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对口和进料加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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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如何正确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如何正确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一、性质上的区别:1.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包装物等料件(必要时,会提供机器设备),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外商,委托国内企业按照国外厂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制成品由国外厂商负责销售,国内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加工费。

经营企业在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后,货到前,应提前向海关申报合同备案。

备案后,根据来料加工出口报关单录入免税申报的数据。

2.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

进口原材料和加工的成品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经营企业。

二、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1.来料加工进口材料是全额免税(不付汇),进料加工进口时要付料件费用,但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的缴纳要看具体哪种材料;2.来料加工的加工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进料加工不涉及加工费的问题。

3.在货物出口时:来料加工免增值税,但不退税;进料加工则免税且退税。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1. 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3. 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来料加工增值税:A、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B、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C、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一般贸易与进料对口的比较

一般贸易与进料对口的比较
具体为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保税进口全部或大部分原辅材料加工为制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至境外而是经海关批准后在国内转入下一个同样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作为转入企业的原材料继续加工装配成最终成品出口
一般贸易与进料对口的比较
一般贸易出口与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模式比较 一、一般贸易 1、一般贸易出口定义: 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采用国产原材料及采用已征税的进口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出口的贸易。企业在购买国产原材 料交纳增值税,进口原材料时交纳关税和增值税,成品出口后增值税可抵扣或退税。 2、一般贸易出口流程图:
三、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比较:
四、结论
一般贸易出口方式机动灵活、速度快、监管环节少,主要缺点在于进口料件需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及关税税款需占用资金约三个 月的时间,代理料件进口时还需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加工贸易出口方式手续较繁琐、监管严格、环节多,有一定局限性,公司需改变原有的出口运作模式,投入运作资源、采购、 PMC、生产、财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全方位配合。优点是减少资金占用,降低部分物料采购成本,进出口都免税且不用支付 料件进口手续费。
二、进料加工 1、进料加工出口的定义: 经外经贸、海关批准及备案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部分原材料可在国内采购和使用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原材 料),经加工或装配后,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料件进口、成品出口时都不用交纳关税和增值 税,但前提是进口的物料是以最终出口为目的。 2、进料加工的注意事项: (1)加工贸易保税进口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属海关监管货物,有严格的管理要求,不能擅自内销、变卖、抵押、处置,否则即 属违法行为,严重的以走私罪论处。 (2)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不允许用在一般贸易出口和内销产品的生产。 (3)经保税进口的物料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需退回供应商的需向海关申请退运,正式报关出口后经香港退回给供应商,如供 应商是在国内设厂的可直接在国内换货,前提是供应商必须先补货,后取回不良品。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坏料、抛料、呆料、不良成品和半成品,都需要入回公司保税物料仓,经向海关申请经批准后补进口 许可证和补征关税增值税后才能报废清理和在国内销售;如在国内补税的成本高于清理收入,则最好选择退港后处理,货期短、流向不明确(物料与内销产品共用,有可能做内销也可能做出口)的出口合同采用一般贸 易出口方式;

进出口注意事项

进出口注意事项

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串料等.
3.对违规的问题作出规定如1.单耗的变动 频率,(国家标准,关区标准),先出后进,进出 口货物的金额倒挂(区别于高进低出),末 批准串料(国内原料与进口保税原料互换 ),擅自内销,实际进出口数量不符,末在规 定时间内核销保税手册,侵犯知识产权等.
1企.申请业办办理加理工贸加易工的报贸告易要简手单续明确注的生意产要技术和 点 工艺的收缩区间和单耗的标准范围.
进出口注意事项
加工贸易进出口产品免,退的注意事项 和企业顺应条件的完善
1.进料加对口(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
指—进口原材料合同内暂免征关税和进口环 节增值税和相对应的外销出口成品合同(包 括不同客户对口联号合同).就是说在办理进 口免税材料之前,最终出口产品的销售流向都 在进出口合同中予以确定,同时进口料件的单 耗耗用在出口产品标准比例范围内予以确定.
境外公司收取的加工费给予免征增值税. (1)免税---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免征该货物的
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除另有税务文 件规定外). (2)抵税---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所耗用在该出口 产品中的所购进原材料,零部件和动力费用及运 输费含有的7%进项增值税等可以在冲低内销货 物所发生的销项增值税. (3)退税---企业生产工具的出口货物在本期内发 生的进项税应冲抵内销货物的所发生销项税额 尚末抵足的剩余部分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该部分 的进项税额.
加工贸易保税手册.(或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5.加工贸易保税手册的核销—一般规定保税手 册使用时间为一年内核销.就是说加工贸易保税 手册中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保税手册到期之 日起向海关提出报核申请.若需要加工贸易保税 手册延期核销,事先向海关提出延期的申请,延 长时间核销不超过一年,一般情况下,以三个月 为一个周期.

进料加工贸易处理

进料加工贸易处理

一、什么叫进料加工进料加工指企业自行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材辅料、零部件、包装物料,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后自行销往国外。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区别:进料加工业务中进口原料占用企业资金和外汇、货物所有权归企业,进口与出口之间没有密切的内在了解(原料的供应商和成品的购买商一般互不关联)、企业自行承担价格和销售风险。

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统称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收取加工费或装配费。

按海关关于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管理规定中所称的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主要是指:1.由外商提供(包括外商在国内价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加工单位按对方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给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

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

2.将料件和成品分别计价,分别订立合同,对开信用证,不动用外汇,料件和设备的价款在成品出口价格中扣除,我方净得工缴费。

3.由外贸(工贸)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承担加工装配业务,然后组织工厂生产,外贸(工贸)公司同工厂之间按购销关系办理际贸易。

二、进料加工的管理规定进料加工业务中进口的料件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成品出口免缴出口关税。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原则上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另有规定者除外。

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属于保税货物,必须专门用于加工出口产品,专料专用、专料专放、专料专账,不能与国产料混放、调换顶替。

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在境内出售、串换。

如因故需转内销,须事先报外经贸委批准,并经海关核准。

转内销料件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须补缴税款和税款利息,进口料件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需补办相关进口许可证。

如有擅自内销倒卖、串换顶替、变更合同、不按期核销以及伪造单证、虚报单耗等违反海关法规行为,海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走私货物和违法所得。

对行为构成走私罪的法人,由司法机关追究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加工贸易业务知识

加工贸易业务知识

加工贸易业务知识
一、进料加工和来料加的概念
进料加工是指有关经营单位或企业用外江进口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科称料件),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的一种贸易方式。

进料加工分为进料加工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免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零配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料件),委托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二、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
进料加工我方付汇购买进口料件;来料加工则是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料件,不占用我方外汇。

进料加工我方自行生产,自行销售,自负盈亏,风险自担;而来料加工我方不拥有所有权,不参与利益分配,不承担经济风险。

三、进料加工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的概念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是指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签订进口料
件合同和相应的出口成品合同(包括不同客户的对口联号合同),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数量及销售流向都在进出口合同中予以确定。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是指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签计进口料件合同,在向海关备案时尚未签订出口成品合同,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数量及销售流向均未确定。

四、海关对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的监管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定额保税,即进口国家规定的 15 种商品先征5%,保税 95%,进口其他料件先征 15%,保税 85%,出口后,多出口的可以退税,少出口的要补税。

进出口业务中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进出口业务中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进出口业务中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2017-11-01 14:08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业务是常见的两种进出口业务方式,由于其字面意思相近,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容易将两种业务混淆,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两种业务的区别:
一、业务实质不同:来料加工是一种委托加工业务;而进料加工是一种购进和销售业务。

二、合同方式不同:来料加工一般是进口原材料与出口产成品签订一笔进出口合同;而进料加工一般进口原材料签订一笔进口合同,出口产成品签订一笔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上没有实际联系。

三、客户对象不同:来料加工进口和出口一般是同一个客户;而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成品的客户一般不同。

四、税收处理不同。

1、增值税:
来料加工是免税业务。

展开剩余部分
进口时免增值税,出口时免征增值税,收取的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因为是免税收入,所以其对应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涉及出口退税。

进料加工是出口退税业务。

进口时免增值税,出口时按免抵退税办法计算出口退税,但要考虑进口时免税购进的原材料部分来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关税:
来料加工进口时免征关税,出口时对成品也不征收出口关税。

进料加工按加工后复出口的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出口时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关税。

加工贸易工作流(进料、来料)

加工贸易工作流(进料、来料)

精心整理加工贸易工作流(进料、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是指除一般贸易方式外,利用外资以加工生产、装配为内容的贸易方式。

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有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补偿贸易等。

货物。

2.进料加工:是指我国有关经营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配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贸易方式。

3.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由外商提供,我方不支付外汇;进料加工是我方经营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外商;进料加工进口的料件,所有权属我方经营单位;艺、生产组织形式、经营决策机制和企业会计账册制度等企业基本情况,以便海关对企业的资信进行评估,为海关分类管理企业提供依据。

(3)领取"登记手册"。

合同登记备案的目的是为了最后取得通关资格。

因此,凡被确认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合同,均可向海关领取已盖主管海关合同备案专用章及手册编号的“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报关员凭此手册向口岸海关办理加工装配合同项下料件、设备进口和加工成品出口通关手续。

(4)海关核销。

合同执行完毕后1个月,经营单位应持凭《登记手册》和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专用报关单,以及《进口料件使用表》、在内容上,《登记手册》记录详细的合同报关情况。

如:加工贸易手册合同记录内容(外资企业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合同号:总值:币别:交货期:每一笔报关时,手册中均应记录以下内容:进口料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进口料件报关登记表”栏内;出口成品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退税 缴税方面比较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退税 缴税方面比较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复出口(免)退增值税的比较生产企业发生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有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

在税收上,进料加工方式下,除对签有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对口合同的进料加工业务外,一般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其进口料件根据规定按85%、95%比例免征关税、增值税等,加工出口后按“免、抵、退”税的规定办理(免)退税。

来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对企业进口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等予以保税,加工产品出口时,海关对出口货物及企业收取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等,但出口货物所耗用国内辅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或不予退税。

由于我国目前是一种不完全的退税制度,除船舶、汽车、数控机床、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极少数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退税率为17%)外,其他产品的退税率都小于征税率,企业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计入出口产品的加工成本。

因此,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就可能不同。

一、同时耗用国内辅件情况下的比较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耗用进口料件的同时,还要耗用部分国产辅件的情况下,如果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其耗用国产原料件、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只能计入出口产品的成本。

但如果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因实行免征增值税,耗用国产料件进项税额中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的问题,但收取的工缴费也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实行抵扣。

究竟哪一种贸易方式最为有利于出口退税,这要由耗用国产料件价值的比例大小来决定。

实际上,如果国产辅件用量较少,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相对有利;如果国产辅件耗用量较大,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又相对有利,且“临界点”可以通过计算求得。

[例1]某特区生产性企业采取进料加工方式生产T/C纱复出口,其进口涤纶棉CIF价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假定海关按90%免税,关税税率为15%.又假定该进口料件当期已全部加工出口并已办理(免)退税核销手续,出口售价折合人民币310万元。

该进料加工耗用国内辅件为1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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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对口和进料加工有什么区别
答:
根据海关总署第168号令规定: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海关保税业务部门对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的监管是一样的.
加工贸易的贸易方式有三种:进料对口、进料非对口、来料加工.
进料对口海关予以全额保税;进料非对口,如经营单位是外贸公司,海关根据进口料件性质的不同,分别予以85%和95%保税;外商投资企业则根据企业的返销比例确定保税比例.来料加工海关予以全额保税.
来料、进料、一般贸易在退运管理上存在各自不同的差异.来料加工一般是指只收加工费的贸易方式,一般不存在退运问题.进料加工分进料对口和进料深加工,进料深加工不存在退运问题,因为进料深加工其实就是转厂业务.进料对口和一般贸易的退运是一样的.
进料加工分为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都属于进料加工
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属于企业的经营行为,最大的区别也体现在外汇结算方面,外管局进料对口核销可以采用两种核销方式,一种采用总额核销,另一种采用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的监管方式代码分别为:0615、0715).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一是贸易.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而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二是风险.进料加工使用外汇占用周转资金,承担着出口货物质量与国外销售的风险;来料加工不占用资金,也不考虑销售存在的风险.
三是物权.进料加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是买入与卖出的交易关系.来料加工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之间是受托与委托的协议关系.
四是税收.进料加工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增值税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外贸企业增值税执行"免、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办法,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所耗用国内原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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