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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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情应急预案

粮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供应稳定,应对粮食市场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粮食危机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制定本粮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粮食市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包括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粮食应急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2)市场监测小组:负责粮食市场动态监测,及时报告市场变化。

(3)生产调度小组:负责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调度。

(4)消费保障小组: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不足时,立即启动预警响应。

(2)市场监测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市场动态,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2. 紧急响应(1)当粮食市场出现严重波动,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中断时,立即启动紧急响应。

(2)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应急指令,各小组按照指令开展工作。

3. 应急处置(1)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迅速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2)市场监测小组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报告情况。

(3)生产调度小组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畅通。

(4)消费保障小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粮食供应。

五、后期处置1. 恢复生产:根据粮食市场状况,及时恢复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2. 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调查评估: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储备充足,应对突发事件。

2.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调配。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应对粮食危机的意识。

4.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粮食市场风险。

2024年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二篇)

2024年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二篇)

2024年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一、背景介绍粮食是人类的基本生活物资,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政治经济因素以及人口增长等因素的影响,粮食生产和储存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粮食动用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二、预案目标本预案的目标是在粮食供应面临紧张的情况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持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预案内容1. 应急情况的判断与等级划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情况的判断标准和等级划分,包括粮食供应量、库存储备、市场价格等因素。

2. 调度仓储粮食通过调用国家储备粮和地方粮食库存,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

具体工作包括:- 组织调度国家储备粮食,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动员地方粮食库存,加强食品流通和销售管理;- 对所调用的粮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3. 减少浪费和损耗加强粮食储存管理,减少粮食损耗和浪费。

具体措施如下:- 完善粮食包装和储存设施,提高粮食质量;- 加强防潮防虫等措施,减少粮食损耗和质量下降;- 加强对于粮食销售和流通环节的监管,遏制粮食浪费问题。

4. 加强粮食生产管理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管理,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

具体工作包括:- 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粮食单产;- 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增加粮食种植面积。

5. 加强国际合作和资源共享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加强粮食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具体措施如下:- 打造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平台,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 建立粮食储备和交流机制,保障粮食供应畅通。

四、预案实施1. 预案的启动和组织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工作。

2. 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全国和全球粮食生产和供应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粮食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均应按照本预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粮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下达。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农技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技术指导、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

(2)预警信息应及时发布,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并采取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生粮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对受灾区域进行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正常运行。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救援情况等信息,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事件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为改进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2. 责任追究:对事件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粮食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粮食行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粮食行业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二、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粮食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2 工作机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处置等。

2.3 专家组成立专家组,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国家标准;(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完善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2 预警信息(1)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环保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2)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加强对粮食行业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四、应急处置4.1 启动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迅速到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处置措施(1)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生命安全;(4)做好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3 恢复与重建(1)组织力量对受灾区域进行恢复重建;(2)协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5.1 人员保障(1)组建专业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加强应急人员培训,提高应急技能。

5.2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需要;(2)加强物资调拨,确保物资供应。

粮食行业应急演练预案

粮食行业应急演练预案

一、目的为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粮食行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演练的日常工作。

3.成立应急演练工作组,负责应急演练的具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对粮食储备、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2.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3.应急处置(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灾害损失。

(2)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

4.恢复重建(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2)开展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储备、运输等工作。

(3)对受灾企业和农户进行帮扶,促进粮食行业恢复发展。

五、应急演练1.演练目的(1)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提高粮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经验。

2.演练内容(1)自然灾害应对演练。

(2)事故灾难应对演练。

(3)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4)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演练。

3.演练步骤(1)制定演练方案。

(2)组织参演人员。

(3)开展演练。

(4)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演练所需物资充足。

2.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应急培训。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订和完善。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七、附则1.本预案由粮食行业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处置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粮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粮食供应中断等粮食事件。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粮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粮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2)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应对粮食事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供应调度、储备粮管理和市场调控。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粮食运输安全。

(5)市财政局:负责粮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法行为。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储备和调拨。

(8)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粮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2 预警根据监测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粮食事件进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4.1 紧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发生粮食事件后,市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2)应急处置措施:根据粮食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①粮食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开展调查,控制不合格粮食,防止蔓延。

②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加强市场调控,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稳定市场价格。

③粮食供应中断:启动粮食储备,保障市场供应。

4.2 应急恢复(1)恢复粮食生产:组织农业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粮食生产。

粮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及时有效地应对粮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3.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4. 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粮食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污染、自然灾害等。

四、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发生粮食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 保障生命,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4.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合理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粮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粮食企业: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财产保护等。

4. 医疗救援机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院工作。

5. 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

六、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粮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投入救援。

3. 现场救援。

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4.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5. 善后处理。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员救治、财产赔偿、心理疏导等。

粮食安全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将粮食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4. 保障民生、稳定市场。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应急响应1.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2. 应急响应措施(1)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4)加大粮食调拨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粮食供应。

(2)较大、一般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

4)组织力量,确保粮食运输畅通,保障粮食供应。

五、保障措施1. 粮食储备保障。

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2. 粮食市场监测。

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

3. 粮食调拨保障。

加强粮食调拨能力建设,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快速、高效地调拨粮食。

4. 粮食加工保障。

提高粮食加工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粮食加工需求。

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导致的粮食供应危机,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国家粮食应急预案》4.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5. 国家和地方有关粮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粮食供应危机,包括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体系1. 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粮食应急工作,研究制定粮食应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措施。

2. 省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3. 市县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上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预警预防1. 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方面的动态信息。

2. 定期开展粮食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粮食供应危机进行预警。

3. 加强粮食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4. 开展粮食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粮食供应危机的能力。

六、应急响应1. 级别划分根据粮食供应危机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2. 响应程序(1)I级、I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2)III级、IV级应急响应,由省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

3. 响应措施(1)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加大粮食收购力度,保障粮食储备充足;(2)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确保粮食运输畅通;(3)落实粮食应急物资储备,优先保障受灾地区和重点群体的粮食需求;(4)加强粮食市场监测,稳定粮食价格;(5)加强粮食应急物资调配,确保应急需要;(6)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七、后期处理1. 评估应急响应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粮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粮食供应短缺、价格异常波动等突发粮食事件。

三、事件分类根据突发粮食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般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一定影响,但未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较大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三)重大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四)特别重大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极其严重影响,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四、应急组织体系(一)成立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成,负责突发粮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粮食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发布、协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供应、价格等信息,及时报告突发粮食事件。

2. 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应急物资,保障粮食供应。

3. 粮食储备管理组:负责管理粮食储备,确保储备充足。

4. 社会动员组: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粮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 法律法规保障组: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执行。

五、应急响应措施(一)一般突发粮食事件1.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粮食供应、价格等信息。

2.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3. 组织粮食储备企业、批发市场等加大粮食供应。

(二)较大突发粮食事件1. 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

2. 加大粮食储备调度,确保应急供应。

3.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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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05〕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东胜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东胜区粮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东胜区粮食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粮食工作旗区长负责制,保证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社会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时的粮食有效供给,防止市场粮价过度上涨及主要粮食消费品种脱销断档,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鄂尔多斯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东胜区粮食流通应急调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解决我区在应急救灾粮食收购、供应、储存、运输、调拨及粮食补贴、贷款、价格、质量、卫生、宣传等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任总指挥,分管办公室主任及经贸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为经贸局、民政局、教体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农牧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审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主任由经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实施,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粮食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二、应急粮食准备工作
(一)建立全区粮食供求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网络系统,
定期监测区内各粮油零售门市,密切注视市场粮价、销量及库存情况,定期采集和分析全国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

(二)为确保东胜地区军需民食应急供应保障,建立在原区级储备粮600万公斤(玉米)的基础上,筹划储备成品粮30万公斤(大米15万公斤,面粉15万公斤),区财政筹划应急启动资金50万元,用于应急采购成品粮供应储备费用。

对各级下拨给东胜区经贸局的各项政策性补贴费用统一由经贸局管理,负责向上结算、向下核算下拨,调控使用,现承担区级储备粮油企业,在对其储存、轮换和储粮设施的购建上所需资金,必须由区经贸审批核准后方可实施。

区经贸局要加强各项政策性费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

三、应急采购、供应网点
(一)出现紧急情况时,由东胜区经贸局负责牵头,组织东胜区国有粮食企业,组成全区粮食应急采购体系,统一到区外紧急采购成品粮油投放到市场供应。

(二)为应对突发事件和粮市波动,在东胜区3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基础上,选择东胜地区经营规模比较大、条件好、信誉好的个体粮店,提前签订委托代供协议,作为政府在非常时期定点挂牌销售应急供应粮,平抑市场粮价的政策性粮食供应点。

承担应急采购和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和个体粮店要延长工
作和营业时间,必要时全天24小时营业。

四、应急措施
(一)对成品粮油批发、零售环节实行价格差率控制,必要时实行最高销售限价,由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政府对经营环节发生的亏损给予财政补贴。

(二)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可以确定供应标准、范围和价格,对居民实行定点、定量供应,对大中专学生食堂用粮要给予倾斜,对军粮要按质、按量、按时保证供应。

(三)对成品粮油批发、零售企业实行最高库存量规定,停止当地成品粮油外销,必要时实行市场临时管制,停止市场所有粮食交易,由有关部门强行收购或征用社会现有粮油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有关部门在《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一)粮食部门负责建立市场粮情动态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市场粮食供应情况,分析预测市场粮食供求变化趋势,提出应急粮食采购、运输、供应办法和承供企业名单,提出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应急粮食采购、销售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积极协调工商、物价、质监和新闻
媒体等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并组成应急联合检查组,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督力度。

结合国家的粮食经营政策,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二)民政部门负责提供低保人口、特困人口和受灾人口情况,并拿出粮食补贴意见。

(三)教育部门负责提出对学生食堂粮食供应和对大中专在校特困生的粮食补贴意见,并落实和发放粮食差价补贴。

(四)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

(五)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和落实应急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建立粮情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实施各项应急行动的需要。

(六)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力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所需运力。

(七)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粮价监测,掌握粮价变化情况,分析预测粮价变化趋势,制定粮食经营差率和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粮油质量,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九)卫生部门负责市场卫生监控,防止有毒有害粮油产品流入市场。

(十)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急用粮、应急资金使用中的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粮油产品生产质量监控,防止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劣质粮油产品流入市场。

(十二)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销贷款,保证粮食应急需要。

(十三)新闻部门要大力宣传,及时报道政府所采取的粮食应急活动。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发生突发事件后,区经贸局要在3日内拿出粮食应急预案的启动意见,报区粮食流通应急调控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向全区下达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命令,《东胜区粮食应急预案》随之启动。

(一)启动应急预案后,全区粮食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要事件要立即向上汇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努力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二)如遇突发事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在粮源安排方面,
当地主要粮食消费品种的社会库存量低于7天的社会消费量时,动用区级粮食储备进行紧急供应市场,区级储备不足市场7天供应量时,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

(三)合理设计应急粮食运输的流向、流量、流速,确定应急粮食的品种、数量、库存,应急粮食销售时间、价格、办法,指定承担粮食应急任务的运输、销售企业等,相应规定各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四)突发事件平息后,由区粮食局根据市场粮情监测情况,及时向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粮食应急预案。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东胜区经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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