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公约
商贸城市场管理公约

商贸城市场管理公约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商贸城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
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辽宁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营口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商贸城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建立经营卡制度,每个商户需办理经营卡以方便管理和登记。
签订合同时收取 10 元成本费用。
附本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并附该商埔营业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六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七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九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 3 小时按歇业 1 天处理);3、不得擅自歇业。
第十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一条: 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61 号令》、《营口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商贸城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商贸城安全的行为。
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1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龙里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登报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按照规定悬挂,随时接受检查。
三、货真价实。
禁止出售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
严禁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打水浸水食肉、蔬菜。
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证金,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遵纪守法、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标价牌和标价签,严禁不标价、乱标价,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在市场内的“公示栏”公开检查。
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
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
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臵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
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七、规范经营秩序,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八、自觉维护市场设施,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设施、不安规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
农贸市场管理公约

农贸市场管理公约农贸市场管理公约应包括以下方面:1.商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性质进行违法乱纪活动。
2.商户需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不得违章使用电器、不得有明火产生;不得出售及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3.商户要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的经营理念,对受委屈的从业人员设“委屈奖”。
4.商户之间需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诋毁他人商品,销售过程中不得缺斤少两。
各商户在任何情况下不许以任何理由在市场内发生争执或冲突,否则将予以重罚或终止合同。
5.商户要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垃圾放入指定位置,货物摆放不得超出自己租赁范围内。
此范围卫生要达到甲方要求的营业标准。
6.商户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恶意损坏、侵占。
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7.商户要按市场规定时间进行经营(大多数商户意见),不得私自关闭摊位、改变装修、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广告标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8.商户不可擅自改变经营品项,转租转让碓位要向甲方提前申请更改合同。
9.坚持亮证、悬照经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并悬挂在经营区的醒目处。
10.不欺行霸市,不短斤少两。
遵守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不销售过期、变质和不合格的各种商品、食品。
11.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
坚持文明经营:不在市场内打赤膊、穿睡衣;不给打牌赌博提供任何场所和赌的工具,不参与任何赌博活动。
12.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
13.维护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不在市场内高声喧哗;不吵架骂人;不打架斗殴;不违反消防防火规定;不破坏市场经营设施;不出店、占道经营;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
14.搞好门前四包,店(摊)内商品须摆放整齐,并保持卫生整洁。
15.经营直接入口的各类熟食的,必须安装合符规定的纱窗或纱罩,防止蚊、蝇、虫等接触、污染食品。
管理公约

通河农贸市场管理公约(草稿)为了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做到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特制定如下文明经营服务公约,望大家互相监督落实。
总则一、自觉遵守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市场秩序。
二、交易要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对销售的商品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价格政策,严禁非法,牟取暴利。
四、共同维护市场清洁卫生,不乱扔烂菜、废包装等物品,垃圾要集中堆放,以便清运。
五、卖方客户自觉按指定货位摆放商品车辆,做到整齐划一,买方车辆按顺序进场,上货时让开通道,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阻碍交通,不准在场外交易,以防上当受骗。
六、遵守管理规定,维护市场秩序。
公平交易,不缺斤短两,不欺行霸市,不强买强卖,不就地转手加价倒卖,不坑骗对方,更不得偷窃他人财物。
七、经营者要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等,不瞒报数量、金额。
八、仪表端庄,服装整洁,文明用语,互相尊重,礼貌待人,和气生财。
第一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依法享有其购买房屋的所有权或租赁经营权。
二、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的权利,但须遵守管理者制定的管理守则、规定。
三、有权参加业主大会,依法享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权对管理者及其职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投诉,但不得直接惩罚(如打、骂)管理者之职员。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业主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其专项维修资金依法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
六、必须如期付清其拥有所有权之物业产生的现有及将来之各种费用、合理分摊费用和任何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不得对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设施造成任何占用、改动、损害、破坏或干扰等行为。
八、不得将水泥、胶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不得在市场乱设摊点。
九、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用途、楼宇外观及统一性,如有违规,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即时停止有关行为或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涉及的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市场经营管理公约(通用版)

市场经营管理公约(通用版)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条业主及商户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1、业主及商户有权在该市场内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享有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2、业主及商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文明,不得妨碍其他业主及商户的正常经营活动。
3、业主及商户应按时缴纳物业综合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不得拖欠。
4、业主及商户应积极参与该市场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5、业主及商户应配合经营管理公司做好市场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6、业主及商户应在经营场所内张贴经营执照、营业许可证等证照,确保合法经营。
7、业主及商户应遵守商铺的营业时间,不得私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8、业主及商户应配合经营管理公司做好市场的环境卫生工作,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二章市场秩序管理第三条经营管理公司有权对市场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具体如下:1、经营管理公司有权对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有权要求其改正。
2、经营管理公司有权对市场内的广告宣传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不得擅自张贴、散发广告资料。
3、经营管理公司有权对市场内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安全、文明要求的经营场所要求其整改。
4、经营管理公司有权对市场内的经营场所进行评比,对评比不合格的经营场所要求其整改。
第三章附则第四条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后,经营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可重新协商签订或终止。
第五条本《公约》解释权归经营管理公司所有。
本《公约》未尽事宜,经营管理公司可另行制定管理规定,并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本《公约》的修改、补充和解释,须经经营管理公司、业主代表和商户代表协商一致,并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以上就是XXX广场市场经营管理公约的具体内容,希望经营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共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经营环境。
五金机电市场管理公约

3、市场管理处受理商户的消费者投诉后,商户应到场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处的调解处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商品的包修、包换、包退责任。
4、市场管理处将建立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商户若在全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消费者投诉事件(包括各行政职能部门受理的投诉)经查属实,市场管理处有权采取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取消续租权或终止合同等处置措施。
1、提货车辆到各作业区提货,应根据管理人员的指示靠边停好,依次排队等候提货。在商铺门口装卸货时,车辆应在铺前黄线范围内靠边停好,不得影响车辆通行,装卸过程中应注意来往车辆、人员的安全
2、晚上19:00后,各铺位的任何货物不得进出,若有需要,必须经得承租户本人亲自同意并写放行条才放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第一条市场经营管理
1、商户应遵守市场营业时间的规定:
营业时间:8:00—19:00。为确保市场正常营业,商户不得随意关门停业,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停止营业的,需提前一天向市场管理处申请,但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2、商户不得占用车辆、行人通道,对在市场公共通道(超出商铺门柱之外)擅自摆放的广告牌、样品架、包装箱及商品,市场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商户广告牌标设应按市场统一规格制作,商铺以外任何地方不得乱竖或摆放广告牌、宣传牌等。
第二条市场交易管理
1、 依法经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自觉遵守市场管理条约,维护市场秩序。
2、亮证经营:商户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依法应当取得的各类经营许可证。
3、 经营范围:商户应当按照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双方约定的经营范围及商品品种内从事经营活动。若确需变更经营商品品种及范围的,商户应书面报市场管理处同意后,方可经销;如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及品种,市场管理处有权终止合同。
市场经营管理公约(通用版)

市场经营管理公约XXX广场(以下简称“该市场”)位于交汇处,由兴建,并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公司)承担其物业管理与经营管理。
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XXX广场市场经营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由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共同遵守。
本《公约》本着维护业主及商户共同利益而制定,旨在使各业主及商户能清楚知道有关该市场的综合营运与管理服务事项,明确自身的权利及义务,从而与经营管理公司共同营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经营环境。
本《公约》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营管理公司作为该市场的管理者,有权对业主及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该市场各商铺业主及商户均须遵守本《公约》,受其约束和保障,并履行义务。
业主及商户如有疑问,可向经营管理公司查询。
《公约》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经营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之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经营管理公司依法按本《公约》承担管理责任,其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1、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该市场的营运管理,必须保持该市场公共设备、设施完好,保持市场内公共场地整齐、清洁、美观,并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市场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2、根据多数业主及商户的合理意见及要求拟定管理规定,以便更合理地管理该市场,服务业主及商户。
而业主及商户须遵守管理规定。
3、公共部位广告经营管理权归经营管理公司所有。
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协调安排该市场的广告宣传活动。
4、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保持该市场内所有公共道路、公共下水道、水管或其他管理管道清洁、畅通。
5、经营管理公司须配合地方派出所管理日常治安、保卫等工作。
6、为维护业主及商户的合法公共利益,由经营管理公司向经营商户收取该市场的物业综合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并进行合理支配使用。
7、经营管理公司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经营商户收取物业综合管理费,自入驻之日起缴交。
逾期未交者,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缴费者,经营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其他措施停止有关服务,并依法向违约经营商户追究责任。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已由***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9月29日***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集贸市场秩序,保障集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集贸市场,是指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场内经营者集中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本条例所称集贸市场经营管理者,是指依法设立,利用自有、租用等方式取得固定场所,通过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集贸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出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集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负责协调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依法确认集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二)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三)受理和处理投诉、申诉;(四)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城管、卫生、环保、农林、质监、物价、税务、国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贸市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交换、诚实信用的原则。
集贸市场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集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资源合理配置、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集贸市场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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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经营秩序,并参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约,以供市场的所有档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所指甲方为广州市xx物业集团( )管理处,乙方为市场的签约档主。
第二条甲方依照法律及法规对市场房屋、公共设施、经营秩序、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等行使管理权。
所有档主及有关人员均应服从管理、配合工作。
第三条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上、道德上的责任。
第二章授权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力
甲方作为市场理者,将按照国家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使如下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按《租赁协议》规定,统一向档主按月收取水电分摊费用、清洁费及次月租金。
若档主无故拖欠应交纳费用,物业公司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每月三日前应交纳当月租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应交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
2、逾期十五日仍未交清费用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并向乙方送发三天内退场的书面通知。
乙方在三天内仍不撤场者(来自:),甲方将依《租赁协议》中的第四条第4款执行,不予退还保证金给档主。
第五条对违反政府规定,破坏经营秩序、损坏公共设施、欺诈顾客、侵犯他人利益、不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街市内档主和从业者给予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受理街市内的设备、卫生、治安、经营等方面等方面的投诉,并帮助档主尽快解决困难。
第七条实行依法、文明、高效管理,认真听取档主意见,对街市进行日常巡视,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八条为档主按规定统一安装水、电设施设施,提供用水用电方便。
对街市内所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
水电费用由档主自负,公共用水、电以每月实际用量分摊。
维修费用由受益档主分摊。
第三章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1、在规定范围内,享有档口使用权、街市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使用权;
2、入档前对档口设施设备的检查权,入档后对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建议权;
3、对甲方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权,各项管理措施的建议权;
4、对甲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廉洁情况的监督、批评及投诉权;
5、对街市内任一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情况的合理合法性的反映、投诉、举报等权利。
第十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凡市场档主,都有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的责任与义务。
2、有严格遵守《租赁协议》条款,《市场管理规定》、《公平秤管理规定》任一条款的责任与义务。
3、所租用的档口不得擅自自转租或分租,除自用档口外,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商品加工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档位设施、摆卖商品不得超出自用档口范围。
4、登记申报时应出具《卫生防疫证》、《卫生许可证》、《暂住证》、《身份证》、《计生证》等相关手续。
并定期体检及查验。
5、不得私自拉乱接电源、水管、擅自增大负荷。
不得私自乱拉接电源,水管、擅自增大负荷。
不得任意改动和拆卸、私自开启电表箱、水表等封条、封印。
6、对档口自用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损坏照价赔偿。
7、对自用档口的清洁卫生负责,做到无杂物、无污物、废弃物品必须袋装入桶。
8、不得经营私宰肉与死、病肉禽及其它疫情肉禽,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异味的生熟肉、鱼、蛋类、蔬菜类、水果类、食品类及其它物品。
由此带来的经济或法律后
感谢您的阅读!。