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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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

怒江州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

怒江州: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30DEMONSTRATION示范□ 文/朱熙怒江州98%以上的国土面积是高山峡谷,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51%以上,可耕地面积少,垦殖系数不足5%,61%以上的面积纳入各种保护区范围,保护任务重,人地矛盾突出,“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曾经是这里的真实写照。

为让10万群众搬出这些地方,怒江州委、州政府始终本着“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通过整合涉农、东西协作、“光彩事业怒江行”捐赠等有效资源补上资金短板,提出靠近县城、靠近中心集镇、靠近边境乡镇等“三靠近”的安置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应搬尽搬,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安置方式,对居住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十三五”期间,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规模已超过10.2万人,其中,集中安置在县城9个小区17324户67733人、中心集镇18个小区5839户21029人、中心村39个1808户6440人、边境1个小区112户475人,分散安置44户182人,并陆续入住在6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个个安置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少则几百人、多则上万人,成为乡村振兴的又一道亮丽风景线。

老百姓从大山搬进了社区居住,过上了美好新生活。

但如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管理,帮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也成为全州各级各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怒江州各县(市)做了积极探索,助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给梦想插上翅膀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

通语立志,筑梦前行。

随着易地搬迁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搬出大山,走进城市。

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很多群众由于没有掌握普通话,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学习先进技术、外出务工经商,大大阻滞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脚步。

案例7: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

案例7: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

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案例摘要:怒江在自由奔腾了千万年后将被大坝拦腰截断。

六库电站在流域综合规划及环评缺失、移民安置规划未审核、国家尚未正式核准的情况下于2007年初悄然移民并动工,而这只是“两库十三级”怒江大水电开发的第一步。

自2003年起,怒江水电开发已经争论了 6 年有余,成了环保与发展争议的标志。

随着六库电站的动工,中国环保史上的最大交锋进入白炽化。

背景资料1999年,国家发改委「根据我国的能源现状,决定用合乎程序的办法对怒江进行开发」. 于是拨出资金,对怒江中下游云南境内的水电开发进行规划.怒江流域水电规划进行了近3 年时间,2003年7月基本完成。

但是在审查会上,国家环保部门要求专题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于是在建与慎建问题上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六库电站已于2007年初悄然移民并动工,但争论从未停止。

建设国家大剧院是几代人的心愿.早在20世纪50年代,政府对长安街的规划就设想了国家大剧院的建设,周恩来首次提出建设国家大剧院批示,后因财政原因没有实施。

1998年4月国务院方正式批准立项,于2001年12月13日开工,2007年9月建成。

怒江是我国西南的一条国际河流,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南麓,经西藏流入怒江栗僳族自治州境内,纵贯贡山、福贡、泸水等县流入保山市出境.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色邑达至中缅边界全长742千米,天然落差1578米,可开发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资源之一。

同时,怒江水能资源开发具有的优势有:地质条件好、水能资源富集;搬迁人口少,移民人口从宽估算不到三峡电站移民人口的1/10 ;淹没土地少,沿江耕地较分散,河谷地带基本上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水库淹没耕地58996亩,都是人地矛盾极其突出的地方;开发成本低,怒江洪峰流量较小,泄洪建筑和导流工程投资小;对外交通方便,流域干流两岸均有公路通过。

审查会让批复不得不延后在审查会上,国家环保部门提出,2003年9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就要正式实施,要求大型电站规划必须专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鉴于怒江水电开发的规模和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日期的临近,要求专题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因此不得不延后。

怒江水电开发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怒江水电开发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经济类领导决策思考讨论题怒江水电开发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怒江水电开发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以下六个方面:一、围绕怒江生态环境是否“不可救药”问题。

有意见认为,怒江流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自然恢复机能很差,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难度大。

怒江州98% 以上的面积都是高山峡谷,全州耕地中坡度在25度以上的占76.6%;陡坡耕作屡屡造成人畜坠落事故,有效耕地面积无法满足群众吃饱饭的生存要求。

多年来生活在峡谷深处的人们以毁林开荒、陡坡垦殖等方式扩大耕地面积,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这些都是客观现象,但如果说因少数民族的活动造成生态“不可救药”,需要依靠水电开发来挽救就不太合事实。

因为根据现场调查,少数民族在利用当地土地资源的时候,并不是对自然植被实施“剃光头”,而是保留了大量的自然植被用来保护农田土壤。

虽经长期的人为开垦,陆地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是,生态恢复的基础——土壤物质还存在。

只要停止人工干扰,自然恢复的潜力巨大。

说怒江两岸超过25度的陡坡上开荒比比皆是,同样不符合事实。

超过25度开垦的有,但不是比比皆是,而是天然植被、人工植被与农田并存,这种传统土地利用方式有效的阻止了土壤的毁灭性损失,北方的山地就是这样损失土壤的,而怒江流域不是!二、围绕土壤损失问题上的分歧。

一派意见认为,水库以上,土地淹没比较小,地质条件比较好,生态破坏比较严重,建议考虑生态移民,将坝修得高一些,水能资源多利用一些;六库以下,耕地较多,尽量减少一些。

这些“高一些、少一些”的背后数字没有明确指出。

实际上,如果是十三级都上(就怕开了口子控制不住),怒江流域将有200多平方公里(中国科学院遥感卫星图片实测的保守数据!)的土壤损失,这些土壤不可能再回到山坡,生态恢复的机会基本没有了。

因此水电与生态的权衡就是200平方公里表土要不要的问题,值不值得的问题。

我们建议一定要控制坝的高度,将土壤的损失控制在几十平方公里以内。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实施异地开发与生态移民的障碍分析及对策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实施异地开发与生态移民的障碍分析及对策


般 而 言 导 致 异 地 开 发 与 生 态 移 民的 主 要
动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 一是为保护某个地区特殊 的生态 , 如保护 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或让某
个 地 区 的生 态得 到修 复 而进 行 的移 民 ; 二是 指 因
体的非常特殊的“ 怒汀问题” 在解决这一问题的 。 过程 中, 实施异 地 开发 、 行 生态 移 民 , 进 把一 部分
[ 关键 词 ] 异地 开发 生态移 民 障碍
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 自 治州 , 长期以 来, 该州由于受 自然 、 地理 、 交通等因素的制约 ,
经济 社会 发展严 重 滞后 , 成 了在全 国较 具 典 型 形 性 和代表性 的集边 疆 、 民族 、 生态 、 困 交织 为一 贫
天就极为脆弱 , 内地形切割强烈 , 区 活动断裂密
集 , 雨充 沛 , 降 是泥 石 流 、 坡 等 自然 灾 害 的高 易 滑 发 区 ,而 这 些 自然 灾 害 又 主要 集 中在 贫 困地 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每年民众 因灾致贫 、 因灾返贫现象 十分突出。据 统计 仅 20 0 8上半 年 , 怒江 州 境 内 因发 生雨 雪 、 泥 石流 、 病虫 、 风雹等严重 自然灾 害就造成 全州农
生 活条件 恶 劣 、 地 矛盾 突 出和 生活 在 生态 脆弱 人
区的贫 困人 口在 政 府 的组 织 协 调 下 实行 搬 迁 移 民 、 地 安置 是把 扶 贫开 发 和生 态建 设进 行 有效 异
自然环境恶劣不具备就地扶 贫的条件而将 当地 居 住 民整体迁 出的移 民 。对 于怒 江州来 说 当地 的
作物 受 灾 达 1944公 顷 ,绝 收 2 6 . 顷 , 04. 789公 受 灾人 口 l.4万 人 , 42 因灾 死 亡 大小 牲 畜 22 .3万头 ( )倒 损 房 屋 143间 , 只 , 37 造成 直 接 经 济损 失 43 . 亿 元 。④ 了怒 江 州生 态环 境 固有 的脆 弱性外 , 除 对 环 境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不 当而 长 期 累积 的人 为 因素 进 一步 加 剧 了当地 生 态恶化 的趋势 。 据统 计 , 目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7.12•【字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5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5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自2011年8月25日起施行。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工程截流、工程蓄水、工程竣工前应当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

验收分为自验、初验和终验。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工后,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安置进度编制工程验收工作计划,做好各阶段的移民安置验收基础工作。

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

第六条州(市)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验,组织省际界河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

第七条省移民管理机构会同项目法人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组织省际界河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验。

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Water Conservancy & Hydropower︱174︱2017年12期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问题及建议牛 牧 刘闻欣 侯荣贵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 杭州 31000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落实到位,我国移民安置前期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应尽快加以解决。

本文从安置工作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建议,希望能够促进移民安置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前期调查中图分类号:[TV-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8465(2017)12-0174-01我国社会在进行经济重建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在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和工程技术等方面都有涉及。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良好解决,在保证了移民群众自身利益的同时还为水利水电事业的良好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安定打好了基础。

想要使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高效地完成,就要将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做好,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完成是移民安置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移民安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尽快合理科学的将这些问题解决,以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

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比较复杂,主要内容是指在项目决策前所涉及到的关于水库的淹没、建设征地以及对移民安置进行的调查与论证、规划与设计等。

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是移民安置的前提,也是对水库淹没问题进行处理的前提。

一旦水库被淹没,不仅使本来的社会与文化结构遭到破坏,还使供人们生活和使用的土地等资源遭到破坏。

移民安置不仅仅是人口的搬迁,还涉及到社会与生产系统的重建工作。

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主要分为两项内容,分别是对移民安置的前期调查与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移发[2017]147号【发布部门】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发布日期】2017.10.27【实施日期】2017.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云移发[2017]1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作建设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达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方针;遵循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目标。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省、州(市)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实施管理工作。

审慎决策怒江水电开发

审慎决策怒江水电开发

置 ,在 促进 社会和 谐 中具有基 础地 位 ,在 实现可 持
续 发 展 中具 有 特 殊 地 位 。 由于历 史 原 因和 发展 现 状 ,西 部 地 区与 东 部 地 区 的发 展 不 在 同一 水平 线 上 , 自然 资源 、资源 禀赋 条件和 经济 发展水平 有千
怒 江 中下游 地质 构 造复 杂 : “ 江 断裂是 整个河 段 怒
的主要 断裂 ” “ 史地震 频 发 ”、 “ 历 怒江地 区是 山 崩 、滑 坡 、泥石 流频 发 的危 险 区”如此 等等 在规 划
例 ,仍刺激 着 不少人 的神经 。三 峡坝 下清水 下切 , 岸 线 不稳定 ,不 也是 规划设 计时 未能充 分估计 到的 棘 手 问题 吗?好在 短期 尚不会 形成 灾难性 问题 ,还 有 时 间补救 。而怒 江水 电开发 ,如果 不 审慎 充分论 证 决策 ,留给 今世和 后人 的 ,就 可能 不 只是遗 憾还 可 能是灭 顶 的灾难 。 几 点建 议 1 、鉴 于征 服 自然 、 改造 自然 、人定 胜 天 口号 下 的教 训 己不少 ,务必 高度重 视怒江 地 区特 殊复杂 的地质地 震背 景 ,审慎决 策怒 江水 电开发 ,科学分
◆ 医 海 观 潮 ◆
审慎决 策 怒 江水 电开发
农 工党 中央 副主席 汪纪戎
2 0 年 两 会 期 间 ,我 提 了 “ 于 先 叫停 怒 江 08 关 六库 水 电站 ,切 实保 护世 界 自然 遗 产 的建 议 ” ( 第 5 7 号 )。 当时侧 重 建 议应 总体 规 划 先行 ,严 格 按 01
4 0 万 立 方米 弃 渣破 坏 了原 河岸 山体 稳 定也 不无 关 00
系。
峡 谷 ,生 存 环 境 恶 劣 , 滑 坡 、泥 石 流 灾 害 频 发 、 高 发 、 突发 。 目前 怒 江 州还 有7 2 滑 坡 、 泥 石流 6个 点 。而 国 电北 京 院2 0 年 报 告 中关 于马 吉水 电站 的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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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指导意见为妥善安置怒江中下游(云南省境内)水电工程移民,促进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怒江和澜沧江上游云南省境内水电开发移民安置规划有关问题的请示》(云移局“2008”75号)及审批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和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涉及地区的实际,提出移民安置指导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怒江干流水电工程农业移民的安置,非农业移民的安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怒江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移民安置任务(一)怒江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前景根据《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十三级水电开发方案总装机容量21320MW,年发电量1029.6亿kW〃h,其中云南省境内十一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15520MW,年发电量约768亿kW〃h。

推荐近期开发的马吉、亚碧罗、六库、赛格‚一库四级‛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7180 MW,年发电量342亿kW〃h。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怒江是全国重点建设的十三大水电基地之一,六库和赛格电站被列为‚十一五‛重点开工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怒江水电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243号)对怒江水电开发提出了要求,‚同意规划建设六库水电站‛、‚继续做好怒江开发的相关工作‛、‚以‘一库四级’为重点,完善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方案‛。

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西电东送‛、‚云电外送‛和建设我省电力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发怒江水电资源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实现当地居民脱贫致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起到关键的作用。

(二)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任务怒江中下游河段云南省境内十一个梯级电站建设征地涉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贡县、泸水县,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保山市隆阳区、龙陵县、施甸县,临沧市永德县、镇康县等4个市(州),共9个县(区)。

工程建设共占用陆地面积约150km2,其中耕地面积约8.4万亩,规划移民安置人数约7.1万人,其中农业生产安置人口约 5.7万人。

怒江水电工程移民主要集中在怒江州,移民安置人数约5.5万人,其中农业生产安置人口约4.1万人,工程建设涉及搬迁的1个县城和11个集镇均属怒江州;其次为保山市,移民安置人数约1.5万人(基本为农业人口);大理州和临沧市相对较少,移民安置人数均在1000人以下。

怒江中下游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特殊,社会发育程度相对较低,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移民总量不大,但相对集中。

贡山县、福贡县和泸水县三县移民安置人数占各县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达55%、18%、12%。

二是耕地资源匮乏,人地矛盾十分突出。

所涉及移民安置任务最重的怒江州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不具有大规模采取‚以土为本、以农安置‛方式安置移民的土地资源条件。

三是少数民族区域性强,外迁安置难度大。

本区域内以居住较独特的少数民族为主,移民中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达80%以上,其中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是全国唯一的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四是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怒江州城镇化水平低、产业规模小、居民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

二、移民安置指导思想和原则(一)移民安置的指导思想移民安置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

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移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移民,培育发展移民区特色优势产业,使移民生产和就业有门路,促进移民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

(二)移民安置的基本原则1、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超过原有水平,与当地居民协调发展。

2、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多种安置方式并举,充分听取移民意见,保障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

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及生产、生活习惯。

3、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根据安置区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移民安置应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衔接。

4、遵循可持续发展,使移民安置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怒江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移民安置总体目标为移民建立以长效补偿为基础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移民,使移民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省农民平均纯收入,移民生活超过搬迁安置前的水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较搬迁前得到改善;移民区和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

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四、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移民在长效补偿的基础上,实行五种安置方式,享受统一后期扶持,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采取八项措施,妥善安置移民。

(一)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货币形式逐月兑付给移民,实行长效补偿。

长效补偿标准随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移民长效补偿期限与电站运行期限相同。

水电站运行终止时,通过整理恢复相应土地后,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移民户耕种使用,或为移民另辟生产就业门路。

(二)实行五种移民安置方式移民在享受长效补偿基础上,根据当地资源和工程建设征地补偿补助费情况,实行以下五种安置方式。

1、农业生产安置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有偿流转,为移民配置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结合移民安置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从事农、林、牧、渔等产业的安置。

2、二三产业安置通过自办、合办、参股工商服务等企业,从事商业场所(地)、房屋租赁等形式,解决移民收入和就业的安置。

3、复合产业安置居住在城镇内、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旅游景点附近的移民,采用配置适量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同时配置其它资源从事二、三产业解决收入和就业的安置。

4、自行安置将土地补偿补助费中移民应得部份扣除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一次性以货币形式兑付予移民,由其自谋出路的安置。

5、城镇化安置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移民,进入城市、集镇,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解决收入和就业的安置。

(三)享受统一后期扶持政策经审定纳入扶持范围的农业移民,不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均享受统一后期扶持政策: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自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培育发展移民安置区特色优势产业为实现移民区可持续发展,提高移民安置后的生活水平,使移民逐步走向富裕,需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移民区产业结构,扶持、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移民区的社会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和扶持移民区的经济建设,在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配支农和扶贫等各类资金时应予优先照顾。

五、移民安置主要措施为确保怒江水电开发移民得到妥善安置,结合怒江水电工程移民的实际,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安置移民。

(一)科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方式根据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电站建设征地补偿补助费和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补助费等情况,结合库区和移民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可持续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移民意见的基础上,政府引导,科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方式。

1、移民安置方式的选择条件和要求(1)农业生产安置工程建设征地后,库周或安置区有可调整流转、开发整理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土地资源,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给移民,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发展,使移民从事农业生产。

移民安置地生活供水、供电、道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能够得到解决,能够就地就近解决移民就医、子女入学问题。

为移民配置土地和进行生产开发相关项目的费用,从扣除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后剩余的被征收土地补偿补助费、相应集体财产补偿费中支付。

(2)二三产业安置移民安置点位于城集镇内和周边、交通干线、物资集散地、旅游景点附近,有利于从事二三产业,能够为移民统筹安排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场所、经营门面等。

所选定的移民安置点具备就地就近解决生产生活供水、供电、交通、广播电视、通讯等条件,具备就地就近解决移民就医、子女入学问题。

移民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场所、门面等所需费用,从扣除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后剩余的被征收土地补偿补助费、相应集体财产补偿费中支付。

(3)复合产业安置具备从事二三产业安置条件,同时又能够配置适量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可采用复合产业安置方式安置移民。

(4)自行安置有可靠的安置去向,接收地政府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能够自行解决生产门路和生活出路的移民,经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签订协议、司法公证后,可自行安置。

选择享受长效补偿且自行安置的移民,一次性支付给移民的费用包括移民应得的土地补偿补助费扣除长效补偿费后的剩余部分、个人财产补偿费、搬迁安置相应的其他补偿补助费等。

选择不享受长效补偿且自行安置的移民,可将移民相关费用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移民,费用包括移民应得的土地补偿补助费、个人财产补偿费、搬迁安置相应的其他补偿补助费等。

(5)城镇化安置根据工程建设征地影响城市、集镇的迁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原居住在城市、集镇的,或者父母、配偶、子女等近、直系亲属在城市、集镇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且愿意接受移民的,或者移民户在城市、集镇的就业门路和生活出路已经落实,安置地能为其落户的,可选择城镇化安置。

城市、集镇的供水供电、交通道路、电视通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基本具备接受安置移民的条件。

2、按程序做好移民安置方式选择审核工作(1)对选择农业生产安置、复合安置的移民户原则上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选择同一安置方式;对选择城镇化安置、二三产业安置、自行安置的移民户,应以户为单位选择安置方式;移民户不得分解安置。

(2)移民户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伤病残人员以及服刑人员必须随户整体安置。

(二)满足移民恢复生产生活的需求,做好移民安置补偿补助等相关工作1、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补助费,用于支付移民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土地的补偿补助费和耕地补偿补助费中扣除相应的长效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用于为移民配置生产资源,安排移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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