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的经典案例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的经典案例背景介绍: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陷入经济困境,最终被法院判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在清算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破产清算原则,法院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对债务人的各类债权进行清偿。
以下是债务人的债权人按照清偿顺序依次清算的经典案例:案件概述:债务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申请人:A先生(以下简称申请人)债权人:涉及员工工资债权、银行债权、供应商债权、税务债权和普通债权一、员工工资债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员工工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权益受到特殊保护。
该公司共有100名员工参与本案,涉及未支付工资总额为100万元。
根据清算程序,法院首先将优先偿还员工工资债权,并按照每名员工工资债权应得比例分配。
二、银行债权债务人在破产前存在银行借款,欠银行贷款本金200万元,加上利息和滞纳金总额为220万元。
法院在偿还员工工资债权后,将对银行债权进行清偿。
银行债权在破产清算中享有较高的优先受偿权。
三、供应商债权债务人在其破产前尚未支付给供应商货款,涉及金额为120万元。
根据法院的判决,供应商债权将在优先偿还员工工资债权和银行债权后进行清偿。
四、税务债权依法,税务机关享有相对优先的受偿权,其税务债权总额为80万元。
在完成员工工资债权、银行债权和供应商债权的清偿后,法院将清偿税务债权。
五、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是指不享有特殊受偿优先权的其他债权。
由于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所剩资产有限,最后只能对普通债权进行清偿。
普通债权包括诉讼费用、破产清算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等。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该公司债务人的破产清算赔偿顺序为:员工工资债权、银行债权、供应商债权、税务债权和普通债权。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法院根据法定顺序对各类债权进行清偿,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请注意,本案为一个经典案例,实际案例中的赔偿顺序可能因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
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什么呢?店铺⼩编为你解答。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百⼀⼗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
(⼆)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破产费⽤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财产的费⽤;
(三)管理⼈执⾏职务的费⽤、报酬和聘⽤⼯作⼈员的费⽤。
共益债务
(⼀)因管理⼈或者债务⼈请求对⽅当事⼈履⾏双⽅均未履⾏完毕的合同所产⽣的债务;
(⼆)债务⼈财产受⽆因管理所产⽣的债务;
(三)因债务⼈不当得利所产⽣的债务;
(四)为债务⼈继续营业⽽应⽀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以及由此产⽣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或者相关⼈员执⾏职务致⼈损害所产⽣的债务;
(六)债务⼈财产致⼈损害所产⽣的债务。
相关公司法律务实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专业公司法务律师咨询。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们的原则和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管理费、清算费用等。
破产费用的支付是优先级最高的,必须优先清偿。
破产费用的支付满足”先到先得“的原则,即最先提出申请的破产债权人的破产费用优先得到支付。
2. 共益债务清偿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一起向破产财产提出的债权申请,如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共益债务的清偿是第二优先级的,必须在破产费用清偿之后进行。
共益债务的清偿满足”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3. 债权清偿
债权清偿是指优先受偿的债权人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逐一得到支付债权本金和利息。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最低,必须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之后进行。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顺序是:(1)优先受偿债权;(2)一般受偿债权;(3)次级债
权。
同时,同一类型的债权人之间,也遵循”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总的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优先受偿的,而债权清偿则是最后进行的。
在破产程序中,必须按照以上原则和顺序进行清偿,以保证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现在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了,破产也不是那么稀奇的事情,企业破产以后,就会对企业的财产进⾏清算,那么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对此不是很清楚吧,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1)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2)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破产费⽤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和共益债务由债务⼈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财产不⾜以清偿所有破产费⽤和共益债务的,先⾏清偿破产费⽤;3、债务⼈财产不⾜以清偿所有破产费⽤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例清偿。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1、债权⼈和债务⼈互负债务,抵消债务⼈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2)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即第⼀⽀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作所⽀出的全部费⽤,即清算费⽤;第⼆⽀付应付款付的职⼯⼯资、劳动保险费等;第三缴纳所⽋税款;第四清偿其他各项⽆担保债务;第五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债务纠纷中的债务人破产与清偿顺序

债务纠纷中的债务人破产与清偿顺序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的破产和清偿顺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债务人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资不抵债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追偿债权的顺序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债务人破产清偿顺序通常分为以下几类:1. 优先清偿债权:优先清偿债权是指在债务人破产清偿过程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一般来说,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能力损失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债权享有先于其他债权的优先权。
这是因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的基本原则。
2. 经济互助组织清偿债权:经济互助组织是指以合作、互助、自治为原则,由自愿参加的成员组织起来进行经济活动的组织。
在债务人破产清偿中,经济互助组织的债权享有优先清偿权。
这是为了维护经济互助组织成员的利益,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
3. 一般清偿债权:一般清偿债权是指除了前两类债权以外的所有债权。
这包括了债权人的债权和其他与债务人有法律关系的各类债权。
在债务人破产清偿中,一般清偿债权需要按照顺序进行清偿。
常见的一般清偿债权包括供应商的货款、借款人的借款等。
从上述顺序可以看出,在债务人破产清偿中,优先保障的是劳动者的权益和经济互助组织成员的利益。
这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同时,一般清偿债权的顺序也遵循了先到先得的原则,即先受债务人债务影响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债务人破产清偿中,国家法律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做出了特殊规定。
比如,人身损害赔偿金、公益组织的债权等,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受优先受偿权。
这是因为这些债权的性质特殊,与其他债权有所不同。
总之,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破产和清偿顺序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合理的清偿顺序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对于这个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破产清偿,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的问题,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需要进⾏破产处理,那么关于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呢,多了解⼀些法律程序还是⽐较好的。
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下内容为您答疑解难,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是指破产⼈或债务⼈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前⼀顺位对特定财产实施分配后还有剩余财产时,后⼀顺位的债务才可能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
顺序为:(1)破产费⽤;(2)共益债务;(3)有优先受偿权的⽋付⼯程款;(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债权;(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6)职⼯债权;(7)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8)其他债权。
⼀般⽽⾔,破产时所谓的优先受偿权,主要指的则是以上第六顺序以前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破产费⽤1.偿付。
实践中,破产费⽤⽀出⼏乎全凭借债维持,因为企业破产,⽆论是破产企业⾃⼰申请或者是因债权⼈申请,企业破产前账⾯⼏乎全⽆现⾦,所以费⽤⽀出只能由管理⼈借款筹集。
现破产法规定:(1)破产费⽤由债务⼈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财产不⾜以清偿破产费⽤的,管理⼈应当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2.分配:(1)当破产财产分配时不存在抵押债权或其他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时,破产费⽤的清偿可直接从破产财产变现所得的合计数中扣除。
(2)如果破产财产的变现是将不同属性的资产分组拍卖分别实施,就必须将破产费⽤进⾏分解,分摊到特定的破产财产组合中。
分摊破产费⽤有直接扣除和按⽐例分摊两种⽅法:(1)直接扣除。
对于与特定优先受偿债权相对应的破产财产组合变现时⽀付的破产费⽤,例如拍卖费⽤、销售税⾦、过户费⽤等,可按照变现时的实际开⽀作为各特定财产组合的破产费⽤;(2)按收⼊⽐例分摊。
对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审计评估费、破产⼯作⼈员⼯资和办公费等其他各项费⽤,可按照收⼊与费⽤相配⽐的原则,按收⼊⽐例分摊到各特定财产组合中。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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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其他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