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的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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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Procedure for Oil /Gas Burners Type Testing(2008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8年7月31颁布附件1:燃烧器型号定义以及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燃烧器型号是指燃烧器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不同类型(含燃料范围、燃烧方式、调节方式、控制方式等)、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的燃烧器进行的编号。

在《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以及《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中,凡是以下任何一项发生改变,均认为燃烧器型号也发生改变:1、燃烧器设计燃料范围发生改变的;2、燃烧器结构尺寸发生改变的;3、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见附件1.a)中任何一种及其型号、参数、制造单位发生改变的。

附件1.a: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1、燃烧器程序控制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2、燃烧器点火变压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3、燃烧器火焰监测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4、燃烧器安全切断阀(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5、燃油燃烧器油泵(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6、燃烧器电机(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及叶轮;7、燃油燃烧器燃油预热装置(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8、燃烧器伺服马达(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

附件2:《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书》申请书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返回申请单位,一份送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2、☑表示选择的项目;对所申请燃烧器不适用的栏目,用“/”表示。

附件3:《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清单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填写)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附件4:《燃烧器型式试验样机交接清单》送检说明:本清单一式三份经核对后加盖收发章,第一联作为委托方提取样品凭证。

如丢失委托单需开具单位证明(含提取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和提取人身份证正本方可办理。

发动机原理第十一章 内燃机试验

发动机原理第十一章   内燃机试验

容积式数字油耗仪是 在球瓶细颈刻线的一侧 设有电光源,另一侧有 光电管,每对光源与光 电管置于同一水平面上, 若球瓶充满燃油,光源 的光穿过球瓶细颈时, 由于燃油对光线的折射 作用,光不能照在光电 管上;当球瓶细颈无油 时,光可穿过细颈射到 光电管上,使光电管通 电,通过电路控制电动 三通阀和计数器工作, 实现时间和油耗量的自 动显示。
第十一章 内燃机试验
第一节:内燃机试验的分类: 一、分类: 定型试验、验证试验、可靠性试验、验收试验、出厂试验、抽样

试验。 定型试验:新产品、改进或变型产品,检验其性能指标是否达到 设计或改进的要求,对其可靠性和耐久性进行试验。 验证试验:对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其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或 改进的要求,对其可靠性和耐久性进行试验。 可靠性试验:在试验台上进行满负荷、标定转速的连续运转,以 考核发动机的动力性、经济性、稳定性及零件的耐用性。 验收试验:验收单位检验发动机性能,是否复合技术文件规定的 要求,而进行的试验。 出厂试验:每台发动机出厂前进行的性能试验,以检验产品质量 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确保出厂产品质量的合格性。 抽样试验:批量生产的发动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性能试 验,检验是否达到技术要求。可同时进行可靠性和耐久性试验, 以检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四节:试验规划与数据整理
一:试验的准备与规划
包括:制定试验大纲、准备试验对象、准备测量仪器、准备技术文件、 组织训练试验人员等。 (一)、测量仪器精度的选择: 直接测量参数:据该参数的允许误差选定仪表精度。 间接测量参数:按误差分配原则确定仪表精度。 间接测量误差分配: 1、根据规定确定间接测量误差范围。 2、按等作用原则计算各直接测量参数误差。
二、内燃机性能试验项目

HXN5B型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整车型式试验浅析

HXN5B型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整车型式试验浅析

HXN5B型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整车型式试验浅析摘要: 详细介绍了HXN5B型大功率交流传动调车内燃机车型式试验的情况,并对其发展的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 HXN5B型机车; 大功率; 调车; 型式试验HXN5B型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 以下简称HXN5B型机车) 是为解决我国现有调车机车与干线机车牵引定数不匹配而研制的新一代调车机车,适用于大、中型编组站的编组、调车作业及小运转。

该机车以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戚机公司) 4000 马力等级机车平台为基础,充分借鉴既有机车的技术,对机车可靠性、可适用性、可维护性及瞭望条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设计和改善提高,并针对调车机车的特点优化了机车的牵引性能[1]。

为了验证HXN5B 型机车性能,在铁路总公司的组织下,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以下简称铁科院) 负责进行了机车型式试验。

试验结果表明,机车各项性能均符合试验大纲要求,满足试验指标。

1试验大纲概述HXN5B型机车整车型式试验大纲是经铁路总公司批复,戚机公司依据GB /T 3315-2006《内燃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GB /T 3314-2006《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4400马力交流传动调车内燃机车设计任务书》、《戚墅堰公司交流传动调车内燃机车技术规范》生成的,主要进行动力学性能试验、承载结构强度试验、冬季防寒保温试验、牵引特性试验、最大起动牵引力试验、夏季高温高海拔试验、冷却系统性能试验、柴油机功率试验、燃油消耗量试验、制动试验及其他大纲规定试验[2]。

试验在2012年11月~2013年8月间进行,铁科院、戚机公司共同开展了HXN5B型机车整车型式试验。

2 试验情况2.1 动力学性能和承载结构强度试验为了考核HXN5B型机车在实际运行中转向架等关键承力部件的动应力,验证转向架等关键承力部件的机械应力安全度是否满足机车设计条件及标准规定的强度要求和运用里程( 年限) 要求,在北京铁路局管内京承线及京秦线进行了动力学和承载结构强度试验。

内燃机性能参数的测试与分析

内燃机性能参数的测试与分析

内燃机性能参数的测试与分析内燃机是一种重要的动力机械,用于驱动各种车辆和机械设备。

对于内燃机的性能参数测试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为内燃机的设计和使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文将介绍内燃机的性能参数测试方法和分析过程。

一、内燃机的性能参数内燃机的主要性能参数包括:功率、扭矩、燃油消耗、排放等。

这些参数可以用来描述内燃机的输出能力、燃油经济性和环保性能等信息。

功率是内燃机输出能力的重要参数,通常用马力(hp)或千瓦(kw)来表示。

扭矩是内燃机提供的转矩,也是驱动力和输出能力的重要参数,通常用牛·米(Nm)来表示。

燃油消耗是内燃机燃油经济性的重要参数,通常用每个小时燃油消耗量(L/h)或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L/100km)来表示。

排放是内燃机环保性能的重要参数,主要包括CO、CO2、NOx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内燃机性能参数测试方法1. 功率和扭矩测试方法内燃机的功率和扭矩实测方法通常采用牵引式测功机。

测功机通过连接内燃机输出轴,测定内燃机的输出力矩和转速,计算功率和扭矩。

测功机还可以用于模拟实际工作条件,测量内燃机的实际输出能力。

2. 燃油消耗测试方法内燃机的燃油消耗量可通过供油量和动力输出量的测定来计算。

供油量可以通过燃油泵的供油量和供油时间的测定来计算,动力输出量可以通过测功机测定或车辆行驶的距离和时间来计算。

为了消除误差,燃油消耗测试应该在标准实验条件下进行。

3. 排放测试方法内燃机排放量的测量可以采用废气分析仪来实现,通过对废气中污染物的测定来计算内燃机的排放量。

废气分析仪可以测定CO、CO2、HC、NOx等污染物的排放量,还可以测定O2和温度等参数。

排放测试应该在标准实验条件下进行,以得到准确和可比的测试结果。

三、内燃机性能参数分析内燃机的性能参数测试得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比较,以便对内燃机的性能进行评价和改进。

分析方法包括:1. 同一类型内燃机的对比分析同一类型内燃机的对比分析可以比较不同型号、不同厂家内燃机的性能差异,评价不同内燃机的优缺点,并为内燃机选型提供参考。

内燃机实验报告

内燃机实验报告

内燃机实验报告内燃机实验报告引言内燃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交通工具和工业领域的发动机。

它以燃烧燃料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推动活塞运动,从而产生动力。

本次实验旨在通过对内燃机的研究和实验,深入了解其工作原理和性能特点。

一、内燃机的分类内燃机按照燃料形式和工作循环方式可分为多种类型,如汽油机、柴油机、气体轮机等。

其中,汽油机和柴油机是最常见的两种内燃机。

二、实验设备和方法本次实验使用了一台汽油机作为研究对象。

实验过程中,我们首先对内燃机进行了详细的观察和测量,然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操作,包括启动、调整负荷、测量转速和燃油消耗等。

三、内燃机的工作原理内燃机的工作原理可以简单概括为四个步骤:进气、压缩、燃烧和排气。

首先,活塞下行时,进气门打开,混合气进入气缸;然后,活塞上行时,进气门关闭,气缸内气体被压缩;接下来,点火系统引燃混合气,产生爆炸推动活塞下行;最后,排气门打开,废气排出。

四、内燃机的性能特点内燃机具有多个性能特点,包括功率、热效率、排放和可靠性等。

功率是内燃机输出的机械能,与转速和负荷有关。

热效率是指内燃机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化为机械能的比例,通常在20%到40%之间。

排放是指内燃机在燃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和废水等。

可靠性是指内燃机在长时间运行中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五、实验结果和分析通过实验,我们得到了一系列数据,包括转速、燃油消耗和排放等。

根据这些数据,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内燃机的性能表现和优化方向。

例如,转速和负荷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内燃机的最佳工作点,从而提高其热效率。

此外,燃油消耗和排放的数据也可以用于评估内燃机的环保性能。

六、内燃机的发展趋势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技术的进步,内燃机正朝着更加高效和清洁的方向发展。

例如,目前有许多研究致力于提高内燃机的热效率和减少排放。

此外,电动化技术的兴起也为内燃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结论通过本次实验,我们对内燃机的工作原理和性能特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内燃机作为一种重要的动力装置,对于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燃烧器型式试验文件

燃烧器型式试验文件

关于开展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的通

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和TSG ZB002-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两部规则已由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4月30日颁布实施。

根据规则要求,燃烧器在设计定型后,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燃烧器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并且每4年进行一次抽查。

根据燃烧器型式试验开展的实际情况,2008年7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特函[2008]50号文件。

按照该文件精神,燃烧器制造单位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所制造的锅炉用燃油(气)燃烧器的型式试验。

同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如发现发现燃油(气)锅炉新使用的燃烧器未进行型式试验、
没有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未加贴型式试验合格标志等情况时,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保证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能够及时、顺利开展,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中心已于2008年3月5日成功点火运行。

该中心不仅通过了 ISO/IEC17025认可,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燃油燃气燃烧器检测能力的认可实验室,也是国家质检总局唯一核准的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机构。

敬请广大的燃烧器制造商能够及时与该中心联系,按照“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要求申请开展型式试验。

HXN5B型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整车型式试验浅析


高 海拔 试验 、 冷却 系统 性 能 试 验 、 柴 油 机 功率 试 验 、 燃 油 消 耗 量试 验、 制 动 试 验 及 其 他 大 纲 规 定 试 验 。试 验 在 2 0 1 2年 1 1月 ~2 0 1 3年 8月 间进 行 ,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0 1—1 7
技 术 装 备
文章编号 : 2 0 9 5— 5 2 5 1 ( 2 0 1 4 ) 0 5—0 0 1 4— 0 3
轨 道交通装备与技 术 第5 期2 0 1 4年 9月
H X N 5 B 型大 功率 交 流传 动 内燃机 车 整车 型式试验 浅析
齐志 刚 黄 贵 谢 经 广
( 2 ) 柴油 机功 率试 验 。在进 行 冷 却 系统 性 能 试
验 的 同时 , 分别在 排 放模式 、 油 耗 模 式 下 对 被 试 机 车
用 于大 、 中 型编组 站 的编组 、 调 车 作 业 及 小 运 转 。 该
铁科院、 戚 机公 司共 同 开 展 了 H X N 型机 车 整 车 型
式 试验 。
2 试 验 情 况
2 . 1 动 力 学 性 能 和 承 载 结 构 强 度 试 验
机 车 以南 车戚 墅堰 机 车 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戚 机 公 司) 4 0 0 0马力 等 级 机 车 平 台为 基 础 , 充 分 借 鉴 既 有 机 车 的技 术 , 对机 车 可 靠性 、 可适 用 性 、 可维 护 性 及 嘹 望条件 等方 面进 行 了优 化设 计 和改 善 提 高 , 并 针 对 调车 机 车 的 特 点 优 化 了机 车 的 牵 引 性 能 … 。为 了验证 H X N 型机车性 能 , 在铁 路总公 司的组织 下 ,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Procedure for Oil /Gas Burners Type Testing(2008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8年7月31颁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型式试验的申请 (1)第三章型式试验样机交接 (2)第四章型式试验 (3)第五章报告证书的发放 (4)第六章型式试验合格标志的使用与发放 (4)第七章职责和监督管理 (5)第八章附则 (6)附件1:燃烧器型号定义以及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 (7)附件2: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书 (8)附件3: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 (9)附件4:燃烧器型式试验样机交接清单 (10)附件5:燃烧器型式试验样机拒绝接收通知书 (11)附件6: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标志 (12)附件7: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标志使用和购买申请书 (13)附件8: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标志收到确认单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燃油(气)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油燃气设备事故,保障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所称燃油(气)燃烧器(以下简称:燃烧器)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定义的、以油或/和气为燃料的锅炉上使用的燃烧设备第三条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核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承担燃烧器的型式试验工作(核准编号:TS7610001-2007)。

第四条燃烧器产品必须经中国特检院进行型式试验且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并逐台加施型式试验合格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燃烧器,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一)新产品设计定型后;(二)制造单位停止制造1年以上(含1年),重新制造的;(三)燃烧器型号以及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中任何一项发生改变的(具体解释见附件1);(四)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满四年的;(五)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4 燃气 前吹扫功能 5 燃烧 安全连锁 6 器 空气、燃气控制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 第二十七条
7
放散管直径
第二十八条
附件 A 燃烧器型式试验条件和要求……………………………………………………(3) 附件 B 燃烧器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7) 附件 C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22) 附件 D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40)
A3 测试炉的要求 A3.1 结构的基本要求 (1)试验台装设的火焰测试炉,其本体的设计应该根据燃烧器的输出热功率、燃烧 器火焰直径以及火焰长度来确定其内径和长度;
-3-Βιβλιοθήκη 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测试炉的燃烧室出口或者烟道内,应该安装可以改变燃烧室压力的调节挡板, 通过它来调节燃烧室的压力;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 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规定 的燃烧器,其他用途的燃烧器的试验可以参照本规则进行。
第三条 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以下规范、标准: TSG GB001-2007《燃油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程》; 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第四条 试验(以下简称试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的试验条件,以及试验 燃料、试验环境与系统、测试炉、试验点的布置、试验仪器设备、过量空气系数等,应 当符合本规则附件 A 要求。 第五条 燃烧器的试验,包括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性能 试验,其主要项目如下: (一)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包括结构与设计检查、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和技术 文件与铭牌检查,主要通过目测、技术文件审查等方法来实现; (二)安全性能试验,包括气密性(对燃气燃烧器)、安全时间(点火安全时间和熄 火安全时间)、前吹扫时间与风量、点火热功率、火焰稳定性、电压改变、耐热性能、 部件表面温度等项目的试验、测试和测量; (三)运行性能试验,包括燃烧器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以及运行状态下的燃烧产物排 放、噪声测试,并且应当根据锅炉或者其他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的 不同要求,进行工作曲线的测试。 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试验的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B。 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曲线与试验的实测工作曲线的误差应当为±5%。

内燃机的型式试验

内燃机的型式试验 1 通则1.1 内燃机的型式认可包括审图、规格认可、生产符合性、型式试验大纲认可、发动机型式试验、试验结果评审和型式认可证书的签发。

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最长为5年。

发动机及部件的审图和规格认可在其他统一要求中予以规定。

1.2 就本统一要求而言,下列定义适用:低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小于300 r/min 的柴油机。

中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不小于300 r/min 但小于1400 r/min 的柴油机。

高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不小于1400 r/min 的柴油机。

2 目的2.1 本统一要求中规定的型式试验应能代表发动机制造商规定的典型可预见的工作负荷,并涵盖因疲劳分散和合理预见的营运老化而需要的裕量。

2.2 本统一要求适用于:- 承受高周疲劳(HCF )的部件,例如连杆、凸轮、滚轴和弹簧调谐阻尼器,这些部件可能因高喷射压力、气缸最大压力等产生较高应力。

- 承受低周疲劳(LCF )的部件,例如“热”部件,这些部件经常承受诸如空载-满载-空载(陡坡)频繁交替的负荷变化。

- 报警系统所设定的发动机工作限值,例如在最低许用油压和/或最高许用进油温度条件下以最大许用功率运行。

3 有效性3.1 对拟安装在入级船舶上的每一新型发动机均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3.2 对于在任一制造地点对某一特定机型发动机进行的型式试验,可以适用于许可证持有者或许可证颁发者制造的所有同类型发动机,前提是每一制造地点均为船级社所接受。

3.3 发动机机型按下列要素定义:- 缸径和冲程- 喷油方式(直接或间接喷油)- 阀和喷油操作(通过凸轮或电控)注:1 IACS 船级社应对2016年7月1日或以后申请发证的发动机统一实施UR M71要求。

M71(2015年2月)- 燃料种类(液体、双燃料、气体)- 工作循环(4冲程、2冲程)- 涡轮增压系统(脉冲或定压)- 吸气冷却系统(例如有或无中间冷却器)- 气缸排列方式(直列或V形)1)- 气缸功率、转速和气缸压力2)注:1)对具有不同气缸数的一系列发动机只需作一次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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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ACS 船级社应对2016年7月1日或以后申请发证的发动机统一实施UR M71要求。

1 通则1.1 内燃机的型式认可包括审图、规格认可、生产符合性、型式试验大纲认可、发动机型式试 验、试验结果评审和型式认可证书的签发。

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最长为 5年。

发动机及部件的审图 和规格认可在其他统一要求中予以规定。

1.2就本统一要求而言,下列定义适用:低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小于 300 r/min 的柴油机。

中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不小于 300 r/min 但小于1400 r/min 的柴油机。

高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不小于 1400 r/min 的柴油机。

2目的2.1 本统一要求中规定的型式试验应能代表发动机制造商规定的典型可预见的工作负荷,并涵盖 因疲劳分散和合理预见的营运老化而需要的裕量。

2.2本统一要求适用于:-承受高周疲劳(HCF 的部件,例如连杆、凸轮、滚轴和弹簧调谐阻尼器,这些部件可能因高 喷射压力、气缸最大压力等产生较高应力。

-承受低周疲劳(LCF )的部件,例如“热”部件,这些部件经常承受诸如空载 -满载-空载(陡坡)频繁交替的负荷变化。

- 报警系统所设定的发动机工作限值,例如在最低许用油压和 /或最高许用进油温度条件下以最大许用功率运行。

3有效性 3.1对拟安装在入级船舶上的每一新型发动机均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3.2 对于在任一制造地点对某一特定机型发动机进行的型式试验,可以适用于许可证持有者或许 可证颁发者制造的所有同类型发动机,前提是每一制造地点均为船级社所接受。

3.3发动机机型按下列要素定义: - 缸径和冲程- 喷油方式(直接或间接喷油)-阀和喷油操作(通过凸轮或电控)注: M71(2015 年 2内燃机的型式试验燃料种类(液体、双燃料、气体)工作循环(4 冲程、 2 冲程)涡轮增压系统(脉冲或定压)吸气冷却系统(例如有或无中间冷却器)气缸排列方式(直列或V 形)°气缸功率、转速和气缸压力2)注:1)对具有不同气缸数的一系列发动机只需作一次型式试验。

但是,对直列发动机的型式试验不一定总能覆盖V形发动机。

各船级社可自行决定对V形发动机是否要求单独进行型式试验。

另一方面,V形发动机的型式试验覆盖直列发动机,除非制动平均有效压力较高。

曲轴轴向振动、采用凸轮轴驱动时的扭转振动和曲轴等随气缸数量不同而变化很大,可能影响型式试验机型的选择。

2)发动机按试验的额定功率和压力进行型式认可(100%对应于MCR)。

如果能提交在100%功率级别下成功营运经验方面的文件证据,可允许在业经型式试验的发动机基础上,增加最大燃烧压力或平均有效压力或转速(如业经设计认可*),而不必进行新的型式试验,但增加幅度应在如下范围内:最大燃烧压力的5%,或平均有效压力的5% ,或r/min 的5% 。

如果最大功率的增加不超过10%,可允许增加最大认可功率而不必进行新的型式试验,前提是能提交工程分析和在类似应用领域中成功营运经验的证据(即使该应用未分级)或内部试验的文件记录,且在业经型式试验的发动机基础上的增加幅度应在如下范围内:最大燃烧压力的10%,或平均有效压力的10% ,或r/min 的10% 。

* 仅需曲轴计算书和曲轴图纸(如经修改)。

降功率的发动机如果发动机业经设计认可,且 A 阶段内部试验记录的额定功率高于经型式试验的发动机的额定功率,则在提交下列扩展交付试验报告后,可将型式认可扩展至增加的功率/ 最大爆发压力/转速:- 超速试验(仅在已提高额定转速的情况下)- 额定功率,即100%扭矩和100%转速时的100%输出(对应于负荷点1,2),测量间隔之间连续运转 1 小时- 100%转速时的最大许用扭矩(通常为110%)(对应于负荷点3),或按照螺旋桨名义特性曲线的最大许用功率(通常为110%)和转速(对应于负荷点3a), 运行0.5h - 最大许用转速下的100%功率(对应于负荷点2), 运行0.5h整合试验对于单独认可的子系统(例如涡轮增压机、发动机控制系统、双燃料、废气处理等),可通过整合试验证明整个机械、液压和电子系统的反应与预期一致。

设计者/ 许可证颁发者应提出相应的试验范围,并考虑到对发动机的影响。

4 安全防护措施4.1 进行任何试验前,制造商/ 船厂应提供用于保障现场人员安全的所有相关设备,这些设备应能够操作,并应经验证其能正确运转。

4.2 本条特别适用于曲轴箱爆炸保护、超速保护以及任何其他停机保护措施。

4.3 试验前还应进行高压燃油管护套检查和管道接头的适当筛查(按M71.8.9 消防措施的要求)。

4.4 转车装置(如安装)应进行联锁试验。

5 试验大纲5.1 型式试验分为3 个阶段:1 A 阶段—内部试验本阶段包括在发动机开发、功能试验以及测量参数收集和试验时间记录期间进行的一些试验。

船级社要求或设计者规定的试验结果应在 B 阶段开始前提交船级社。

2 B 阶段—见证试验系指验船师在场时进行的试验。

3 C 阶段—部件检查系指按船级社要求的范围对发动机部件进行检查。

5.2 整个型式试验大纲应经船级社认可。

在每一情况下应就是否需要验船师在场达成一致意见,但至少在B 阶段和 C 阶段验船师应在场。

5.3 见证型式试验(B 阶段和C 阶段)之前的试验也视作整个型式试验大纲的一部分。

5.4 整个型式试验(A 至C 阶段)完成后,应将型式试验报告提交船级社评审。

型式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阶段进行的试验的总体描述。

记录应由船厂QA管理部门保存以向船级社提供。

- B阶段期间进行的负荷和和功能试验的详细描述。

- C阶段的检查结果。

5.5 按M71.2 的要求,型式试验应证明设计能力及其对拟定操作的适合性。

特殊试验(例如LCF 和耐久试验)通常在A阶段进行。

5.6 船用高速发动机通常应在满载条件下进行100 小时的耐久试验。

对于具有非海运领域长期营运经验的发动机进行的型式认可或对众所周知机型的发动机的工作参数超过M71.3 的规定而进行的扩展型式认可,可考虑免除或简化型式试验。

对于可能承受从空载至满载的频繁负荷变化的高速船推进发动机,通常应使用控制系统(或如非自动控制,手动操作)允许的最陡负荷变化梯度进行至少500 次(空载-满载-空载)循环试验。

每次试验间隔时间应足以使热部件达到稳定温度。

6 测量和记录6.1 应记录所有试验期间的环境条件(气温、气压和湿度)。

6.2 应至少测量和记录下列发动机数据:- 发动机转速- 扭矩- 每缸的最大燃烧压力1)- 每缸的平均指示压力1)- 吸气压力和温度- 废气温度- 燃油齿条位置或与发动机负荷相关的类似参数- 涡轮增压机转速- 对拟定用途(推进、辅助、应急)进行控制和监测所要求的所有发动机参数。

注:1)如果发动机标准化生产的气缸头设计时并没有考虑气缸燃烧压力测量,可使用专门用于燃烧压力测量的特殊气缸头。

在这种情况下,测量可作为A阶段的一部分进行,并应正确记录。

如认为必要,例如对于双燃料发动机,最大燃烧压力和平均指示压力可通过间接方法进行测量,但要文件说明该方法的可靠性。

用于收集上述数据的仪表的校准记录应提交现场验船师评审。

可要求附加测量与设计评估一起进行。

7 A 阶段—内部试验7.1 在进行内部试验时,发动机应在设计者认为重要的各负荷点运行,并应记录相关的工作值。

拟试验负荷工况还应包括适用的型式认可大纲中规定的试验。

7.2 应至少对下列工况进行试验:- 正常情况:负荷点在25%、50%、75%、100 % 和110%最大额定功率连续运行,用作推进的发动机(如为适用的操作模式,即驱动可调螺距螺旋桨)按螺旋桨名义(理论)特性曲线和恒定转速;拟用于发电机组的发动机,按恒定转速(包括空载和额定转速工况的试验)。

- 许用工作范围的极限点。

这些极限点应由发动机制造商规定。

- 对于高速发动机,结合设计评估按要求进行100 小时满载试验和低循环疲劳试验。

- 船级社要求或设计者规定的发动机部件的特定试验。

8 B 阶段—见证试验8.1 应在验船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下列试验。

型式试验结束后,获得的结果应予以记录并由现场验船师签名。

8.2 应进行超速试验,证明在超速停机系统设定点内发动机未因实际的超速而受损。

进行该试验时,制造商可选择有负载或无负载超速。

8.3 负荷点发动机应按照功率和转速图(见图1)运行。

发动机在不同负荷点进行试验时,应测量和记录的数据必须包括M71.6 中所列的所有发动机参数。

在每个负荷点的运行时间取决于发动机的规格(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和运转参数采集需要的时间。

一般来说,每个负荷点的运转时间可设定为0.5 小时,但应允许验船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外观检查。

8.4 负荷点:- 额定功率(MCR ),即在100%扭矩和100 %转速情况下的100 %输出功率,对应于负荷点1,通常运行2 小时,且以时间间隔1 小时采集数据。

如果需要发动机在其报警系统定义的限值上运行(例如在润滑油压力和进口温度报警线处),应在该点进行试验。

- 最大允许转速下的100 %功率,对应于负荷点2。

- 100 %转速下的最大允许扭距(至少和通常为110%)对应于负荷点3,或按照螺旋桨名义特性曲线103.2%转速下的最大允许功率(至少和通常为110%)对应于负荷点3a。

负荷点3a适用于只驱动固定螺距螺旋桨或喷水推进器的发动机。

负荷点 3 适用于所有其他用途的发动机。

对于间歇用途发动机,负荷点 3 (或3a,如适用)应由规定的过载和间歇时间所对应的负荷替代。

如果过载值超过110% MCR,本条适用。

如果经批准的间歇过载值小于110% MCR,目标过载值必须替换100% MCR 的负荷点。

在这种情况下,保留110% MCR 的负荷点。

- 100%扭矩时的最低许用转速,对应于负荷点4。

- 90%扭矩时的最低许用转速,对应于负荷点5(仅适用于推进发动机)。

- 部分负荷工况,如75%、50 %和25%额定功率和对应于螺旋桨名义特性曲线的转速(即90.8%、79.3%和62.9%的转速),对应于负荷点6、7和8,或在75%、50%和25%额定功率和设定的恒定额定转速,对应于负荷点9、10和11,取决于发动机的拟定用途。

- 如果十字头发动机不限于与C.P. 螺旋桨一起使用,应以相关最大许用发动机转速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8.5 在所有这些负荷点试验期间,发动机参数应在规定并经批准的值范围内。

喋旋桨名义 特性畛x①过载功率/»19101转速(% )100 1032304060Oo O 8 7 100 90807060 5040额定功率0090① =连续运行区间 ② =间歇运行区间 ③ =短时过载运行区间图1负荷点8.6 涡轮增压器在破损条件下运行对于 2 冲程推进发动机,应确定涡轮增压器在破损情况下可获得的连续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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