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部分省市对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政策支持

(六)各级政府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政策支持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积极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央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意见和政策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
作为主管部门的科技部、教育部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指导和促进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成立了“中国大学科技园协会”、“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并由其出版发行了关于大学科技园的专刊与简报;先后于哈尔滨、北京和上海三次召开了全国性大学科技园工作研讨会;组织国家科学技术部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组完成了《大学科技园评估指标体系》等;由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和新拟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对各地方省、市、自治区科技与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成为国家级的创新环境好、创新资源聚集、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绩效显著、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大学科技园进行考核评估,促进大学科技园的持续性发展。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包括清华科技园、北航科技园等在内的十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代表出席了这次大会。
本次大会上,相关会议文件和会议讨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肯定了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研发、中介服务和其他配套服务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提出了各项优惠政策。
在随后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中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关细则,对大学科技园下一步的发展必将产生更大的推动作用。
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4.03•【文号】国科发区〔2019〕117号•【施行日期】2019.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规范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组织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2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教育部2019年4月3日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指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将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
第三条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管理和指导。
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
第二章功能定位第四条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融通创新的重要平台、构建双创生态的重要阵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意见

各省辖市科技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第二次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加快我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1、高等院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大学科技园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依托高校科技创新资源,推进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创新源泉之一,也是高等院校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增强其社会服务功能,实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必须把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放在加快建设我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加强高校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方联动、积极推进。
2、大学科技园所依托的高校要将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学校整体建设与发展规划,在大学科技园规划、建设和发展申发挥主体作用。
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理顺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科技资源入园畅通、入园企业产权明晰、工作机构职责分明的管理体制。
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资产关系规范对科技园的管理。
3、大学科技园所在地方政府要把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并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应政府职能、服务和优惠政策延伸到大学科技园。
要支持高校通过整合学校周边厂房、土地等社会资源,建设便于学校师生创新创业的大学科技园。
要把大学科技园作为地方政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科技、教育工作的重点,从资金、政策、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4、鼓励高等学校和高新园区联办大学科技园。
对经省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与高新园区联办的大学科技园,享受与高新园区同样的优惠政策。
对与高新区联建的大学科技园,要充分利用高新园区在政策、资金、土地和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孵化功能,提高孵化质量,降低创业成木,加速毕业企业发展的进程。
中国的科技创新政策

中国的科技创新政策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于中国来说也不例外。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积极的科技创新政策。
本文将对中国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探讨,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从资金支持到科技人才培养,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所采取的措施。
一、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政策1. 国家科技计划和项目: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通过向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这些计划和项目为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并且在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政府鼓励科技创新者申请专利,并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以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新动力。
3. 政府采购和技术引进:中国政府支持本土科技企业的发展,通过政府采购和技术引进的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市场机会和技术支持。
政府采购优先本土科技产品,鼓励本土科技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
二、地方层面的科技创新政策1. 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中国各地积极推动科技产业园区的建设,为科技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
科技产业园区提供高质量的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和技术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人才引进和培养:各地政府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政府通过设立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提供奖励和扶持措施,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到各地发展。
同时,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培养更多科技创新人才。
三、资金支持和金融政策1. 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中国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2. 金融支持政策:中国政府鼓励银行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
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解读

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解读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为了推动科技的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政策。
本文将对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成为国家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关键要素。
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
二、政策目标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的目标主要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创新导向型经济发展,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通过科技创新,可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社会福利,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措施1.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政府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创新机制。
2. 优化创新支撑体系。
政府要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
3. 加强人才培养。
政府要重视人才培养,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科技人才。
4. 强化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降低科技创新成本,简化创新程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5.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政府要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科技创新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政策影响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的出台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
首先,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其次,政策的实施将激发创新创业的热情,提高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政策的实施将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协同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投入,建立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机制,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国科发区〔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教育部2019年3月29日附件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我国大学科技园从1991年起步探索,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基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校企资源融合共享的枢纽平台,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高校源头创新作用,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提升创业科技内涵,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意义;对于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科研育人功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教育和科技深度融通,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集成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发展,营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具有标杆意义。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津滨政办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激发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打造区域自主创新策源地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受益、谁支持”的原则,制定本措施。
一、大力支持高水平人才创新创业1.支持高校在校学生创业。
支持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在校学生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其到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科技成果;探索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和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支持高校在岗教师创业。
支持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离岗和兼职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到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科技成果。
3.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给予高层次人才团队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入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1+3+4”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对在新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根据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每人每年20-150万元奖励。
中国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历程、发展模式、行业政策及产业现状分析

中国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历程、发展模式、行业政策及产业现状分析我国的大学科技园区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同时也是高校不断改革创新的结果。
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各方面的发展和研究还不完全成熟,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我国大学科技园自1991年起步以来,规模不断扩大,模式日益多元,已经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目前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模式主要是有大学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产业主导型三种模式。
为了给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国家科研事业和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税收、人才引进以及创新优惠等相关政策来激励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发展。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发展中国特设高等院校教育体系,国内大学科技园区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2001年5月,科技部、教育部决定了首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在内的22个大学科技园区。
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共建成并认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共计1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累计创办企业数量超过一万家。
《2020-2026年中国国家大学科技园行业市场竞争力分析及投资前景趋势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11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布在30个省、市以及自治区,其中华东、华北地区分布较为密集,京、沪、苏三地国家大学科技园数量占比在37%以上,空间分布呈现两极分化趋势,其中北京和江苏分别拥有1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排名榜首,分别占全国国家大学科技园数量的13.04%,其次为上海,拥有13家科技园,占比为11.30%,其他省市国家大学科技园数量均在10家以下。
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完善转化和孵化机制,有力促进园区在孵企业稳步增加,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2018年底,我国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10127家,总收入达到325亿元,其中2018年新孵企业数为2720家,此外国家大学科技园是高科技企业培育壮大的重要载体之一,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一批经过孵化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毕业”,截至2018年底,中国国家大学科技园累计培育毕业企业1073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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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部分省市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国家
1.《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措施
(1)科技部、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科技园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纳入国家科技、教育的相关规划;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扶持力度,优先在相关科技计划中予以支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推进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2)地方科技、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国家大学科技园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支持力度。
鼓励大学科技园较多的地方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
(3)有关高等学校应加强领导,把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强化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能,在政策、资源、人力配置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学校科技、教育、人才、设备等资源。
(4)完善沟通交流机制。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与国内外科技园区及相关机构合作。
筹建国家大学科技园协会,充分发挥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作用,促进业务交流和行业自律。
鼓励多种形式举办相关研讨会和专业性论坛。
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扶持政策
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活动给予政策扶持。
3.2005年出台《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大学科技园的扶持政策(1)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将大学科技园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应的政府职能和服务延伸到大学科技园。
(2)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器有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其入园企业,积极制定政策措施,在财政专项资金、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学科技园及其入园企业优惠支持。
(3)科技部、教育部将积极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把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绩效作为对依托高等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4)科技部教育部将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对大学科技园的支持。
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孵化服务,推动建立大学科技园战略联盟伙伴关系;有计划地在大学科技园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对大学科技园给予倾斜支持。
(5)科技部允许国家大学科技园平台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对于目前尚不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大学科技园,将通过面积置换等措施,使他们能够适应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其他部分省市
1.北京
2006年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京科发[2006]790号),其中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措施有:
(1)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经营管理公司,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
(2)财政资金支持大学科技园与大学共建科技条件平台,整合集成校内资源,运用市场化机制为园内企业提供设备使用、科研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和大学之间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
(3)财政资金对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相关运行费用予以补贴,每家大学科技园每年补贴额不超过其当年相关运行费用的20%。
(4)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园内入孵企业,市财政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每家入孵企业每年补贴额不超过其当年房租的20%。
(5)积极支持大学科技园公共配套设施、服务设施等方面
的硬环境改造和建设。
(6)积极扶持大学科技园园内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①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大学科技园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可按照其投资额的30%进行跟进投资,单笔跟投资金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对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可按照1:1的比例对园内入孵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单笔投资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②建立由担保公司、企业信用促进会、商业银行、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组成的企业信贷融资促进平台,促进大学科技园园内企业信贷融资。
③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大学科技园园内的自主创新企业、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④继续支持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科技园的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大学科技园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围绕行业需求开展联合攻关、为行业搭建智力支撑平台。
(7)支持大学科技园园内企业和开放式实验室联合申请建设相关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鼓励大学科技园园内企业在园内设立研发中心。
(8)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金融、税收等各项政策。
2.浙江
2011年出台《关于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科发高…2011‟23号),其中关于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有:
(1)不断优化孵化环境。
把大学科技园纳入到地方发展规划和依托高校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
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和所在地政府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促进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
(2)加强科技金融合作。
探索和完善对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在孵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利息补助的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园内在孵企业给予贷款支持。
积极鼓励和吸引创业投资机构投向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在孵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3)加大建设支持力度。
大学科技园所在地政府应优先安排大学科技园新建和扩建项目的用地指标,并在财政预算和科技计划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
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大学科技园的建设。
(4)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省财政科技经费的孵化器专项资金要用于支持经认定的省级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在孵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资助、在孵企业融资补助和孵化器运行费用补助等。
省财政高校科研经费可以划拨一定比例支持经认定省级大学科技园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高校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校师生进园孵化的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支持。
大学科技园要探索建立对在孵企业提供研发经费支持的种子资金。
(5)科技项目优先立项。
对大学科技园推荐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引进推广项目,经立项审查,符合立项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大学科技园的在孵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立项支持。
获得省级专项资金和其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大学科技园及其在孵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应给予配套资助。
3.苏州
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试行办法》,其中关于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有:
(1)对新设立的大学科技园管理主体,视运行管理情况给予每年100万元左右的启动经费支持,支持年限为三年。
(2)大学科技园经认定为国家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照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自认定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3)进驻大学科技园且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相关园区房屋租赁补贴政策,并视项目质
量和规模给予一定数量的启动扶持资金。
项目方管理团队中符合领军型人才认定要求的,享受园区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4)鼓励进驻大学科技园的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对经园区科技局推荐并获得上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科技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5)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适用《苏州工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试行办法》,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优惠租房、薪酬补贴、子女就近入学等政策;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入驻高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可以购买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优惠商品房。
(6)对于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支撑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园区科技局审核后,纳入园区公共平台管理体系,根据不重复匹配的原则,按照园区国有企业实际平台投资额给予1:0.5的资金配套。
(资料来源:科技部、北京市科委、浙江省科技厅、苏州工业园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