率。
(二)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
(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精神病人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应急处置原则
(一)合理:应急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及时: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时间。
(三)安全: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处置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和私人财
物。
(四)分级:根据应急事件大小,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充分利用和节省应急资源。
(五)协同:在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事件的不同级别,协调各相关单位,组织突发事件协同一致的应急干预行动。
医疗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处置,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安全保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贫困救助,患者属地基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护管理。
三、应急事件、应急医疗处置和应急组织分级标准
四、应急医疗组织
(一)应急医疗指挥部门
应急指挥部门由黄陵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判断应急事件性质和级别,做出应急决策,根据需要统筹并协调辖区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精神疾病患
者应急处置业务。
负责应急医疗指挥和应急指挥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应急医疗处置部门
由应急医疗处置组、县疾控中心共同承担,负责应急事件的现场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和后勤保障。
应急医疗处置组组长安文哲(县医院急诊科主任),寇建雄(县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张燕(县医院急诊科护士长),负责应急事件的现场评估、医疗处置并协助其他组织工作。
必要的时候可要求医院急救120协助躯体疾病或伤害的救护。
五、应急事件监测和报告
监测
(一)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患者属地基层管理单位)要收集并监测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及其应急事件信息。
(二)其他系统:公安部门要收集并监测辖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及其应急事件信息,依法强制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及其应急事件信息,以及辖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员、在押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及其应急事件信息。
民政部门要收集并监测辖区“三无人员”中和流浪乞讨人员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及其应急事件信息。
残联组织要收集并监测精神残疾者及其应急事件信息。
报告
(一)家属或监护人报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发现患者应急事件并报告。
(二)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报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的报告。
(三)系统报告:上述系统中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责任人发现患者应急事件并报告。
该系统管理者即为系统报告人。
六、应急事件医疗处置流程
已经接受社区管理监护的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或监护小组其他成员或其他系统报告人可以向所在辖区医疗机构精神病管理小组报告。
后者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如果无法及时解决应急事件,或者判断应急事件超出自己应付能力,及时报告辖区应急医疗处置组(县医院应急医疗处置组电话:)应急医疗处置组成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如果无法及时解决应急事件,或者判断应急事件超出自己应付能力,及时报告应急医疗指挥部门,评估应急信息,根据应急事件性质和级别,做出应急决策,组织和协调应急医疗处置部门及时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如果无法及时解决应急事件,或者判断应急事件超出自己应付能力,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应急情况危急的(应急事件达到二级及以上),患者家
属或监护人或监护小组其他成员或其他系统报告人可以越级直接报告上级应急医疗组织,上级应急医疗组织可以越级直接处置应急事件。
尚未接受社区管理监护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或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或系统报告人可以直接向相应的系统报告人或各个应急组织报告,各应急组织应及时出动,应急事件达二级及以上须同时上报应急指挥部门以联系协调各有关应急组织一起行动,医疗组织在接到应急事件报告或应急指挥部门指令时应及时行动。
七、应急医疗处置方式
应急组织采取的有关应急医疗处置措施,应该遵循《疾病诊疗规范-精神病分册》和《中国精神疾病防治指南》的规定。
对“精神科门诊留观”或者“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的患者,应按照门诊留观和紧急住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处置方式
1.现场临时性处置
用于疾病诊断明确,问题清楚,处理措施不复杂的情况。
主要针对一般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或病情不重,治疗依从性较好,患者家庭有一定管理条件的患者。
对已经接受社区管理监护的患者,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基层精防医生应每4小时随访一次。
连续2次随访病
情稳定后可停止随访。
如果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转为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
2.精神科门诊留观
用于不能立即确诊,需进一步检查或观察;或疾病诊断虽已明确,但处理措施较简单,预计问题可以在24小时内得到解决的情况。
主要针对较严重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患者家属/监护人有较强看护能力并且危险性评估在2级及以下的患者。
如果估计病情不能在24小时内得到有效控制,或有继续发展加重的趋势,应随时转为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
3.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用于患者病情危重,需要保护性治疗或强制性治疗;或处理措施复杂,病情需要较长时间(24小时以上)才能控制;或不能确诊,需进一步检查、观察或会诊的情况。
主要针对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患者,或出现严重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
(二)处置前手续准备
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处置之前,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在《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非自愿医疗意见书》(见附件)上签字同意。
《非自愿治疗医疗意见书》不能及时送达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时,由在现场履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公务人员签字证实。
(三)处置记录及上报
应急医疗处置人员要将应急处置情况记录在案,并定期将应急医疗处置情况汇总上报精神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处置记录及汇总记录见附件。
(四)处置后患者管理
已经接受社区管理监护的患者,在应急医疗处置结束后仍然在家居住的,社区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患者社区管理监护。
尚未接受社区管理监护的本地常住患者,在应急医疗处置结束后仍然在家居住的,社区医疗机构在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按照要求登记和开展患者社区管理监护。
附件1: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附件2: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接受应急医疗处置人员姓名:性别:年龄:
现住址:省(区、市) 市(地、州) 区(县) 街道(乡、镇) 村号
应急医疗处置单位(全称):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现对患者提出如下医学意见(在相应处填写或划“√”):
①该人员为(疾病名称)疾病的(患者疑似患者)。
该人员在精神病态的影响下(已经可能)出现(危险行为自伤自杀行为)。
该人员的行为(已经将给)本人或他人的身体、财物造成损失,需要通过医疗措施予以制止或避免。
②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必需立即对该人员采取(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精神科门诊留观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措施。
一旦病情得到控制,对本人或他人的危险基本消除,这种措施将予以解除。
③以上医学意见已送达该人员的(监护人家属);因客观原因(注明原因:),本医学意见不能立即送达该人员监护人(家属)而由公安机关现场执行公务的以下人员证实。
精神科执业医师(1):时间:年月日时
精神科执业医师(2):时间:年月日时
监护人(家属)意见:
监护人(家属)签名:时间:年月日时联系电话:
参与现场处理的公安机关名称(全称):
公安机关公务人员(1):警号:时间:年月日时
公安机关公务人员(2):警号:时间:年月日时
联系电话:
附件2: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应急医疗处置组存档,一份交本级精防机构,一份随同应急处置有关材料一并移交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