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实用】医院制度-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每日须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有效监测,记录详实。
二、重复使用的内镜及附件清洗效果监测,采用目测或放大镜观察无可剥落污物、无损伤。
三、消毒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查,内镜数量少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每季度将所有消毒内镜监测一遍,灭菌内镜每月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标本采集方法正确:监测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项目齐全,结果详实;结果超标时应追溯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实施,直至复验合格。
四、定期对等离子低温灭菌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记录详实。
五、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内镜诊疗部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样本,与科室共同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监测直至合格。
六、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与内镜消毒、灭菌质量有关时,及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监测。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计委.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二、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部门。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按规定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μW/cm²,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²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季度1次。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七、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八、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九、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每季度应进行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的监测。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应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2、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进行1次,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70μW/cm2为合格。
3、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4、各种医疗器械应根据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监测。
(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定期对血液净化系统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监测。
(1)每月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2)每季度进行内毒素监测。
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不得超过5EU/ml。
(3)每半年进行1次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监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的要求。
6、应对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学监测每周进行。
7、应对环氧乙烷灭菌器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生物监测应每灭菌批次进行。
8、当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追溯、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Ⅰ目的
持续提高内镜诊疗质量,保障内镜诊疗安全。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
Ⅲ制度
一、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使用内镜型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清洗人等事项。
二、消毒剂必须每天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三、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四、监测方法:
(一)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用无菌注射器抽取5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50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二)菌落计数:方法略。
Ⅳ参考依据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2.《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幵展并做好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依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对重点部门(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计划生育手术室、内镜室、儿童口腔保健科等)医护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空气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重点部门每季度对本科室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学监测,对监测结果不达标者应追踪监测,直至达标。
三、当有医院感染暴发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査找、分析原因。
四、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进行化学监测,对使用中的含氮消毒剂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每日进行浓度监测,对稳定的消毒剂.如戊二醛的浓度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五、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一次,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IO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或灭菌剂有关时,随时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结果须符合要求。
六、压力蒸气灭菌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
预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灭菌器或大修后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能使用。
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应用。
如果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当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方法和效果的监测频率与内容。
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开展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

六、手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消毒后立即采样。 2、采样方法: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 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 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 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的棉拭子,剪去操 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 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进行细菌菌落总数 和致病菌检测。
结果判定: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 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 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葡萄 糖蛋白胨水培养基都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 灭菌过程不合格。
环氧乙烷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ATCC9372)菌片事 先放入一次性注射器中(每个注射器中放1个菌 片),然后封装在一剥离式包装袋内。菌片在灭 菌器内布放的数量应足够多,应放在那些在性能 鉴定时发现是最难灭菌的部位,并均匀分布于整 个灭菌物品中。
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 细菌总数(cfu/cm2)=
采样面积(cm2)
(2)致病菌检测:按《消毒技术规范》3.17.15原 则执行。
4、结果判定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 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 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金 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2)Ⅱ、Ⅲ类环境布点、采样方法
依 据 《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卫 生 部 2002 年 版 ) 3.17.8。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 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 4角及中央5点(双对角线),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 1M处。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 样点 处 ,采 样 高度 距 地面 1.5 米(GB15982-1995: 0.8~1.5米),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 旁,暴露5分钟,盖好立即送检,于37℃培养48小时, 计数平板菌落数,并计算出空气细菌菌落总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1、内镜室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使用内镜型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清洗人等事项。
2、消毒剂尝试必须每天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保证消毒效果。
3、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4、监测方法:(1)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
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2)菌落计数:方法略。
(3)致病菌检测:方法略。
实用医院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
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热烈欢迎三甲评审工作组莅临检查指导
全院参与,共创“三甲”。
加班加点只争朝夕时不我待誓过三甲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转以评促管
三甲目标困难大,创建要靠你我他。
争创三甲院,全员齐努力。
树岗位新风,争“三甲”荣誉。
加强细节管理,推进学科建设。
提高医疗质量,构建和谐医院。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抓机遇,凝心聚力谋发展;重实效,全力以赴迎评审。
促进医院的内涵建设,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