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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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教师工作量进行统计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高效管理和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一、建立教师工作量分类标准首先,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分类标准。

这一标准应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任务、科研工作、教学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量。

通过将教师工作量细化为不同的分类,可以更加准确地进行统计和管理。

二、确定教师工作量统计指标在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中,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量统计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量情况。

例如,可以统计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科研成果数量、教学管理工作时长等指标,以便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全面而准确的评估。

三、制定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流程为了确保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效果,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

这个流程应包括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汇总和分析等环节。

通过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可以提高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四、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数据管理平台为了方便教师工作量统计数据的收集、储存和分析,可以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数据管理平台。

该平台应具备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能够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支持。

同时,这个平台也可以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工作量管理的参考和依据。

五、加强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也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

例如,可以开发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手机应用程序,使教师能够随时随地统计和查询自己的工作量情况;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教师的工作量情况,为学校提供更深入的管理决策依据。

六、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激励机制为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可以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激励机制。

例如,可以根据教师的工作量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

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

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

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教育的发展,教师工作量分配变得日益重要。

一个学校、一个教育系统的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是否公平合理,直接影响着教师的积极性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势在必行。

二、目的与意义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的目的在于合理、公平地分配教师的工作量,确保教职工能够承担适当的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的工作量分配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推动学校的发展。

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量分配办法,可以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

三、制定原则制定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应坚持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以教师的工作负荷和工作质量为基础,依据客观指标进行分配,确保教师的合理利益;2. 尊重人才原则:充分尊重教师的专长和特长,根据其发挥的能力和贡献进行合理的工作量分配;3. 规范透明原则:建立科学的分配标准和程序,确保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使教师工作量分配结果公开、公正、透明;4. 动态调整原则:时刻关注教师工作条件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工作量分配办法,以适应教育的发展需要。

四、分配内容教师工作量分配办法包括各类工作的分配,如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育管理工作等。

其中,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任务,科研工作则是提升教师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教育管理工作则是学校整体管理与发展的保障。

五、教学工作量分配教学工作量分配应根据教师的教学年限、任课班级和学科特点进行合理分配。

初级教师可分配辅助授课,高级教师则应负责重点班级的教学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经验和水平。

六、科研工作量分配教师科研工作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学术资历和科研成果进行合理评估并进行分配。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同时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

七、教育管理工作量分配教育管理工作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和分配。

学校可以设立教研组、课题组等机构,由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教师负责组建和管理,以实现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教师工作量与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工作量与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工作量与考勤管理规定教师工作是一份既光荣又辛苦的职业,对于学校而言,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和严格管理教师考勤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教师工作量和考勤管理规定,并总结其对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

一、教师工作量分配的重要性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对于保证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提高教学效果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根据每个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教学质量,科学地制定工作量分配方案。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专长,提高教学效果,并且给予教师足够的时间进行科研和个人成长,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原则在教师工作量分配时,应遵循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

这意味着学校应该将教师的工作量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分配,确保每位教师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

同时,要考虑到教师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过度负荷的情况发生,并合理调配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教师工作量分配的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分配合理有效,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

这包括教师工作量的量化指标和评估标准,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起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公开透明机制,让教师和学校之间形成互信和共识。

四、教师的考勤管理教师的考勤管理对于保障教师工作秩序和学校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明确规定教师的上班时间和请假制度。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简单、方便、高效的考勤系统,确保教师的考勤信息真实可信,方便学校管理。

五、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实施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实施应注重细节和公平。

学校应对规定进行明确的解释和培训,确保教师对规定有清晰的理解,并愿意主动遵守。

同时,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考勤管理规定的违反者予以相应的处罚,并对合规者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支持。

六、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公开透明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公开透明对于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和氛围至关重要。

学校应将考勤管理规定向全体教职员工充分公示,并定期进行宣传和解读。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教师工作的公平性和高效性,有必要建立合理的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

二、工作量分配的原则教师工作量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

公平意味着每个教师都有机会参与各项工作,合理意味着工作量与教师的能力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科学意味着工作量应根据教学科目、学生人数等因素确定。

三、工作量分配的指标工作量分配的指标包括教学课时、课程开发、教研活动、学生指导等。

教学课时是基本指标,其他指标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四、工作量分配的过程工作量分配应由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可以参与讨论和建议。

分配过程应透明公开,确保每个教师都有参与的机会,避免人为干预和权力滥用。

五、考核管理的目的考核管理旨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通过考核,可以鼓励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和自我完善。

六、考核管理的内容考核管理的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

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评价,能够客观地了解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潜力。

七、考核管理的方式考核管理的方式可以包括定期考核、随机观课、教学案例分析等。

不同的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教师和不同的教学环境,应灵活选择,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可以用作教师职称评审和晋升、岗位晋升、奖励和激励等方面。

但应注意,考核结果不能成为教师绩效工资的唯一决定因素,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九、考核管理的监督与反馈考核管理应设立监督与反馈机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教师可以提出异议,并有权利获得合理解释和裁决。

十、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的优势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的发展。

十一、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评价的主观性、工作量分配的不公等。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及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管理评价机制,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教师承担与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任务完成,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5.国家教育部门有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6.《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154号)。

三、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执行组长:教学副校长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执行副组长:教务科科长成员: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教研督导室主任、各教学部主任。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标准(一)认定的标准1.课时量的认定(1)课时是指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安排课堂教学学时,包括超人数课时、出题、改卷、监考以及对口升本科班授课课时等。

(2)周课时是指学期平均周课时,计算方式是总课时除以学期末最后的对应周数。

(3)基本工作量:校级领导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2节;科级行政人员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4节;一般行政人员兼课和担任班主任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8节;纯教学人员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16节。

(3)函授授课、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文明风采”竞赛的工作或第二课堂授课等,工作开展前提交有授课(或培训)计划,过程有教案,结束有成绩与总结的,可视为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但考虑到它们的特殊性,系数均为总节数的0.5θ其课程、课时量的确认规则是:指导职业技能比赛由教务科和教学部共同确定;指导“文明风采”竞赛和第二课堂授课由学生科、教学部、教务科共同确定;函授大专由继续教育部确认。

任课教师周工作量考核办法一周工作量

任课教师周工作量考核办法一周工作量

任课教师周工作量考核办法一周工作量
一周工作量考核办法是根据教师在一周期间所承担的教学和教务工作量进行评估和考
核的一种方法。

一周工作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指导学生实习和实践等。

教学工作量的评
估可以根据教师的授课时数、上课质量、学生反馈等进行评估。

2. 教务工作量: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考试阅卷、成绩录入等。

教务工作量
的评估可以根据教师在各项教务工作中的表现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 科研和学术工作量:包括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请和承担、学术会议参与等。

科研和学术工作量的评估可以根据教师在科研和学术领域中的成果和贡献进行评估。

4. 管理工作量:包括教研组织、学生管理、班级管理等。

管理工作量的评估可以根据
教师在管理工作中的贡献和表现进行评估。

通过对教师的一周工作量进行评估和考核,可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和教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帮助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

同时,一
周工作量考核也可以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为教师的绩效评价提供
依据。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办法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和分配是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的意义、计算方式、分配原则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意义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与分配是一项关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利益分配的重要工作。

合理的计算和分配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也能够实现教师工作量的公正分配,避免过度或不足,提高教师的满意度。

二、计算方式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定量计算和定性计算。

定量计算是按照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量和时间来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通常根据教师授课的课时数、所带班级的班额和教学工作量指标等指标进行计算。

定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是以教师所带班级人数和课时数为主要依据,可以客观地反映出教师的工作量。

定性计算则是根据教师的专业职称、学历、教学经验、科研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工作量的分配。

三、分配原则教师工作量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平公正。

1. 匹配原则:即将教师的教学特长与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相匹配,确保教学质量。

2. 权益原则:以教师的工作量为核心,尊重教师的劳动权益,保障其合理工作量。

3. 公平原则: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研究成果进行量化评估,确保教师工作量的公平分配。

四、计算指标教师工作量计算的指标主要包括课时指标、班额指标、学科特殊指标等。

课时指标是根据教师每周所授课时数来确定的,一般根据教学任务的难易程度和课程性质进行测算。

班额指标是根据所带班级的人数来确定的,较大的班级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

学科特殊指标是针对一些特殊学科的教师,例如体育、音乐等,因其特殊的教学性质需要额外的工作量。

五、分配方式教师工作量的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按课时分配和按比例分配两种。

按课时分配是根据教师授课的课时数来确定的,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教师的工作量。

这种方式常用于对教师的授课任务进行分配。

按比例分配是根据教师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来确定的,相对而言较为主观。

任课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任课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任课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工作量构成
任课教师工作量由课时工作量、作业工作量、任教学科数量、新学科数量等项目构成。

二、工作量计算
1、授课课时计算
总课时:日常授课每节课为1课时,第二课堂、大赛辅导每节课为0.6课时,带学生校外实习每半天为2课时,看自习、带早自习每个为0.3课时。

平均课时:按照总课时与授课周数的比值计算教师学期实际授课节数的周平均值。

专业组长每周加2课时,模块教研组长每周加1课时,实验员依据《实训室管理评价办法》增加课时。

2、作业量计算
按照《作业评价标准》,作业量适中且合计作业次数不低于总课时1/2为单位计算作业数量. 通过抽查计算,达到标准视为标准作业量,作业量达到标准75%扣0.5课时,达到标准的50%扣1课时,低于50%扣1.5课时。

超过标准50%加1课时,超过标准80%加1.5课时。

舞蹈、音乐、琴法、体育等无作业任务学科以学校大型活动、间操等情况做为标准作业量,学期内组织一次全校性大型活动及两次本专业活动,圆满完成视为完成标准作业量,有活动未完成,视未完成情况减0.5—2课时。

3、学科数量、新学科数量计算
学科数量按照同一年级同一版本教材为一个学科进行计算,升学专业和就业专业分别统计,2个学科为标准学科数量;新学科以学校新开设的学科为标准。

依据标准进行实际计算。

二、工作量计算公式
1、标准工作量:任教对口升学高考学科10课时、其他学科12课时。

2、个体实际工作量计算公式:个体实际工作量=周授课课时+作业加减课时+(任教学科数-2)+新学科数量。

3、超过、不足工作量计算公式:
超过(不足)工作量=个体实际工作量-标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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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进一步明确任课教师工作量的核算,体现出“有劳有获”的原则,激励任课教师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
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全职任课教师,包括教学岗位的及行政岗位兼教学任务的人员。

3.相关文件
3.1《薪资福利奖励管理制度》
3.2《薪资结构管理办法》
4.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处、教务处
5.定义
任课教师工作量指任课教师担任教学授课、学生教育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多少。

6.正文
6.1工作量范围
6.1.1任课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授课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均以标准课时量作为单位计算。

6.1.2教学授课工作量指授课的全过程,包含讲课、辅导、答疑、讨论、习题课、实践环节、批改
作业和实验报告、教学研究、编写教案、期末考试出卷、批改试卷、报送成绩等。

6.1.3非教学工作量包括学生教育管理量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量。

6.1.3.1学生教育管理指的是担任学生班级管理、咨询辅导、组织学生活动等相关的工作。

6.1.3.2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指的是经学校统一安排负责的行政类相关工作。

6.2教学授课工作量计算方法
6.2.1计算公示
某门课程授课工作量=课内学时数×(课程系数+班级规模系数+效益系数)×重复班系数
6.2.2公示系数说明
6.2.2.1课内学时数:一般来说即指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该课程规定的教学时数;
6.2.2.2课程系数:根据科目性质不同,课程系数也不同,具体见《课程类型及课程系数、标准
班人数对照表》;
6.2.2.3班级规模系数:根据班级规模、授课方式不同,效益系数也不同,具体见《课程类型及
课程系数、标准班人数对照表》;
6.2.2.3.1根据班级规模不同,分为标准班和非标准班,对应标准班班级规模系数和非标准
班班级规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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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2标准班班级规模系数为0。

如因招生数较少,实际授课人数不足标准班人数的以
标准班人数计。

如因招生数较多,实际授课人数不超过标准班人数10%的,也以
标准班人数计。

6.2.2.3.3非标准班班级规模系数=(实际授课人数—标准班人数)÷标准班人数。

计算
后,该系数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一位。

但最高取值不得超过0.2。

6.2.2.4《课程类型及课程系数、标准班人数对照表》如下:
课程系数课程类型标准班人数
1
公共基础理论课150公共基础外语(写作)150专业类理论课70
0.8
公共计算机上机实践课70公共基础外语(口语和听力)35专业类实验、实训课35
0.6
体育早操课150公共基础理论课(实践环节)35兴趣特长课35
说明:
1、如为盲人班级授课,标准班人数按照25人计算。

2、兴趣特长课,不再另外考虑效益系数和重复班系数。

6.2.2.5不同类型课程的授课方式不同,效益系数也不同。

效益同时属多种情况的,效益系数可
以叠加,但最高取值不得超过0.3。

授课方式和效益系数对应如下表:
授课方式效益系数
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中英文(课件和教材)授课0.2
该学科首次开设的课程
或者任课教师首次讲授的课程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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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重复班系数
同一个学期内第一个授课班级重复班系数为1,自第二个授课班级开始重复班系数为0.9。

6.3非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6.3.1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非教学工作折算为标准课时量的标准不同。

6.3.2非教学工作量所涉及到的工作,如另外发放工作补贴的或发放奖金的,不再另外折算为标准
课时量;
6.3.3针对任课教师担任的不同工作,折算办法不同。

6.3.3.1涉及到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参照以下折算为一定的标准课时量。

工作内容折算课时量
专业院系负责人16个标准课时量/教学月
(每年按10个教学月计算)
专业院系的兼职教学/行政助理8个标准课时量/教学月
(每年按10个教学月计算)
专业实验/实训室负责人8个标准课时量/教学月
(每年按10个教学月计算)
教学督导1个标准课时量/节次听课
说明:不足一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不足半个月的,不计算;不足一周的,不计算。

6.3.3.2担任行政坐班工作折算后标准课时量如下:
工作内容折算课时量
行政坐班(非教育教学管理类)2个标准课时量/半天
6.3.3.3其他工作如须折算为标准课时量,须由该项工作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处共同协商,参照
以上折算计法,提出折算方案后由人力资源处提交校务委员会授权人批准。

6.4教学岗位的任课教师有教学授课的义务,也有参与学生教育和行政管理的责任。

6.4.1教学岗位的任课教师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为560个,额定非教学工作量120个。

6.4.2如因学校原因无法安排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将非教学工作进行补充。

原则上教学岗位的任课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个人工作总量的50%。

6.4.3学校创办初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务委员会决定对于额定工作量做适当下浮。

6.5其他说明
6.5.1行政人员参与教学授课的,不规定具体教学工作量要求,其课时费按照实际授课量计发。


任课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Low□Middle□Top
版次Revision:A页码Page:4of4时费标准按照其所认定的教学职务职级进行核发。

6.5.2行政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根据学校要求开展的非教学相关工作,不另外计算工作量。

6.5.3行政人员担任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平均每周不得高于6个标准课时量。

7.本制度实施及修订均需提交学校董事会批准,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8.学校董事会在2012年12月1日批准实施。

9.附表
无。

10.备注
无。

11.更改记录表
版本更新记录表
版本号修改实施日期修改人修改位置修改方式修改内容概述A2012-11-13盛华全部A初始版本
注:A—增加M—修改D—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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