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道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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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4篇)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4篇)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施工现场实施交通管理的各种交通活动。

第三条交通管理应坚持服务广大工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科学合理、便于实施、便于监督管控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并配备必要的交通管理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施工现场交通管理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交通管理,并配备专业的交通管理人员。

第二章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交通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交通管理应当坚持便民、便利的原则,为广大工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第十条交通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合理、灵活变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交通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布交通管理措施,接受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监督。

第十二条交通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依法处理不遵守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交通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在施工期间及时清理施工材料、垃圾等对交通有影响的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的整洁和畅通。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合理的交通标识系统,明确标识施工区域、施工路段以及禁止通行的道路,避免造成交通混乱。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限速标志、施工警示标志等,提醒道路交通参与者注意施工现场的存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施工交通导向标志、禁止停车标志、施工通行标志等,引导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通行。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规范化的交通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指挥和安全保障工作。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道路施工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公众的出行安全,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在施工前,应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包括地下管线、电缆、地质情况等,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3、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识,提前告知公众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4、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封闭管理,设置牢固的围挡和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划分作业区、材料堆放区、设备停放区等,并保持各区域的整洁和有序。

3、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交通引导标志和信号灯,确保车辆和行人能够安全通行。

4、对施工中的孔洞、沟槽等危险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5、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3、进行挖掘作业时,应根据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防止坍塌事故。

4、动火作业、电气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

5、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内应限速行驶,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

四、安全监督与检查1、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3、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进出管理。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

2. 施工现场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转弯、会车时应当减速、让行。

3.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4.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

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服从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加强道路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道路施工项目。

二、组织与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2.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了解周边环境、交通状况、地下管线等情况。

3.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2. 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警示灯、安全通道等。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5. 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火源、电源、油源等,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五、交通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制定交通组织方案,确保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路段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引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七、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评估、安全检查等工作。

某单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某单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某单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索、电缆,应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应设下水道(明沟加盖)并定期疏通。

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冬季积雪(冰)应及时排除。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后方可占用。

5.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绳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带吊车、拖拉机等,未采取护路措施严禁在现场的道路上行驶。

7.施工用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

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驾驶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车辆驾驶证。

8.施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及特种车辆的保养制度及维修记录。

9.施工现场内各种机动车辆执行以下限速规定:①机动车辆进出大门及转弯处为限速5km/h,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5km/h。

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且挂“危险品”标志牌。

应保持安全车速,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10.机动车辆载货执行以下规定:①不准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货量;②散装及粉状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车外,必须盖封严密;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④货车、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不准载人。

____只允许用于施工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奥秦港公司指定的地点。

12.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024年施工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施工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施工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符合工程高效、优质、安全的总体要求,达到保通、保畅、保洁、保行车安全、保正常的施工秩序,指挥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全线施工单位实行统一检查、监督、指导。

各施工标段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指挥部质量监督部为本辖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四防安全、路政管理的主管部门。

贯彻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八字方针。

第三条指挥部质量监督部依据本办法具体负责专项执法、执罚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通告责任人。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将对其下达停工整顿通知书,待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对检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整改、不交书面材料的依本办法执罚,罚款上交指挥部,作为购买安全器材和表彰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条各标段施工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若干人。

身着安全背心,手持红、绿色指挥旗,配带安全员胸卡上岗疏导交通。

第五条交通疏导安全员,应选择有一定素质、责任心强、年青的人员担任。

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尽职尽责,秉公按章办事,积极热情为社会服务。

第六条严禁任何施工单位随意封闭交通、占道施工。

第七条施工路段必须按交通规则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前方施工,车辆缓行;危险标志;60公里限速标志;40公里限速标志;20公里限速标志;交叉道口标志;标志桶)确保过往车辆司机明晰,确保安全。

第二章路政管理第八条任何施工单位不准随意开设道口,如施工需要,应书面材料报质量监督部,现场勘察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开道口数量以保证施工需要,保证安全为原则,把事故隐患降到最低点。

第九条在施工路段内,不得因施工行为不当造成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

如发生因施工单位任意停放施工车辆、堆积建筑材料设备、保洁不及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不全,擅自封闭交通、半幅占道施工及现场指挥不当等方面的责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发生地段内责任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的人员、内部车辆及施工车辆,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交通法规操作运行。

道路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最新

道路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最新

道路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道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

以下是道路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一、施工前的准备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有序、高效运转。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设备的配置、施工材料的准备等。

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工种、各部位的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6.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三、施工结束后的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验收标准和要求,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自检和验收。

2.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提交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查报告、安全检查报告等。

3.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一切质量问题和技术责任。

四、违规处理1.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或者未报经审批的;(2)未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3)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的;(4)未按照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的;(5)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的。

2024年施工道路管理工作规定

2024年施工道路管理工作规定

2024年施工道路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道路管理工作,确保道路施工安全与交通畅通,提高道路施工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土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施工道路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共利益,保证施工道路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施工道路管理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施工道路管理行业的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施工道路管理单位第五条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关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技能;(二)具备良好的施工道路管理经验和业绩;(三)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装备;(四)具备健全的施工道路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市场声誉。

第六条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程序申请施工道路管理资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第七条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道路管理制度,保障施工道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道路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境的保护。

第三章施工道路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施工道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职业资格;(二)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业绩;(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施工道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施工道路管理规定和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道路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四条施工道路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施工道路管理人员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道路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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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道路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施工的道路管第一条理,旨在减少施工干扰和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道路管理。

第二条第三章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发展办公室工程部是施工用道路主管责任部门,具第三条体负责施工道路管理。

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用道路管理、修筑养护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用道路的施工养护,修筑并维护好各自施工、第五条生活区域内道路,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线路道叉、大门等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第四章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保持自己的施工范围内道路的畅通和路面的清洁,第七条定期对路面洒水。

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道路维修,积水排除(包第八条括暴雨或其它灾害后的抢修),排水边沟及涵管的疏通,并保持完整。

施工单位必须在分管区域内设立必要的统一、规范的标志,如安第九条全标志、警告牌、限速及限载标志、安全宣传板等。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工地的车辆按指定线路和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条现场施工道路不得任意开挖或拦截,凡遇正式工程需要破路或第十一条从中间跨越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向监理公司提出《临时断路(封路)申请表》见附件1,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安排改行路线,并在施工段两端设置醒目的安全等告示牌,告之相关车辆绕道行驶,才能进行施工。

施工完毕后应限期清理机具、物料,并将排水沟、路面恢复原状,直至验收合格。


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不得在路面及两侧各两米范围内长时间停第十二条置机械、车辆、堆放材料或其它侵占路面的行为。

若确需临时占用,必须提前两天向监理公司提出《临时占地(路)申请表》见附件2,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并在临时占用路段区域设置适当的维护封闭设施及醒目的安全等告示牌,方可临时占用。

已铺正式路面的道路(砼、沥青路面)禁止履带吊、推土机等第十三条可能破坏路面的车辆通行。

特殊情况需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由申请单位负责,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道路维护、管理费用由各分管施工单位自行负担。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时对道路维护,工程部有权另行指定有能力的单第十五条位进行维护,相应费用从责任单位的维护费用中扣除。

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有权安排改行路线,各施工单位应根据下第十六
条发通知执行。

违章处理第十七条(一)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工程部有权给予罚款处理。

(二)对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车辆、机械、物料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给违章单位签发道路疏通通知单,若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工程部将组织强行疏通,所发生的费用由违章单位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临时断路(封路)申请表
2.临时占地(路)申请
附件1:
临时断路(封路)申请表
编号:HDNJ-2-××-×××-C07.03-流水号
合同编号工程名申请日申请单
联系电联系临时断(封日路时
临时断(封路原
临时断(封路
范围(附图
监理项监理项目部(章审核意总监理师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建设单位(章批准意工程部负责人
专业工程师
说明
、本表仅限现场施工承包商为配合施工需要提出的现场局部区域的临时断(封)路申请
、申请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后恢复原有设施。

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它施工承商施工时,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施工承包商承担
、申请单位必须在断(封)路段的两端设置告示牌,告之相关车辆绕道行驶
、申请单位应附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临时措施4本表一式多份,建设单位、监理部、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2:
临时占地(路)申请
编号:HDNJ-2-××-×××-C07.04-流水号
合同工程名编申请单申请日
联系联系电
临时占(路时日
临时占地(路)原具体要临时占地(路)范
(附图审核日
监理项监理项目部(章审核意总监理师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建设单位(章批准意工程部负责人
专业工程师
说明
、本表仅限现场施工承包商为配合施工需要提出的施工现场局部区域的临时占地(路)申请
、申请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它施工承包商施工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施工承包商承担
、申请单位必须在临时占用路段区域设置适当的维护封闭设施以及醒目的安全等告示牌
本表一式三份,由申请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部、申请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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