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初中部分
某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课程开设
• 开设信息技术课程。 • 信息技术课程由专业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 上机时间达到新课标要求。
义务教育——环境建设
• 实现教室班班通,每个普通教室配有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 影机+ 电子白板或计算机+投影机+投影幕等或计算机+60 英寸以 上平板电 视机等)。班班具备电视节目接收、课件播放、网络浏览功能。
• 将教师的信息化素养要求纳入到教师个人专业化 发展评价体 系。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 学校每年有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 • 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落实到位。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 学校有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安全规章 制度。
• 学校成立信息化工作小组。初中专兼职 4-6 人;小学专兼职3-5 人;专职人员逐步具备 教育技术合格学历;中级职称以上人 数不 低于 ½;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上。 • 普通和专用教室信息技术设施平均周使用时数达
到周学时的50%以上。 • 教师能够应用网络进行集体电子备课、教研。 • 教师能够快速检索网络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在课
堂中熟练应用 信息化资源进行教学。 • 每位教师每学期撰写整合教学设计方案 2 篇以上。 • 每学年至少有 2 名教师参加县(区)级以上的信
• 计算机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 109 ㎡,超过 24 班建 2 套;生机比为 7∶1。师机比为 1∶1。
• 多媒体录播教室:摄录、编辑、播放等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功能完备; 视频清晰,录制及网络直播采用互联网主流视频格式,能够 直接播放。
• 建立音像教材资料制作室(如数字视音频编辑室)。 • 有学校网站,发布学校信息和校务公告。每个班级和教研组有主页或
义务教育——资源建设
评估验收办法

附件1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办法(试行)为保障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工作意见》,省政府决定建立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为此,特制定本评估验收实施办法。
一、评估验收的对象评估验收的对象为承担基础教育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级行政区域单位。
区域内设有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学校。
二、评估验收的原则评估验收工作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建设达标”为宗旨,坚持“硬件充实、软件从严、促进发展”的原则,注重考察各学段教育规划目标的整体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注重考察学校内涵发展品质的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学校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评估验收的内容和标准根据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按照《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见附件1)所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分政府工作、义务教育(含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以及教师进修学校、教辅机构、信息化建设等9部分。
四、评估验收的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分省、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1.省级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标准;制定督导评估验收规划,组织各地申报评估验收;指导和监督各地督导评估工作;提请省政府发布评估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名单、授予称号、予以表奖;汇总评估验收材料上报国家教育部。
2.市级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对本地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进行规划;对申报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初评;确认县(市、区)的申报资格;汇总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申报材料;通过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提出评估验收申请;配合省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标准化评估在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旨在规范学校评估工作,从而促进辽宁省义务教育的发展。
1. 评估目的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的目的是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提供改进教育教学的参考,推动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2. 评估内容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教育目标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否与辽宁省的教育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相符合,学校是否能够按照教育目标进行教学,以及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2. 师资力量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是否能够保证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3. 教育教学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校是否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2.4. 学生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科能力,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3. 评估方法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文件评估评估学校的各类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评价等文件,以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3.2. 观察评估通过实地观察学校的教学过程、学生学习状况和学校环境等,来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环境。
3.3. 问卷评估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反馈,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和需求,为学校改进提供依据。
3.4. 数据评估分析学校的各类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等数据,以定量的方式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
4. 评估结果与利用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的评估结果将通报给学校,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体质健康
(4分)
1.保证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8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分)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常见病发病率低于2%,近视眼发病率低于4%。(2分)
查阅相关文件
查阅学籍
A项目名称
B评估分类
C分项指标
D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得分
义务教育学
校(小学)标准化建设
2.班子成员有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制度。(2分)
3.有县级以上教育科研立项课题。(1分)
4.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实行民主决策。(1分)
查阅相关制度
查阅档案资料
查看听课笔记
教师队伍
(5分)
1.按核定编制配齐人员,其中35岁以下占1/3,无结构性缺编情况。(1分)
2.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
3.所有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1分)
4.三年内教师交流率达到10%。(5分)
5.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3分)
6.按省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课时。(2分)
查阅文件
查阅人事档案
走访
校长队伍
(10分)
1.所有校长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2分)
2.三年内校长交流率达到50%。(5分)
3.按省要求完成校长培训规定的课时。(3分)
3.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学校无选拔性招生考试。(2分)
4.无集体补课,无乱收费行为。(2分)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将学生按学习成绩排队。(1分)
6.定期开展县域内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反馈指导。
(1分)
7.班额45人,农村小学可30人。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1分)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体系评分细则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体系评分细则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体系评分细则是根据教育部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相关要求和指导思想,以及实际督导评估工作经验的总结,制定的一套评分细则,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在各个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帮助学校改进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评分细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学校办学定位评估:评估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是否追求素质教育,是否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包括教学计划的合理性、师资力量的优劣、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科学性、教师的教学态度和风范、学生的学习情况等等。
3.学生综合素养评估:评估学校对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情况,包括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程度、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情况等等。
4.学校文化建设评估:评估学校是否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形成了积极向上、团结友善、互帮互助、乐观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5.学校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能够有效协调各方面资源,是否有良好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和学生行为管理制度。
6.家校合作评估:评估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情况,是否建立了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是否能够与家长有效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评分细则按照以上方面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特点进行具体调整,但总体要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全面细致。
评分细则的使用需要专业的督导人员进行评估,他们需要了解教育部相关要求,熟悉评分细则,具备评估技能和经验。
评估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深入交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科学综合的评估。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学校反馈,明确学校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学校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政府提供的为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9年免费教育,是培养人才、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教育阶段。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政府需要进行督导评估,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质教育的公平获得。
下面将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强化政府责任为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因此,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界定政府的责任,并对其进行监督。
政府应确保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包括教师配备、教育设施建设等。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控和管理,防止资源的不平衡分配。
二、建立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校建设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细节内容。
同时,评估指标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促进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评估方法督导评估的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既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又兼顾统计数据的客观性。
督导评估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分析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需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和与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
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评估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政府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沟通机制等方式,与学校和家长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的结果不仅仅是为了了解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和进一步发展。
政府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弥补教育差距。
同时,评估的结果还可作为学校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依据,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政府责任、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并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一、引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下,辽宁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的发展,并通过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督导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和指导。
2.原则:本督导评估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遵循公正、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
三、评估指标1.基础教育资源a.学生数量:统计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总数量及年度增长情况。
b.教育经费:调研各县上年度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教育捐赠等。
c.师资情况:统计各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数量和教师编制情况。
d.教育设施:考察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情况。
2.教育质量与均衡发展a.教育质量评估:考核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包括学业成绩、教师教育水平、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
b.均衡发展评估:检查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资源配置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3.教育管理a.教育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各县对国家和省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估等。
b.教育机构管理情况:考察各县教育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督导评估流程1.督导组成:根据需要组建督导组,包括教育专家、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
2.督导方式: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问卷、文件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工作。
3.评估报告:督导组将根据实地调研及相关材料,编制评估报告,对各县(市、区)的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安全管理 (3 分)
教育质量 (14 分)
D 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1.布局合理,能够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能够保障所有适龄 儿童少年就近入学。(1 分) 2.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严格按 省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4 分) 3.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学校无选拔性招 生考试。(2 分) 4.无集体补课,无乱收费行为。(2 分)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将学生按学习成绩排队。(1 分) 6.定期开展县域内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反馈指导。
队伍建设 (30 分)
C 分项指标
政策保障 (20 分)
投入保障 (10 分)
教师队伍 (20 分)
校长队伍 (10 分)
D 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4.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4 分)
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
定要求。(4 分) 6.“三语教学”蒙古族、朝鲜族小学延长一年学制纳入义务教 育计划。(2 分) 7.落实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三免两补”政策。(1 分)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5 分)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4 分)
查阅文件
3.所有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1 分)
查阅人事档案
4.三年内教师交流率达到 10%。(5 分)
走访
5.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3 分)
6.按省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课时。(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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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A 项目名称 B 评估分类
县(市)级 人民政府推 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1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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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A 项目名称
B 评估分类
C 分项指标
D 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得分
义务教育
学校(初中)
标准化建设
(80分)
学校管理
(20分)
管理制度
(3分)
1建立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1分)
2.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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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特色(2分)
1.有办学特色(2分)
办学条件
(40分)
校舍面积
(6分)
1.生均占地面积不小于21㎡。(2分)
2.生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0㎡,实现校舍楼房化。(2分)
3.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4.5㎡以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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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
(2分)
1.使用面积不小于67㎡,辅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5㎡/每位使用教师;各室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可升降桌椅;配有广播、闭路电视接收、多媒体设备,班内可上网查询资料;配有图书角、学生储藏柜、班级清洁柜。(2分)
相关要求。(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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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学校(初中)
标准化建设
(80分)
办学条件
(40分)
卫生(保健)室
(1分)
1.使用面积不小于40㎡,装备达到《辽宁省初中卫生保健器械设备配备标准》,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相关要求。(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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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测试室
(1分)
1.使用面积参照卫生(保健)室,建相通的2间,附设可容纳一个班的等候空间;测试器材齐全,功能完备。(1分)
2.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本科达标率达到80%。(1分)
3.95%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一致。(1分)
4.90%以上教师取得国家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合格证书。(1分)
5.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无违纪现象发生。(1分)
查阅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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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
(10分)
普及率与
3.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实施目标管理及校长负责制。(分)
查阅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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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
(4分)
1.学籍管理实现电子化。(1分)
2.有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方案.(1分)
查阅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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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学校(初中)
标准化建设
(80分)
学校管理
(20分)
德育工作
(4分)
3.有家庭、社会教育工作计划和基地。(1分)
4.有融入学校工作各个环节的德育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1分)
查阅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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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8分)
1.按照国家和省定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1分)
2.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健全。(1分)
3.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效益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指标。(1分)
4.建立教师听评课等教研活动制度。(1分)
5.充分利用学校及社区资源开发校本课程,构建校本课程体系。(1分)
3. 50%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图书馆示范校标准,其管理员持省级图书馆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上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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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培训证书复印件
心理咨询室、
活动室
(1分)
1.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8㎡,心理活动室能容纳1个班的
学生开展心理教学活动。装备达到《辽宁省初中心理咨询室器械
设备装备标准》,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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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活动室
(1分)
1.使用面积54-72㎡,有2个以上主题内容;设施设备、仪器、材料、工具等配套齐全,功能完备。(1分)
注:可与综合实践活动教室结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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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教室
(1分)
1.面积不低于12班133㎡、18班173㎡、24班213㎡、30班253㎡;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备,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相关要求。(1分)
安全工作
(3分)
1.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制度。(1分)
2.安全教育宣传面100%.(1分)
3.有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记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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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10分)
班子建设
(5分)
1.具有本科学历、中学一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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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学校(初中)
标准化建设
(80分)
办学条件
(40分)
计算机教室
(1分)
1.使用面积不小于119㎡,超过24班建两套;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相关要求,生机比7: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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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资料
综合实践活动教室
(1分)
1.使用面积不小于119㎡,超过24班建两套;装备达到《辽宁省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仪器装备标准》,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相关要求。(1分)
2.班子成员有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制度。(2分)
3.有县区级以上教育科研立项课题。(1分)
4.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实行民主决策。(1分)
查阅相关制度
查阅档案资料
查看听课笔记
义务教育
学校(初中)
标准化建设
(80分)
队伍建设
(10分)
教师队伍
(5分)
1.按核定编制配齐人员,其中35岁以下占1/3,无结构性缺编情况。(1分)
合格率
(4分)
1.年辍学率低于1%。(1分)
2义务教育完成率95%以上。(1分)
3.毕业生合格率100%。(1分)
4.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升学率95%以上。(1分)
查阅相关文件
查阅学籍
体质健康
(4分)
1.保证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8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分)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常见病发病率低于2%,近视眼发病率低于4%。(2分)
实地查看
图书馆(室)
(3分)
1.使用面积不小于12班181㎡、18班261㎡、24班340㎡、30班420㎡;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各室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备、有特色。(1分)
2.纸介图书生均不低于40册、电子图书不低于3万册;电子期刊不低于2000种。条件保障和五部类比例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的规定,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相关要求。(1分)
6.有校本研训制度,活动记录档案齐全。(1分)
7.50%以上教师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分)
8.教学设备分类登记入册,摆放科学。(1分)
查阅档案资料
查阅相关制度
调查学生和教师
查看听课记录
查看教师教案
后勤工作
(2分)
1.后勤管理制度健全,食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1分)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公布审计结果。(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