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应急预案(最新)
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我国农业系统粮食安全,有效应对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3.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4. 《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农业系统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体系与职责1. 组织体系成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2. 职责(1)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协调跨区域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粮食应急工作。
(2)省、市、县层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1)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信息。
(2)信息报告:对可能引发粮食应急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粮食应急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粮食生产管理,确保粮食产量稳定。
②加强粮食储存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③加强粮食运输管理,确保粮食运输畅通。
④加强粮食销售管理,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⑤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⑥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3. 应急结束当粮食应急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恢复正常时,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粮食应急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2. 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粮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粮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供应稳定,应对粮食市场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粮食危机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制定本粮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粮食市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包括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粮食应急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2)市场监测小组:负责粮食市场动态监测,及时报告市场变化。
(3)生产调度小组:负责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调度。
(4)消费保障小组: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不足时,立即启动预警响应。
(2)市场监测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市场动态,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2. 紧急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严重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中断时,立即启动紧急响应。
(2)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应急指令,各小组按照指令开展工作。
3. 应急处置(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迅速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2)市场监测小组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报告情况。
(3)生产调度小组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畅通。
(4)消费保障小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五、后期处置1. 恢复生产:根据粮食市场状况,及时恢复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2. 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调查评估: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储备充足,应对突发事件。
2.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调配。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应对粮食危机的意识。
4.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粮食市场风险。
粮食应急预案(最新)

粮食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全区粮食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区内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X 号)《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X发〔X〕6X号)和《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区内粮食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地域范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粮食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区政府成立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粮食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应急办、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物价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粮食局、电力局和农业发展银行X区分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区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1.根据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和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区政府提出启动实施或终止粮食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指挥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应急措施。
3.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应急政策及相关信息。
粮食应急预案

粮食应急预案粮食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
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粮食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粮食应急预案1遵照《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xx〕110号)和《黄山市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黄商储〔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屯溪区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任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行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为全国、省、市“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全区粮食行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一)狠抓火灾防控。
一是辖区内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结合粮食企业实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库区”活动,要将创建“消防安全库区”与“星级粮库”、“清剿火患”、“秋冬粮油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要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对接,推进电气专项火灾专项整治,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筹集资金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基础。
五是开展冬季练兵活动,进行消防演练。
(二)狠抓排查整治。
即日起,要对粮食系统各类仓储、加工等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场所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2)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场所间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3)场所是否设置消防水源、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避雷设置是否按规范设置;(4)场所内是否存在高压线离仓房太近或在线路下堆放粮垛,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违规使用除照明以外电器,电气线路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是否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作业机械及配电箱周围是否有可燃物;(5)场所内是否超量存储,是否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6)场所是否设立醒目的防火和禁烟标志,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和灭火措施;(7)场所是否严格按照《熏蒸作业单》及《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确保熏蒸作业安全;(8)单位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粮食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均应按照本预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粮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下达。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农技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技术指导、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
(2)预警信息应及时发布,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并采取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生粮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对受灾区域进行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正常运行。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救援情况等信息,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事件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为改进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2. 责任追究:对事件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粮食行业应急演练预案

一、目的为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粮食行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演练的日常工作。
3.成立应急演练工作组,负责应急演练的具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对粮食储备、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2.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3.应急处置(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灾害损失。
(2)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
4.恢复重建(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2)开展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储备、运输等工作。
(3)对受灾企业和农户进行帮扶,促进粮食行业恢复发展。
五、应急演练1.演练目的(1)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经验。
2.演练内容(1)自然灾害应对演练。
(2)事故灾难应对演练。
(3)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4)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演练。
3.演练步骤(1)制定演练方案。
(2)组织参演人员。
(3)开展演练。
(4)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演练所需物资充足。
2.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应急培训。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订和完善。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七、附则1.本预案由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粮食安全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将粮食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4. 保障民生、稳定市场。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应急响应1.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2. 应急响应措施(1)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4)加大粮食调拨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粮食供应。
(2)较大、一般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
4)组织力量,确保粮食运输畅通,保障粮食供应。
五、保障措施1. 粮食储备保障。
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2. 粮食市场监测。
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
3. 粮食调拨保障。
加强粮食调拨能力建设,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快速、高效地调拨粮食。
4. 粮食加工保障。
提高粮食加工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粮食加工需求。
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
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为确保全市粮食系统防大汛、抗大涝,避免洪涝灾害造成损失,克服年年防汛不见讯带来的松懈麻痹思想,根据保定市粮食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范围(一)防汛领导机构。
成立“定州市粮食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略)(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仓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由戴英芬兼任。
(三)职责范围。
“定州市粮食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粮食系统内部防汛、抢险、救灾和防汛物资的协调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防汛工作,负责督导检查系统内防汛组织机构、抢险队、防汛物资和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坚持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四)报告制度。
出现汛情,发生地单位必须及时将汛情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的问题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值班电话:二、防汛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一)明确工作责任制。
1、各单位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抢险队。
3、与当地建立联防组织。
4、落实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看守。
5、露天货位搞好铺垫苫盖。
仓房、囤跺、车间、宿舍要做好防雨、防潮和修缮工作。
6、减少露天库存。
7、搞好汛期自查自纠。
(二)防汛器材、物资。
1、各单位必须对仓储设施和排水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种仓储设施和排水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急用不出问题。
2、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购置必需的各种防汛物资,并要专存专管专用,保证急需。
克服侥幸心理,防止汛情出现后束手无策。
三、防汛应急工作纪律防汛工作时期,对工作不到位、不抓落实、玩忽职守、临危退缩而造成事故的,要给予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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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全区粮食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区内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X号)《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X发〔X〕6X号)和《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区内粮食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地域范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粮食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区政府成立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粮食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应急办、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物价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粮食局、电力局和农业发展银行X区分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区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1.根据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和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区政府提出启动实施或终止粮食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指挥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应急措施。
3.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应急政策及相关信息。
4.报请区政府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关干预措施和本预案以外的其他紧急措施。
经区政府授权,紧急动用区级粮食储备物资。
5.完成区政府决定的其他工作。
(三)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性质及程度,根据指挥与协调程序及应急联动需要,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在区粮食应急工作办公室组建综合协调、监测预警、粮源供给、应急加工、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履行各自职责。
1.负责日常粮食应急工作,监控粮食市场,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
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向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2.按照区政府或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召集联络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具体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3.负责全区粮食应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向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并贯彻落实。
5.向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6.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7.完成区政府和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粮食应急工作。
(四)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除粮食以外其他应急物资的综合协调。
负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组织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
2.区粮食局负责粮食质量的检测,组织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粮食加工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外购接运工作;根据粮食市场变化情况,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及应急成品粮储备的调控意见,经区政府批准后会同区财政局、X区农发行营业部下达动用计划,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清算实施区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4.区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物资的发放工作。
5.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调度,优先保证应急粮食运输的需要。
6.食药监分局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环节中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7.区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粮食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工作。
8.工商分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
9.质监分局负责对粮食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11.区供电局负责做好粮食加工等电力保障工作。
12.农业发展银行X区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3.各镇(街道)在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或配合工作。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应急工作组及职责1.治安维护组牵头单位: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区粮食局、区交通局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期间的社会秩序及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骚乱。
2.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区粮食局负责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按照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
3.市场监测监管组牵头单位:区粮食局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统计局、食药监分局主要职责:(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消费及缺粮情况。
(2)加强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对措施。
(3)强化应急期间粮食市场秩序、粮食质量、储存、运输卫生安全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4)负责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5)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卫生的监督检查。
4.粮源调拨供给组牵头单位:区粮食局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区分行。
主要职责:(1)提出区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调拨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组织应急粮源调运和粮食供应,协调应急粮食的接卸工作,保证运输畅通。
(3)制定粮库、粮食加工厂供应网点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监督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监督检查应急粮食加工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5)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
5.资金核算组牵头单位:区粮食局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区分行。
主要职责:(1)落实区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核算。
(2)落实粮食应急物资采购、征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动用区储备粮或区储备粮不足时,需要采购、加工、供应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的审核和清算。
(4)清算应急粮食占用贷款。
(5)落实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机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6.区粮食应急专家组由区粮食局牵头,统筹成立区粮食应急专家组,负责预警信息分析、提出响应等级建议及应急处置评估等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动态更新,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六)应急联动机制鉴于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情况变化快,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
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信息快报等形式,与社会有关方面紧密联系,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监测预警(一)市场监测区粮食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粮食市场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区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特殊时期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为区政府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整合,实现共享,加强对本地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需求、库存、价格、质量等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省直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二)信息报告建立全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面粉、大米、食用油等主要粮油品种市场价格连续涨幅超30%时,区政府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向示范区管委会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3)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粮食市场急剧波动。
四、应急响应(一)应急状态等级按照粮食突发事件的程度、范围,结合国家、省、示范区粮食应急预案把粮食应急状态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本预案为Ⅳ级。
依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价格波动幅度及影响程度的不同,将粮食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特别重大(Ⅰ级):全区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及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粮食市场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断档情况。
重大(Ⅱ级):全区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及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较大(Ⅲ级):全区出现超过一半以上的镇(街道)粮食市场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30%以上。
一般(Ⅳ级):区域出现粮食供应紧张,群众开始争购粮食,或部分粮食批发市场出现商贩集中抢购粮食;主要粮食品种价格3天内持续上涨20%以上。
(二)粮食应急等级响应出现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地粮食应急预案,并立即逐级向上级粮食部门报告。
出现Ⅰ、Ⅱ、Ⅲ级应急时区级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处置。
(1)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态发生报告后,要立即向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2)区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要求各部门及事态发生地粮食应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根据需要决定派出指导小组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处理应急事件。
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
(3)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日报制度。
粮食应急机构在规定上报日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当地政府及区指挥部报告。
遇紧急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