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件回收制度
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品回收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利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的原则;(二)依法管理、规范有序、高效利用的原则;(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二、废旧物品回收主体第四条废旧物品回收主体包括:(一)废旧物品回收企业;(二)废旧物品回收点;(三)废旧物品回收社会组织。
第五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和利用技术;(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
第六条废旧物品回收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设置标准;(二)具备相应的回收设施;(三)配备专(兼)职回收人员;(四)遵守国家有关废旧物品回收的规定。
第七条废旧物品回收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登记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和利用技术;(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
三、废旧物品回收管理第八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点和回收社会组织应当依法进行废旧物品回收,不得非法收购、销售、利用废旧物品。
第九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点和回收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废旧物品回收台账,详细记录回收的废旧物品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
第十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点和回收社会组织应当对回收的废旧物品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品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点和回收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建设,提高废旧物品回收率。
第十二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点和回收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应急预案,确保废旧物品回收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利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形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保化”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目标第五条到2024年底,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废旧物资回收率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第六条 2024年,全国废纸回收率达到60%,全国废铁回收率达到70%,全国废塑料回收率达到50%,全国废玻璃回收率达到40%。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根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需要,设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同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管和培训工作。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式和措施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回收、合作回收、代理回收、预约回收等。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通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等途径,获得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体系,确保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废旧物资回收价格、回收渠道和回收方式等信息。
第五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奖励和扶持政策第十三条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坚持“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市场化”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发展。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依法合规、安全环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目标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种类废旧物资的回收标准和处理程序。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重资源价值开发,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益。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具体实施责任由相关企事业单位承担,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标准,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回收计划和措施,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情况。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工作措施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根据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制定相应的回收标准和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加强技术研发,推动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回收利用市场,提高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发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3.1 推行分类回收:将废旧物资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3.2 优先循环利用:将可循环利用的废旧物资优先进行再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
3.3 安全环保:处理废旧物资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四、废旧物资回收管理4.1 废旧物资收集点设置:根据单位内废旧物资产生的情况,在有需求的地方设立废旧物资收集点,方便员工投放废旧物资。
4.2 分类回收:将废旧物资分为可回收物资、有害物资和其他废旧物资,分别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确保回收的物资得到妥善处理。
4.3 定期回收:按一定的频率进行废旧物资的回收,确保回收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4 废旧物资回收记录:建立废旧物资的回收记录,包括回收日期、物资名称、重量等信息,以便核算和统计。
五、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管理5.1 报废登记:将需要报废的物资进行登记,并注明报废原因和报废日期。
5.2 报废审批:报废物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报废决策的合理性。
5.3 妥善处理:根据物资的性质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报废处理,如销毁、拆解、封存等。
5.4 报废记录:建立报废记录,包括报废日期、物资名称、数量等信息,以便核算和统计。
六、工作责任6.1 废旧物资回收责任人: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包括回收点的设置、回收的分类管理等。
6.2 报废处理责任人:负责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工作,包括报废登记、报废审批和报废物资的妥善处理等。
6.3 安全环保责任人: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七、违纪处罚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和报废处理的人员,将依据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范本(5篇)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废品的回收管理,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和环境的最佳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废品的回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废品回收管理制度,明确废品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废品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废品回收、利用和处理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废品回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经济、环境友好的原则,推进废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废品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废品回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品回收分类管理第七条废品回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废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废品特性和资源价值确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废品分类管理应当坚持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设备等分类回收的原则,将可回收、可利用的废品进行分类回收和再利用。
第九条废品分类管理应当明确分类标识和分类收集设施,并按照标识要求进行分类回收。
第十条废品分类管理应当加强对废品回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分类回收能力和意识,确保分类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废品回收收集管理第十一条废品回收收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废品的及时收集和处理。
第十二条废品回收收集工作应当采取定点、定时和定量的方式进行,确保废品收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十三条废品回收收集工作应当制定收集计划,明确收集任务、收集时间和收集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跟踪和监督。
第十四条废品回收收集工作应当加强对废品收集站点的管理,确保站点的秩序和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废品回收收集工作应当加强对废品运输过程的管理,确保废品的安全运输和分拣。
第四章废品回收运输管理第十六条废品回收运输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安全、环保、高效的运输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废品回收运输工作应当明确运输路径、运输时间和运输要求,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文书工作和记录。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依据《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原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遵循如下原则:1. 以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为目标;2.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经营;3. 以创新技术和科学管理为手段,提高回收利用效率;4. 以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为前提,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准入管理1.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取得经营许可;2. 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回收渠道和货物溯源情况;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保证回收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1. 废旧物资回收运输必须符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运输安全;2. 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注册备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3. 运输过程中,废旧物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溢出和污染环境。
第六条废旧物资收集容器管理1. 废旧物资收集容器应当具备防滴漏、防污染、易清洁等特点;2. 废旧物资收集容器应当统一收集和分类,确保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的准确性和高效性;3. 废旧物资收集容器应当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管理1. 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应满足相关环境卫生和安全要求;2. 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应当设立明显标识,确保易识别;3. 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杜绝环境污染和媒介传播。
第三章废旧物资利用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分类管理1. 废旧物资应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2. 废旧物资利用单位应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保证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得到正确处理和有效利用;3. 废旧物资利用单位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分类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的分类意识。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积极探索创新,预测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包括废旧物资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特点等进行分类。
第十条废旧物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避免废旧物资堆放和存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应符合相关交通运输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应采取合理、环保的方式,确保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具备相关认证资质,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市场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技术和新模式探索,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提供便利的服务,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宣传教育与技术支持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6篇)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签发: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管理,降低成本,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回收范围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边角料、包装物及容器。
3.2.各部门经审批后同意报废,以废弃物变卖的物资。
4.废品回收分类4.1.纸壳类。
主要是瓦楞包装箱、小纸盒、商标用后的黄纸、波音皮料背面纸。
4.2.塑料类。
主要是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板边角料、pvc塑料型材头料、玻璃胶胶筒、塑料乙醇瓶。
4.3.玻璃类。
大板玻璃边角料,玻璃瓶。
4.4.金属类。
机修组下料的角钢、矩管边角料,设备维修拆卸下来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零部件。
4.5.垃圾类。
散落在地上的pvc塑料屑、压克力粉末、锯末灰,用于原材料包装的少量塑料薄膜、泡沫,地面的灰尘。
4.6.审批报废类。
无法使用的工装夹具、零配件,不能再利用的废旧设备,有严重缺陷无法销售的有机缸体、玻璃缸体和地柜,外地发回来有质量问题的又无法退货的原材料。
5.回收方法5.1.瓦楞包装箱、小纸箱,折叠打捆后放在车间或库房规定的位置由外来回收人员拉走。
其它废纸应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处理。
5.2.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边角料要放入各车间的回收处理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
5.3.玻璃胶胶筒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
5.4.玻璃边角料要放入专用的玻璃回收箱内并定置,定期由外来回收人员回收。
钢化玻璃、镜面玻璃和玻璃瓶要放在可回收垃圾场,不能放入玻璃回收箱。
5.5.角钢、矩管的边角料、废旧零配件要放入金属回收箱内并定置,每天由外来人员回收。
5.6.外来人员回收时,材料仓库库管员应确认是否是上述废旧物,确定后要和外来回收人员一起过称并详细记录物料的名称、公斤数及金额。
5.7.回收地点。
组装车间侧门外。
5.8.需审批报废物料,要在《废品、废料审批表》或《不良固定资产处理审批表》上填写物料名称、存放地点、库存期(有必要的填上金额)交由品管部(固定资产需由设备科)相关人员确定责任部门、报废原因,不符合报废要求的及时驳回,如同意,交总工判定,如同意但需改制或拆卸的须作书面的处理方案,物料类____元以下的,总工审批;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需交副总经理审批;____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旧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售后废旧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为加强废料及旧件的管控,节约资源,培养员工节能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废旧物品包括废纸皮、废机油,废金属包装瓶、各种皮带、塑料外壳、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钣金件等),备件包装纸箱等包装物,在目前的现状和技术水平下无法再使用或没有再使用价值的物体。
三、责任管理部门:
整理部门:售后维修车间
保管部门:备件部
处理部门:备件部、行政部、财务部
四、管理办法:
所有废旧物品由备件部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由库房人员设立单独旧件登记簿统一保管。
(一) 旧件分类
1.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大修包等)或辅料(油漆,机油,防冻液等)以及机油桶不得私自处理,
2、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间须负责清洁。
3.保修首保更换的零部件
(二)旧件的入库
1、前台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必须在维修工单上注明客户是否
要带回旧件和来厂前没有安装的零部件。
事故车辆的更换件属
保险公司财产,原则上不许带回,由维修车间待车辆维修完毕后,交配件部入库。
其它旧件,公司将定期作出处理。
2、入库原则上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有新配件出库就要有旧配件入库,(三滤、卡子、灯泡、刹车片、雨刮器片等都要回收)。
(三包旧件交于索赔员,三包外旧件交配件仓管员)。
3、废纸皮、废金属包装瓶、各种皮带、塑料外壳等统一存
放到备件库的可利用废品存放箱内,不得堆积在备件部,每周及
时处理。
4、每天下班前售后车间及时把废机油集中到指定容器中,
容器装满后,注:剩余的机油要按型号分开存放,不得参搅。
(三)旧件的保管
1、可利用旧件放置备件库房并张贴回收零件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车牌、日期、车型、更换小组、更换原因、是否保修等。
将有利用价值的旧件安排修复,并做好记录,将《可用旧件明细表》当于当天交配件室。
配件室人员按照《可用旧件明细表》对旧件进行清点、并及时入库(需要填写手工入库单),并做好登记工作。
备件部、维修车间凭《入库旧件明细单》移交货品。
2、不可利用的旧件存放备件库指定地方。
车间主管根据《旧件明细表》表对旧件进行审验,填写审核情况,是否可利用及不可利用。
3、备件部设旧件库,每月对旧件的出入库进行专项统计。
并将旧件出库单进行单独保存。
配件室每天12点前将更新日期的入库旧件明细单(电子版)发到售后经理的邮箱。
(填写版的明细表存档不低于6个月) 配件主管根据(修复后)回收旧件的使用率,及时定价(定价原则上不应少于原价的50%价格),经售后经理审核后,发《旧件明细表》表。
4、钣金、机修旧件当天结算的必须当天存放备件库,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不得隔天存放,油漆剩余辅料存放于油漆室继续使用,客户要求带走的,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否则不予领走,每周由备件主管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备件库的废油、废料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
(四)旧件的出库
1、出库:一定要凭出库清单出库,责任人审核。
备件部在由维修人员领用有旧件回收的品项时,优先选用回收的配件。
如果维修工因各种原因无法领用这种配件,应征得技术顾问的许可,不得与配件人员争执,填写《旧件明细表》表
2、保险公司回收出库:由索赔专员确认,旧件仓管员凭确认后的委托书工单对库存进行销帐。
维修领用出库:车辆维修使用旧件时,领料人(或技术顾问)填写《旧件出库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审核签名,维修人员签名确认。
领料人凭确认后的《旧件出库领料单》进行领料,配件室对库存进行销帐。
回收变卖出库:旧件管-理-员打佣旧件出库清单》,交车间主管审核,行政部、财务部签字确认。
旧件仓管员凭确认后的《旧件出库清单》对库存进行销帐。
8.保险公司回收旧件:备件款在保险索赔员的监督下交给保险公司,并做好登记记录。
3、前台业务人员对使用旧件必须征求顾客的同意。
对旧件实行1年或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承诺。
每天下午下班前或维修车辆完工后车间主管,向备件库提交《旧件明细表》表,备件核对领用的旧件和使用的旧件是否相符。
(五)旧件的处理
1、定期清理不可用旧件:配件主管每月25日或不定期告之行政部联系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变卖,财务部配合监称,开具收款收据。
旧件台帐共享,配件部、售后部经理、财务主管可查看台帐资料。
2.其他旧件:由行政定期通知废品收购商在财务的监督下回收,收入交财务
(六)收集→存放→定期整理→定期处理→入账
1.收集——在维修过程中间用剩或更换的废旧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方;
2.存放——将废旧物品进行分类,有利用价值存放于指定的地方,无利用价值的则清除;
3.定期整理——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整理登记;
4.定期处理——指派专人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置
5.入账——对处理所得或处理结果进行详尽的记录。
五、激励分配:
1、售后车间的旧件全部入库的,按照废料、旧件收入的10%进行奖励。
2、备件部保证旧件保存完整,数量准确的,按照废料、旧件收入的10%进行奖励。
3、车间主管和服务经理贯彻旧件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且旧件完全入库、保存完整、数量准确的,按照废料、旧件收入的10%进行奖励。
4、旧件能再利用的按配件收入的20%奖励给所节约的售后节约班组。
5、其他养护产品班组节约的上交给备件部后,配件仓管员打印入库单一式三联,财务、售后经理、备件部各一份。
此项节约的产品每瓶给予班组对应人员12元的提成。
(除精品机油外其他养护品不可回收,如果有剩余就是在弄虚作假,没给顾客车辆使用) 注:节约的养护产品仓库只要没开封的。
6、其他油类班组节约的上交给仓库后,配件仓管员打印入库单一式三联,财务、售后经理、备件部各一份。
此项节约的产品每瓶给予班组5元的提成。
(清洗剂一瓶1元) 注:节约的其他油类产品仓库只要没开封的。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