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doc
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新规定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
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山西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
方案》精神,为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引
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小学教师必须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
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
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二、师德条件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
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任期内各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凡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违法
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在校外组织、参与办学办班或
违规代课,乱发滥印学习资料、教学中出现严重事故、在各级考试中作弊和职称评审中徇私
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各级教育部门组织
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履行支教义务的)等严重影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申报。
三、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2021年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1年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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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Honestly, the Shanxi teacher title evaluation criteria and process are quite rigorous and complex. The evaluation criteria include educational background, teaching experience, research achievements, and contributions to the school and community. Applicants must meet certain requirements to be eligible for evaluation, such as holding a teaching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and having a certain number of years of teaching experience. The evaluation process involves submitting a comprehensive application package, undergoing a review by a panel of experts, and participating in an assessment or interview.老实说,山西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流程相当严格而复杂。
评定标准包括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研究成就以及对学校和社区的贡献。
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要求才有资格进行评定,如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
评定过程涉及提交综合申请材料、经专家组审查,并参加评估或面试。
In terms of educational background, applicants for teacher titles in Shanxi must typically have a bachelor's degree or above in education or a related field. Those with advanced degrees such as master's ordoctoral degrees may have an advantage in the evaluation process. Additionally, candidates may be required to provide transcripts and diplomas as proof of their educational qualifications.在教育背景方面,申请山西教师职称的人通常需要具有教育或相关领域的本科学位或以上学历。
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及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及条件一、职称评定范围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对教师职称进行评定和晋升的过程。
该评定范围适用于下列教职工:•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二、职称评定标准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是指根据教师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结合教学、科研等相关因素,制定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标准和细则。
常见的评定标准包括:1. “四个一流”体系中国教育系统推行“四个一流”体系,即高水平、一流课程、一流学科、一流学者。
这一标准涵盖了教师在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表现,是晋升高级职称的重要基准。
2. 学位、学历和职称相对应的标准教师职称评定还需要根据不同学位、学历和职称的相对应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和条件。
例如,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申请更高的职称,更高职称的评定标准也会更严格。
3. 具体岗位和职责的要求在评定教师职称时,会根据具体岗位和职责,制定不同的评定标准。
例如,教授职称的评定需要具备更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力,而高级讲师职称的评定则更注重教学效果和教育教学的创新能力。
三、职称评定条件在进行教师职称评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常见的条件包括:1. 政治条件教师职称评定首先需要满足政治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方面的政治素质要求。
2. 学历条件教师职称评定也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条件。
例如,申请讲师职称需要本科学历以上,申请副教授职称需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 经验条件教师职称评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经验条件。
例如,申请高级职称需要拥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并能够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4. 职业道德教师职称评定还要求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能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四、职称评定程序教师职称评定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环节。
具体的流程和要求还需要按照各地和各个学校的规定进行实际操作。
下面是一般的评定程序:1. 教师申报教师需要根据评定细则和条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新规近日,山西教育部门发布了新的教师职称评定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这一新规对教师职称评定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教师们提供了明确的评定标准和路径。
根据新规定,教师职称评定将分为几个阶段进行,包括材料审核、学术评审、业绩评价等环节。
在材料审核环节,教师需提交详细的个人资料、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在学术评审环节,专家将对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价,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方面。
在业绩评价环节,将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业绩、师德表现、学科带头人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新规定还对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从教年限、学历背景、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此外,新规定还加强了对教师的培训要求,要求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
新规定的出台,对于山西的教育事业来说,无疑是一次重要的改革。
它将推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新规定也为广大教师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激发了教师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然而,新规定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能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其次,评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是否能够有效避免人为干扰,也需要引起重视。
最后,如何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
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山西教育事业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也需要广大教师积极配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为山西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通过新规定的实施,山西的教育事业能够蓬勃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晋教师〔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晋教师〔2023〕7号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更多优秀教师扎根乡村教育,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省、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基层教师成长规律和基层工作实际,建立符合基层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鼓励人才到基层任教,在基层长期从教,为加快推进基层教育振兴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评审范围本意见所指的基层中小学教师,是指在我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县(市、区)中心城区学校,包括从事思想政治类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学、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劳动、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幼教、安全等学科教学人员。
申报人员按所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2024年山西职称评审新政策解读

2024年山西职称评审新政策解读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称评审政策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2024年,山西省职称评审新政策正式实施,对广大职称评审的申请者和评审机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对该新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政策内容和影响。
一、政策背景1.1 经济发展的背景山西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
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职称评审政策的改革与完善成为了迫切需要。
1.2 目前政策存在的问题过去的职称评审政策在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评审标准不够科学、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西省对职称评审政策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二、新政策内容解读2.1 评审标准的科学性新政策对职称评审的标准进行了新的界定,强调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主要评定依据,同时注重学术研究水平和职业操守。
这一改变将更加科学地评价申请者的能力和水平,更加符合现实工作需求。
2.2 程序的规范性新政策对职称评审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评审流程、申诉途径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界定,使得整个评审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和公正。
2.3 推动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改革新政策将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的改革,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支持和激励力度,为人才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新政策的影响与应对措施3.1 对职称评审申请者的影响新政策对职称评审申请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鼓励广大申请者更加注重实际工作业绩的积累,同时也需要加强学术研究和职业操守的培养和提升。
3.2 对职称评审机构的影响新政策将对职称评审机构的工作流程和评审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其更加严格地执行政策,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3.3 应对措施针对新政策的影响,职称评审申请者应该根据新政策的要求,及时调整自身的工作重点和学习方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职称评审机构则需要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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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2018年山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山西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小学教师必须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二、师德条件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任期内各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凡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在校外组织、参与办学办班或违规代课,乱发滥印学习资料、教学中出现严重事故、在各级考试中作弊和职称评审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履行支教义务的)等严重影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申报。
三、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以来,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0]4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并能根据教学要求制作和运用教学课件。
五、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试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所教学科、课程系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有很强的教学能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能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开创性的改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在全省本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一)资格、资历标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受聘中学高级教师岗位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条件具有所教学科、课程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三)学生管理工作条件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或年级组长(主任)5年以上,并积极承担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管理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称号,或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在县域及以上范围产生很好影响和推动作用、经省高评委认可。
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可不作要求。
(四)教学工作条件1、能出色完成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及教学指导)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和学科特点,为学生(或指导教师)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程(中学开设两门以上、小学开设一门以上),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经省高评委确定达到较高水平),能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取得较好效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参评者须附相关业绩材料)。
2、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
任现职期间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每年听评课在40节以上。
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每年听评课在30节以上;副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3,每年听评课在60节以上(附近一个学年的教案或学案)。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风严谨认真,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近三年所代班级成绩优秀,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本县、市或本校同层次班级中位居第一或进步率第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由所在学校提供,包括德育工作、学科教学质量、学生评教、班主任工作、学生全面发展等综合情况,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4、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科研工作不少于10年。
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其中至少3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
善于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积极策划与组织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引领并推进本学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每年听评课在80节以上,当地教师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
(五)教科研工作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产生良好效应。
1、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或学术正式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专职教科研人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职教科研人员至少有3篇)。
2、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以在教科书上署名为准),或参加编写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师教学参考用书,本人主持撰写一个章节以上。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编写的商品性教学资料者不作为晋升职称的论著。
3、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通过成果鉴定并结题。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国家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通过成果鉴定并结题。
(六)专业示范条件1、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提供讲座稿),并获得好评。
其中校长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讲座每年不少于3次,在教学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县域范围产生较大影响。
2、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并有专门的指导记录和同行评价,被指导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其中至少有2名获得省、市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
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能指导其他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
兼职担任县级以上教研员,兼职承担市级及以上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学会工作或为市级以上学科中心组成员。
(七)荣誉条件须具有下列称号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山西省特级教师。
六、中小学高级教师标准条件(试行)(一)资格、资历标准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下同)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5年以上。
3、大学毕业,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8年以上。
(二)学生管理工作条件具有较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年级组长(主任)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专项表彰奖励。
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可不作要求。
(三)支援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条件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学校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受援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据对支教教师的考核评价意见。
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四)教学工作条件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教学业绩显著。
其中,中学教师从教以来承担过一次大循环(初一至高三)或两次小循环(初一至初三或高一至高三)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承担三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小学教师必须能够承担并胜任小学一至六年级本学科教学工作。
任职期间能够根据课程改革需要开设选修课,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担任校长、副校长的授课时数分别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1/4、1/3,并提供近一学年的规范教案(学案)。
农村学校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较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由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出具原因证明)。
3、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良好,在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中名列前茅。
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70%以上,是学校和当地公认的教学骨干。
4、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科研工作不少于5年。
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6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
对提高本市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当地教师测评满意率在70%以上。
专职从事电教、装备、招生、督导等工作且评聘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参照此条执行。
(五)教科研工作条件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教改实验等活动,主持(含主要参加者)过县级以上研究项目,通过成果鉴定或有项目结题。
1、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对任职以来发现的本校(地)教育教学中存在问题及其探索过程、解决方法、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产生的作用有着独立思考和见解,并形成材料。
提供的材料(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所教学科教学案例,1篇所教学科专业性文章(2000字左右)。
教学案例是教师与学生就某一具体教学过程相互作用的叙述,是以教学情景中出现的事实为基础所展开的课堂讨论载体。
教学案例须经省高评委审查达到合格以上。
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须经省高评委进行审查评价,确认对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借鉴和参考作用。
2、在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工作15年以上的教师,任期内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高,教育教学业绩感人,深受当地学生和家长爱戴的,可提交1篇虽未发表但有实际价值的文章,并经省高评委鉴定达到中小学高级教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