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补贴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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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方案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方案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方案一、背景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为核心,依托技术创新、研发能力、知识产权等优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型企业。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扶持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方案,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问题与挑战1. 缺乏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要大量的投入,但由于融资渠道有限以及风险偏好较低,很多企业面临缺乏资金支持的问题。

2. 人才短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但人才的供给与企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企业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科技人才。

3. 技术壁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要具备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但很多企业面临技术瓶颈,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4. 市场竞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市场后面临激烈的竞争,部分企业缺乏市场开拓和销售能力,导致产品落后、销售不畅。

三、发展方向与措施1. 完善金融体系: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机制,扩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银行和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和投资。

同时,开展信用担保、股权投资、技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2. 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科技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数量。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享科研资源和人才。

同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人才提供税收优惠和补贴等政策支持,提高企业吸引人才的竞争力。

3. 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提供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和专利申请等支持服务。

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发项目。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给予资金补贴和项目评审支持,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4. 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流程
2011 年 1 月
文档索引
1 文档说明........................................................................................................................................6 2 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流程............................................................................................................ 7 2.1 流程图................................................................................................................................7 2.2 注释....................................................................................................................................8 2.2.1[注 a1]_下载安装单机版.................................................................................... 8 2.2.1.1 操作方法..................................................................................................

济南市关于人才的各项政策

济南市关于人才的各项政策

济南市关于人才的各项政策济南市面向到本地就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出台了降低生活成本的相关政策,为各个领域各个层次青年人才提供一定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具体如下:1、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2、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对从市外全职引进的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团队)重点支持,创新人才(团队)最高给予300万元,创业人才(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

3、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

对特别优秀的领军型、紧缺型金融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更高待遇。

4、“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命名为“泉城学者”,并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对实施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5、“四海菁英”集聚计划:遴选一批海外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30-50万元资金扶持,全球TOP200海外高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南就业创业的,按照留学年限,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

实施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我市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等一线技术人才,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企业适当引才补贴,力争5年内引进1000名左右。

6、博士后集聚计划:鼓励驻济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50万、30万元支持。

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博士后出站后在我市企业和科研类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或在我市创业的,给予最高25万元留济补贴。

7、“梧桐树”青年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未来之星”成长计划,鼓励济南区域内企业每年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一批学生,与其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约定毕业后到企业工作,企业给予学生学费和生活补助,财政给予企业50%补贴。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东府〔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1〕3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党十七大提出坚持实施积极就业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十二五”期间促进就业工作规划,建立与我市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切实推动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

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能力;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城市化。

使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相协调,保持城乡就业局势长期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发展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通过促进就业创业,为经济发展服务;通过开发人力资源,提升劳动者素质,为产业发展服务;通过促进劳动者的就业转型,推动经济社会转型。

实施创业扶持服务,自主创业扶持服务率达100%;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实现城乡登记失业服务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每年资助户籍城乡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18000人次以上。

二、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一)努力扩大就业规模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以及相关政策时,应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重要目标。

成都人才补贴政策

成都人才补贴政策

成都人才补贴政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三次产业实现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城市、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和国家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城市,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产业生态优化完善。

产业要素市场发育充分,产业上下游衔接更加紧密,产业链布局更加完整,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

——产业政策全面落实。

集成整合、协同配套、精准高效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执行的考核监督、绩效评估、问责追责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各项引导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产业能级大幅提升。

到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新经济成为增长新动能,新经济总量指数、“双创”指数排名力争进入副省级城市前三名,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持续涌现,产业影响力、带动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加快人才集聚培育1.加强高端人才激励。

对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做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鼓励青年大学生在蓉创新创业。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

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来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31•【字号】东府[2009]58号•【施行日期】200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09〕5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双转型,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东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和《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07〕1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实施“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计划在3-5年内面向海内外引进5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

现就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以提升国际化素质为核心,以引进一批处于国内外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和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大力吸引高科技领军人才来莞创新创业;充分释放创新载体的人才和科技资源,大力吸引高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成果在我市实现产业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全市每年引进10名左右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通过将政府各类扶持政策配套使用,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构筑创新、创业、创优的新机制,努力使我市成为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的首选地区之一。

进一步推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3•【字号】海政办发〔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8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3日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关于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暨推进小微企业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促进我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推动海宁经济转型升级,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一)总量规模更大。

全市新增小微企业7800家以上,年均增长10%左右。

“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二)发展活力更强。

全市新增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2000家以上,增速不低于15%。

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120家,关停整治“低小散”企业2000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三)主体质量更好。

引导支持8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100%;支持2家小微企业成为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

净增“规下”转“规上”工业小微企业450家以上。

新增股份公司30家以上,推动优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创新动力更足。

2018长沙高新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

2018长沙高新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

七、强化人才发展战略 ● 对当年新获国家、省、市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园区 企业创新专家(列获奖项目完成人前列),补助5-50万元不等 ● 经管委会评定的高新区优秀企业家,补助2万元
● 在麓谷园区内首次购买个人住宅的园区企业董事长或主要投资者,对 其购房款给予补助,按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中高新区财政实得部分给予 相应奖励。
● 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补助1000万元。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
平台的麓谷园区企业分别补助60、20、10万元 ●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其研发费用投入的3%给予补助,最高 50万元
● 对当年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
二、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 新组件的符合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补助20万元,每年经管委 会评定为优秀的补助20万元,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
五、加强品牌、质量与标准化建设 ● 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专业秘书处的园区企业,补助30万元 ● 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园区企业,补助20万元 ● 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园区企业,补助10万元 ● 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修)订,且为主要起草单位的,补助5-10万元 ● 当年新获得CMMI3、CMMI4、CMMI5等级认证的园区企业,分别一次 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 通过担保贷款的,可获得贷款总额8‰的担保费补助 ● 两种方式的贷款上限都是1000万元
● 合作投融资平台达到政策规定标准的,给予贷款总额2‰-3‰的补
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三《长沙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 ● 对企业获得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50%的中间费用给予单个企 业每年最高20万元补助 ● 按2‰-3‰的比例分两个档次补贴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 银行和中介机构,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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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补贴政策问答
(2017年版本)
1、政策的总体上如何实施?
本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在政策有效期内,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局每年上半年对外发布申请公告,集中受理申请。

经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于下一年度集中拨付。

2、那些企业在扶持范围?
(1)成长型企业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

(2)如某家企业既是成长型企业,也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员工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并予以资助。

3、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在上述范围企业工作满1年,缴纳社会保险。

2、年龄条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

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户籍条件: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条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纳税条件: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如以“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的条件申请补助,对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答:有,年龄应该不超过40周岁。

4、如何理解“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
答:政策要求人才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具体引进时间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5、如何界定工作年限?
答:政策要求人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请,具体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6、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有要求吗?
答: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没有要求,只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已经落户东莞即可。

7、申请人的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在提交申请时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职称,能否以学历或职称条件申请补助?
答:不能。

如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证书是入职企业后取得,需在学历或职称证书取得满一年后才能提出资助申请。

8、请问如果离职了可不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申请人需在岗在职。

9、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需全日制本科。

10、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答:申请人按学历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申请,并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11、取得技能类证书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

12、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有申请时限吗?
答: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

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13、如何理解“就高从优不重复”的资助原则?
答:申请人凡已享受由市级财政资助的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享受市级财政之外的资助不在此列。

14、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答:符合。

但已经享受我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5、企业发生了名称变更等情况,如何处理?
答: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新。

16、忘记账号或密码,怎样处理?
答:(1)个人。

由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

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2)企业。

企业修改账号、密码的,请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往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

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17、年龄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年龄计算:申请人出生日期到引进年度的1月1日;
(2)工作年限:引进日到2017年6月15日,引进日以社保缴纳凭证显示日期为准。

18、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的依据?
一般以申请人社保凭证为依据,如需详细到日,再以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19、对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答:(1)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只需提交《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2)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制作成PDF或JPG格式;(3)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须携带原件供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核验。

(无法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的,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0、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的时候需要本人办理吗?
答:需要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1、我市银行、证券企业单位在各镇街(园区)的分支机构如何申请?
答:东莞证券、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各镇街(园区)设立的分公司、分行,按分公司、分行所在地提出申请,但纸质申请表需盖总公司、总行的公章。

22、去年已成功申请到补助,今年企业被选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能否再申请差额?
答:申请人已于2016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

23、是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不是,以“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 万元(含)的人才”这一条申请人才补贴的,才需要提供。

24、对申请人缴纳社保的险种有无具体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在东莞缴纳社会保险即可。

25、子公司的员工能否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
答:不行。

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法人。

26、镇街(园区)自己评选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是否享受人才扶持倍增优惠政策?
答:不享受,在2017年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的,可按照成长型企业申请,并按成长型企业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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