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火把花根片”销售价格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3.07•【字号】渝价[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二○○七年三月七日渝价〔2007〕114号)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发改委)、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12号)精神和《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降低药价、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贯彻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以及我局增补制定的非代表品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一。
二、我局制定的正柴胡饮颗粒等220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二。
三、附表一、二中没有备注生产企业的药品价格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
四、根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执行优质优价,具体详见附表一、二中备注有生产企业的药品价格。
五、各生产企业必须在三月三十日前将附表一、二中未列的规格、市场上流通的非GMP药品以及附表三中所列药品的相关资料报我局。
在我局未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经营单位不得销售。
六、各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在执行附表中药品价格时,要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的通知》(渝价[2006]490号)规定,同时降低实际加价率。
七、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要及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火把花根片(昆明山海棠片)市场调研报告

关于“火把花根片”《市场调研报告》应公司委托,在2014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对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制药厂生产的“火把花根片”(又名:昆明山海棠片)在重庆市主流医药公司,主流批发市场,主流连锁药店,及部分医院和流通市场(安徽华源市场、广东普宁市场)及川、滇、黔、闽、粤部分城市的销售进行了粗略调查。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序言:火把花根片(昆明山海棠片)(国药准字Z20027411),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独家品种。
因其原料药与昆明山海棠相仿,在2005年被更名为“昆明山海棠片”(市售的昆明山海棠片较多),经过补充研究,在2010年重新变更为“火把花根片”。
该品种较现有的市售昆明山海棠片在治疗红斑狼疮、银屑病和作为抗癌先导药方面,具有良好的疗效。
1)原料火把花根片为独家品种;火把花根片与市售昆明山海棠片(药典品种)的差异在原料药采用昆明山海棠的部位不一样。
昆明山海棠是全草入药,而火把花根片是去皮根芯入药。
制备工艺上也有一定差异(因制备方法涉及技术机密,在此不予阐述)。
2)功效《药典》2010版所述昆明山海棠片的功效是: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清热解毒。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火把花根片的功效是:抑制病理性免疫反应、抗炎和镇痛作用。
适用于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脉管炎、银屑病硬皮病等。
其中,“抑制病理性免疫反应”是新增加的适应症。
3)毒性根据经20年的临床观察,火把花的肝肾毒性明显小于昆明山海棠片,目前未发生严重的中毒现象。
但火把花根片和昆明山海棠片存在的生殖毒性目前还未解决,但停药半年后,该毒性的影响基本消除。
一、生产批文情况:据调查,国内有生产“昆明山海棠片”批文的厂家曾有1489家,但近几年在生产和销售的据查大约是30多家,具体厂家和国家批准文号见下表:以上情况表明:虽然有昆明山海棠片批文的厂家较多,但实际有能力投入生产和销售的并不多。
就剂型来看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制药厂的火把花牌昆明山海棠片是独家,剂型上有明显的优势。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主城九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价[201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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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主城九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主城九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二○一○年八月六日渝价〔2010〕263号)主城九区发改委,重庆能投集团,各有关城市燃气销售企业:为执行国家对天然气出厂价和管道运输价格上调的决定,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确保我市城市居民用气的正常供应,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主城九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居民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40元调整为1.72元。
二、学校、部队战士食堂等用气仍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由原每立方米1.48元调整为1.72元。
三、对进入城市公共配网的民用煤矿瓦斯气价格,按照煤矿瓦斯气与天然气等热值比价关系原则确定,由原每立方米0.80元调整为0.98元。
四、压缩天然气供民用价格由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不征收车用天然气附加费。
五、执行时间:2010年8月7日起的用气量按调整后价格结算。
六、本《通知》中天然气和煤矿瓦斯气销售价格执行范围为主城九区内的城市燃气企业(含厂矿、企事业转供部分),主城九区乡镇独立管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除主城九区外的城市燃气企业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后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七、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办法如下:(一)凡国家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后,对我市主城九区城市居民燃气成本影响,实行顺价调整,不再进行价格听证。
(二)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的计算公式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价后门站含税价格-调价前门站含税价格)÷(1-输差率)其中:门站价格指国家规定的出厂价和管输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山梅桂园门票价格和南山梅桂园举办“重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山梅桂园门票价格和南山梅桂园举办“重庆市首届兰花展”期间门票价格的复函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价[2001]4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1.01.17
【实施日期】2001.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山梅桂园门票价格和南山
梅桂园举办“重庆市首届兰花展”期间门票价格的复函
(渝价[2001]48号)
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你局渝园林函[2000]77号文收悉。
南山梅桂园经过整修,现占地245亩,其中,兰草园由15亩扩建至30亩,总投资400多万元,经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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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藿香正气口服液等防暑防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渝价[2006]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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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藿香正气口服液等防暑防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藿香正气口服液等防暑防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渝价〔2006〕51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市级有关单位:当前我市出现了百年未遇的旱情,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藿香正气口服液等5种防暑防疫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价格见附表,附表中未列规格的药品,各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将相关资料报我局,在我局未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经营单位不得销售。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抓好防暑防疫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保障市场供应。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药品价格的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本通知从9月1日起执行。
附表:五种防暑防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金额单位:元┌───┬────────┬───────┬────────┬───┬────────┐│序号│品种│剂型│规格│单位│最高零售价格│├───┼────────┼───────┼────────┼───┼────────┤│ 1 │藿香正气口服液│口服液│10ml×5支│盒│ 3.9 │├───┼────────┼───────┼────────┼───┼────────┤││藿香正气口服液│口服液│ 10ml×10支│盒│7.6 │├───┼────────┼───────┼────────┼───┼────────┤││藿香正气口服液│口服液│10ml×6支│盒│ 4.6 │├───┼────────┼───────┼────────┼───┼────────┤│ 2 │藿香正气水│酊剂│10ml×5支│盒│2.3 │├───┼────────┼───────┼────────┼───┼────────┤││藿香正气水│酊剂│ 10ml×10支│盒│ 4.5 │├───┼────────┼───────┼────────┼───┼────────┤││藿香正气水│酊剂│10ml×6支│盒│ 2.7 │├───┼────────┼───────┼────────┼───┼────────┤│ 3 │藿香正气滴丸│滴丸│2.6g×9袋│盒│11.2 │├───┼────────┼───────┼────────┼───┼────────┤││藿香正气滴丸│滴丸│ 2.6g×4袋│盒│ 5.2 │├───┼────────┼───────┼────────┼───┼────────┤│ 4 │藿香正气片│片剂│24片(薄膜衣) │盒│ 3.5 │├───┼────────┼───────┼────────┼───┼────────┤││霍香正气片│片剂│ 32片(素片) │盒│ 3.8 │├───┼────────┼───────┼────────┼───┼────────┤││霍香正气片│片剂│80片(素片) │瓶│ 6.6 │├───┼────────┼───────┼────────┼───┼────────┤│ 5 │藿香正气软胶囊│软胶囊│ 0.45g×24粒│盒│7.4 │├───┼────────┼───────┼────────┼───┼────────┤││藿香正气软胶囊│软胶囊│ 0.45g×12粒│盒│3.8 │├───┼────────┼───────┼────────┼───┼────────┤││藿香正气软胶囊│软胶囊│ 0.45g×20粒│盒│ 6.2 │├───┼────────┼───────┼────────┼───┼────────┤││藿香正气软胶囊│软胶囊│ 0.45g×30粒│盒│9.2 │├───┼────────┼───────┼────────┼───┼────────┤│ 6 │藿香正气丸│浓缩丸│200粒│瓶│ 6.9 │├───┼────────┼───────┼────────┼───┼────────┤││藿香正气丸│浓缩丸│32粒×2板│盒│ 3.1 │├───┼────────┼───────┼────────┼───┼────────┤││藿香正气丸│浓缩丸│32粒×3板│盒│ 4.6 │├───┼────────┼───────┼────────┼───┼────────┤││藿香正气丸│浓缩丸│48粒×4板│盒│7.8 │├───┼────────┼───────┼────────┼───┼────────┤││藿香正气丸│水丸│18g │袋│ 1.2 │├───┼────────┼───────┼────────┼───┼────────┤││藿香正气丸│水丸│30g │瓶│ 2 │├───┼────────┼───────┼────────┼───┼────────┤││藿香正气丸│水丸│6g×10袋│盒│ 4 │├───┼────────┼───────┼────────┼───┼────────┤│7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10g×10袋│盒│ 4.4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10g×10袋│袋│4.1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10g×20袋│盒│8.6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10g×20袋│包│8.3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10g×6袋│盒│ 2.7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10g×9袋│盒│ 4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3g×10袋(无糖) │盒│ 2.5 │├───┼────────┼───────┼────────┼───┼────────┤│序号│品种│剂型│规格│单位│最高零售价格│├───┼────────┼───────┼────────┼───┼────────┤││板蓝根颗粒│颗粒剂│ 3g×20袋(无糖) │盒│ 4.9 │├───┼────────┼───────┼────────┼───┼────────┤││板蓝根颗粒│颗粒剂│5g×12袋│盒│ 2.7 │├───┼────────┼───────┼────────┼───┼────────┤│8 │板蓝根口服液│口服液│ 10ml×10支│盒│12.9 │├───┼────────┼───────┼────────┼───┼────────┤│9 │板蓝根片│片剂│21片│盒│ 4.2 │├───┼────────┼───────┼────────┼───┼────────┤││板蓝根片│片剂│24片│盒│ 4.8 │├───┼────────┼───────┼────────┼───┼────────┤│10 │十滴水│酊剂│20ml │瓶│ 1 │├───┼────────┼───────┼────────┼───┼────────┤││十滴水│酊剂│100ml │瓶│ 4 │├───┼────────┼───────┼────────┼───┼────────┤││十滴水│酊剂│ 10ml*10支│盒│5.3 │├───┼────────┼───────┼────────┼───┼────────┤││十滴水│酊剂│500ml │瓶│7.8 │├───┼────────┼───────┼────────┼───┼────────┤││十滴水│酊剂│50ml │瓶│ 2 │├───┼────────┼───────┼────────┼───┼────────┤│11 │十滴水软胶囊│软胶囊│12粒│瓶│7 │├───┼────────┼───────┼────────┼───┼────────┤│12 │抗病毒颗粒│颗粒剂│12g×10袋│盒│9.5 │├───┼────────┼───────┼────────┼───┼────────┤││抗病毒颗粒│颗粒剂│ 3g×12袋(无糖) │盒│12.4 │├───┼────────┼───────┼────────┼───┼────────┤│13 │抗病毒口服液│口服液│ 10ml×10支│盒│9 │├───┼────────┼───────┼────────┼───┼────────┤││抗病毒口服液│口服液│10ml×10支(无糖)│盒│9.9 │├───┼────────┼───────┼────────┼───┼────────┤││抗病毒口服液│口服液│10ml×12支│盒│10.7 │├───┼────────┼───────┼────────┼───┼────────┤││抗病毒口服液│口服液│10ml×6支│盒│ 5.5 │├───┼────────┼───────┼────────┼───┼────────┤│14 │抗病毒片│片剂│0.32g×54片(薄膜│盒│9.8 │││││衣) │││├───┼────────┼───────┼────────┼───┼────────┤││抗病毒片│片剂│0.3g×20片(糖衣)│盒│ 3.4 │├───┼────────┼───────┼────────┼───┼────────┤││抗病毒片│片剂│0.3g×40片(糖衣)│盒│ 6.6 │├───┼────────┼───────┼────────┼───┼────────┤││抗病毒片│片剂│0.58g×24片(薄膜│盒│ 6.7 │││││衣) │││├───┼────────┼───────┼────────┼───┼────────┤│15 │抗病毒软胶囊│软胶囊│24粒│盒│20 │├───┼────────┼───────┼────────┼───┼────────┤││抗病毒软胶囊│软胶囊│12粒│盒│10.2 │├───┼────────┼───────┼────────┼───┼────────┤││抗病毒软胶囊│软胶囊│36粒│盒│29.6 │├───┼────────┼───────┼────────┼───┼────────┤│16 │蒙脱石散│粉剂│3g ×10袋│盒│16.1 │├───┼────────┼───────┼────────┼───┼────────┤││蒙脱石散│粉剂│3g×6袋│盒│9.8 │└───┴────────┴───────┴────────┴───┴────────┘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序号│品种│剂型│规格│单位│最高零售价│生产厂家│├───┼─────┼────┼─────┼────┼───────┼────────┤│ 1 │蒙脱石散│粉剂│ 3g×10袋│盒│23 │博福-益普生│├───┼─────┼────┼─────┼────┼───────┤ (天津)制药│││蒙脱石散│粉剂│3g×6袋│盒│14.1││└───┴─────┴────┴─────┴────┴───────┴────────┘——结束——。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11.30•【字号】渝价[2006]680号•【施行日期】200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渝价〔2006〕68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市级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鉴于2000年国家药典规定的青霉素V钾片250mg与2005年版国家药典规定的青霉素V钾片236mg的含量等效,均为40万单位,因此在市场上流通的上述两种含量的青霉素V钾片,同种规格应执行同样的价格,具体见附表。
二、红霉素肠溶胶囊执行的国家规定的肠溶(微丸)标准的,其红霉素肠溶胶囊按照渝价[2006]472号及渝价[2006]562号文中规定的红霉素肠溶胶囊(微丸)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三、鉴于“阿霉素”和“长春新碱”两个品种目前尚不存在普通粉针的实际情况,决定取消渝价[2006]293号文中上述两个品种的普通粉针价格,同时对冻干粉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见附表。
四、本通知公布的价格自2006年12月5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抗微生物药品、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序号│定价目录│药品通用│剂型│规格│ 单位│最高零售│备注│││序号│名称││││价格││├──┼────┼────┼──────┼───────┼───┼────┼──────┤│ 1│ 2│青霉素V │片剂│236mg*12片│盒│ 5.2│││││├──────┼───────┼───┼────┼──────┤││││片剂│236mg*20片│盒│8.5│││││├──────┼───────┼───┼────┼──────┤││││片剂│236mg*24片│盒│10.1│││││├──────┼───────┼───┼────┼──────┤││││片剂│236mg*30片│盒│12.6│││││├──────┼───────┼───┼────┼──────┤││││片剂│250mg*12片│盒│10.4│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片剂│250mg*24片│盒│20.2││├──┼────┼────┼──────┼───────┼───┼────┼──────┤│ 2│ 56│ 红霉素│肠溶胶囊(微│125mg*10粒│盒│16.4│仅指执行国家│││││丸)││││规定肠溶(微││││├──────┼───────┼───┼────┤丸)标准,250m│││││肠溶胶囊(微│125mg*12粒│盒│19.5│g*10粒的为代│││││丸)││││表品││││├──────┼───────┼───┼────┤│││││肠溶胶囊(微│125mg*20粒│盒│32.0││││││丸)││││││││├──────┼───────┼───┼────┤│││││肠溶胶囊(微│125mg*24粒│盒│38.1││││││丸)││││││││├──────┼───────┼───┼────┤│││││肠溶胶囊(微│125mg*48粒│盒│74.3││││││丸)││││││││├──────┼───────┼───┼────┤│││││肠溶胶囊(微│250mg*10粒│盒│27.8││││││丸)││││││││├──────┼───────┼───┼────┤│││││肠溶胶囊(微│250mg*12粒│盒│33.1││││││丸)││││││││├──────┼───────┼───┼────┤│││││肠溶胶囊(微│250mg*20粒│盒│54.2││││││丸)││││││││├──────┼───────┼───┼────┤│││││肠溶胶囊(微│250mg*24粒│盒│64.5││││││丸)│││││├──┼────┼────┼──────┼───────┼───┼────┼──────┤│ 3│358│ 阿霉素│注射剂│10mg(冻干粉)│瓶│39.0│*││││├──────┼───────┼───┼────┼──────┤││││注射剂│10mg(冻干粉)│瓶│40.5│深圳万乐药业│││││││││ 有限公司*││││├──────┼───────┼───┼────┼──────┤││││注射剂│10mg(冻干粉)│瓶│65.9│ 辉瑞公司*│├──┼────┼────┼──────┼───────┼───┼────┼──────┤│ 4│396│长春新碱│注射剂│1mg(冻干粉)│瓶│9.1│*││││├──────┼───────┼───┼────┼──────┤││││注射剂│1mg*5瓶(冻干│盒│42.9│││││││粉)│││││││├──────┼───────┼───┼────┼──────┤││││注射剂│1mg(冻干粉)│瓶│11.1│深圳万乐药业│││││││││ 有限公司*│└──┴────┴────┴──────┴───────┴───┴────┴──────┘注:表中备注栏内注“*”为代表品,表中备注栏内标明企业名称所对应的价格为临时零售价格.。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我市人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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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我市人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我市人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24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市人事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83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我市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重新进行了清理。
根据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的决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再公布一批不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渝府发[2000]100号),现将我市人事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人事争议仲裁费(一)人事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各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
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1、案件受理费标准:3人以下的20元/件;4至9人的30元/件;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50元/件。
2、案件处理费标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等。
与直接处理本案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旅差费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理费,向当事人收取。
(二)受理费由申诉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预付,预付金额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申诉方应在收到受理通知后、被诉方应在收到申诉副本后,五日内预付,结案后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
(三)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应分担的数额。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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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渝价规〔2018〕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重庆市定价目录》由重庆市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订,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部门行使定价权,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规范定价程序。
对于下放和转移的定价事项,定价机关要切实承担管理职责,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价格政策文件;对于放开和取消的定价事项,要及时清理、废止相关价格政策文件,同时加强监测、执法等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2015〕270号)同时废止。
2018年7月31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