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
工作量制度管理制度

工作量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工作量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的分配和执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企业领导层应当重视工作量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量制度,促进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工作量制度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合理的工作量分配和评价。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量管理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任务。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能力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工作量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工作任务的在线分配和实时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工作量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位员工的工作量标准,包括工作任务数量、难度程度、工作时间等。
第九条工作量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职务和岗位进行区分,针对性地进行制定,保证员工的工作量分配符合其能力和工作情况。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量标准,制定具体的工作量分配方案,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效果。
第十一条员工在接受工作量分配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工作时间,保证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十二条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时,应当根据工作量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评价,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工作量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工作量管理考核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工作量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内容。
第十五条工作量考核指标应当具体、明确、量化,能够客观反映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量考核指标,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评估,确定员工的绩效等级。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惩罚或调整。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及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管理评价机制,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教师承担与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任务完成,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4.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5.国家教育部门有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6.《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154号)。
三、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执行组长:教学副校长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执行副组长:教务科科长成员: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教研督导室主任、各教学部主任。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标准(一)认定的标准1.课时量的认定(1)课时是指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安排课堂教学学时,包括超人数课时、出题、改卷、监考以及对口升本科班授课课时等。
(2)周课时是指学期平均周课时,计算方式是总课时除以学期末最后的对应周数。
(3)基本工作量:校级领导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2节;科级行政人员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4节;一般行政人员兼课和担任班主任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8节;纯教学人员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16节。
(3)函授授课、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文明风采”竞赛的工作或第二课堂授课等,工作开展前提交有授课(或培训)计划,过程有教案,结束有成绩与总结的,可视为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但考虑到它们的特殊性,系数均为总节数的0.5。
工作量分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各项工作量分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及员工的工作量分析工作。
第三条工作量分析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量分析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工作量分析的范围包括:1. 各部门的日常工作量;2. 特定项目或任务的工作量;3. 员工个人工作量;4. 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量。
第五条工作量分析的内容包括:1. 工作任务的具体描述;2. 工作任务的难度和复杂程度;3. 工作任务所需的时间;4. 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5. 工作任务的完成效率;6. 工作任务的成本效益分析。
第三章工作量分析的程序第六条工作量分析的流程如下:1. 任务收集: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任务描述、预期目标、所需资源等。
2. 任务评估: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收集到的任务进行评估,确定任务的难度、所需时间和预期完成质量。
3. 工作量计算:根据任务评估结果,计算工作任务所需的工作量,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4. 工作量审核:各部门负责人对计算出的工作量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5. 工作量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工作量报告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6. 工作量汇总: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工作量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单位整体工作量分析报告。
第四章工作量分析的实施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工作量分析,确保工作量的准确性。
第八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工作量分析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工作量分析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对工作量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第五章工作量分析的结果应用第十一条工作量分析的结果应用于以下方面:1. 工作计划调整:根据工作量分析结果,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任务的合理分配。
2. 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量分析结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物力、财力等资源。
3. 绩效考核:将工作量分析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量分配规章制度

工作量分配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明确工作任务的责任分工,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量分配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工作量分配,包括但不限于职员、管理层和办公室工作。
第三条工作量分配原则1. 总则原则: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人员特长,合理分配工作量,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
2. 平等原则:工作量应该根据不同人员的职务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避免出现负担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3. 公平原则:在工作量分配时要考虑到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4. 尊重原则:尊重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和贡献,不得轻视或歧视任何人,要保证工作量的合理分配。
第四条工作量分配方式1. 按照任务分配:根据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工作量分配给相应的人员负责完成。
2. 按照能力分配:根据人员的能力和特长,将适合其完成的工作量分配给相应的人员。
3. 按照职务分配:按照人员的职务和职责范围分配工作量,保证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职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 协作分配:鼓励团队协作完成工作任务,将工作量分配给团队成员一起完成。
第五条工作量分配程序1. 制定工作任务:明确单位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2. 评估工作量:根据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评估需要分配的工作量。
3. 确定分配方案:根据人员的职务和能力,制定合理的工作量分配方案。
4. 实施分配工作:按照分配方案将工作量分配给相应的人员。
5. 监督和检查:对工作量分配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调整和优化分配方案。
第六条工作量分配管理1.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量分配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完成工作任务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处罚。
2. 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资源调配: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
4. 经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量分配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量分配制度。
员工工作量核算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量核算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工作量的管控和管理,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三、工作量核算标准公司员工工作量的核算标准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 时间量化标准根据岗位工作的时间长短、工作的繁杂程度等,设定相应的工作量时间标准。
2. 任务量化标准根据具体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任务量化标准,以任务完成的数量或进度为标准。
3. 成果量化标准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相应的成果量化标准,以完成的工作成果为标准。
四、工作量核算方式按照上述工作量核算标准,公司的工作量核算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 绩效评估对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以工作量的完成情况为主要评估指标,结合其他绩效评价因素,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
2. 工作量统计通过工作量的统计,按照时间、任务、成果等标准进行工作量计算,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3. 其他核算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其他的工作量核算方式。
五、工作量核算管理公司的工作量核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量分配根据工作量核算标准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员工工作任务的公正、合理、有效。
2. 工作量核算按照工作量核算标准和工作量核算方式,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3. 工作量分析通过对工作量的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员工进行改进和提高。
4. 工作量考核根据工作量核算结果,对员工的工作成效和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六、工作量核算结果与管理公司将根据工作量核算结果,及时进行工作量统计和评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管理和激励,同时也对不合理的工作量分配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违规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制度评估公司将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车间人员工作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车间人员工作量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人员的工作量管理。
三、工作量的定义工作量是指车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生产任务量,包括生产产品数量、质量、效率等指标。
四、工作量管理职责1. 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工作量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工作量的合理分配和落实。
2. 生产计划部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分配生产任务,确保车间工作量的完成。
3. 车间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工作量管理的具体实施,确保班组工作量的完成。
4. 车间人员负责按照生产计划和班组长要求,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量管理流程1. 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生产目标,制定生产计划,明确生产任务量和完成时间。
2. 任务分配:车间主任根据生产计划,结合车间人员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3. 任务执行:车间人员按照分配的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量的完成。
4. 考核评估:班组长对车间人员的工作量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5. 工作量调整:根据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工作量。
六、工作量考核与奖惩1. 考核指标:生产产品数量、质量、效率、安全生产等。
2. 奖励:对超额完成工作量的车间人员和班组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3. 惩罚:对未完成工作量的车间人员和班组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扣除奖金、通报批评等。
七、工作量的统计与报告1. 车间人员需按照规定填写工作量统计报表,班组长对报表进行审核。
2. 车间主任每月对车间工作量进行汇总,上报生产计划部门。
3. 生产计划部门对车间工作量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计划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队伍的建设,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XXXXXX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综合我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指从事实验室(含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下同)工作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执行坐班制。
根据实验室直管单位行政领导和中心实验室的安排,经教务处、人事处和实验实习中心批准,全学期在实验室主要从事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任教师,视为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也执行坐班制,其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核算也采用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的内涵第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包括1、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工作量。
2、实验教学的工作量。
3、实验室专项工作的工作量。
第四条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工作量指实验室工作人员全面履行了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实验室日常工作所计算的工作量。
实验室日常工作包括:1、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实验室主任还应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出勤、任务安排、履行职责和业务能力提高等实施管理。
2、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场地内的安全、防火、防盗与网络安全管理;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场地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保管、日常检查、使用、回收和处理。
3、实验室设备(含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等固定资产,下同)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调校和维修。
4、实验室物品(含实验用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下同)和实验经费的管理。
实验用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实验用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及相关手续办理;各类物资账、物、卡的管理。
5、实验前的实验设备、实验物品准备,实验教学中的巡查和故障处理,实验后的整理、维护和维修。
6、开放实验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日常管理。
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落实公司的战略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员工工作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二章工作量管理第三条工作量绩效考核1.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工作量来评估其绩效,以衡量员工的工作本领和贡献。
2.工作量绩效考核标准由各部门订立,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工作量指标订立1.每个部门应依据工作实际,订立合理的工作量指标。
2.工作量指标应考虑项目的多而杂程度、难度、工作量调配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确保合理调配工作量。
第五条工作量统计与记录1.各部门应定期统计员工的工作量,并进行记录。
2.工作量统计应包含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时间、所用工具等信息。
3.工作量记录应保密,仅供考核和评价使用,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六条工作量评估与调整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评估,并与之前设定的工作量指标进行比较。
2.依据评估结果,公司可以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调整,包含加添或减少工作量。
第七条工作量嘉奖与惩罚1.对于工作量超出预期的员工,公司将予以相应嘉奖,以鼓舞员工的乐观性和创造性。
2.对于工作量严重不足或者频繁延期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辅导。
第三章工作质量管理第八条工作质量要求1.公司要求员工在完成工作量的基础上,保证工作质量。
2.工作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第九条工作质量评价标准1.不同部门和岗位应依据工作特点和要求,订立相应的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2.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应包含必需的指标和要求,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实现公司的要求。
第十条工作质量检查与验收1.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2.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进行必需的引导和培训。
第十一条工作质量嘉奖与惩罚1.对于工作质量优秀的员工,公司将予以相应嘉奖和认可,以激励员工的乐观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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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概念定义标准工时:工作结果的唯一量化标准,例如,600字原创性文本计算为1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与且仅与工作结果挂钩,与实际工作时间、个人能力、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工作速度等影响工作成果的个人差别量不相关。
在本办法中,标准工时有时称为“工时”。
细分标准:为达到对复杂工作进行标准统计所采取的方法,将各类工作按照“职能类、项目、子项目、工作”四级标准将不同的复杂工作细化为相同的基础工作容,进行标准相同的认定、统计。
职能类:中心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分的工作类型,职能类暂定为“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四大类。
项目:针对某一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部制度建设”即为一个项目。
子项目:某一项目中,一般会包含几个独立、并行、递进的课题,如果各课题之间工作重点不一,则将项目进一步划分为子项目就存在必要,如将薪酬项目划分为“设计”与“实施”两个部分,则“设计”部分将侧重资料、学习、讨论、计算等方面,而“实施”部分将侧重于调研、会议、交通、辅助实施、培训、修改等方面。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即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目。
工作:在子项目中针对达到项目成果实施的某一具体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中的“讨论、修改”即为一工作过程。
工作类型:依据中心职能、工作方法将工作暂定为以下13类: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辅助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但工作结果无法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学习研究、会议、交通及差旅6类任务属于辅助工作。
过程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工作结果能够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6类任务属于过程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办法的目的过程控制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不属于日常重复性工作,也不同于以结果为导向的单一任务制,业绩控制重点不在结果而在过程,如何对过程进行监控、考核、评价,是本中心工作绩效考核的重点所在。
而工作考核的首要,是对工作过程的认定。
资源配置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最宝贵的可配置资源是“标准工时”。
我们的工作容包括外部客户服务、行部分研究工作两方面,所承担的任务大多属于多样化、开创性的,在此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学习、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与沟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补充,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远远大于完成最终工作成果所需的“标准工时”。
本办法的另一目的,就是根据任务性质、任务难度的不同,严格界定“标准工时”的使用比例,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杜绝工时浪费,保证资源的最大利用。
成本核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严格实施成本管理。
依据中心的工作性质,ABC成本核算方法是较为适用的,而ABC方法的必然基础就是,找准成本驱动因素,从而合理归集成本。
因此,本办法是准确实施成本管理的必然基础。
第二条管理办法的设计原理管理办法中所使用的核定方法借鉴“劳动定额”及“计件工作制”的计算思路,将多样化、复杂、抽象的任务细分为若干标准工作过程,即可以独立开展的工作模块,再通过统一的换算方式将每个工作模块的工作量换算为“标准工时”。
最终使不同的任务完成过程变成相同基础的可考核量,进而达到过程控制、资源配置、成本核算的目的。
第三条管理办法的适用围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仅针对复杂、不易量化、差异性大、抽象的项目工作。
应用在工作计划的编排、工作饱和度的认定、工作量与工作时间的确定、工作难度的评定、进度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评价等工作环节,进而最终达到以上目的。
本办法不涉及工作质量的认定和评价。
本办法不涉及日常辅助性工作及工作准备时间,该类时间记录以工作日志为准。
本办法不涉及项目外的知识积累时间和讨论时间,该类时间记录以工作日志为准。
第四条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第一原则:知识基础原则。
日常工作(含行研究及外部客户服务)中,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知识基础工作做得越扎实,工作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工作成果的质量就越高,工作效率也会逐步提高。
因此,对知识积累过程的工作量客观合理认定,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考核的第一原则。
第二原则:成功概率原则。
由于外部客观原因及部能力原因,中心工作存在无结果或失败的可能。
因此,我们不仅应当认定研究成果、成功产品的工作量,同时也应当客观承认一定失败工作所产生的无结果工作时间。
与此相配套,中心应当逐步形成并完善相应的工作结果判别机制。
第三原则:细化原则。
只有在对每一任务充分细化,明确节点的基础上,本管理办法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因此,对于中心工作的每一模块、每一工作容、工作容背后的知识积累过程与成功概率,我们都应充分考虑并核定相应的标准工作量。
第四原则:标准量化原则。
对任务工作量的核定过程中,量化方法应当尽量客观,量化标准必须是可计数的。
其衡量标准为:任意两个人,不管存在什么样的理解偏差,通过本办法对同一工作过程,所能得出的工作量核定是唯一的。
第五原则:持续完善原则。
随着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学习曲线与资料积累必将发挥作用,同时,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本身就是创造性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不断遇到新的、需要判别核定的工作容。
由此,本办法将是一个方法指引性文件,其核定方式、标准将随工作的开展而不断修改。
第五条管理办法的数据基础本管理办法涉及的工作量折算标准及相关核算数据,直接来源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日常工作的不间断统计与分析,因此,具有客观的实践基础。
第二章工作量算法第六条工作量算法的基本类型工作量算法包括两方面:工作量分配计划、工作量认定与统计。
第七条工作量分配计划确定项目类型接受项目后,按照“项目分类标准”确定项目类型或子项目类型,进而确定项目或子项目所需的“工作类型”及具体工作时间额度标准。
确定项目工作量1.确定“原创性文稿编写”的工作量(关于“原创”的解释见第八条:工作量认定与统计);2.依据已确定的工作时间额度标准,反推其他各种工作类型的工作量;3.加总统计。
项目计划编写或填制项目计划。
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的,填制标准格式的“项目计划表”。
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大于40小时低于160小时的,按标准格式填制“小型项目计划书”。
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大于160小时的,按标准格式填制“大型项目计划书”。
项目确认项目计划填制完毕后,报“工时量审核小组”,经“工时量审核小组”审核完毕并签定审核意见后,报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批准实施。
第八条工作量认定与统计工作量认定与统计的原则1.各类工作的工作成果必须可追溯、可证实,并完全符合“工时核算标准”的各项记录要求,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一律不得计算工作量;2.工作量认定只统计工作“原创”部分,各类工作的工作成果计算前,应严格剔除以下部分:大段重复、大段引用、大段照搬以前研究成果、明显滥竽充数与主题相关度不高的部分;3.还应剔除:明显的废话(文件特殊性而导致的必须的务虚部分除外)。
被剔除的废话可按难度 1.0(难度确认方法见“工时核算标准”)单独计算工作量,有创意、包含研究成果及研究价值的废话,其难度确认可适当提高,但以上合计工时量最高限度不得超过“原创部分”的20%;4.以“原创”部分为核算依据,凡严重超出工作时间额度标准的部分(20%以上),一律不得算入项目工作量,如确实为必须的,需“工时量审核小组”及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批准计入。
此外,虽不批准计入项目工作量但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认可的,可计入工作日志作为日常工作;工作量认定与统计的执行者1.项目执行者按照工时量核算标准自行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2.项目执行者填制“工时量申报表”,报“工时量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并签定审核意见;3.报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审核,认定后,记入个人工作量记录。
第三章工作分类及工时分配标准第九条工作分类的目的依据不同的工作类型,合理分配项目过程中各种工作类型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项目分类及描述各项目中,工作类型包括以下13种: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假设“文稿编写”标准工时为100T,各类项目的分类确定参数及项目过程中的工时分配标准如下表列示:注:1、表中“相应工时分配”为每一工作类型在此项目工作中的工时分配上限,并非“默认工时”2、在具体的项目中,在该类型工作上所使用的工时必须符合该类型的工时核算标准,严重超出上表所列工时分配上限的,原则上不计入项目工作量,原因特殊的,经研究发展部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后可计入。
具体的工时核算标准,见“第四章、任务分类及工时核算标准”3、使用上表计划或核算工时分配的方法为:首先预估“文稿编写”工作量并核准“文稿编写”标准工时,其次按项目特征核准各类工作的相应级别,最后按相应级别与“文稿编写”的相应比例计算此类工作的标准工时。
第四章工作的工时核算标准第十一条工时核算标准的目的经项目分类后确定的工时分配标准,只是在特定项目中“允许使用”的该类工作的标准工时的上限,而非该类工作的实际标准工时量。
工作的实际标准工时量必须遵循标准量化原则实施量化,无符合量化标准的工作成果一律不得计入项目工时量,以确保项目工作有记录、可追踪、可评价。
具体的量化标准见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
第十二条工作难度某些工作类有工作难度的区分,难度的定义为:此项目中的该类型工作与其他项目的该类型工作相比,完成同样数量的工作成果具有不同的完成困难,导致困难可能是对文字要求较高,也可能是行业资料冷僻罕见,可能是知识储备具有相当深度,也可能是培训、沟通、访谈、辅助实施对象水平较低等等各种原因,因此,对特定项目中的特定工作类实施难度评定是客观合理、公平公正的。
工作难度不涉及工作量分配计划过程,仅仅在工作完成后对工作量认定和统计进行加权计算,具体加权难度系数见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
第十三条文稿编写工作的工时核算标准WORD版本:原创部分:600字/标准工时。
加权难度系数大致界定:1.结构确定、定期、重复性、有历史文稿可借鉴的——0.8;2.初创、文字效果要求一般、无历史文稿可借鉴的——1.0;3.文字要求精美、效果出色、无历史文稿可借鉴的——1.2。
协助调整格式、引用、重复、滥竽充数、明显废话等文字:2000字/标准工时,加权难度系数一律记为1.0,具体判断标准见第八条第一款:工作量认定与统计的原则。
PPT版本原创部分:6页/标准工时。
加权难度系数大致界定:1.有历史文稿可借鉴的、WORD版本提纲性、少量原创图表说明——0.8;2.初创的、WORD版本说明性的、1/4原创图表——1.0;3.初创、原创文字不低于100字/页、1/3原创图表——1.5;4.初创、原创文字不低于200字/页、1/2原创图表、——2.5;5.复杂动画、复杂图表——在以上基础上酌情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