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公司管理制度汇编-secret
中建 管理制度汇编

中建管理制度汇编由于中建管理制度涉及内容较多,2000字并不足以全面涵盖,以下是一个简要的中建管理制度汇编,仅供参考:第一部分:组织架构与职责1. 中建的组织架构中建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会、部门和分公司等单位。
总经理办公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各项工作。
各部门和分公司则根据业务范围和地域分布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职责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职责由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业务开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1. 业务管理制度中建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市场营销、招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中建的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2. 财务管理制度中建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内容,保障中建的财务运作合规有序。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了招聘录用、岗位晋升、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着重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内容,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的稳定运行。
第三部分:执行流程1. 决策流程中建的决策流程包括提案、评议、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2. 项目执行流程中建的项目执行流程包括前期策划、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良好交付。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1. 内部监督机制中建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环节,确保公司内部运作合规和稳定。
2. 外部监督机制中建接受内部监督机制的监督,包括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协会监督等手段,确保公司运作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以上中建管理制度汇编,可以清晰了解中建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执行流程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全面展现了中建作为市场主体的管理规范和合规经营。
中建某公司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汇编_secret_图.

中建某公司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汇编_secret_图.第一部分关各部门职责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领导及机关人员名单(略市场部工作职责1、负责市场预测,信息收集、分析、整理、跟踪;2、提供项目投标可行性分析报告;3、协助策划营销公关方案;4、负责企业资质申报、年检与使用;5、审核并办理施工注册和法人授权委托;6、建立公司经营资料数据库;7、组织安排业主有关考察接待;8、组织所跟踪项目的投标工作;9、参与所跟踪中标项目的合同洽谈与签订;10、掌握中标项目过程中动态情况并参与相关协调工作;11、负责标函、标书综合说明的起草和检查并对企业业绩资料的整理及投标文件总成装订及投送;12、负责有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的协会、招标单位业主、社会评委等的联系和沟通;13、组织对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 14、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1、公司全面性会议的筹办和公共接待工作。
2、公司驻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
3、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4、公司后勤管理、内部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及环境卫生工作。
5、订购公司领导及部门出差人员的车船票等。
7、文件转发、印信使用管理及保密工作。
8、草拟公司行政工作什划、总结,职能部门文件的核稿以及印发等工作。
9、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公司生产管理行政工作的动态,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提供公司领导参考;10、公司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购臵与管理; 11、通讯联络、车辆、后勤生活服务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12、公司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13 安全环境部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日常管理;2、完善公司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体系,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事业部、项目部的体系运行情况;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审核项目部安全和环境方案,指导或处理安全环境事故; 5、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6、组织开展文明工地达标和创建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活动;7、处理安全和环境投诉;8、对接局和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工作; 9、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制度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强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协同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到守法经营、公正廉洁、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司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保障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各级部门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负责部门内部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公司内部设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公司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的招聘、任用、考核、奖惩等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证书,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和入职培训,才能正式上岗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进行预算编制、审计监督、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的经济活动得到规范监督和控制。
中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自身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对发现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记录在案。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施工安全。
六、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3.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建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中国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建筑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下设若干部门,包括工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2. 工程部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3. 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流动。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工作,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
三、项目管理1. 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3. 定期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4. 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
四、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过程,每一环节都要严格控制质量。
2. 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的质量管理水平。
3.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追根溯源,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五、安全生产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 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并及时上报。
六、环境保护1. 坚持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 合理利用资源,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技术。
3. 施工废弃物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人力资源管理1. 建立公平、公正的员工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奖惩。
2. 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鼓励员工提升自身能力。
中建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中建公司管理制度范文中建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建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建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将其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二章员工权益第六条公司应当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当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并严禁从事危害员工安全的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合适的办公用品和工作工具。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招聘适合岗位要求的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上下班,并在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数据,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地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员工在休假前应当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在休假结束后准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薪酬调整、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予以保密,确保评价公正和客观。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奖励制度,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中建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项目、部门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条公司各级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制定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使用效果。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
(二)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中建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中建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并保障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过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施工管理活动,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和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贯彻执行情况,并组织推行质量满意保证体系。
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质量方针目标、责任、权限、程序、文件和记录等。
所有的文件和记录将全部以中文为准。
第五条所有的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质量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第六条本制度由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第二章质量方针目标第七条本单位的质量方针是“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第八条本单位的质量目标是:在保证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第三章责任第九条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利对本单位内各个部门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并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
第四章权限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委员会对本单位内所有施工质量相关的事务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对所属项目的质量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并有权力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决策。
第五章程序第十四条本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分级管理。
对于质量要求高的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与质量监督人员一起组成专门的质量管理小组,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控制。
第十五条本单位要求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质量管理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建**局总部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建五办[2003]37号),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制发的党、政、工、团各类公文。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根据制发单位分类,公文主要有:(一)党内文件请示、报告党务工作情况和重要人事问题,公布党委决定、决议及党内主要职务任免,批复下级党委的请示等。
(二)行政文件对外请示、报告、联系工作,发布重大决定,部署、安排重大工作,印发规定、办法,批复、批转下级重大事项的请示,转发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上级文件,任免司管干部,解除、终止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三)信函式文件与不相隶属单位商洽、联系工作,与上级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催要重要材料、报表,以及其他不必、不宜或不便于正式发文的事项。
(四)专业委员会文件工会、纪委、团委等特定团体安排本系统工作。
第八条根据公文文种分类,公文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交流情况和沟通信息,不宜正式行文时,可采用简报形式。
第三章行文规则第十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一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二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擅自行文,办公室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十三条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上级单位。
第十四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单位。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五条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十六条部门之间一般不行文,必须行文的可采用便函。
如属于部门机构的合并与分设、职责分工的确定与改变,员工的任免、奖惩等事项,也可以行文。
第四章公文格式第十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秘级和保密期限。
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秘级应与附件秘级一致。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被转、印发的文件不作为附件处理。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用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说明。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第十八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
第五章发文办理第十九条发文办理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条发文流程一般为:公司发文:草拟公文——部门负责人核稿——送办公室核稿——办公室提交领导签发——办公室编号——送打字室印制——部门负责校对、装订——送办公室盖章、分发。
第二十一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二条拟制公文,如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一)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二)会签部门收到公文后应积极主动,尽快提出意见,不得无故拖延。
(三)如会签时间超过时限要求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主办部门可报请主管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三条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进行审核。
(一)发文应送办公室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各职能部门应提高公文拟制水平,部门负责人应把好第一道审核关,确保公文质量。
第二十四条发文的签发,办公室应根据公文内容和领导分工,提请相关领导签发。
(一)原则上,公文按业务系统,由分管领导签发。
(二)重要的公文,涉及资产权益、大额资金、人事任免、奖惩、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公文,由主要领导签发。
(三)紧急公文,如遇领导不在,经请示领导可先行办理,事后补签,或由领导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五条分发公文应建立登记台帐,重要公文应附回执单,收文单位签字后及时退回办公室。
机密公文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密电传输、计算机网络加密传输或专人报送,以免失密和影响工作。
第六章收文办理第二十六条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二十七条公文应统一送至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进行文书处理。
(一)除一般事务性工作外,下属单位上报的需公司阅批的公文应送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不应直接送职能部门。
(二)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应交办公室处理和存档。
第二十八条对收到的公文,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单位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二十九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明确主办部门。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第三十条公文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公文应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予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二条送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点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三十三条公文在办理过程中,应通过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进行文件夹的传递,领导和部门之间不宜横传。
第七章公文归档第三十四条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五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六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三十七条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公文管理第三十八条公文由专兼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和销毁。
第三十九条上级单位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单位经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批准,可以翻印。
翻印时,应注明翻印的单位、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加盖复印单位证明章。
第四十一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被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四十二条为便于公文保管,发给部门或领导的公文实行分类、分级保存或销毁。
A类公文:与本部门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公文、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和规划、领导分工、重要会议纪要、职代会、工作会、党代会文件、工作条例、章程制度、领导的重要批示、先进技术和先进工作经验推广材料、审计报告。
A类公文由部门保存。
B类公文:公司人事任免、机构调整、奖惩决定、生产计划、转发的上级文件、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工作检查形成的文件、工作简报。
B类公文交办公室统一销毁。
C 类公文: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无查考利用价值和不需要贯彻执行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C 类公文由各部门和领导自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单位合并时,全部公文随之合并管理。
单位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五条保函、授权书、介绍信、承诺书、合同、电子文件等其他公文,依照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