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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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应急供应预案

粮食应急供应预案

粮食应急供应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区域性粮食紧张时粮食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锦州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粮食供应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部门负责制。

承担本地区的粮食应急供应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1.4.2 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密切合作的原则。

1.4.3 粮食应急供应按动用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恒信公司和天食公司)商品周转库存及县(市)级储备粮。

1.4.4 粮食应急供应以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

2、应急供应组织机构及职责1742.1 成立市政府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

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某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成员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肖伟市交通局局长郭德军市物价局局长刘汉武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和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弘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健民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2.2 应急指挥部职责2.2.1 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判断粮食供应预警状态,提请市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供应行动。

2.2.2 指挥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2.2.3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2.2.4 根据需要,向锦州市政府或外市县,以及当地驻军部队请求支援和帮助。

2.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3.1 监测粮食市场供应变化动态,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2.3.2 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启动后的实施工作。

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标准

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标准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企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在应对粮食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1. 组织体系(1)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2)省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3)市级、县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2. 职责(1)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国家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全国粮食安全应急工作。

(2)省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工作。

(3)市级、县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工作。

三、预警与监测1. 预警(1)根据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要求,各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粮食安全预警工作。

(2)预警信息包括: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

2. 监测(1)各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粮食安全监测网络,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

(2)监测内容包括:粮食产量、库存、价格、质量、市场供应等方面。

四、应急处置1. 应急响应(1)根据粮食安全预警信息,各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2)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2. 应急措施(1)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

(2)优化粮食流通体系,提高粮食运输效率。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维护市场稳定。

粮情应急预案

粮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供应稳定,应对粮食市场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粮食危机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制定本粮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粮食市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包括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粮食应急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2)市场监测小组:负责粮食市场动态监测,及时报告市场变化。

(3)生产调度小组:负责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调度。

(4)消费保障小组: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不足时,立即启动预警响应。

(2)市场监测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市场动态,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2. 紧急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严重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中断时,立即启动紧急响应。

(2)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应急指令,各小组按照指令开展工作。

3. 应急处置(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迅速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2)市场监测小组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报告情况。

(3)生产调度小组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畅通。

(4)消费保障小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五、后期处置1. 恢复生产:根据粮食市场状况,及时恢复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2. 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调查评估: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储备充足,应对突发事件。

2.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调配。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应对粮食危机的意识。

4.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粮食市场风险。

粮食行业应急演练预案

粮食行业应急演练预案

一、目的为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粮食行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演练的日常工作。

3.成立应急演练工作组,负责应急演练的具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对粮食储备、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2.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3.应急处置(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灾害损失。

(2)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

4.恢复重建(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2)开展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储备、运输等工作。

(3)对受灾企业和农户进行帮扶,促进粮食行业恢复发展。

五、应急演练1.演练目的(1)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经验。

2.演练内容(1)自然灾害应对演练。

(2)事故灾难应对演练。

(3)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4)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演练。

3.演练步骤(1)制定演练方案。

(2)组织参演人员。

(3)开展演练。

(4)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演练所需物资充足。

2.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应急培训。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订和完善。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七、附则1.本预案由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粮食安全应急保障预案

粮食安全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将粮食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4. 保障民生、稳定市场。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应急响应1.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2. 应急响应措施(1)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4)加大粮食调拨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粮食供应。

(2)较大、一般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

4)组织力量,确保粮食运输畅通,保障粮食供应。

五、保障措施1. 粮食储备保障。

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2. 粮食市场监测。

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

3. 粮食调拨保障。

加强粮食调拨能力建设,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快速、高效地调拨粮食。

4. 粮食加工保障。

提高粮食加工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粮食加工需求。

粮食应急预案范本

粮食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应急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应急工作。

2.1.1 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2.1.2 副指挥长: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1.3 成员: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3 应急小组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措施。

2.3.1 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粮食市场供应、调拨、储备等工作。

2.3.2 粮食价格监管小组: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调控、查处违法行为等工作。

2.3.3 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发放等工作。

2.3.4 应急信息报送小组: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应急信息。

三、应急响应3.1 紧急状态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紧急状态:(1)粮食市场供应出现严重短缺,影响群众基本生活。

(2)粮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涨幅超过正常水平。

(3)粮食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

3.2 应急措施3.2.1 粮食供应保障措施(1)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确保储备粮充足。

(2)及时组织粮食调拨,保障市场供应。

(3)鼓励粮食企业加大生产力度,增加市场供应。

3.2.2 粮食价格监管措施(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波动。

2024年市粮食安全应急方案及措施

2024年市粮食安全应急方案及措施

2024年市粮食安全应急方案及措施____年市粮食安全应急方案及措施为了确保市粮食安全,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了____年市粮食安全应急方案及措施。

本方案的目标是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和消费者合理需求。

一、应急响应机制1. 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应急指挥中心,与农业、商贸、交通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收集、交流和核实粮食丰收及市场供应信息。

2. 物资调配机制:建立粮食储备库管理机制,确保粮食储备库存充足,并及时启动调配机制,确保市场稳定供应。

3. 应急人员培训机制:建立粮食安全应急人员培训机制,提高粮食安全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1. 自然灾害:针对干旱、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加强预警工作,及时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减少灾害对粮食生产和储存的影响。

2. 病虫害防控: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预警,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控措施,确保粮食生产的正常进行。

3. 物流保障:加强粮食运输渠道和储备库的物流保障,确保粮食顺利运输和储存。

4. 市场监管: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市场调控措施1. 价格调控:根据市场需求和粮食供应情况,适时启动粮食价格调控机制,稳定市场价格。

2. 储备调配:加强粮食储备库存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启动调配机制,保障市场供应。

3. 市场信息发布: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粮食市场情况和价格变动,提高市场透明度。

四、提高粮食产能1. 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水平,增加粮食产量。

2. 农业保险:推广农业保险,鼓励农民参与保险,减少与自然灾害等相关风险。

3. 政府支持: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农民种粮,增加粮食产能。

五、应急预案执行1.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2. 多渠道沟通:建立粮食安全应急通讯机制,与相关部门、媒体和民众保持密切沟通,传达准确信息。

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

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

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应急预案是指为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方案,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粮食作为国家的重要物资,其供应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粮食动用应急预案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二)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国家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预案目标本预案的目标是确保国家粮食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范和化解粮食供应危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1. 及时响应:建立健全的粮食动用应急机制,能够及时、准确地应对突发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度和处理。

2. 稳定供应:建立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粮食供应渠道畅通,保障市场稳定和物价平稳。

3. 快速处置:组织专业力量迅速处置粮食供应危机,恢复市场信心,维护正常秩序。

第三章预案内容1. 应急机制(1)建立省级粮食动用应急指挥部,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和统筹粮食动用应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成立市级和县级粮食动用应急指挥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地方级的粮食应急工作。

(3)建立各级粮食储备库,确保储备粮食的及时调度和投放。

2. 预警机制(1)建立省级和市县级的粮食供应监测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采集,及时掌握粮食市场的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动。

(2)制定粮食供应预警指标和阈值,一旦超过预警指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各级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粮食供应预警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和舆论导向。

3. 调控措施(1)对于突发事件导致的粮食供应紧张情况,可采取临时限制粮食出口、提高进口关税等措施,保证国内市场供应。

(2)鼓励粮食储备企业加大投放力度,增加市场供应。

(3)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 危机处理(1)紧急调动储备粮食,进行市场投放,以保障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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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下我市粮食(含食油)的有效供给,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粮食纯销区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非正常情况下的粮食供应:(一)警戒状态。

粮食价格在1-2天内涨幅在20%以上,市内个别街区粮油零售网点的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粮源补充困难。

(二)紧张状态。

警戒状态持续3天以上,粮食价格3天内涨幅在30%以上,全市超过一半以上粮油网点粮食供应紧张,粮源补充困难,个别街区出现抢购现象。

(三)紧急状态。

紧张状态持续一周以上,粮食价格在一周内涨幅在50%以上,市场粮食调进停止,市民抢购粮食并出现心理恐慌,部分街区粮油零售网点出现粮食脱销。

(四)特急状态。

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涨幅在100%以上,全市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市民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60%以上街区粮油零售网点粮食脱销。

第三条粮食应急工作原则:(一)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

按照粮食安全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市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粮食应急预案的落实和实施。

(二)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原则。

粮食应急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行动。

(三)及时报告原则。

市粮食局负责建立我市粮食安全预警机制,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网络。

当本市出现粮食供应短缺情况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具体情况。

警戒状态时,实行每周一报;紧张状态时,实行两天一报;紧急状态时,实行一天一报;特急状态时,实行半天一报。

(四)服从原则。

应急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做到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政府应急征购、征用社会粮食资源,调度粮食加工设施、供应网点时,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了使本预案能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做到“统一指挥、协作联动”,成立嘉峪关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供应工作。

第五条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副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申林成员由市粮食局、市发改委、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嘉峪关火车站、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职责:(一)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供应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指挥各粮食应急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粮食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命令。

(三)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粮情信息和政府的对策措施。

(四)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向省政府请求支援和帮助。

第七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掌握全市粮食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保障供应计划、调控措施和实施办法等建议。

(二)执行指挥部各项命令,并按照指挥部指示,召集和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同开展应急工作。

(三)协同市财政局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和补贴,核定开支总额。

(四)向市政府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草拟有关文件,报告和发布有关情况和信息。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第八条部门职责:(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

依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向市政府提出储备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价格监管,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出台区域内最高限价。

(二)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收集掌握全市各粮食经营企业(包括个体粮油网点)粮食库存情况,分析、预测全市粮食供求状况及价格趋势,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警戒、紧张、紧急、特急4种状态的应急建议;负责组织落实应急供应粮食的采购、调拨、加工、销售和仓储保管。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打击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负责监测加工、流通领域的粮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产品流入市场。

(五)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对出现粮食抢购的地方,安排警力维持秩序,为粮食送货车辆提供交通保障,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社会不稳定。

(六)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负责落实采购应急粮食所需资金贷款。

(七)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实施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和补贴开支,并给予拨付经费。

(八)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及三镇救灾工作。

(九)市民政局负责确定救灾对象,组织发放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物资。

(十)市交通局和嘉峪关火车站负责做好车辆运力调度,保证粮食物资优先调运。

第三章应急准备第九条市粮食局根据粮食应急预案的需要,做好粮食应急预案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及应急准备。

(一)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我市财政负担能力,建立与本市人口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市级粮食储备规模,逐步使我市储备粮规模达到国务院关于“粮食纯销区要保证城市居民六个月销量”的水平,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为了保证非常时期我市粮食调拨渠道畅通,粮源相对稳定,根据“高效、便捷、经济、可靠、诚信”的粮食调拨原则,由市粮食局负责,选择与省内外粮食生产和库存相对稳定的地区粮食部门,建立长期、稳定、友好、互信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以保证“非常时期,非常之需”。

(三)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

确定嘉峪关市峪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适时启动应急加工预案。

(四)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

根据居民小区建设情况,在各社区、乡镇内选择1-2个规模适当的粮店作为粮食应急定点供应粮站,绘制成“路线图”归档备查,并密切跟踪粮店的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变动。

(五)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

确定嘉峪关市裕祥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军队粮油供应站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峪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粮食应急储运企业。

以储运企业仓储地为中心,建立、健全粮食应急状态下储存、运输、供应系统。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条根据粮食市场情况,市粮食局负责向指挥部做出粮食警戒、紧张、紧急、特急状态的报告,并根据所处警情级别提出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建议。

第十一条当出现警戒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市场监控。

市粮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监测,掌握全市粮食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卫计委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第十二条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除采取第十一条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积极筹措粮源。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市粮食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到周边地区或临近省份,积极采购粮食,扩大市场粮食投放量;市农发行以最为便捷的方式予以贷款支持。

(二)保证应急粮食加工需要。

指挥部向粮食加工企业下达紧急征用命令,各粮食加工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实行价格干预措施。

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研究提出粮食价格干预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四)维持社会秩序。

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保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各环节的安全,打击造谣惑众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上的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第十三条当出现紧急状态时,除采取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述措施外,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建议,经请示市政府批准,由指挥部下达命令,动用市级储备粮。

1.提出动用建议原则。

本市粮食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市场粮食调进困难,市民开始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现象,部分粮店粮食脱销,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的,提出动用建议。

2.储备粮动用的程序。

经市政府批准,方可动用市级储备粮应急。

储备粮供应采取定点供应办法,价格由市粮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确定。

3.由指挥部下达命令,在全市各社区(市场),紧急征用条件相对较好的粮店,作为应急供应粮站,由市粮食局委托下属国有粮食企业控制经营。

被征用粮店费用由市发改委、市财政核实后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当出现特急状态时,除采取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

当市级储备粮库存仅够全市居民半个月口粮消费量时,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

(二)实行居民定量供应。

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

通过确定的应急供应点,凭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按管辖地段定点发放供应卡,定点、限量供应,依法实行价格紧急措施。

第五章应急响应第十五条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程序:(一)根据粮食警戒、紧张、紧急、特急4种状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警情和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二)警戒状态下,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保持适当联系;紧张、紧急、特急状态下,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与指挥部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派员深入粮食市场调查,及时综合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三)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后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四)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和向宣传媒体提供正面宣传报道资料。

(五)及时向省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市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通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第六章资金及财务处理第十七条动用市级储备粮,一律按照“先动用,后结算”的原则,快速组织粮食出库加工,快速上市供应。

第十八条动用储备粮或政府统一调拨的应急供应粮食,各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在市粮食局设专帐据实核算。

第十九条市财政局审核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补贴开支,给予拨付经费,并对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章事后处理第二十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第二十一条在半年时间内,按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粮。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组织审计。

第二十三条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一)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二)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三)及时提供应急物资或设施的(四)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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