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一、预约诊疗工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具体负责预约诊疗工作的落实和日常管理。
2、预约诊疗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6:00。
3、预约管理员必须做好预约人员信息登记,每日下午16:00汇总预约信息通知相关科室相关医师,出诊医师登记预约患者信息,合理安排接诊病人,保障预约患者能够按时就诊。
4、患者可通过医院公众号、自助显示屏了解医院门诊医师出诊情况,从中选择自己预约的科室和医师。
预约医师仅限于出诊医师。
5、预约诊疗需要提前一天预约,节假日照常预约。
6、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
患者预约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7、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1)电话预约:(2)现场预约:诊室间预约8、提倡实行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优先的原则,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9、对出院患者门诊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
10、如遇出诊医师有变更,由科主任安排同级别职称医师出诊,由预约管理员负责通知患者。
11、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师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二、规范流程1、电话预约预约电话→选择科室、医师→提供患者信息→确定就诊时间→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持身份证在门诊大厅收费处或自助服务机办就诊卡(有就诊卡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到预约科室就诊。
预约电话:预约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6:002、诊室间预约当天就诊结束后→与医师沟通→医师登记下次复诊时间→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提前20分钟到门诊大厅办理就诊卡(有就诊卡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到预约科室就诊。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患矛盾,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门诊科室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提供多种预约方式,满足患者预约需求。
第四条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全院预约诊疗工作。
各门诊科室及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预约诊疗工作的实施。
二、预约方式第五条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自助机预约等。
第六条现场预约:患者可至门诊大厅预约窗口进行预约。
预约窗口设专人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正确填写预约单,并告知预约注意事项。
第七条电话预约:设立专门的预约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预约电话应明确告知预约时间、预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八条网络预约:建立医院官方网站,提供在线预约服务。
患者可登录网站,按照提示进行预约。
同时,加强与第三方预约平台的合作,拓宽预约渠道。
第九条自助机预约:在门诊大厅设置自助预约机,患者可自行操作完成预约。
自助机预约应具备语音提示和图形引导功能,方便不同年龄段患者使用。
三、预约规则第十条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均接受预约。
第十一条预约挂号需提前一定时间,具体提前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预约截止时间为准诊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间。
第十二条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证件。
预约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信息,以便通知就诊事宜。
第十三条预约成功后,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就诊。
如预约时间有变动,应及时与医院联系,进行调整。
患者取消预约号,应提前通知医院,以免影响他人就诊。
第十四条预约挂号不收取任何费用,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就诊流程前往相应科室就诊。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预约诊疗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方便患者就医,减少患者等候时间,维护医院良好的就诊环境,特制订以下预约诊疗服务的工作制度,
一、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织的预约诊疗领导小组,预约诊疗服务由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
门诊预约挂号工作由门诊办公室全面负责管理,门诊挂号收费处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预约诊疗服务的形式
预约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包括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治疗、预约结算等。
分三种形式: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
预约挂号于预约当天就诊前按规定到门诊一楼预约挂号取号窗口确认取号。
三、门诊预约号源的分配
为鼓励患者选择预约挂号方式就诊,我院门诊所有号源(含普通号。
专家号、特需专家号)全部开放预约,预约优先。
四、专家门诊停诊、变更的应急预案
(一)上诊专家必须准时出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停诊及随意变更上诊时间。
特殊情况专家需停诊,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办公室,并由科室安排好同级别专家诊替,门诊部及时发布停诊公告,并通知已预约患者。
(二)上诊专家如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停诊,来不及通知患者,科室必须立即安排同职称专家替诊并通知门诊办公室。
预约挂号工作人员、相应就诊科室分诊护士及门诊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并积极协调就诊事宜。
五、门诊预约效果评价
为不断被改进工作,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效率,门诊部办公室必须不定期对预约诊疗工作作出相应评价,并提出相应改进方法。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领导及医务处领导下完成预约诊疗工作。
二、门诊部负责,客服中心具体实施,信息科、财务科(挂号室)配合,共同完成预约诊疗工作。
三、规范门诊管理,保证按时出诊。
专家(专科)门诊停诊需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临时变更的需安排替诊并提前一天与门诊部联系,保证该门诊按时接诊。
四、及时更新、公布专家(专科)出诊信息。
五、预约服务点工作人员积极接待需要预约诊疗的患者及预约电话,详细记录患者相关信息,确保“有效预约”。
六、对有预约诊疗需要的患者,不推诿、不冷落、不漏项,争取做到“服务于每一位患者”。
七、对已预约成功的患者,在就诊前一天内,工作人员需对患者进行提醒,以确保患者能够按时就诊。
八、临时变更的预约专家门诊,预约中心通过电话及时与已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
九、预约中心每日汇总“预约”记录;在规定可退号范围内,为“退号”患者退费到位。
确保预约挂号服务质量。
十、住院预约、出院复诊患者,各相应临床科室安排、接洽。
十一、医技科室的检查预约患者信息,体检中心的预约诊疗信息及各科的复诊预约信息统计每月1日报至医务处。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一、总则第一条预约诊疗工作是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预约诊疗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和规范。
第二条预约诊疗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患者预约方便、就诊有序。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预约诊疗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预约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二、预约诊疗工作流程第四条预约诊疗工作流程分为预约、确认、就诊三个环节。
第五条预约环节:(一)患者通过电话、互联网、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
(二)医院设立预约服务中心,负责接收患者预约请求,提供预约咨询服务。
(三)预约服务中心根据患者需求,合理安排就诊时间,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第六条确认环节:(一)医院预约系统自动发送预约确认信息,告知患者预约成功及就诊注意事项。
(二)患者收到预约确认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预约,逾期未确认的,预约失效。
(三)医院预约系统根据患者确认情况,更新预约状态。
第七条就诊环节:(一)患者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到达医院,凭预约信息挂号、就诊。
(二)医院设立专门的预约就诊窗口,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就诊服务。
(三)医院根据患者预约情况,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就诊需求得到满足。
三、预约诊疗管理制度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预约诊疗管理制度,包括预约诊疗工作规程、预约诊疗服务规范、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建设等。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预约诊疗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预约诊疗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水平。
四、预约诊疗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医院应合理设置预约窗口和取号窗口,确保患者预约、取号方便快捷。
第十二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预约时间,确保患者预约成功率。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预约诊疗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稳定、安全、可靠。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为了方便患者预约挂号并保障就诊效率,XXX制定了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制度1.门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诊或换诊,需提前一周告知门诊部。
2.预约成功的患者将会收到医院的提醒电话。
如医师因故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将会接到预约医生的停诊通知,可选择改约或更换医师。
3.初诊或复诊患者均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网上预约挂号。
医院电话和现场预约时间为每天门诊正常上班时间,即早上08:00-12:00,下午14:30-17:30.4.预约挂号仅受理次日起至90天内的预约。
5.现场预约受理地点为门诊楼一楼大厅分诊处。
6.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均实行分时段挂号预约。
患者可以选择自己的就诊时间。
时段设计为4个,分别为上午07:30-09:30,09:30-12:00,下午14:00-5:30,15:30-17:00.7.预约挂号所提供的就诊人的资料必须真实,且就诊卡内的资料必须与其一致,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
8.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应提前30分钟到分诊处确认候诊。
9.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
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将回收其预约名额。
10.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先取消预约。
两次爽约者三月内不能再次预约。
二、预约流程1.网上预约:进入医院网站或扫描二维码,选择科室、医生或日期,支付费用后到门诊一楼或行政医技楼分诊台排序,优先就诊。
2.现场预约:到门诊楼一楼大厅分诊处,选择专科、医师、日期和就诊时间点,提供就诊者信息,获取预约号后就诊当天提前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3.电话预约:致电0000-,选择专科、医师、日期和就诊时间点,提供就诊者信息,获取预约号后就诊当天提前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与流程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与流程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文件精神,改善医院系统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医,加强我院预约诊疗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约诊疗工作由分管副院长管理,门诊部负责落实。
二、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如:所有坐诊医师、门诊大厅滚动屏、导医咨询台、公示栏及挂号室等负责对外宣传。
三、预约诊疗服务项目包括: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基层医院转诊预约,出院患者复诊随访的中长期预约等方式。
四、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微信预约、现场预约,有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预约者优先就诊。
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采取全部开放专家、专科号、普通号的预约方式。
五、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
患者预约和诊疗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
在预约取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
六、预约挂号需提前预约。
提前一周至至少提前一天。
预约诊疗采取分时段预约,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求。
预约专家变更、停诊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并由预约管理员提前向患者告知。
七、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先到导医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取预约挂号单,再凭单到预约挂号窗口交挂号费取号,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过时未到的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次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八、门诊预约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检查申请单后,患者到相应检查科室进行预约,住院患者预约检查由临床服务部负责到相应检查科室预约,检查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时段预约,尽可能为患者安排合理精确的检查时间。
九、基层医院转诊预约由基层医院提出申请,预约管理员接收基层转诊预约电话,根据转诊要求,办理预约挂号登记手续,患者于就诊当日到挂号室取号。
急诊转诊、夜间转诊由急诊科负责接洽。
预约患者需携带转诊全面病历资料。
十、出院患者复诊的中长期预约,由患者出院时,与相关科室主管医师预约复诊时间或出院后电话与主管医师预约复诊;门诊患者在就诊完毕后,可以直接与相关医生预约复诊或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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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人民医院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如下:
一、医务科负责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具体工作。
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的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 5 : 0 0。
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三、预约诊疗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出院复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实行“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处,如爽约两次及以上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导诊预约台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合理安排分时段诊疗、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 6点3 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处及相关科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或检查。
八、医院通过网站、门诊公示牌、门诊大厅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需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 6点前告知门诊导诊预约台工作人员。
(电话:85226500)
十、检验科、CT室、彩超室、核磁共振室、动态心电等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实行分时间段预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事业发展部负责,事业发展部要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 0 1 5年8月1日起执行。
门诊部
2015年08月01日修订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方便广大患者及时有序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排队、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0527—85226500 。
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上午08 : 00 - 1 1:3 0 , 下午1 4 : 0 0 - 1 7 : 3 0 ,周六上午8 : 0 0 - 11 : 30。
2、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均不含门诊挂号费。
3、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
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收费处交费,然后到专家门诊及相关科室就诊、检查。
5、门诊号是有限资源,如您确定不来就诊,电话预约者请一定在就诊前一天 1 5 : 0 0之前电话取消预约项(门诊服务台电话:85226500),否则记违约一次。
对于一个月内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违约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
祝您就诊愉快!
泗阳县人民医院
预约挂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