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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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规动态调整优化的四点思考

关于控规动态调整优化的四点思考

关于控规动态调整优化的四点思考摘要: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了应对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控规调整呈现常态化态势。

控规调整作为控规刚性管控的弹性机制补充,在弥补控规编制的不足和提高控规对现实需求的适应能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东莞市在《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中提出强化导向、保障底线;分级编制、分类管控;创新机制、增加弹性;扩大细调适用范围四个方面的内容,以便更好地实现城市高品质发展、精细化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控规调整、引领、改革、创新、扩充一、工作背景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作为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在我国五级三类的规划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是政府调控空间资源及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抓手。

新常态下,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规划建设逐步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控规亦进入了“存量优化”时期,规划管理面临新挑战。

在当前规划背景下,控规调整作为控规刚性管控的弹性机制补充,在推进控规有效实施、弥补控规编制的不足、提高控规对现实需求的适应能力、实现规划精细化管理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行为的复杂性以及当前现实需求多样性等诸多因素的存在,控规与城市发展需求往往存在较大偏差,导致控规调整频繁发生。

而且控规调整逐渐成为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一种常态化现象和难点问题,使得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当前规划形式下,控规调整一方面应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价值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推进“城市双修”、治疗“大城市病”等核心要求,以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得当有效实施,有效推进城市高品质发展、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东莞探索自2000年左右启动控规编制工作以来,东莞市基本实现了建设用地控规全域覆盖,目前已经进入了控规的“存量优化”时期。

控规调整

控规调整

1、什么是调整控规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调整控规,也叫控规调整、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示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范畴。

现实中最多的修改规划申请是:增加面积,增加高度,提高容积率,改变性质,调整土地用途等。

2、调整控规的起因直观原因:在规划实施前、实施过程中的建设变动、修改是一个出现较为普遍的现象。

表征原因为规划编制技术缺陷、市场作用力、个案特殊原因等。

深层原因:规划调整是规划控制所应当具有的严肃性、科学性同市场经济所代表的不确定性对规划所期望的具有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的矛盾协调的产物。

3、调整控规的审批原则建设单位申请规划调整,绝对是一件高难度低成功率的事情,原因很简单,口子不能开大,否则就乱了,城市总体规划很快就会变成废纸。

所以原则是:可调可不调的一要不调,不得不调的慎重处理。

什么样的项目能调,什么样的项目不能调,什么样的调整内容能得到批准,什么样的调整内容得不到批准,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对尺度和标准的拿捏对政府来说其实也很头疼,但规划委内部大致上有一个尺度。

尺度是:中央单位、部队武警的申请,对合理的部分酌情考虑;对原控规中明显欠妥的内容酌情考虑;与大的环境、政策、政府工作重点、产业方向相一致的“顺向调整、酌情考虑”。

不可回避的是,正确的运作方式和正确的运作程序,所起的作用不能忽视。

4、申请调整总体规划的大致程序由土地方向市规划委提出调整申请,市规划委对认为可以考虑的申请,转交市规划院进行技术层面上的认证,市规划院将意见反馈给市规划委后,市规划委召集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联席会没问题后,将项目情况在规划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平静度过后,规划委将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规划委给申请方下工回复意见,完成对某地块的规划调整。

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申请的搁置。

控规调整含义、原因

控规调整含义、原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原因、对策及意义夏壮 2012013315一、控规调整的含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编制层次,是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规划设计与管理实施的中间环节,是指导城市规划调控城市土地开发和各项建设活动的直接依据。

然而,在控规的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大量的控规调整申请诉求,控规调整往往涉及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城市居民等多方面的切身利益。

总的来将: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控规调整,也叫调整控规、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标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畴。

二、控规调整的类型从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来看,目前控规调整工作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控规修编规划的时效性逐渐减弱,或社会经济发生重大改变引发规划的不适应性,或区域重新定位,或上层次规划发生了较大改变等,都将引发控规的重新修编工作。

2.控规整合整合原本是政治学上的一个概念,具体指通过非强制性手段使社会中不同的个体或共同体形成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

控规在编制过程中因缺乏标准分区之间的统筹和协调而出现不同标准分区控制成果之间的“打架”现象。

或因缺少分区规划作为一种过渡,导致控规成果的不适应性,进而引发控规的整合问题。

3.控规局部调整控规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对于各项具体控制要求进行调整的变动诉求,即为控规局部调整。

例如对某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或建筑密度进行变贰或改变城市道路走向等。

控规局部调整往往是由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地产开发在市场经济下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或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总之,可以将控规修编、控规整合和控规局部调整之间的关系简要地归结为抽象和具体、整体和局部、编制和实施的关系。

三、控规调整的原因1.控规编制本身的技术缺陷(1)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由于城市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形态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一次规划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一个城市今后发展过程中的所有规划管理问题,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而控规编制本身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摘要:城市规划中为合理发挥出控规调整的工作价值,应当采取以下控规调整的工作对策:控规编制工作优化、落实控规调整论证、规调整审查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等。

本文就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工作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控规调整;工作对策引言: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时,必须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并围绕规划部署方案有序推动城市建设。

同时,控规调整工作作为城市规划的重点,为使其发挥出一定的工作价值与作用,需要采取针对性的管控对策,提升城市控规调整工作开展的整体效能。

一、概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为控规,控规调整工作的开展,将对城市的规划发展起到直接影响。

为保证城市整体发展建设的可行性,则需要科学合理的开展控规调整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整体水平。

二、控规调整对策(一)控规编制工作优化通过对控规编制工作的开展进行分析可知,在具体工作进行时,主要以城市街区为编制单位,开展相关控规调整工作。

由于控规编制的单位尺度相对较大,无法实现精细化城市规划的预期效果,并且在控规与城市规划工作衔接融合时,由于两者始终停留于理论概念层,并没有将其工作精准落地,进而导致城市控规编制工作出现很多问题,无法使其发挥出应用的城市建设导引作用。

为达到预期工作成效,应当落实城市设计研究工作要求,如与上级规划工作衔接时,应当突出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综合规划的合理衔接;在与下级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时,应当细化规划项目的开发意图、要求、标准,以保证控规编制工作的精细化,使得城市整体规划设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在控规编制时,应当对技术要求进行不断细化,并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控规编制工作的精准性与可靠性。

另外,在不同区域进行控规编制时,应当契合该区域的规划建设要点,科学界定控规编制的具体标准,实现精细化控规编制工作目标。

例如,在控规编制时,应当对经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进行准确界定,为后续的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若针对大地块进行控规时,为避免出现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则需要对大地块进行精细化控规,如在公益性地块进行控规时,则可以采取点位控制、虚线控制、指标控制等方式,保证控规编制内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若工作人员进行小地块的控规编制时,则需要基于城市规划要求,明确公益性内容,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性。

控规调整方案

控规调整方案

控规调整方案
控规调整方案是指通过修改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计划文件,对城市的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道路布局等方面进行调整。

控规调整方案一般由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编制,需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审批等程序后才能实施。

控规调整方案的目的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效率和质量,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和变化。

具体的控规调整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用地类型调整: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调整城市不同区域的用地类型,例如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将住宅用地转为公共设施用地等。

2. 容积率调整: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需求和土地资源情况,调整不同区域的容积率,控制建筑的总体规模和密度。

提高容积率可以增加用地利用效率,但也可能导致城市过度密集化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综合考虑。

3. 建筑高度限制调整:根据城市的特点和规划要求,调整不同区域的建筑高度限制,以实现城市的立体化发展。

高楼大厦可以增加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和经济效益,但也可能对城市的环境和景观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谨慎设置。

4. 道路布局优化:根据交通需求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城市的道路布局进行调整。

可以增设新的道路,或者拓宽现有的道路,以提高交通通行能力和效率。

同时,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环境,避免过度依赖机动车交通,促进可持续交通发展。

5. 公共空间规划:加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包括公园、广场、绿地等。

优化公共空间的布局和设计,提高市民的休闲活动和社交交流的场所,增加城市的宜居性和人文特色。

控规调整方案的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发展需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有关总规、控规、详规与控规调整说明以及实例说明

有关总规、控规、详规与控规调整说明以及实例说明

有关总规、控规、详规与控规调整说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

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有关控规的调整什么是调整控规: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调整控规,也叫控规调整、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标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范畴。

现实中最多的修改规划申请是:增加面积,增加高度,提高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土地用途等。

●调整控规的起因:历朝历代的城市,不论大小,都有城市总体规划,否则肯定会陷入混乱,不同的只是规划的深浅、粗细、合理与否的区别。

解放后北京经历了无数个版本的总体规划,每个版本对应当时的历史背景,都是值得肯定的,只不过历史发展太快了,每一次的国力变化和意识形态的变化,在城市建设方面对应的就是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这是宏观层面的调整控规起因。

十年前北京的总体规划比较宏观,之后逐渐细化到了每个地块,目前北京五环内的每一寸土地都对应有规划指标,带来的好处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弊处是规定的越细,越有可能与用地单位的实际需求不一致,于是建设单位提出调整申请,这是微观层面的调整控规起因。

控规调整含义、原因

控规调整含义、原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原因、对策及意义夏壮2012013315一、控规调整的含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编制层次,是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规划设计与管理实施的中间环节,是指导城市规划调控城市土地开发和各项建设活动的直接依据。

然而,在控规的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大量的控规调整申请诉求,控规调整往往涉及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城市居民等多方面的切身利益。

总的来将: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控规调整,也叫调整控规、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标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范畴。

二、控规调整的类型从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来看,目前控规调整工作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控规修编规划的时效性逐渐减弱,或社会经济发生重大改变引发规划的不适应性,或区域重新定位,或上层次规划发生了较大改变等,都将引发控规的重新修编工作。

2.控规整合整合原本是政治学上的一个概念,具体指通过非强制性手段使社会中不同的个体或共同体形成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

控规在编制过程中因缺乏标准分区之间的统筹和协调而出现不同标准分区控制成果之间的“打架”现象。

或因缺少分区规划作为一种过渡,导致控规成果的不适应性,进而引发控规的整合问题。

3.控规局部调整控规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对于各项具体控制要求进行调整的变动诉求,即为控规局部调整。

例如对某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或建筑密度进行变贰或改变城市道路走向等。

控规局部调整往往是由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地产开发在市场经济下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或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总之,可以将控规修编、控规整合和控规局部调整之间的关系简要地归结为抽象和具体、整体和局部、编制和实施的关系。

三、控规调整的原因1.控规编制本身的技术缺陷(1)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由于城市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形态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一次规划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一个城市今后发展过程中的所有规划管理问题,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而控规编制本身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

有关总规、控规、详规与控规调整说明

有关总规、控规、详规与控规调整说明

有关总规、控规、详规与控规调整说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

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理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有关控规的调整➢什么是调整控规: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调整控规,也叫控规调整、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示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范畴。

现实中最多的修改规划申请是:增加面积,增加高度,提高容积率,改变性质,调整土地用途等。

➢调整控规的起因:历朝历代的城市,不轮大小,都有城市总体规划,否则肯定会陷入混乱,不同的只是规划的深浅、粗细、合理与否的区别。

➢调整控规的审批原则:●建设单位申请规划调整,绝对是一件高难度低成功率的事情,原因很简单,口子不能开大,否则就乱了,城市总体规划很快就会变成废纸。

所以原则是:可调可不调的一要不调,不得不调的慎重处理。

●什么样的项目能调,什么样的项目不能调,什么样的调整内容能得到批准,什么样的调整内容得不到批准,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对尺度和标准的拿捏对政府来说其实也很头疼,但规划委内部大致上有一个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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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1、什么是调整控规
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调整控规,也叫控规调整、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示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范畴。

现实中最多的修改规划申
2、调整控规的起因
3、调整控规的审批原则
的规定和标准,对尺度和标准的拿捏对政府来说其实也很头疼,但规划委内部大致上有一个尺度。

尺度是:中央单位、部队武警的申请,对合理的部分酌情考虑;对原控规中明显欠妥的内容酌情考虑;与大的环境、政策、政府工作重点、产业方向相一致的“顺向调整、酌情考虑”。

不可回避的是,正确的运作方式和正确的运作程序,所起的作用不能忽视。

4、申请调整总体规划的大致程序
由土地方向市规划委提出调整申请,市规划委对认为可以考虑的申请,转交市规划院进行技术层面上的认证,市规划院将意见反馈给市规划委后,市规划委召集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联席会没问题后,将项目情况在规划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平静度过后,规划委将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规划委给申请方下工回复意见,完成对某地块的规划调整。

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申请的搁置。

5、调整控规的程序和时间
位说他们调控用了1-2
6、对控规调整工作的几点建议
6、1加强控规的法律权威性
6、2
二是强化经济分析在控规编制中的佐证作用。

同时在规划修订的同时应积极引入新的规划理念,如城市经营的思想、奖励机制等。

三是规定城市土地开发和公用设施配套。

四是通过规划编制的完善,加强控规对城市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引导。

五是在维护控规编制成果严肃性的基础
上适度增强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注意与规划
管理的衔接。

六是加强控规与其它规划的合理衔接,
避免控规与其它规划之间出现矛盾。

强调控
规与总规、分区规划、重点地区控制规划、修
建性详规以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的衔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皇城保护规划,25片
中关村西区、CBD
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4.3.完善控规的调整程序,加强控规调整
的管理工作
扩大控规调整论证范围,要通过一
符合城市公共利益,不能违反相关规划和规
定的要求,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文物
保护规定等。

二是控规调整的内容应与原控规衔接并
纳入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是建立控规调整审查的评估体系,规
范控规调整审查标准并使之制度化。

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控规调整工作程
序,减少工作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4.4.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规划决策参与意识
控规的公众参与是增强规划透明度的重
要手段,也是控规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规划编
4.5.加强支撑控规执行的相关政策的制定
目前控规实施主要依据其刚性指标,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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