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有关高职院校:为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1、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招生对象类别如下:2、已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以及高职单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使用原报名信息直接到院校办理参加高职扩招报名考试,不需要再进行高考网上报名。
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须重新参加高职扩招网上报名。
3、户籍在我省的考生报名此次高职院校扩招,须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企业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须到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4、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是指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职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
5、2020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中已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报名录取。
6、资格审核:报名时须出示户口本(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须有企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
现场确认时,各类人员身份认定须提供相关材料:(1)高中、中职毕业生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2)退役军人须提供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2020年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身份认定表》(网上下载)和《居民身份证》,按照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其他退役军人身份分类进行审核认定;(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须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和《居民身份证》;(4)高素质农民须持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新型职业农民证》或《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和《居民身份证》;(5)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居民身份证》;(6)企业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须提供在晋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居民身份证》;(7)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须提供扶贫办发放的《贫困手册》和《居民身份证》。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晋教职函〔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职函〔2018〕33号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切实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2号)。
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要求各市要按照国务院“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推动市域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各市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省教育厅将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为对各市教育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职比例落实不力、普通高中顶风违规超计划招生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各市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优化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布局,加大力度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合理整合、扩大规模、办出特色,加快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提升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力。
要将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作为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支持、补齐短板,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9•【文号】教职成厅〔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切实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各地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和落实“职教20条”部省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统筹做好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东西协作相关省份、职教集团要深入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好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按照对口合作协议落实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生培养模式。
2024年中专招生办工作计划范文(七篇)

2024年中专招生办工作计划范文遵循学校____年度的自我设定目标与规划,我们将致力于构建优质专业,培育标志性学生,并加强招生宣传活动。
为应对思想上的挑战并推动创新,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校区迁移对招生的不利影响,力求招生数量增长不少于____%。
以下为确保任务完成的具体安排:一、确立任务,确保招生增长鉴于今年招生工作面临的挑战,包括激烈的同类学校竞争和生源保护政策,以及学校迁址可能导致的生源减少,我们要求招生团队保持清醒,明确任务,提前规划,以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市场调研,探索招生新策略我们将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预测市场趋势,与各专业保持紧密联系,收集专业对招生工作的意见,了解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
我们将全面了解重点生源学校的情况和毕业生数量,与各级职业学校建立联系,共享招生信息,交流招生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三、开展招生工作,广泛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职业教育1. 实行春季和秋季两轮招生策略,春季招生有助于提前就业和控制生源流失,目前春季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
2. 制定符合实际的招生简章,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新校区的风貌。
3. 利用各种有效渠道进行宣传:(1) 根据对各初中生源的了解,继续组织招生团队到红山区各初中,介绍我校专业特色、优势、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和就业方向,并分发招生简章,或组织即将毕业的学生参观新校区。
(2) 提前到旗县区重点地区进行深入工作,与班主任、学生甚至家长接触,积极传播我校的办学成就、特色和职业教育优惠政策,提高家长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
(3)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展板等加强宣传力度。
(4) 在招生过程中,不断开拓新的招生地区和招生点。
4. 假期设立咨询点,及时解答学生、家长的疑问,确保他们满意。
四、组织报名录取工作我们将完善录取流程,做好新生咨询接待,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学校要求,相关专业将进行面试,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将不被录取。
五、制定____年春季招生计划____年,我们的招生工作面临重大任务和责任。
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成[1990]022号
![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成[1990]0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2eb8235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71.png)
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成[1990]022号1990年10月31日)自1982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得到迅速发展,已初步形成多形式、多门类、多规格、多渠道的办学体系,培养了一大批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为加强对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宏观管理,检查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等文件贯彻、落实的情况,促进成人中等专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拟对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开展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评估工作要贯彻治理整顿的精神和成人教育“一要改革、二要发展”的方针,增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质量意识和改革意识,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加主动、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其目的是:(一)通过评估,学校要全面地对照检查各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增强办学活力,加强信息反馈,推动教育改革,提高管理能力,确保人才培养规格质量。
(二)通过评估,使学校主管部门全面掌握、了解学校在办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三)通过评估,使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及对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的情况,为加强宏观管理、督导,制订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等提供依据。
2024年农广校工作总结范本(二篇)

2024年农广校工作总结范本尊敬的领导: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到了年底,回首这一年在农广校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通过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和努力奋斗,我在实现自身职责的同时,也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教学工作总结作为一名农广校的教师,我始终以学生为中心,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完成了自己的教学任务。
在教学上,我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采用了多种教学方法,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与学生的互动,我不仅传授了丰富的课堂知识,还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
同时,我也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与同事们分享教学心得,相互学习和进步。
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教学水平,也为学校的教学质量做出了贡献。
二、科研工作总结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我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在去年的某某项目研究中,我担任课题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研究工作,最终成功完成了项目的目标,并在相关领域发表了多篇论文。
这些成果不仅丰富了学校的科研力量,也提升了学校的学术影响力。
同时,我还尝试申请了一些科研基金,为学校争取到了一定的研究资金,为今后的科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学术交流与合作总结在过去一年中,我积极参加了各类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通过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我不仅了解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最新进展,还增进了与其他研究者的交流与合作。
我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邀请了一些知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拓宽了我自己的学术视野,也为学校带来了一些学术资源。
同时,我还与其他学校的教师建立了联系,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为今后的工作合作打下了基础。
四、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总结作为一名农广校的教师,我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
今年,我带领学生参与了某某社区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为他们提供了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通过我们的帮助,这些农村青年成功创办了自己的小型农业企业,提升了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3•【文号】教学厅〔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1.逐级压实考试安全责任。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各高校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21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21号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协调发展,经研究,2020年部分高等院校继续从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中对口招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97号),2018、2019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类别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在我省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4.11•【字号】晋教职成函〔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19〕16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下同)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要求1.科学编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各市要按照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持续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扎实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失衡的市,要加大统筹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工作综合考评。
各市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省教育厅将把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为对各市教育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职普比例落实不力、普通高中顶风违规超计划招生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
二、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1.严格核查学校招生资质。
要严格按照我厅公布的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招生,未取得年度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
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机构联合办学。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应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2.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
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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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农广校的有关安排,2020年全省农广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现将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要继续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谋划重点招生专业,统筹优秀师资,打造重点特色专业优势;突出集中连片,重点做好招生地域连片和招生专业集中,授课集中,学习高效;加大向贫困县倾斜,将中专教育与产业扶贫紧密结合,把“教育扶贫”“技术扶贫”落到实处。
二、开设专业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包括粮食作物生产经营、园艺作物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经营等3个专业方向)、动物疫病防治、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村综合管理、农村财务会计、休闲农业、农业机械使用与维修和农村信息技术与应用等9个专业。
三、招生对象与培养目标
招收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场新增劳动力。
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以及有志于农村兴业创业的农业后继者、返乡农民(工)和复转军人。
四、教学计划按业余学习三年安排
学生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即可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五、招生任务及报名截止时间
全省计划招生3500人,各市招生任务人数要在农业部门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中占比3%以上。
专业招生人数全市不足20人的专业,不予开设,建议学生选择相近专业。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 月10日
六、其他事项
各市农广校到省校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持:
(一)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0年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名单(见附表1),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发到教务学籍邮箱。
(二)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0年成人中专报名人数统计表(见附表2),纸质一份、电子版发到教务学籍邮箱。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