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应急预案(1)
粮食公司粮食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确保粮食公司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粮食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粮食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成立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粮食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挥。
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粮食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粮食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 各部门职责(1)生产部门:负责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储存部门:负责粮食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3)运输部门:负责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粮食运输安全。
(4)销售部门:负责粮食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粮食销售安全。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根据气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初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3. 全面响应(1)启动全面应急响应,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应急救援。
(2)协调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药品、帐篷、发电机等。
2. 人力资源保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3. 技术保障:建立粮食安全监测系统,实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情况。
4. 资金保障:设立粮食安全应急基金,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六、应急恢复1. 评估损失: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评估。
粮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供应稳定,应对粮食市场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粮食危机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制定本粮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粮食市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包括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粮食应急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2)市场监测小组:负责粮食市场动态监测,及时报告市场变化。
(3)生产调度小组:负责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调度。
(4)消费保障小组: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不足时,立即启动预警响应。
(2)市场监测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市场动态,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2. 紧急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严重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中断时,立即启动紧急响应。
(2)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应急指令,各小组按照指令开展工作。
3. 应急处置(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迅速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2)市场监测小组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报告情况。
(3)生产调度小组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畅通。
(4)消费保障小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五、后期处置1. 恢复生产:根据粮食市场状况,及时恢复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2. 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调查评估: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储备充足,应对突发事件。
2.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调配。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应对粮食危机的意识。
4.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粮食市场风险。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粮食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均应按照本预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粮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下达。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农技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技术指导、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
(2)预警信息应及时发布,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并采取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生粮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对受灾区域进行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正常运行。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救援情况等信息,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事件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为改进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2. 责任追究:对事件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粮食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粮食行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粮食行业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二、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粮食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2 工作机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处置等。
2.3 专家组成立专家组,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国家标准;(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完善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2 预警信息(1)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环保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2)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加强对粮食行业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四、应急处置4.1 启动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迅速到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处置措施(1)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生命安全;(4)做好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3 恢复与重建(1)组织力量对受灾区域进行恢复重建;(2)协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5.1 人员保障(1)组建专业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加强应急人员培训,提高应急技能。
5.2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需要;(2)加强物资调拨,确保物资供应。
粮食行业应急演练预案

一、目的为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粮食行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演练的日常工作。
3.成立应急演练工作组,负责应急演练的具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对粮食储备、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2.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3.应急处置(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灾害损失。
(2)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
4.恢复重建(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2)开展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储备、运输等工作。
(3)对受灾企业和农户进行帮扶,促进粮食行业恢复发展。
五、应急演练1.演练目的(1)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经验。
2.演练内容(1)自然灾害应对演练。
(2)事故灾难应对演练。
(3)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4)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演练。
3.演练步骤(1)制定演练方案。
(2)组织参演人员。
(3)开展演练。
(4)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演练所需物资充足。
2.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应急培训。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订和完善。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七、附则1.本预案由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粮食监测预警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监测预警能力,降低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粮食监测预警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2. 减少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降低损失。
3. 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稳定,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监测预警应急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粮食监测预警应急工作。
四、监测预警1. 建立粮食监测网络,包括气象、土壤、病虫害、产量等监测指标。
2. 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掌握粮食生产状况。
3. 针对监测数据,发布粮食生产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做好应对措施。
五、应急响应1. 根据粮食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粮食生产状况;(2)组织专家会商,分析灾害发展趋势;(3)指导各地调整种植结构,减轻灾害影响;(4)加强物资储备,确保救灾物资供应;(5)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农民抗灾能力。
2. 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2)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粮食生产状况;(3)启动救灾资金,保障受灾地区粮食供应;(4)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粮食生产。
六、保障措施1. 加大监测预警设施投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2. 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农民抗灾能力。
3.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确保救灾物资供应。
4.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预案实施与评估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 定期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附则1. 本预案由粮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政策与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处置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粮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粮食供应中断等粮食事件。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粮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粮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2)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应对粮食事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供应调度、储备粮管理和市场调控。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粮食运输安全。
(5)市财政局:负责粮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法行为。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储备和调拨。
(8)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粮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2 预警根据监测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粮食事件进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4.1 紧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发生粮食事件后,市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2)应急处置措施:根据粮食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①粮食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开展调查,控制不合格粮食,防止蔓延。
②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加强市场调控,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稳定市场价格。
③粮食供应中断:启动粮食储备,保障市场供应。
4.2 应急恢复(1)恢复粮食生产:组织农业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粮食生产。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提高应对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粮食生产、加工、流通、储存、销售等领域发生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粮食污染、粮食霉变、粮食掺假等。
三、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类:1. 一般事故: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较轻,经济损失较小。
2. 较大事故: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较重,经济损失较大。
3. 重大事故: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严重,经济损失巨大。
4. 特别重大事故: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极其严重,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四、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科室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等。
3.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援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调配、保障等工作。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宣传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1. 紧急响应(1)当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时,现场处置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启动应急响应。
2. 紧急处置(1)现场处置组应迅速开展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应立即组织救治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物资保障组应迅速调配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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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为全面提高应对各种重大案件的能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满足社会消费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重点区域或全县范围内发生下列粮食供应情况:
1、在当时粮食价格水平下,市场粮价不正常涨幅达30—50%;
2、因特大灾害如水、旱、地震、疫情等造成市场激剧波动;
3、市场粮食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影响社会安定;
4、其他危及粮食市场供应的特殊情况。
(三)粮食安全事件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红色):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危及粮食市场供应,造成粮食市场激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Ⅱ级(橙色):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食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50%。
Ⅲ级(黄色):本辖区市场粮食质量发生严重问题、出现居民排队急购粮食现象,主要粮食品种出现脱销断档,影响社会稳定。
Ⅳ级(兰色):达不到Ⅲ级标准的。
(四)本预案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粮食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主体都有履行本预案的义务。
二、应急保障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县粮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应急保障机构的主要职责:
1、协调、指挥重大案件中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粮源,掌握从事成品粮加工、生产、销售主体的经营和库存情况,保证特殊时期的粮油调拨和紧急供应安排,监控粮食市场供应。
2、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市粮食局下达的各项调控粮食市场任务。
3、开展粮情及市场供应情况宣传,为群众提供粮食市场动态信息及粮食安全信息咨询服务。
4、密切关注驻榆部队等重点单位的粮食供应。
5、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做好粮食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1)国有粮食企业
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县级储备粮体系,保证各级储备粮的储存安全,保障所辖区的市场粮油供应。
在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承担粮油的紧急供应任务。
(2)从事粮油生产、加工的企业
在紧急情况下,承担县政府、县工业和商务局下达的各项加工应急任务。
(3)从事粮食收购、销售的经营者
粮食收购、销售、经营者必须储存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在紧急情况下,服从全县粮食应急预案的供应任务。
(三)全县粮食系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做到政令、信息畅通。
紧急情况随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工业和商务局报告,不得误报、瞒报、缓报。
报告电话:5221726 传真:5237677
三、应急保障措施
(一)充实库存粮源。
应急时期供应的粮源,主要为小麦粉、菜籽油。
以粮管所为单位,商品粮源周转库存不少于当地三个月的正常需求量,成品粮油周转库存不少于当地城镇居民一个月的正常消费量。
当地商品粮源不足时,应立即补足。
(二)调动及时到位。
县内调剂粮源,应当在三日内到位,市内采购粮源应在五日内到位,省内采购或调剂粮源应在十日内到位。
(三)完善供应机制。
应急粮食供应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部门现有购销网点的作用,现有网点不足的,选择一部分经营规范、卫生环境好、管理严格的私营粮油经销点,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各供应网点原则上按市场价格敞开供应。
当出现群众排队大量抢购,市场粮价大幅度上涨、库存不能保障市场供应时,由政府决定实行最高限价或限量购买的办法。
(四)开展优质服务。
各粮食销售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做到库存粮油和服务措施及时到位,遇到抢购等突发性情况,要延长营业时间,增加营业人员,并向社会和群众做出价格承诺、
质量承诺、数量承诺。
即稳定销售价格,不哄抬粮价;保证粮食质量,不掺杂使假;充实粮食库存,不脱销断供。
(五)严格供应纪律。
在应急保障时期,对不执行粮食调拨计划,不接受加工和供应任务,不按时完成粮食调拨、加工任务的,勾结不法商贩哄抬粮价的粮食经营者,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应急工作程序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粮食供应情况类型及其变化发展趋势,建议启动全县或区域粮食应急预案。
(二)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分工
1、工业和商务局
负责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县政府。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部署事件发生地的所有粮食经营者,做好库存粮油的合理配置,根据预警标准,承担应急供应。
2、粮食生产、加工企业,承担县政府、县工业和商务局下达的应急加工任务。
3、粮食收购、销售的经营者,在县工业和商务局核清库存的情况下,上报县政府后,承担应急任务,服从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三)应急保障预案启动后,全县粮食系统要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应急保障工作上来。
全行业动员,各营运环节响应,二十四
小时内,应急区域内的粮源、网点、人员、车辆,应急措施都要布署就绪,有序运转。
本系统的车辆由县工业和商务局统一造册登记,统一调度使用,必要时紧急调集社会运力,保障运输能力。
(四)全系统要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布真实信息,保质保量做好应急供应,安定人心,稳定社会。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县政府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